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 王

原文 元年。王为人暴虐无道,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王好任荣夷公。大夫芮良夫谏曰:“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既荣公为卿士,诸侯不享。

直解 厉王即位之元年,因见他父夷王懦弱,诸侯背叛,欲振之以威强,然其为人,暴虐无道,好利不仁,故周道愈衰。东方淮夷入境寇掠,厉王命虢仲为将,领兵征之,不能攻克,盖王既无道,兵不用命,故师出而无功也。那时有臣名荣夷公者,专务谋利,以媚于王,王喜好信任他。大夫芮良夫谏说:“夫利,乃百物之所生,天地之所载,当与天下共之,不可专也。若专利于己,则害及于人者必多矣。故虽匹夫而专利,犹且叫他做盗,为其夺人之利,与盗贼无异也。况王者为天下之主,当布利于下,而乃行专利之事,则民心不服,归之者不亦鲜乎?王若不将这荣公疏远了他,周之王业,必至败坏。”王不听,专任荣公,及荣公为卿士之官,诸侯果皆离心,不来朝享,恶其好利而不好义也。《大学·平天下章》有曰:“小人之使为国家,灾害并至,虽有善者,无如之何矣。”其厉王之谓哉!

原文 王行侈傲,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召公曰:“是障之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雍也。今王塞下之口,而遂上之过,恐为社稷忧。”王不听,于是国莫敢出言。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后三年,乃相与叛袭王,王出奔于彘。王在彘,不敢归,二相周公、召公以太子静尚幼,乃相与和协,共理国事,故称共和。王崩于彘,在位十七年,并共和三十七年。

直解 弭,是止。障,是作堤防以御水。厉王奢侈傲慢,暴虐其民,国人嗟怨,都出谤讪之言。召公谏厉王说道:“今百姓被上之虐害,苦不聊生,故谤言日闻,王不可不改图之也。”厉王不听召公之言,反嗔怒百姓谤他,乃寻得卫国中一个降神的师巫,着他监视国中的人,说这巫能通神,但有造言兴谤的,他就知道,奏闻于王,拿来杀了。自是国人不敢声言,在道路上彼此以目相视,盖口不言而心实非之也。厉王不知民怨愈甚,方自喜其得计,告召公说:“我今设此二法,果能止谤矣。”召公对说:“王以刑杀止谤,如筑堤堵水一般。水势大了,强去堵截,冲决愈甚;民心怨了,强去禁制,为祸愈深。大凡人的言语,都从心上发将出来。心里念虑已成,自然要发于言语之间,如何止得他不说?纵能止得百姓的口,止不得他心里怨嗟。王今用法以塞下之口,执迷以成己之过,切恐民怨日增,祸乱将作,为社稷忧矣。”王不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而王之暴虐愈甚,百姓忍他不过,到后三年,遂相率作乱,乘其无备而攻之。王避祸,逃走于彘,不敢回京。彘即山西平阳县地方。周、召是天子畿内之地,那时王之卿士有食邑于周、召者,也称做周公、召公。二公并相,见得国有大变,而太子静年幼,未能治国,乃相与同心协力,共理国事,以定祸乱,故号称共和,待太子长而后立之。王毕竟居彘而崩,在位十七年,通共和为三十七年。夫盛明之世,颂声四作,足以自安矣。而乃悬闻谤之令,昏乱之世,怨讟朋兴,可以为戒矣。而乃为弭谤之刑,此兴亡治乱之所以悬殊,而有国家者之不可不鉴也。

《资治通鉴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