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黑社会发家史:覆灭 3.惊魂一夜

杀手心狠手辣,杀手不需要很高的武艺,但是,杀手必须具有一颗冷酷而贪婪的心。冷酷,杀手才可以不分善恶;贪婪,杀手才能够保持旺盛的斗志。杀手从来都不问这个人该杀不该杀,该死不该死,杀手不关心这些,杀手关心的只是,谁能够给他出更高的价钱。

从古到今,最有名的杀手是荆轲,荆轲武功并不高,他拿着短剑无法匹敌拿着长剑的秦始皇;但是荆轲很冷酷,他不问秦始皇该不该杀,也不管燕太子丹是不是阻挠国家统一,是不是出于私心,荆轲只知道燕太子丹对他好,所以他就要替燕太子丹杀秦始皇。古人讲,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士人为了赏识他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他才不管这个人是不是大逆不道;女人为喜欢自己的人装扮,她也才不管这个人是光明磊落还是包藏祸心。

当然,也是例外,比如《铡美案》中,陈世美派出的那个杀秦香莲的杀手,被秦香莲一段哭腔感动,就自杀了。但是,这是戏曲。而且,据说陈世美是一个好人,他是被写戏曲的人陷害的。秦香莲不冤枉,而陈世美才是千古奇冤。

荆轲是一个失败的杀手,然而不明白自古到今人们为什么将他捧到了不该捧的位置。用我们政治课本上的话来说,荆轲善恶不分,他妄图阻挡历史的滚滚车轮,然而人们为什么却总是把他看成了英雄。

也许就因为他的结局是一个悲剧,所以人们才将他看成了英雄。

杀手在古代是一种职业,但在近代,因为枪炮的使用,杀手慢慢地退出了历史舞台上的主角地位,但是杀手从来就没有销声匿迹。

杀手是蟑螂,他们只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悄然出没。杀手是蚊子,一旦被盯上了,想赶都赶不走。

杀手的事情,我是以后听表弟说的。表弟现在是我们县公安局煤炭治安大队大队长。杀手杀洪哥的故事,很多年来都是我们县人们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

杀手出现的时候,洪哥他们刚刚接到了一个工程,翻新县城的国有食堂。那时候国有食堂已经被人承包了,变成了私有食堂,但是大家叫了几十年,叫习惯了,还是叫它国有食堂。板栗带着杀手来到了国有食堂的工地上,指着远处一个监工的人说,那就是他要杀的对象。杀手盯了一眼,就自负地说,我记住了。

洪哥白天在工地,夜晚回家。

杀手在洪哥家门外埋伏了三个夜晚。在小小的县城,要找到一个人的住处太容易了,县城只有屁股那么大,南街放个屁,北街都能闻到臭味;东关卖醋的担子倒了,西街都能看到醋流过来。杀手发现要在家中杀洪哥,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洪哥家中不是他一个人住,还有升子、德子、毛孩、千户和七子。他们分住在几个房子里,过着大集体的生活。杀手要在工地杀洪哥,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工地那么多人,而且是白天,杀手即使杀了人,也会被抓住。

那么,唯一的机会就是洪哥外出的时候。

可是那段时间洪哥非常敬业,他除了在家中,就是在工地。他哪里都不去。

杀手不得已,将杀人地点定在夜晚洪哥回家的路上。从工地到洪哥家中,要经过一条狭窄的街道。杀手决定在这里动手。

杀手的奔跑速度非常快,他自信在这条少有人迹的巷子里杀了洪哥,然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巷子尽头,坐上摩托车,只需要几秒钟的时间。在这几秒内,他所做的事情神不知鬼不觉,他从板栗那里拿到钱后,就能从县城消失,永远不会再来这个地方。

那天,在建筑工地监工的有洪哥、升子和毛孩。夜晚,工地下班了,洪哥让升子和毛孩先走,他检查一下工地就会回去。升子和毛孩前脚走了,洪哥查看了建筑工具后,也在几分钟后离开了。

和往常一样,洪哥拖着疲惫的身体,慢腾腾地走进那条狭窄的小巷,他看到巷子口停着一辆摩托车,摩托车的引擎轰隆隆地响着,他没有在意。摩托车边蹲着一个系鞋带的男子,他还没有在意。小县城长期以来风平浪静,见到个把陌生的面孔,也不会有人留意的。

洪哥走进小巷几十米远,后面突然追上来了一个人,那个人操着浓厚的外地口音,问他到国营饭店怎么走。

洪哥问:“你问国营饭店干什么?”

