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可嘉

    女儿满月的时候,宋研连夫妇异想天开地参照起老掉牙的方法,想通过“抓阄”来看看女儿一生的爱好。
    面对着一桌子的书、笔、化妆品、博士帽、珠宝、艺术品、钱币、小车子、小房子、小衣服、巧克力……宋可嘉颤颤魏魏地伸出了她粉白的小胖手。
    宋研连、何爱玲屏住呼吸,紧张地看着那只小手在那堆东西上流连。
    “还好,”当可嘉绕开巧克力的时候,何爱玲松了口气,“她以后不会成为大胖子。”
    看到女儿明显地对珠宝不敢兴趣,宋研连满意地点了点头:“她也不会是一个虚荣的女人。”
    肥胖滚圆的小手一路向前攀爬,可嘉黑亮的大眼睛执着地盯着某样东西,顺着她的目光,研连欣慰地叹了口气——那顶光鲜耀眼的博士帽就在可嘉的正前方!
    “看来,”他转头微笑着,“我这个生意人,也会有一个博士女儿了。”
    “我可不希望她成为书呆子。”话虽这么说,爱玲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要是她以后能进入哈佛、牛津读个书什么的,我也绝对不会反对的!”
    “哇……伊……”
    小女孩手舞足蹈地叫了起来,一定是成功抓取博士帽了!
    宋研连连忙回头,笑容却在瞬间凝结。
    “这是什么?她手上是什么东西?”
    何爱玲也愣住了:“这是我妹妹从日本寄过来的卡通玩具,知道你不喜欢,所以我也没给你看。只是,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一定是你拿其他东西的时候不小心,一起放在这桌上了。”凝视着女儿,宋研连皱起眉头,“这种东西,只有没出息的人才会喜欢。”
    这种东西,是卡通片《七色花》中小蓓的人物造型小玩偶,在超可爱的穿着粉红色衣裳的小蓓手中,还捧着一束色彩斑斓的七色花朵。
    而研连所谓没出息的人,除了爱玲那不长进的妹妹何念玲外,现在更多了一个,正是他的宝贝女儿,宋可嘉。
    不管父母如何皱着眉头,神情如何失望,小可嘉依然欢天喜地地抱着小蓓,又是啃又是咬又是抓又是打,一面不忘吵吵闹闹地念念有词:“……卡……哇……伊……”
    三岁的时候,可嘉决定了她钟爱一生的色彩——粉红色。
    在她的坚持下,从小玩具到儿童床到她小房间的墙壁颜色,通通都用上了粉红色系,就连父母的穿衣颜色都横加干涉。
    拗不过可嘉的眼泪鼻涕,宋研连甚至穿上了粉红色的衬衫和长裤,走在大街上,自己都觉得自己像个变态。
    五岁,可嘉上了一次电视。
    那是一档展现小朋友才艺的节目,何爱玲好不容易找到熟人塞了红包走了后门才让可嘉得以在电视上亮相。
    当夫妻俩坐在电视机前拿着录像机的遥控开关,等待女儿的表演时,却惊恐地看到一身粉红色公主裙的可嘉大摇大摆地走到节目主持人身边,不断拉他的衣袖。
    “叔叔,”终于引起了主持人的注意后,可嘉说道,“有没有花朵话筒?我要对着花朵话筒唱歌。”
    “没有。”主持人拍拍她满头鬈发的脑袋示意她离开。
    “哦。”可嘉转身想走,却又停了下来,“叔叔,你的围巾很好看。”她肯定地点点头。
    摄像适时地给了主持人一个特写。
    ——那是一条粉红色的领带。
    小学三年级,可嘉差点被逐出她所在的三(一)班级。
    那是在学校的运动会上。天生缺乏运动细胞的可嘉却偏偏被选上参加接力赛,还居然是最关键的第一棒。
    虽然大脑缺氧,心跳加速,可嘉却使所有人大跌眼镜地成为了第一棒的第一名,顺利地把手中的木棒交给了下一位。
    直到心跳渐渐缓和,大脑恢复冷静,她才猛然惊醒,从她手中接过接力棒的那个头发长长、个子高高的女生,不是三(一)班的。
    犯下这样低级的错误,出了这样莫名其妙的糗,以后在班上还怎么抬得起头来?
    可嘉越想越伤心,一进更衣室,便嚎啕大哭泪如雨下。光哭还不算——可嘉就近抱住了一个女生——总得借个肩膀靠一下,借件衣服擦擦眼泪鼻涕吧。
    当暴风雨渐渐停歇,可嘉开始打嗝的时候,那个女生才冷静地开了口:“喂,我们认识吗?”
