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予争辩,右手比了一个“请”的手势。
沈奚还在脑内措辞,要如何说服他,见他这个姿态没缓过神。傅侗文促狭地笑了笑,将腰带上的手|枪皮套取下来,借着,是匕首皮套:“你是想看这个?”
她连他带着手|枪都没留意……
不过傅侗文已经从皮套里掏出了一把精巧的手|枪,银色的枪身,白色枪把上的刻着一匹小马:“勃朗宁1900。”他作势要丢过来给她看。
沈奚怕碰枪,倒是指那个匕首:“那个,我认识。”
那把皮套上刻着Union Cutlery Company,联合刀具公司,她有个喜欢狩猎的教授推荐过这个公司的刀具,可割可刺,杀死一头狗熊也没问题。
看到这些真实的枪械匕首,她算是对“危险”二字有了重新的认识。
傅侗文笑一笑,将枪塞入枕头下。
“去私人甲板,让人为你煮一杯咖啡,或是要一杯葡萄酒,晒晒海上的日光。不要乱跑,更不要去公共甲板。”他背对她,开始解衬衫。
沈奚应了声,别过头,避开这让她脸红的一幕,替他关上卧室门。
私人甲板是特供给套房的,自然不会有外人。
不过说是能晒太阳,却只是对着一扇扇全透明的玻璃而已。她和服务生要报纸看,又说不清想看什么,只说想了解最近发生的大小事。服务生谨慎筛选过后,抱了二十几份报纸给她看,又煮了一壶咖啡,放在躺椅上。
纯银的咖啡壶和咖啡杯,配成一套,再添上二十几份报纸,也不过让她坚持了三十分钟。
最后将报纸盖上脸,昏天黑地昏睡过去。
梦里头,是喜庆的事。
二哥带她去看老管家儿子做亲的阵仗。虽然是小户人家,可却该有的都齐备了,杀鸡剖鱼,杀猪宰羊,有人抬了十几担嫁妆到院内。从碗筷到枕头帐子,到镜台合欢床,看花了人眼。二哥挽着她的小手,让她去摸每样嫁妆上系得那一缕大红丝绵:“央央日后要嫁人,我也要为你准备这些,”二哥将她抱起来,六岁的丫头了还要抱在臂弯里,“到时将广州城给你掏空了,凡你眼风扫过的,都是你的。”
……
沈奚在睡梦中,呼吸急促,放在胸口的两只手握成了拳。
报纸也随着她的喘气,起伏作响。
有一只手掀开了那挡住光的物事。
“沈奚。”
她被他从往事中拽出来,睁开眼的一霎,像溺水的人,无助挣扎着努力去看岸边旁观的人。夕阳的余晖被一扇扇玻璃窗切割开来,每一扇窗都被镶了金边。他戴了一副黑框的眼镜,透过那镜片,能看到他双眼里有血丝。他背对着光,望着自己。
“三……”三爷,还是三哥。梦境的混淆,堵住了她的喉咙。
心底泛起了一层浪,沈奚不争气地眼眶发热,慌张用手压住双眼:“抱歉,三哥……”
沈家的日日夜夜,碰不得,早被大火烧成灰的架子,一触就会轰然塌陷,将她掩埋。
一方折叠好的手帕被递给她:“是我要说抱歉,这一觉睡太久了。”
是很久。
船是上午离岸,到日落人才醒。
沈奚摇头,归还手帕给他,视线始终落在眼前的衬衫领口上,不敢看他的脸。傅侗文晓得她是怕自己看到她的泪眼,弯下腰,将地上散落的报纸捡起,一张张叠好,放在躺椅旁的藤木矮几上,给她擦掉眼泪的时机。
沈奚看着他的背影,胡乱抹着脸。
“庆项已经催过三次,我们再不过去,怕会被他笑话。”
沈奚两只手又从前额梳理过去,顺到脑后,摸摸用来绑住长发的缎带,尚妥。
“想吃羊排。”她笑。
“好,三哥给你记下了。”傅侗文背对她笑笑,单手插入长裤口袋,走向大门。
从拣报纸开始,他没多看她一眼。
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懂女人的男人?
沈奚追上他。
他们进入餐厅时,走得是旋转门。
她跟得太紧,追着傅侗文迈进同一个隔间里,明明是一人的位置,挤了两人,手臂挨着手臂,前胸挨上后背。
沈奚努力盯着雾蒙蒙的玻璃,直到走入餐厅,才松了口气。
谭医生点了一壶咖啡,倚在餐桌旁,百无聊赖地将一张报纸翻过来,看到他们,随即将报纸叠好,还给身后的服务员:“你们两个在一处,真是需要个管家。”
“我的错,”傅侗文领了责,笑着落座,“点好了?”