杀手说:“我姨妈家的孩子在那里做活,我去看看他。”

洪哥没有留意,他伸手指着巷口说:“出了巷口,向右拐。”

洪哥的话音刚落,突然听到一声脆响,感到腰部一疼,他大喊一声,一股热血喷涌而出,于是软软地倒了下去。接着,洪哥听到身后传来毛孩的喊声:“干什么!”

毛孩和升子在洪哥几分钟前离开了,然而,在巷口,毛孩要买一包香烟,让升子先走,这样,升子距离毛孩有了一段距离,毛孩距离洪哥又有了一段距离。

毛孩走在巷子里,他听见身后传来洪哥的说话声,就停下脚步等候洪哥,没想到先听到一声炮竹那样的响声,接着听到洪哥大喊一声,他回头看到洪哥倒了下去。就在杀手准备补上第二枪的时候,杀手突然听到了毛孩的喊声,毛孩发足追赶,杀手来不及再次装弹,就仓皇逃遁。

杀手在前面跑,毛孩在身后追。

杀手快要跑到了巷口,毛孩突然失足掉进了窨井里。

杀手事先在这条小巷布置好了机关,他将这条小巷所有的窨井盖打开了,露出一条弧形的缝隙,不知道的人一脚踩上去,就会翻坑掉下去。杀手逃跑的时候,故意沿着路边跑,而毛孩也沿着路边追赶,结果,追赶的毛孩掉了下去。

几天前,我们县城刚刚下了一场暴雨,窨井里挤满了几米深的污水。污水淹没了毛孩。

在这个漆黑的夜晚里,毛孩在窨井里挣扎,但是没有人知道。

洪哥和毛孩都在阴沟里翻了船。

杀手逃到了巷口后,看到左右无人,就将短把猎枪插进后腰,骑上摩托车,扬长而去。

杀手一路都在得意,他觉得这件事情做得非常漂亮顺利。

当天夜晚,杀手拿着40万元,离开了我们县城。

在我们老家叱咤风云了20年的洪哥,倒在了洒满月光的寂静小巷。

洪哥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到了半夜。升子他们在家中等着洪哥和毛孩,一直等不到回来。后来,升子、德子、千户、七子就从街边的饭店叫来花生米、腐竹、口条之类的凉菜,还搬来了一箱啤酒。那时候,啤酒刚刚来到我们这座高原县城,这种刚喝起来像洗锅水,而后越喝越甘醇的浑浊液体,成为那时候县城人的时尚饮料。

他们边喝酒边讲笑话,千户说:有一个单身大款,睡了无数个女人,没有一个是处女,他想找个处女做老婆,可是在城市里找不到处女了,就有人给他建议说:“你开着你的奔驰车顺着柏油路去山里,开上三天三夜;没有柏油路的时候就下车步行,走上三天三夜,到了与世隔绝的山村里,肯定就有处女。大款听了后,就开车走了三天三夜,步行走了三天三夜,来到了一个只有几户人的村庄,看到有一个很漂亮的山里妹子在挑水,那身段那模样,大款一看就酥了半边身子。山里妹子听说了大款的想法,很高兴地跟着他来到了城里。结婚的当天夜里,大款把那种事情干完了,就洋洋得意地问:“你觉得我的技术怎么样?”山里妹子说:“比起我二叔差远了。”大款伤心加绝望,心想费尽心思,到头来找到的还不是处女,什么世道嘛!可是转念又一想,既然结婚了就算了,不提以前的事情了,他对山里妹子说:“你以后给我生个孩子就行了。”谁想山里妹子马上接口说:“可甭提生娃娃的事情了,我生的娃娃太多了,为这事我妈把我打了很多次。”