    她个子高高的,头发长长的,看上去脾气不太好的样子。
    尽管有些害怕,可嘉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接力跑的时候,我是不是把接力棒交到了你的手上?”
    “那又怎么样呢?”那个女孩双手抱在胸前。
    “可你不是我们班的!”可嘉说着,眼泪又上来了。
    “那又怎么样呢?”女生简单地问着同样的问题。
    “我……我会被班里同学看不起的。”想到自己今后的悲惨命运,可嘉又是一阵悲从中来。
    陌生女孩走到了自己的更衣箱旁,打开箱子拿出校服:“这有什么好担心的?”她淡淡地说,“要是谁找你麻烦,你就来找我!”
    更衣箱合上的时候,可嘉看见箱门上有“许明琪”三个字。
    足足有两个礼拜,集体荣誉高于一切的三(一)班同仁对待可嘉的态度就像秋风扫落叶那样冷淡无情。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某天,(三)班那个据说厉害得连六年级男生也打不过的插班生许明琪来到(一)班门前,把可嘉喊出来并大声地问有没有人欺负她以后,才开始逐渐好转。
    尽管还是会犯低级错误,尽管在班中可嘉还是不受欢迎,尽管她依然老是被嘲笑为“粉红鼻涕”,可是,可嘉却觉得越来越快乐了。
    因为,她有了生命中第一个好朋友。
    小学毕业,可嘉和许明琪进入同一所初级中学读书。
    每天一下课,可嘉便死拉活拽地拖着明琪到学校附近的小店,就算不买什么,看看那些亮闪闪的小首饰、发夹、别针、明星卡片,还有超可爱的小钱包、文具盒、圆珠笔,都觉得很开心。
    明琪的兴趣却在那些男生喜欢的刀枪棍棒上,每当可嘉在文具店中流连忘返的时候,明琪通常在旁边的租书店询问有没有新到的武侠小说和少年漫画。
    明琪依然有着长长的黑发,苗条而修长的个子;可嘉也依然是天生有些卷曲的俏皮短发,矮矮的个头让她始终坐在教室的第一排。
    明琪最喜欢揉乱可嘉的短发,这也是可嘉最讨厌明琪的地方。
    所有人都奇怪这两个人怎么会成为好朋友的,有时候连她们自己也想不通。
    可嘉逐渐喜欢上了画漫画。
    在她笔下的女孩总是漂亮得不可思议:鬈曲的长发、有一半脸那么大的眼睛、梦幻般的蕾丝裙。
    她也曾试图画许明琪,每次都被明琪嘲笑:“拜托,我哪有你画的那么恶心?”
    明琪是班上的数理化尖子,还得过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奖。
    当可嘉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地考入市重点高中的时候,明琪却连中考都不用参加,轻轻松松地就被保送进了同一间学校。
    两年后,宋研连生意失败,为了抵债,他卖掉了黄金地段的豪宅,举家搬进了宋家的老产业,位于这座城市西南角的一栋老公寓。
    那是一栋法式建筑,雕花的扶手和栏杆,旋转的大理石楼梯,还有总是发出“哐哐”声的老式电梯。
    公寓周围,是些低矮的石库门住宅,以及一眼望不到头的成荫梧桐。
    在那些绿色之中,更有一个带着游乐场的社区公园掩映其间。
    比起以前的高楼大厦,可嘉其实应该更喜欢现在的老房子。
    可是……
    因为这次搬家,可嘉第一次尝到了离别的滋味。
    由于学校离得太远,宋研连不得不替可嘉办理了转学手续。
    她用所有的零用钱,给许明琪买了一整套《最游记》,而明琪则找遍了她所能找到的小店,只为了送给可嘉一个粉红色的飞天小女警。
    可嘉把那个大眼睛的小女警挂在窗前。透过那扇拱形窗,她可以看见夕阳、别人家的炊烟和游乐场里的摩天轮与过山车。
    那天晚上,在被窝中撒满了眼泪鼻涕后,可嘉下定决心——即使不能天天见面,她与明琪的友谊也是会地久天长的。
    整个高中,面临黑暗而漫长的会考及高考,对可嘉来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幻想有天,会有一个白马王子来到她的身边,救出她这个困在城堡里的粉红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白马王子从未出现。
    倒是高三的某天,明琪突然来到可嘉的家门前。
    “明天这个时候,我可能已经在多伦多某间冰冷的公寓里住下了。”
    可嘉只当她在开玩笑,直到明琪拿出加拿大圣约翰大学的入学通知书。
    那个初夏的傍晚,送明琪离开的时候,可嘉第一次来到社区公园里的游乐场。
    已经快到下班时间了,那些大型的娱乐项目开始结束一天的欢乐,工作人员正在收工走人。
    只是孩子们都不愿意离去,恋恋不舍地一再荡着秋千,继续让喧闹撒满这片场地。
    在游乐场的照相屋内,可嘉和明琪合拍了一套大头贴。照片上明琪的笑容有些僵硬,而可嘉的眼里则含着一大泡眼泪。
    “拜托一定要保持你爱流泪的天性好吗?”明琪使劲揉着可嘉短短的鬈发,“要是五年后我回来,而你竟然没哭,我一定会认不出你的!”