“三爷挑剔,我可不敢代劳。”
两人还在调侃对方,一个衣冠楚楚的青年人越过两张餐桌,不请自来。这餐厅里,除了他们三个,这是唯一的一个亚裔面孔。
“傅三爷。”青年人微欠身,含笑招呼。
傅侗文抬眼,打量他:“你是?”
那人不急作答,招手,让服务生替他将空着的座椅拉开,他坦然落了座。“三爷贵人多忘事,不晓得可还记得这个?”他将身子凑近,用微乎其微的声音哼唱了一句:“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
是牡丹亭。
傅侗文一笑,不应这个青年人。
“三爷可觉得耳熟?”那人倒不怕被扫了颜面。
傅侗文拿起服务生放下的银制咖啡壶,为沈奚倒了半杯,算是默认。
“能有几分熟?”那人含笑追问。
沈奚想笑,当是牛排羊排吗?
“至多三分。”傅侗文开口。
那人马上抱拳,笑着恭维:“能让三爷有三分面熟,是茂清的造化。”
她不喜这人的油滑世故,右边手撑着下巴,左手则在桌下,悄悄地捻着桌布的边沿。桌布被她拧成了细细的的一条边,又松开。如此反复,自得其乐。
身边服务生递上餐单。
傅侗文接过,放在沈奚面前,两指叩着餐单说:“挑你喜欢的。”
沈奚点头,视线溜过一道道菜。
有了这个不速之客,晚餐吃的并不愉快。
那个茂清,自称姓蔡的家伙,一直厚着脸皮跟着他们。谭医生倒是一反常态,和此人攀谈起来。平常也不见谭医生是个好相与的,此时倒显热情。
沈奚看他碍眼,她很少这么讨厌一个人。
四人走到一等舱,谭医生停下脚步:“跟我拿一趟东西,懒得送上去了。”
傅侗文睡了一整日,也不想太早回房,便跟着去了。
蔡茂清跟着谭医生走入,环顾四周感慨:“这是天堂啊,三个月的天堂,三爷家连医生都如此命好,茂清嫉妒。”傅侗文倚靠在门边沿,也在环顾这房间。
谭医生从房间里翻出了一个袋子,很小,倒出来,是两瓶药,他递给沈奚。
“只有这么多?”就为这个特地来一趟?
“啊,对,还有样东西。你去里头找一找,是双耳听诊器。你房内的好像是坏的。”
这可是要紧东西,她不等谭医生再说,主动进去了。
“在床边柜子,第二层。右手。”谭医生在客厅大声说。
“知道了。”她也高声回。
这卧室虽比特等舱小了不少,大致摆设却一致,她找到谭庆项说得那个柜子,底层抽屉里有被白布包裹的手术刀,还有一个本子,她翻看着,都是医学相关的笔记。除了这些,没他所说的那个东西。
“真的在这里吗?谭先生?”
外头没回应。
“谭先生,要不然你自己进来找给我看吧?”沈奚将手术刀重新裹好。
哐当一声撞击,沉闷的,人身体坠地的声响。
沈奚来不及多想,夺门而出,被眼前的景象震慑住。
傅侗文脸色苍白地背抵着墙壁,大口喘着气。谭医生和那个姓蔡的家伙身子以一种肉搏的姿态,摔在地上。沈奚的尖叫已经冲到了喉咙口,傅侗文一个箭步过来,右手盖上她下半张脸:“不要——喊人。”
他虚弱地伏在沈奚身上。
那家伙突然将谭医生掀翻在地,两指掐住谭庆项的喉骨。
傅侗文手肘撑在的墙壁上,脸色越来越差……他的另一只手试图去摸沈奚的脸,胡乱地,想要说话,可完全没力气。
电光火石之间,她醒了。
刀,手术刀。
她跌撞着跑进卧室,眼前因为太过紧张而又了一阵阵白色光圈,胡乱抓住包裹刀的布,又冲出去。谭医生用尽全力,一脚将那人推得撞到了桌子,在这一秒,她眼里的这个家伙就像是躺在解剖室的尸体。心脏在哪里,她一清二楚。
手术刀刺入,她还是手抖了。
那人被剧痛刺激地低吼一声,将沈奚撞出去。
沈奚重重撞到木质墙壁,谭医生扑身上去,将那把插入前胸的手术刀一推到底。
沈奚用手背堵住自己尖叫的意识,一口咬住自己,努力冷静。
去看着那个人挣扎着,倒地,这个位置,这个深度,没有回旋的余地。就算最好的心脏科医生在,也绝没有机会了。
谭医生手上也都是血,他喘了口气,慢慢地沉着桌子,缓和几秒后,镇定下来。
他去将靠在墙壁上的傅侗文扶起来,搀到桌旁坐下,又去找药。他用一件干净的衬衫将手擦干净,倒出药,给傅侗文塞进嘴里,又将水给他灌入口中。
沈奚看着他一个接一个的动作,仍是手脚发麻。
死人她不怕,不管在烟馆,还是在纽约,见过太多的尸体。
刀割开人肉身,她也不怕。
