十一、斗酒当自醉

  不知道该怎么说小镇上发生的一切,如果这个出卖了我的人掌握着我们的信息通道的某一个环节的话,我说出自己的怀疑,恐怕只会引来更多的杀戮和不必要的麻烦,反正这次有惊无险,反正即使再遇到差不多的情况我也能够应付,反正即使回报,最多也不过是让我换个地方呆着或是回到山庄去,而且如果是让我回到山庄的话,还不如呆在外面心情畅快。所以,我选择只是回报我在小镇呆腻了准备换个地方呆着,而咽下了这里的情况和自己的猜测。同时传递回去的消息是,我,去姑苏了。

  第二次来到姑苏,心情比起上次来执行任务更加灰暗,上次来的时候,心里只是想着为分舵的兄弟讨个公道,虽然杀手的宿命是血腥,但还有一种属于兄弟的情谊在心中;而这次来,心里挥之不去的却是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人在被自己信赖的人背叛之下,即使这种背叛并不十分肯定,心里也总是有阴影吧。不过即使这样,我依旧不能不惊叹这里的宁静,古老的石桥,桥下清澈的流水,岸边古朴的人家,小河边女孩洗衣时留下的笑声,一切的一切,宁静又美丽。

  想着大隐隐于市,既然深居简出的窝在一个那样的小镇依旧躲不开宿命中的江湖,我也索性不再躲避了,找了城里最好的一家客栈住下,不过单身女子,一个人在客栈逗留,总是会引来众多不必要的侧目和麻烦,所以,在进城之前,我换了身男装,好在自己也没有耳洞,不知是小的时候没穿,或是流离的成长中消失了,总之,是减少了穿帮的可能性。选了一身领子很高的衣服,没有喉结的问题应该也可以掩饰,加上江南仕子本就文弱,走在街上,应该就是最普通不过的人吧。

  在客栈一个安静的小跨院里安顿好自己,还没到午饭时间,随手从包袱里翻出一本书来,没翻几页,终究是觉得有点闷闷的,索性决定出去逛逛。重又整理了一下衣衫,确定没有什么纰漏后,也就坦然地走在大街上,不过出门没多久,我还是发现事实和想象多少还是有一点出入,很多人在看我,开始还以为自己如此轻易就被识破了女儿家的身份,有点懊恼地想着回去要好好跟司马浩学一下易容,后来才发觉,其实还是这张脸惹的事情,因为看我的绝大多数是女人,很年轻的女人,迎上我的目光就会变得面红耳赤,慌乱的四处张望,或是假装根本没有在看我,不过,随着我的脚步在移动,那些目光也在一点点的移动着,我忽然停住回头,街上就多了好些俏脸红红、东张西望、在摊床前心不在焉看着东西的少女。很久没有这种想笑的感觉了,原来所谓的少女情怀总是诗便是如此,看到了一个俊秀的少年,即使知道彼此的人生根本没有交汇的可能,依然会忍不住多看几眼,幻想一下自己将来的良人也能这样的引人注目,无关风月,却最是动人。人总是会欣赏美丽的一切,其实不只街上的少女,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江南的仕子风雅俊秀者不少,江南的少女更是清雅悠然,沿途遇到了,也会多看几眼,虽然接收回来的,是羞涩的目光居多,不过一不小心,也会招来几道莫名或怒视的目光,都是拜这身男装所赐,看来要收敛一下目光,免得让人觉得孟浪才行才行。不过假如那些女孩知道,眼前这个少年郎原本和她们一样时,不知又做何感想,只怕到时候迎接我的不是什么木瓜、美玉,而是鸡蛋和烂柿子吧。

  有了这样一点小小的恶作剧的感觉,心情竟然好了很多,也许找个地方喝上两杯会更畅快,放眼一看,前面的街口处酒旗飘飘,店面应该不小,人在想喝酒的时候马上就能找到酒,又是一件快意平生的事情,且就去放怀一醉好了。

  加快脚步,转眼酒家就到了眼前,刚过午,已经不是吃饭的时候了,几个店小二儿正在一楼抹着看起来已经很干净的桌子,老板则在柜上打着算盘,看到有客人进来,齐都放下了手中的活计,所谓远敬衣裳近敬财,看见进店的人衣衫光鲜,估计不会吝惜酒菜和赏钱,忙都迎了上来。