    游乐场的大钟敲响了六下。
    下班时间终于到了。
    明琪也终于走出了可嘉的生活。
    看着她在夕阳中离开,可嘉转身回到了游乐场。
    摩天轮停止了转动,鬼屋关上了大门,秋千架孤单地摇摆着。一分钟之前这里还是那么的喧闹,而一分钟之后,就连这儿的空气,都显得那么的……寂寞。
    坐在秋千上,可嘉拿出一整包餐巾纸,正要以大哭一场来度过这个悲伤的夜晚时,小狼却出现了。
    小狼不是狼,而是一条长得有点像狼的狗。
    在渐渐降临的昏暗暮色中,冷不丁看见一只体型庞大毛色金黄的动物出现在自己面前,任何人都会吓一跳的。
    可嘉的眼泪和鼻涕就是这样被吓回去的。
    它慢慢向前靠近,可嘉正准备尖叫,却看见了它摇晃着的尾巴和温顺聪明的褐色眼睛。
    她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狗狗用冰凉湿润的鼻子闻了片刻之后,飞快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弄了可嘉一手的口水。
    就在这一刻,可嘉破啼为笑,也就在这一刻,她决定叫它小狼。
    “小狼,你是谁家的狗狗?”可嘉轻轻抚摸它耷拉着的耳朵。
    它的回答是趁机在可嘉的脸上又舔了一口。
    那些原本准备着用来擦眼泪摁鼻涕用的纸巾,现在全贡献在小狼的口水上了。
    可嘉笑着挡开小狼朝她脸上直凑过来的鼻子:“这么晚了,你为什么还不回家?”
    狗狗却忽然竖起了耳朵,转身看向游乐园的深处。
    “那边有什么?是不是你的主人在叫你了?”
    可嘉顺着它的目光看去,天色已暗,她只看见那里一片绿色葱笼,树影婆娑。
    小狼站起身来,顺着小径一路小跑着向前。
    “小狼!”
    可嘉从秋千上站起来,身不由己地跟随着那道黄色的身影。
    夜色渐渐笼罩,月亮挂在天边,淡淡地把它的光芒撒向这片寂静的乐园。
    微风拂过,传来栀子花、夹竹桃和不知名花草的清香。
    不知为什么,可嘉觉得心跳有些加速,空气中有一丝莫名的期待和梦幻感觉。
    ——小狼会把她带向何处?
    ——而在那片绿荫丛中,等待她的将是怎样的一场邂逅?
    穿过香樟树林,从游戏机房旁经过,再绕过那片灌木丛。
    小狼终于停下了脚步,冲着前方呜咽了两声。
    可嘉慢慢走近,瞪大了双眼。
    路的尽头,在夹竹桃和香樟树的包围中,是一座她见过的最漂亮的旋转木马。
    月光下,那座旋转木马有着深红色的尖顶和流苏,墨绿色的柱子,还有马儿……那些白色、赤色、咖啡色的骏马围绕其中。
    虽然没有了白天的勃勃生机,虽然电源已经关闭,虽然寂静无人,但是……
    在那些停止旋转的木马身上,却依然有种名叫生命力的东西,让它们神采飞扬,栩栩如生。
    好不容易翻过那道上了锁的栏杆,走上旋转木马的台阶。
    她从没有想到,在绿荫迭障中,掩藏着的,竟是这样的惊喜。
    可嘉来到一匹白色的木马跟前,它有着黑色的眼睛和飞扬的鬃毛。
    静静地站在一边的小狼忽然有些骚动,低低地叫了两声。
    “小狼?”可嘉有些诧异,“怎么啦?”
