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王

灵 王

原文 三年,无终子嘉父,使孟乐如晋,因魏绛请纳虎豹之皮以和戎。晋悼公曰:“戎狄无亲,不如伐之。”魏绛曰:“诸侯新服,陈郑来和,将观于我,我德则睦,否则携贰。”因陈和戎有五利。晋侯乃使魏绛盟诸戎。十年,郑人赂晋以歌钟镈磬女乐,悼公以其半赐魏绛,曰:“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华,九年之中,如乐之和,无所不谐,请与子乐之。”二十一年,孔子生。在位二十八年崩,子贵立。

直解 无终子嘉父,是戎狄之君长,名叫做嘉父。携贰,是离心改变的意思。周灵王之三年,晋悼公方为诸侯盟主,以尊周攘夷为事,于是戎狄慕义,欲求通好。当时诸戎中,有无终国君名嘉父者,使其臣孟乐,来到晋国,持着他国中所出的虎豹之皮,托晋之贤臣魏绛,献与悼公,以求和诸戎。魏绛劝悼公从其所请。悼公说:“戎狄无亲,难以恩结,不如伐之,未可与和。”魏绛对说:“今君方取威定霸,诸侯新服于晋,陈、郑初来通和,正看我的德义何如。我若修德招怀远近,他便都来亲睦;我若灭德逞威,他便离心改变,不肯服从。君不可失此机会,绝戎好而弃诸侯也。”因详陈和戎的利益有五:戎狄聚处贵货财,轻土地,其土可交易而得,是一利;边鄙不惊,民安田野,农夫成功,是二利;戎狄事晋,四邻振动,诸侯威怀,是三利;以德抚戎,师徒不勤苦,甲兵不劳顿,是四利;远人既至,近者亦安,是五利。晋悼公闻言,欣然从之,就使魏绛盟约诸戎,与之讲和。自此,戎狄归顺,诸侯宾服,王室得安,晋国亦强。到周灵王之十年,郑人因感晋悼公有存郑之德,遂谢晋以歌钟、镈磬、女乐。前面魏绛所谓“我德则睦”者,至此验矣。晋悼公思魏绛之功,因以其乐之半赐之,说道:“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中华之未服者。到今九年之中,虽然戎狄怀柔,诸侯辑睦,如音乐之和,无所不谐,这都是子之力也。我岂可独享此乐,请与子共乐之。”周灵王二十一年,孔子生。盖天生圣人,万世道统所系,故作史者,谨书之。灵王在位二十八年崩,子贵继立,是为周景王。

《资治通鉴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