千户说完了,脸上的表情一本正经,升子、德子、七子一齐大笑起来。

笑声未停,门外突然跑进了一个人,他说,洪哥被人打了一枪,现在正在医院抢救。

升子他们大叫一声,就跑往医院。远远的,他们看到医院急诊室的门外围了很多人,还有一辆警车,警车上面的红色灯光和蓝色灯光闪闪烁烁,让气氛变得异常紧张。

在医院里,升子他们听说,警察半夜巡逻的时候,在那条偏僻的巷子里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洪哥,把他送到了医院里。

洪哥人事不省,满脸蜡黄,他的血液将病床上的被褥全都浸湿了。

然而,没有毛孩。

天亮后,清洁工拿着扫把划过那条幽静小巷的地面,她低头看到一个打开的窨井盖里,全是污浊的积水,水面上漂浮着一颗人头,黑色的头发像水草一样飘飘冉冉。清洁工大叫一声,瘫坐在地上,路过的行人拨打了消防队的电话。消防队员将在污水里浸泡了一个晚上的毛孩捞了上来。毛孩全身浮肿,双眼圆睁,可以想到他临死前仍旧在全力挣扎。可惜那条小巷夜晚静无人迹。

洪哥在医院里一直躺了半个月,升子、德子、千户、七子轮流照顾着他。医生说,被猎枪近距离击中的洪哥幸好身体壮硕,如果换成别人,早就失血过多死亡了。

洪哥在医院的这半个月里,只和升子有过一次长谈。洪哥说:“人在江湖飘,谁能不挨刀?我早就想过会被人打黑枪。”

升子问:“你知道谁打的黑枪?”

洪哥说:“我们得罪的人太多了。”

升子说:“你安心养病,查找凶手的事情交给我。”

毛孩死亡和洪哥遇刺,警方进行了立案。可是,在现场,却找不到任何破案线索。县城的道路上没有监控录像,县城的夜晚也没有联防巡逻,全县城没有一个人目睹那天晚上的血案,甚至全县城也没有一个人能够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杀手的活路做得很干净,警方无法找到蛛丝马迹。多年前,德子剁掉了东关帮首领三角眼两根手指,现场掉落了一条刻着自己名字的帆布袋。而杀手的现场,连一根头发丝也找不到。

杀手叫什么名字?杀手藏在哪里?不知道。在茫茫人海中要找到杀手,无异于大海捞针。

升子坚信杀手与南关帮有关系。这些年来,洪哥先后与平山帮、东关帮、西郊帮交恶。这些帮派从来不会从背后下黑手,他们纠集一起,鼓噪而来,遵守江湖规则,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无论是打是逃,都显得光明磊落,从来不会派出卑鄙的杀手。如果他们要派出杀手,洪哥早就会与杀手遭遇,也不会直到今天才遭到杀手的毒手。

可是,要说杀手是南关帮派来的,升子却又找不到直接的证据。

杀手与洪哥只说了两句话,他是外地口音,两句话里都有“国营饭店”,说明杀手除了知道县城的国营饭店,再不知道其他地方。杀手尽管只说了两句话,但是这两句话也暴露了杀手的身份,杀手的身份与国营饭店有关。

国营饭店的建筑生意,洪哥不是从南关帮手中抢来的;但是,洪哥第一笔建筑生意,是从南关帮手中抢来的。在洪哥没有做建筑生意以前,他和人争斗,从来没有被人下黑手;而从开始做建筑生意起,洪哥金盆洗手,不再打架斗殴了,他要开始赚大钱了,但却遭到了黑手。

都是金钱惹的祸。

然而,怎么才能证明杀手和南关帮的关系呢?