    小狼的目光凝视着她身后的某处,金黄蓬松的尾巴热情地摇晃着。
    可嘉转过头去。
    就在这一瞬间,那些垂挂在流苏和柱子上的小灯忽然亮了起来,那明亮温暖的黄色光芒使得这座旋转木马在刹那间显得辉煌而充满欢乐。
    音乐也响了起来,是可嘉在幼儿园的时候曾经领唱过的《欢乐颂》。
    接着,木马开始旋转。那匹白色的马儿从她面前跑开,跟着是黄色和红色的……大柱子后不断有不同色彩的马匹奔跑而出,在可嘉的凝望中,一匹黑色的木马从柱子后探出了它的脑袋。
    然后……
    然后,在那年的夏天,可嘉考进了大学。
    就像满月时那次“抓阄”所预示的那样,别说牛津哈佛,就连这个城市中稍稍有些名气的高等学府,可嘉都没出息地进不了。
    寄来入学通知书的,是一间名不见经传的艺术类院校,而可嘉就读的专业,也是最最大路的平面设计系。
    入学之前,爱女心切的宋研连先到学校去探探路,才走到校门口,心就已经凉了半截。
    “世青高等艺术学院”这个颇有气势的名字,刻在一块小小的木匾上,挂在一幢披满爬山虎的老式建筑的小小的门洞旁,就连旁边的公共厕所都比这个校门来得显眼。
    进去之后,更是郁闷。
    从前门走到后门用不了五分钟的时间,一间教学楼,两幢宿舍楼,一片五十平米左右的水泥地算是操场了,而边上看着像自行车棚的地方据说是食堂。
    不幸中的万幸是,这所“大学”离家很近,这样一来,可嘉就可以住在家里,而不必和那栋兼作招待所的宿舍楼发生任何关系了。
    再然后,身为世青高等学院大三学生的宋可嘉,才刚开学,就面临着人生的一个重大事件。
    ——她要订婚了。
    2004年9月。
    坐在梳妆台前,可嘉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一袭浅粉红色的露肩针织连衣裙,勾勒出她纤细美好的身材。短发留长了,鬈曲地披在肩上,刘海巧妙地遮盖住头上的那道疤痕。
    她的目光从头发转移到了自己的脸上。
    镜中的她下巴尖尖的,眉毛有些短,眼睛有些圆,鼻子有些翘。明琪曾笑话她只要再黏上几根胡须,就能直接去参加歌剧《猫》的演出了。
    ——她从来就不是美女。可是,她那清澈明亮的眼神、可爱俏皮的微笑和丰富生动的表情却即将为她带来幸福。
    轻轻的敲门声打断了她的思路。
    “可嘉,”景谦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准备好了吗?”
    她转过头:“好了,你进来吧。”
    门开了,一个修长挺拔的身影站在门边,带来一丝温暖和煦的气息。
    袁景谦。
    F大经济学院的高材生,才华横溢的大学生联谊会主席,所有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看着她微笑:“你好漂亮!”
    可嘉笑了,可爱的鼻子微微皱起,笑意在眼中荡漾开来。
    他才是真的好帅。
    因为今天的场合,他虽然穿得比较正式一些,却也是最简单的搭配。
    白色衬衣黑色长裤,这样无味普通的打扮,可是,在他穿来,却依然显得卓尔不群。
    可嘉至今都还记得见到他的第一眼。
    ——那是在仁和医院里。
    从长长的昏迷中逐渐恢复意识,可嘉慢慢睁开有些刺痛的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满目的白色,和床边的一抹娇嫩的粉红。
    粉色,是花瓶中怒放的玫瑰;而白色,则是白色的墙、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床单,还有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人影。
    眼睛好难受,总有想流泪的感觉。
    身边那道白色的身影慢慢向她低下头来。
    总算,在她的视线中出现了第三种颜色:褐色。
    ——那是他眼睛的颜色。
    看着那双浅褐色的双眸,看着他嘴角那抹温暖的微笑,泪光盈然中,可嘉忽然有种感觉,感觉自己就像被下了诅咒而沉睡千年的公主,醒来所见的第一个人,不论是王子还是乞丐,她都会与他——发生一段故事。
    陌生人俯下了身子:“你……”
    仿佛就在忽然之间,病房里涌进一大票人:父母、医生、护士……
    紧接着,耳畔堆满了叽叽喳喳的声音。
    最嘹亮的嗓门莫过于她的老爸。
    “可嘉!可嘉!你醒啦!……”
    尽管觉得自己难受得像是塞在垃圾桶里的垃圾,可嘉还是幽默地眨了眨眼。
    老妈则一反往常的冷静,声音中添了许多她不熟悉的煽情效果:“可嘉……你总算醒过来了,你要是醒不过来,我……我也陪你一起去了!”