可这不同……她是杀了人,亲自下得手。她是医生,不是刽子手……
在刚刚的一念间,她有过犹豫,可她还是选择站在他这一边。
傅侗文手肘撑在桌面上,无血色的脸上,眼里,都在表达着担心。
刚刚谭庆项让沈奚进房,就是为了让她避开这个局面,可这个男人比他想象的要难缠,他的身子是累赘,谭庆项也不是练武的身架子……
“侗文?”谭庆项想给他把脉。
傅侗文摇摇头,他的身体状态,他自己清楚。
漫长的二十分钟。
沈奚背靠着墙壁,眼前雾蒙蒙的,低着头。
谭庆项静默地观察沈奚,怕她昏过去,或是情绪崩溃,毕竟这是她的第一次。但沈奚比他想得更能承受打击。他在这一刻,是万分感谢这个女孩子的,她的专业知识帮了所有人。
傅侗文恢复了一点体力,沉默着将西服的纽扣解开,有些费力地脱下来,扔去桌上。他手撑着桌子站起身,走到了沈奚的面前。
他无声地对她伸出了双手。
这一个动作,像钟锤在漆黑的夜,猛地撞击上钟楼的巨钟,震碎了黑夜,也震碎了她的心中最后的一点坚强。沈奚无措地流着泪,扑到他身上。
手上的血,全都胡乱地蹭到衬衫的袖口、臂弯和后背。
“不要内疚,”傅侗文右手按在她脑后,让她能贴自己更近一些,“他并不无辜。”
他和谭庆项从不相信巧合。
这个家伙在京城见过他,却又能在纽约同时和他登船,在这世间不会有如此的缘分。所以以他和谭庆项的默契,完全不用交流。进了房间,把沈奚支开,谭庆项马上动手,试图将他制住。无辜的人第一反应该是大叫争辩,有备而来的人才会选择反抗。
他的搏杀,证实了他们的猜想。
只是什么都算好了,还是让她沾了手。
眼泪浸透了他的衣衫前襟。
傅侗文一直用右臂抱着她,偏过头去,轻声和谭庆项商议处理这具尸体。茫茫大海,想要让一具躯体彻底消失,十分容易。
谭庆项冷静地建议:“我可以将尸体进行处理——”
傅侗文摇头,让他不要再刺激沈奚。
谭庆项领会他的意图:“这里交给我。”
傅侗文将掌心压在沈奚的后背上,低头问:“我们回去?”
沈奚虽然心乱如麻,看都不敢去看那个人。多亏了过去的种种经历和职业,还能勉强让自己能比常人更容易恢复正常……她低下头,点头。
傅侗文从谭庆项手中接过毛巾,包裹住沈奚的手指,替她擦干净血。
沈奚盯着他的袖口看了半晌,那里有血迹。她身上倒没有。
“穿上西装看不到。”傅侗文打消她的顾虑,他将毛巾放下,将西装外套穿上,衬衫的血迹全都被遮盖住。
他是冷静的,在给她拥抱之前,还记得要脱下外套。
两人回到特等舱,专属的管家很是关心地望着沈奚。
“我太太人不舒服,”傅侗文也是一脸忧心,用英语做着交待,“不要打扰我们。”
“好的,先生,”那个美国人微笑着,替他打开门,“我们随时听候您的吩咐。”
管家细心地为他们关上门。
沈奚坚持从一等舱走到这里已经是极限,在门关上的一刻,她膝盖一软,跪了下去。
膝盖触地前,傅侗文勾住她的身子,打横抱起她。这样的动作他很少做,尤其在心脏病发不久之后,但沈奚已经做到她的极限,他不能再强迫她自己爬到床上去。
窗帘厚重,又是夜晚,更不透光。
她被放到床上,傅侗文用棉被裹住她的身体。
“睡一觉,”他的声音在深夜中,在她耳边,像带了回声,“你没睡醒前,我都在。”
他的心脏不太好受,怕她察觉,于是将怀表摸出,放到桌上。
用秒针跳动的响声分散她的注意力。
沈奚将手从棉被里伸出,摸到他的手。傅侗文没有躲开,任由她握住他的手背。
“……你杀过人吗?”
她在求助,心理上的求助。
傅侗文的手,将她脸上凌乱的发丝一根根捋到额头上,用手将她额头的汗和碎发都抹到高处去。许多的汗,还有头发,摩挲着、润湿了他的掌心。
“很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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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大家讨论的纽约公寓,应该是客厅+厨房底楼,一楼顾谭闲杂人,二楼三爷沈奚和婉,应该没错吧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