猪肝出现了,猪肝的出现暴露了南关帮的秘密。

洪哥在医院里住院一个月,洪哥在县城的朋友很多,来看望他的人也很多。每天,洪哥的病房里都有人出入。一旦有人来看望,狭窄的病房里装不下那么多人,升子他们就会来到医院的走廊里。

有一天,又有人来看望洪哥,升子他们走出了病房。千户来到卫生间门口抽烟,他突然在走廊里看到了猪肝,猪肝正在向别人打听洪哥的伤情。千户看到了猪肝,猪肝没有看到千户。猪肝那张黑得发亮的脸让千户记忆犹新,千户从来不会想到一个人的脸会黑到这种程度,黑得惊心动魄,黑得空前绝后。那时候的县城里还没有来过黑人,而千户也还没有见过黑人。

猪肝就带着这样一张脸来到医院偷偷打听洪哥的伤情,他旗帜鲜明的脸就是他的招牌,也是南关帮的招牌。他带着这张猪肝脸来到医院,就等于告诉了所有人,我南关帮来到医院了;他带着这张猪肝脸来打听洪哥的伤情,就等于告诉所有人,我南关帮来打听洪哥的伤情了。

可见,南关帮这些纨绔子弟都笨得像猪。

千户打架很鲁莽,但是千户的心思一点也不鲁莽。

猪肝来到医院打听洪哥的伤情,绝对是怀着不轨的目的。南关帮为什么要打听洪哥的伤情?洪哥的伤情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千户的脑子转得像辘轳一样快。千户和猪肝打过照面,如果猪肝看到了千户,他一定也会起了戒心。于是,千户躲藏在卫生间里,听着猪肝穿着皮鞋的脚步声穿过卫生间,也穿过了走廊,在楼梯口渐渐消失了。千户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洪哥的病房门外,告诉了升子自己看到的一切。升子急忙派七子奔下楼梯,跟踪猪肝。在那次与南关帮的冲突中,七子没有参与。

七子问:“哪个是猪肝?”

千户说:“你看谁最黑,谁就是猪肝。”

七子几步跳过一层楼梯,又几步跳过一层楼梯,他来到一楼的时候,看到那个最黑的猪肝才刚刚走到住院部的大门口。七子放慢了脚步,他悄无声息地跟在猪肝的后面,猪肝做梦也想不到,他已经被人盯梢了。

七子跟着猪肝走出了住院部的大门,他也没有想到,猪肝打开车门,钻进了一辆黑色的小轿车里。小轿车无声地驶远了,只留下了一缕青烟。七子的武功再好,他的两条腿也追不上四个汽车轱辘。

当洪哥他们刚刚有了第一桶金,解决了温饱问题的时候,人家南关帮已经食有鱼、出有车、居有屋,人家迈入了富豪的生活。

七子站在医院大门口,看着绝尘而去的猪肝,心中充满了羡慕嫉妒恨,他现在终于理解了洪哥为什么要急着赚钱,急着包工程。

钱真是个好东西。

七子回到医院病房里,告诉了千户他看到的这一切后,千户也无语了。贫富的巨大差别,让千户的心中也充满了羡慕嫉妒恨,原来有钱和没钱就是不一样。

此后,千户对洪哥的经商之道再没有过微词。

升子说,猪肝是突破口,也许能够从猪肝身上,找到杀手的线索。

要找到杀手,先找到猪肝。

要在县城里找到一个人,是很容易的,尤其是对于千户和七子这样对县城江湖谙熟于心的人。千户和七子先找到钉鞋佬,几十年来蹲在街边钉鞋修鞋补鞋的钉鞋佬,认识全县城半条街的人,全县城明里暗里的事情,也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就是县城的“活字典”,是县城的百科全书。钉鞋佬告诉千户和七子说,南关帮都住在县城南面的富人区,独门独院,高墙红门,大门打开了,汽车就能开进去。南关帮经常会在板栗家的饭店里吃饭。坐拥几百万的板栗并不缺钱,他开饭店只是为了手下弟兄吃饭聚会方便。