    最权威的声音来自于她的主治医师——韩医生。
    “恭喜!你们的女儿脱离危险了。不瞒你们说,她能够这样简直是个奇迹。我的前一个病人,因为车祸而大脑受损,虽然情况不及可嘉危险,却远没有她那么幸运。那个女孩至今还是植物人。”韩医生遗憾地摇了摇头,不再提及那个病例,“不过,可嘉虽然醒了,由于脑震荡的关系,她还需要在医院住一段时间,观察看看有没有什么后遗症……”
    父母全神贯注地不断点头,可嘉却因为体力不支而渐渐地再度意识模糊。
    闭上眼睛,坠入黑暗的前一秒,她才忽然记起:
    ——那个不知是乞丐还是王子的男生,躲到哪里去了?还有……他想对她说什么?
    “那天,你想对我说什么?”站在房间门口,可嘉问道。
    房门外,有朗朗的笑声传来。这是典型的宋研连式的笑声。哪怕一句最不幽默的笑话,都能让这个老爸发出惊天动地的声音。
    随着他的笑声,旁边附和地有几声干笑。
    可嘉能够想像,景谦那对温和而博学的大学教授父母,在面对她那个直来直去的生意人老爸时,会有多手足无措。
    “哪天?”袁景谦有些困惑。
    “就是在医院,你头一次见到我的那天。”她握住门把手——只要踏出眼前的这道门,这个小型的订婚仪式就正式开始了。
    “原来你还记得那天?”他有些诧异,“我以为你早忘了,那时候你的意识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呢。”
    “当然啦,”她嫣然一笑,“那毕竟是我们的第一次相遇,我怎么可能忘记?”
    景谦的视线凝伫在可嘉乌黑而神采飞扬的眼眸中。
    “那天,我想说的是……”他犹豫了一下,“‘抱歉,我走错病房了。’”
    “真的?”她凑近了些,“只有这句话吗?”
    他躲开了她的目光:“当然,否则我还能说什么?”
    “你可以说:”你好,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病人‘或者是’对不起,我正被人追杀,能否躲在你的病房?‘“她噘起了嘴,”结果,你想说的却是最普通的一句话。没劲。“
    他笑了,为她打开门:“好啦,不论我想说的是什么,我们终于还是遇见了。不是吗?”
    客厅中所有的灯都打开了。
    明黄色的灯光照耀着这间二十几平米的房间。
    总共才两家人家六个人,却在客厅里分成了三个讨论区。
    这边厢,是礼数周全冷静自如的贤妻良母招待气质儒雅不善言辞的女教授。
    “……你身上的这件衣服好漂亮!哪里买的?”何爱玲亲热地摸着袁***衣袖。
    袁妈妈连忙理理新烫过的头发,躲开何爱玲的手:“这是我自己挑的料子找人做的。”
    “哦,怪不得我总觉得这件衣服什么都好,就是针脚粗了点。”爱玲适时地换了个话题,“你头发染过了吧,颜色很不错。哪里做的头发?”
    女教授还来不及回答,何爱玲便摸起了自己的头发:“我的头发是楼下转弯角上的阿三发廊做的。这个阿三手艺还真不错呢,做出来的头就是显得年轻……当然,我不是说你的发型不好,我只是觉得你的这个样式,好像有点过时了……”
    而那边,则是嗓门粗大不拘小节的生意人应对除了尖端科技外什么都一喜煌ǖ目蒲Ъ摇?/p>
    “……我最早做过五金生意……”宋研连粗着嗓门说。
    “哦,五金。我的研究课题和金属也有些关系……”袁爸爸扶了扶眼镜。
    “那时候,我倒是狠狠赚了一票……”想起当初的辉煌,宋研连有些感慨。
    “别看是冷冰冰的金属,仔细研究一下,其实它们也很有趣的。就拿我们生活中用的最多的铁来说吧,它的分子结构是……”科学家就差拿起纸笔排列公式了。
    可嘉朝袁景谦吐吐舌头。
    “他们看上去聊得还蛮投机的呢!”可嘉笑着道,“只是好像有点牛头不对马嘴。”
    景谦叹了口气:“我去帮帮我老爸,让他不要再背公式了。”
    “我就去我老妈那边看看,”可嘉注意到何爱玲挑剔的目光已经转移到袁***鞋子上了,“要知道,任何人和她在一起时间长了,都会缺乏自信的。”
    “你的鞋子样子蛮时髦的,就是不知道穿着舒服吗?”果然,何爱玲对着未来的亲家展开了新的话题,“我对鞋子没什么要求,就是要做工好,而且一定要小牛皮做的……”
    “妈!”可嘉坐上沙发,亲热地勾住老妈的胳膊,“袁伯母可是大学教授,对衣服鞋子不感兴趣的!”