  “客官,我们这里有二楼的雅座,可以看到街上的风光,又干净又雅致,您楼上请!”很好,不用我问,已经为我介绍了不错的位置,于是微微点点头,跟着一个小二儿上到了二楼。和很多大的酒家一样,这里的二楼不仅光线明亮,而且临窗设有桌子,方便客人一边小酌,一边看点街景。目光一扫,我已经为自己选好了一处临窗的座位,径直走了过去。

  “客官,您老是要喝酒吗?那可是来对了地方,别的不敢说,但说到酒,我们这里认第二,恐怕这姑苏城里,就没人敢认第一了,我们这上等的女儿红是最出名的,要不要来点尝尝?”

  说实话,我曾经是喜欢更烈的酒的,这是山中岁月养成的习惯,烈酒对我们来说,其实是有很多好处的,在没什么酒量的时候,烈酒很容易让人的神经麻醉,这样与野兽搏斗留下的伤痕就不那么疼痛钻心了。而习惯了烈酒的人,就不会轻易醉倒,当受到来自外界的对神经方面的干扰时,抵抗能力也就更强了。所以主人从来不限制我们喝酒,一个很容易醉的人是没有资格在明月山庄存活的,不敢说千杯不醉,因为这世上本来就没有这样的人,不过喝三五斤烈酒而不动声色,还是可以做到的。时间久了,也渐渐明白,酒量是喝出来的固然是一个道理,然而我们不会醉倒,最重要的是,我们无欲无情。

  对于一个无欲无情的人来说,这个世上的一切,在眼中看来,都没有特别的意义,不会为什么事情而心动,酒和水就变得没什么分别了,所以可以不醉。不过一个人一旦心中有了感情,周遭纠缠的一切也就变得千丝万屡,斩不断、理还乱,喝酒的时候,想得太多,醉的也就太快了。

  我这些年来,只醉过一次,为了一个人,不过这样也就足够了,原来酒是不能消愁的,当你的身体和神经都麻痹的时候,心却更加的痛了,和野兽造成的伤痕不同,那种痛楚,就像心房里,□了一根细钢针一般,一阵阵,慢慢地撕磨着,让人很想大叫,又失去了开口的能力,这样的感觉,我不想再次尝试了。

  点了一壶上等女儿红,酒香而不烈,很适合此时品尝。女儿红最早是江南人家在女儿出生时埋在树下的酒,要等到女孩长大出嫁的时候才取出当作嫁妆,现在女儿红当然是在江南的任何酒家都能买到了,不过百姓人家这种在女孩出生时于树下埋酒的习惯依旧。忽然想到,从当年主人发现我的地方看,我说不定也生在江南,不知道父母是不是也为我埋下了一坛酒,只是恐怕,这一生,我是没有一坛上好女儿红当嫁妆的……

  想得太远也太多了,如此下去,只怕这清淡的女儿红也足以让我醉倒了。

  自嘲的笑了笑,随手又给自己满上,想着就这么在这里消磨一个下午,应该也是不错的打算,反正原本也没什么特别的去处,加上天气虽然入秋,白天依旧炎热,一动不如一静。

  点好的小菜陆续上来了,看我没有多说话的意思,小二很识趣地远远走开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对着窗外的街道发呆,酒家所在的地方其实也是满热闹的地方,每走几步,就有不同的商贩,从水果蔬菜到胭脂钗环,该有的几乎都有,不过因为下午格外炎热的关系,来往的人并不是很多,商贩也懒得费力吆喝,整条街就显得格外的安静。一个人自酌自饮,没什么外来的干扰,看来这个下午还不错……

  也不知过了多久,摇了摇手边的青瓷小壶,酒已所剩无几,上等的女儿红果然不同,浓香之余,酒劲却几乎没有,虽然也知道自己是那种不知何时就会陷入打杀之中的人,不过喝酒时意犹未尽总是让人心里不舒服。人在江湖本来身不由己就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了,如果连多喝两杯的愿望也不能被满足,那人生又有什么乐趣呢?想到这里,我转身冲小二儿招手,正想着让他再上一壶女儿红时,一阵女人的嘶喊和男子的叫骂声夹杂着冲入了耳中。窗外的街上不知怎的,就涌出了一群前后撕扯的人群,安静的窗外转眼就恢复成了闹市,看来一个斗酒自醉的下午,也不能清净的过完了。

《来生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