钉鞋佬说,只要坐在板栗家的饭店门口,就能够找到猪肝。

七子开始了蹲点守候,他从省城康复路进了一批小孩的玩具,摆放在板栗家饭店对面的马路上。他像个小生意人一样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风雨无阻,而他的眼睛却紧紧地盯着马路对面的饭店。

七子蹲点的第五天,猪肝出现了。猪肝耀武扬威,仰着一张又蠢又丑的脸,阳光下的那张脸乌黑铮亮,像驴粪蛋蛋一样。

南关帮很愚蠢,板栗也很愚蠢,猪肝同样很愚蠢。洪哥每逢大战过后,就要让手下去山下的平原躲避一段时间,风头过后,再回来。而南关帮收买冷血杀手暗杀洪哥,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居然还让猪肝那张特色鲜明的脸在医院里晃荡,还若无其事地在大街上游荡。板栗的能力和洪哥比起来,实在有天壤之别,他给洪哥提鞋都不配。要在黑社会混,除了拳头硬梆,还要脑子灵光。

也许板栗自认为他有后台,他的后台就是姐姐的床友黑穆子。但是,现在毛孩死了,洪哥伤了,出了人命关天的大事,黑穆子敢包庇吗?再说,洪哥是什么样的人,他会让暗杀自己和毛孩的凶手逍遥自在吗?

那天,猪肝从七子的玩具摊前走过,他的嘴里咬着牙签,牙签在他的嘴里转来转去。这是从港台垃圾片中学到的动作,他自认为这就是潇洒。现在,只要你在大街上留意,还是能够看到嘴里咬着牙签自以为潇洒的人。

七子从眼睛的余光中看到猪肝消失在了一条小巷的拐角处,他起身离开了,快步走向那条小巷。至于地上的玩具,谁爱拿谁拿走吧。

猪肝完全没有想到他的后面有人跟踪。他径直穿过小巷,走进了南关的富人区,推开了一扇朱红色的铁门,走进去了。七子站在门口,看清了门牌号。

现在,看你猪肝往哪里跑!

当天黄昏,猪肝从家里走出来,他又走进了那条小巷里。在小巷出口,一个光头青年拦住了他,光头的旁边是一辆卡车。

光头笑容可掬地说:“老同学,你这些年在哪里发财?”

猪肝迷惑不解地望着光头,他努力搜索着自己的记忆,觉得自己的同学里没有一个光头。

光头说:“老同学你肯定发财了,贵人多忘事,连我都想不起来了。”

猪肝依旧努力想着,可是依旧想不起来这个光头是谁。

光头友好地伸出手来,要和猪肝握手。猪肝犹犹豫豫地也伸出手来,准备和光头握手,光头突然反手一掌,击打在了猪肝的下巴上。猪肝的下巴脱臼了,他咿咿呀呀地说不出一句话来。

光头的手掌像铁箍一样箍住了猪肝的手臂,然后将他推进了卡车里。卡车里坐着德子和千户,猪肝一看到当初在南关街口把他们南关帮打得鬼哭狼嚎的德子和千户,他的身体就变得像面条一样稀软。

德子开着卡车,卡车轰隆隆地碾过县城年久失修的路面,碾过路面上积年的尘灰,也碾过郊外路面上层层堆积的落叶和落叶下惊慌逃窜的各类多足昆虫,一直开到了荒无人烟的森林深处。

卡车停下来,德子将猪肝推出了驾驶室,千户和七子从车厢里抬下了一个铁笼子。这辆卡车,是建筑工地的卡车,卡车里还有肮脏的泥沙;这个铁笼子,以前是关狗的,铁笼子捆扎的铁丝上,还有一撮撮狗毛。

猪肝面如酱色,他不知道他们把他拉到这里干什么,不知道他们抬来铁笼子干什么。

七子用手掌在猪肝的下巴摩挲了一下,然后一用力,咔嗒一声,猪肝的下巴合住了,他能够说话了。

千户点着了一根烟,他问猪肝:“谁用枪打了洪哥?”