    “对啊,我怎么忘了这一点呢?”何爱玲笑着摇摇头,“要知道,我们可真得多谢谢你们这两位大学教授次呢。”
    袁妈妈有些疑惑:“多谢我们?”
    “正是因为有了你们的遗传,才有景谦这样一个高材生;也多亏了景谦帮我们小嘉补课,才能让她把拉在医院里几个月的功课都补回来,能够顺利进入大三。”何爱玲拍了拍女儿的手,“没想到,我这个傻女儿因祸得福,能够认识景谦这样的好男孩,也不知道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妈!”可嘉皱了皱眉头。
    不错,景谦是很好……可是,为什么每次老爸老妈以这样的口吻说起他的时候,心中总会掠过一丝不安与无奈呢?
    “可嘉才好呢,又可爱又乖巧。”袁妈妈微笑着看向可嘉,眼底满是喜爱,“对了,”她问可嘉,“你的伤全好了吧?
    “我的伤……”每次提起自己的伤,可嘉的眼睛总会不由自主有些刺痛——这是心理因素造成的,医生这么说过,“已经全都好了,不过,我还要定期去医院复检。”
    “好什么呢!”何爱玲不满地掀开可嘉前额的刘海,向袁妈妈展示着女儿右边额上那道新月形的粉红色疤痕,“你看,这道疤怎么都去不掉了。对女孩子来说,脸面可是最重要的事,现在好,多了这道疤,我看她啊,除了景谦,也不会有别的男孩要了。”
    “妈!”可嘉恼怒地低叫,转过头,逃开爱玲的手——怎么会有这样当妈的,简直就是女儿的天敌。
    不去理睬多嘴多舌的老妈,可嘉理了理自己的刘海。
    手指拂过柔软的发丝时,无意间触到了那一小片微微凸起的伤疤。
    就在这一瞬间,嘈杂的尖叫和纷乱的画面闪电般穿过她的脑海。
    “小心!……上面!”有人叫着,声音紧张刺耳。
    ——那上面有一片黑影正带着不可遏制的雷霆之势急速坠落。
    “可嘉!……”
    一个低沉紧绷的声音响起在耳畔。她茫然转头,电光火石间,她的视线撞上了一双深若寒潭的黑眸……
    一阵锥心刺骨的疼痛猛然袭来。
    “啊!”
    ——可嘉抱住自己的头:“头好痛!”
    “可嘉!”何爱玲连忙扶住女儿,“可嘉你不要吓我。怎么了?”
    袁景谦冲到了她们的身边,在可嘉面前蹲下,伸手抚摸她的黑发。他的动作迅速,却始终保持轻柔。
    “你是不是回忆起了什么?”他急切而轻声地问道,“不要去想了,这样头就不会疼了。”
    可嘉苍白着脸抬起头来。
    最初也最猛烈的痛已经过去,现在的脑袋就像被撞过的钟,仍有闷闷的回音带来阵阵轻微的疼痛。
    “没事了,”她勉强自己挤出笑容,“已经不痛了。”
    “既然伤已经都好了,怎么还会头痛呢?”袁妈妈疑惑地看看可嘉,再看看自己的儿子。
    “可嘉的主治医生说这是脑震荡的后遗症,过一段时间就会好。”宋研连声如洪钟地从客厅的那头走来,“现在她头痛的次数已经越来越少了,这个所谓的后遗症应该很快也能痊愈了。”
    “可是……”袁爸爸跟在宋研连身后,不确定地扶了扶鼻梁上的近视眼镜,“可嘉的失忆,什么时候能够恢复呢?”
    如同一粒石子落入平静的湖心,偌大的客厅瞬间陷入沉默。
    原本温馨的气氛,也不知为何变得有些尴尬。
    “噢,那个呀,”终于,何爱玲笑着挥了挥手,仿佛赶去面前微不足道的飞虫,“我们女儿失去的只是一小部分记忆,而那一小段记忆中的绝大多数我们都已经帮可嘉回忆起来了……”
    宋研连坐到了妻子身边的单人沙发上,接口道:“现在她想不起来的只有类似自己怎么会受伤这样的事情,而这种回忆……”
    “我们都宁可她一辈子都想不起来。”何爱玲肯定地点了点头,作为“回忆”这个话题的结束语。
    “我还以为……”可嘉困惑地看着自己的父母,这还是她第一次听到他们对她失忆的想法,“我还以为你们一直都想知道我是怎么出事的。”
    宋研连咳嗽了一下,清了清嗓子:“我们当然想。不过,你出事那天负责调查的警察已经把一切都说得很明白了:你在路过建筑工地的时候,被塌落的脚手架砸到。如此而已。”
    “可是……”
    可嘉低着头,看自己的双手搅在一起。
    不对,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
    可是,究竟哪里出了错,为什么她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呢?
    “好了,”袁景谦轻拍她的手,“不要多想了,伯父伯母说得没错,出事受伤那种痛苦的回忆,能不记得当然最好啦。”
    “景谦?!”她惊讶地瞪着他,脑中又隐约开始了一丝抽痛,“连你都不想知道我出事那天的情况吗?那块建筑工地远离家和学校,是我从来都没有去过的地方。可我……我却在那里受了伤,你们……”抬起头,她再度看向父母,“……难道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吗?”
    “可嘉!”何爱玲有些恼怒地打断她,“今天是你和景谦订婚的日子,袁伯母和袁伯父也都在这儿,你一定要提受伤那件倒霉的事情来煞风景吗?”
    “好啦,爱玲,别怪可嘉了。”袁妈妈连忙打圆场,“都是我们不好,提起可嘉的病情。对了,我们刚才说到哪儿了?你的小牛皮鞋?”
    无关紧要的话题再度展开。
    明黄色灯光下的客厅中,被粉饰过的温馨氛围再度回到了闲聊的人们中间。
    ——每次都这样,碰到不想回答的问题,老爸老妈就以找她的碴来转移话题。
    可嘉生气地咬着嘴唇别开脑袋,却撞入了景谦带笑温暖的眼神中。
    “想去阳台上呆会儿吗?”景谦微笑着问道。
    芝大厦建筑用地。
    这是一个在警署的报告中曾经出现过的名字。
    警方简单扼要地陈述了那场事故的时间,地点,起因和后果。可是,在那份报告中,可嘉找不到任何一条有用的线索能够帮助她回忆起那天的一切。
    ——她为什么会到那个建筑工地去?那块工地在城市的西北角,离家有几个小时的路程。她走了那么远,是为了去找什么东西,抑或还是……去见什么人?
    若是想要解开这些谜底,现在,她惟一能做的便是……
    “景谦,”可嘉静静地说道,“我要去那个芝大厦的建筑工地。”
    他一惊,不自觉地皱起眉头:“你是说……你出事的那个地方?”
    “嗯,”可嘉点头,夏末的风吹拂起她垂在肩头的长发,“也许那里……能让我回忆起些什么。”
    “你还不肯放弃吗?”
    可嘉仰起头,被月光照亮的小脸上写着坚决与固执:“嗯。”
    景谦不说话了。
    可嘉转过身,靠在阳台的雕花栏杆上,凝视远方。
    那是一片沉浸在月色之中的树林。月光将层层迭迭的树叶染成暗绿。
    有一阵风从游乐场的那边吹来,在那一片树影摇曳中,隐约可见过山车、海盗船和秋千架。
    但是,这个游乐场最迷人的所在并不是这些看得见的设施,而是常常被游人所忘记,掩映在树丛中,深藏在小路尽头的那个……
    “可嘉?”
    景谦的声音柔和却又有些突然地在耳边响起。
    可嘉转过身来,心头有一丝被人打断的懊恼。
    “如果你一定要去那个建筑工地的话,”景谦的唇边有一抹微笑,“那么,我陪你一起去。”
    从客厅的落地门中透出的灯光为他的侧影打上了一层温暖的明黄色。
    景谦。
    可嘉在心中默默念着他的名字。
    他总是这样,体贴,温柔,容忍她所有的任性和无理取闹。
    她也曾对着镜子上上下下地看自己,却始终想不通景谦到底喜欢她哪里。
    就像老妈常说的,她,宋可嘉,何德何能,竟能找到这样好的男孩。
    可是……
    为什么在内心深处,她总是会害怕——害怕……对他的感情,她也许终将无以为报?
    甩甩头,甩开心底的不安。
    “好,那就一言为定,”她调皮地笑着,“这就算是我们下次约会的主题吧!”