猪肝摇摇头。

千户说:“你这段时间有没有去医院?”

猪肝又摇摇头。

千户又问:“你仔细想想,谁用枪打了洪哥?”

猪肝还是摇头。

千户又问:“你再仔细想想,这段时间有没有去医院?”

猪肝依旧摇头。

千户阴森森地笑着,对猪肝说:“你不老实,那就怪不上我们了。”

猪肝被他们扒光了衣服,然后被赶进了狗笼子里。狗笼子很小,他只能半蹲半躺着。猪肝胆战心惊地看到他们把他连同铁笼子抬到了一个巨大的树洞上,然后,他们转了一圈回来,每个人怀里都抱着一捆柴火。

他们把柴火堆放在了树洞边,猪肝终于恍然大悟,他终于明白了,他们是要架火烤他,就像烤乳猪或者烤全羊一样。猪肝浑身发抖,脸上的冷汗一滴滴落下来。

千户依然在阴森森地笑着,他问:“谁用枪打了洪哥?”

猪肝颤抖着声音说:“不知道。”

千户又问:“你这段时间有没有去医院?”

猪肝还是颤抖着声音说:“没有。”

千户所问的第一句话和第二句话是相关联的,如果看似无关紧要的第二句话说谎,那么就说明第一句话也是说谎。如果第二句话没有说谎,那么第一句话可能没有说谎,也可能说谎。但是,第二句话说谎完全能够证明第一句话是绝对说谎,因为第二句话说谎是为了掩盖第一句谎言的。猪肝去医院是打听洪哥的伤情,而他之所以打听洪哥的伤情,是因为伤情和他们南关帮有关系。千户是用第二句话来判断猪肝第一句话是不是在说谎。说实话,即使到了现在,他们仍旧不敢断定,杀手就一定与南关帮有关系。既然猪肝一直不敢承认他去了医院,那么就愈发说明杀手和南关帮有关系。

这样严丝合缝,相互印证的两句问话,不是千户设计的,千户没有这样的匠心。这两句问话是升子交代给千户的。

千户不再问了,他抓起一把柴火放在了树洞里,又抓起一把柴火放在了树洞里,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次性打火机点燃了,柴火有些潮湿,没有腾起火苗,却腾起了滚滚的浓烟,浓烟呛得狗笼子里的猪肝不住地咳嗽。他满脸都是鼻涕和泪水,鼻涕和泪水汹涌而出,无休无止。

十几分钟后,浓烟渐渐消散,树洞里腾起了飘曳不定的火苗。千户抓起一把柴火,一根根放在了火苗上,火苗渐渐加大,争先恐后地升起来,想要舔舐猪肝的皮肤。狗笼子里,龇牙咧嘴的猪肝浑身都是汗珠,汗珠滴落在火苗上,马上就变成了白色的蒸气。

猪肝想着千户会问他,如果千户问他,他还是不能说,因为说出来,不但板栗保不住,南关帮也保不住。没有了南关帮,他以后还怎么发财。可是,千户没有再问他,千户只是把柴火一把一把很仔细地放在了火苗上,火苗逐渐升高了,舔到了猪肝的皮肤,猪肝的头发和阴毛也像柴火一样燃烧了起来,他的皮肤似乎也在吱吱作响。

千户还在向树洞里加着柴火。他低着头,对猪肝看也不看一眼。

火苗继续上蹿,空气中氤氲着一种皮肤烧焦的臭味。猪肝终于忍不住了,他声嘶力竭地哭喊:“我说,我说,我全都说。”

千户站起身来,向树洞里怒气冲冲地撒了一大泡尿,火焰熄灭了,狗笼子里的猪肝只剩下了喘息的力气。

《暗访十年:第5季[大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