    他微笑着凝视她漆黑的眼眸。
    “不过,去之前有一个条件,”他从衬衫口袋中拿出一个黑色丝绒盒子,塞到她手中,“你得先接受这个今晚的礼物。”
    她慢慢打开盒子。
    在华丽的黑丝绒底衬上,是一枚简单细巧的戒指,在它的顶端,有一颗小小的宝石在月光下绽放出粉红色的光芒。
    “我买不起钻石,所以,”他有些不安,“这只是一枚粉水晶戒指。它很便宜,也很普通,不过……”
    “不过,”可嘉连忙打断他,“我喜欢。这是我见过最美的戒指。”
    “那好,”他放心地笑了,“你可以给我你的礼物了。”
    “我的?”她有些脸红,不安地看着自己的脚尖,“今晚,我什么都没准备。”
    景谦凝视着可嘉。
    月色下的她,身上有层淡淡的光辉,吸引住他全部的目光。
    在景谦所认识的女孩中,她并不是最漂亮的,可是,她却是他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那种可爱来源于毫不造作的纯真与从不设防的善良。
    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他就喜欢上了她。
    而与她相处时间越长,他越是无法摆脱她。
    她的微笑,她的恼怒,她的固执,她的任性,她喜欢粉红色的小怪癖,她傻里傻气爱哭的小毛病……
    不知不觉中,她的一切,构成了他生命的全部。
    “你什么都不用准备,”他说,“只要戴上这枚戒指,就是给我的最好的礼物了。”
    “景谦!”
    可嘉抬起头来,酸酸的鼻子告诉她自己又快傻气得掉眼泪了。
    “来,戴上吧!”
    他催促她,牵起了她的右手。
    在满天星光下,可嘉看着那枚小小的绽放着粉色光芒的戒指,缓缓地向她的手指靠近。
    只要再过一秒,这个细细的圆环,就将圈住景谦——这个全世界最好的男孩,同样地,也圈住了——
    “可嘉!”
    何爱玲兴奋的尖叫声猛然在他俩耳边响起,可嘉吓得手一颤,刚套上指尖的戒指滚落在地。
    “妈!”可嘉抱怨地看着突如其来闯到阳台上来的老妈,“怎么啦?”
    若是让老妈知道自己刚刚打断了什么,她一定会后悔到恨不得扇自己两耳光。
    “怎么啦?你到厅里就知道啦!”何爱玲不容分说地推着女儿往客厅走,百忙之中不忘对未来女婿关心一下,“景谦,没掉什么重要东西吧?”
    “没有,什么都没掉。”景谦从地上直起身,笑得有些尴尬。
    一进入客厅,可嘉就原谅了老妈的大惊小怪了。
    事实上,她自己的激动比起妈妈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在那儿,屋子里一堆人的当中,水晶吊灯的正下方,站着一个女孩。
    修长而苗条的身材,深棕色的眼睛反射出明亮的灯光,还有,嘴角那抹冷静的微笑。
    “明琪!!”
    可嘉尖叫着冲了上去,还没冲到许明琪的面前,就已经涕泪滂沱了。
    “我曾经说过,要是我回来的时候,你竟然没哭,我一定会认不出你的!”明琪有些嘲弄地笑着,眼中的泪光却泄露了她的感情,“谢谢你让我这么容易就认出你。”
    “明琪,”兴奋之下,可嘉可悲地发现自己竟然想不出什么话题,“你的头发剪短了。”
    “而你,却开始留长头发了。”明琪揉了揉可嘉的鬈发。
    “讨厌,不要动人家头发啦!”
    可嘉连忙抚平自己的秀发,却发现明琪戏谑的眼神:“再次谢谢你那么快就让我回到了过去。”
    可嘉终于破涕为笑。
    “对了,刚进门的时候,伯母说今天是你的好日子。”明琪有些好奇,“是不是又是为了庆祝你补考过关,或是顺利升级什么的?”
    可嘉原谅了她的乌鸦嘴,她拉着明琪一起转身走去:“我要介绍你认识一个人!”
    站在阳台落地门前的那个男孩许明琪早就注意到了。
    他有着温暖的笑容和挺拔的身材。而他看向可嘉的眼神更是写满关切。
    “我知道了。”明琪笑了起来,松开可嘉的手,她大步向那个男孩走去,“你好!我叫许明琪。可嘉应该向你说起过我。”
    “是!”他明朗地微笑着,“因为她说过太多遍了,所以想不记得也难。”
    满分!
    这是明琪给这个男孩的分数。
    幽默,开朗,并且英俊。简直集合了所有男生的优点。
    虽然除了长得帅之外,他和可嘉信中的描写没有一处相似,不过——明琪相信,感情能激发出每个人藏在内心的美好。
    她向身边的可嘉眨眨眼睛。
    “可嘉也曾经N遍地向我提起你,所以,”她大方地伸出手去,没有注意到他眼底的那丝疑惑——
    ——“很高兴认识你,可嘉的麟风!”

《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