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玩

京城狗事儿

最近在网络上,广西玉林狗肉节闹得沸沸扬扬,各方争论不休,当地人说这是我们的风俗,爱狗之人则说狗是人类的朋友,对不起,您得给我移风易俗。

其实狗和人类的渊源确实颇深,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养狗的家庭日益增多,恨不得都把狗当成了家里的一口人,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以前您在报纸上看见个寻人启事不算新鲜,现如今您要是在报纸上见着个寻狗启事也别觉得惊奇,还有那些抛弃狗的、虐待狗的,一经曝光免不了招来各方的口诛笔伐。

别的地方咱不说,就单说老北京也有很多和狗有关的趣闻故事,不过这些故事不光是爱狗如命的,甚至有奉狗为神的,当然也有偷鸡摸狗的、杀狗吃肉的。

说到狗,咱得先弄明白一个问题:狗和犬是一回事吗?您该说了,这不是废话吗?要是废话我就不提它了,您记住喽,十八个脚趾的这是狗,二十个脚趾的这是犬,犬在后腿上比狗多了两个不着地的脚趾头,北京话管这叫“后撩儿”。不过这可不是北京人自己胡谄的,在《说文解字》里就有明确记载:“犬,狗之有悬蹄者也。”

一说到老北京的标准生活图景总避不开这么两句话:“天棚鱼缸石榴树,先生肥狗胖丫头。”这样的生活在老北京也不属于底层老百姓,起码得是个小康之家。为什么这里一定要加上肥狗呢?其实这也是为了表示生活的富足,您琢磨琢磨,连狗都吃得滚瓜溜圆,这家人的生活水平还差得了吗?

电视剧《大宅门》估计各位都有印象,白七爷一辈子敢爱敢恨,这似乎成了他媳妇多的一个合理解释,其中七爷有个媳妇叫香秀,您记得她是怎么进的大宅门吗?当初她就是二奶奶找来的一个抱狗的丫头,这可不是郭宝昌导演的杜撰,当时老北京的大户人家就是这么讲究。现如今养狗的人觉得给自己的狗做个宠物美容花个几千块就了不得了,殊不知百十年前,爱狗之人都已经给狗请专职保姆了。不过话说回来,白家再大那也只是宅门,比起宫里养狗的气派,那又是小巫见大巫了。

日理万机却对狗用情专一——雍正皇帝

雍正,清朝历史上争议颇多的皇帝。有人说雍正很忙,在位十三年,御笔朱批奏折达几千万字。有人说雍正腹黑,九子夺嫡他不显山不露水,可上位之后对亲生兄弟痛下杀手。

其实雍正还很专情,尤其是对狗,据说雍正养狗已经不简单地满足于和狗的交流互动上了,而是进一步迷恋上了宠物用品DIY,尤其钟情于做狗衫和狗窝。当时雍正在紫禁城里养了好多条狗,但是有两条狗是他最喜欢的,一只叫“百福”,一只叫“造化”,这俩名字也都是雍正御赐的,他曾经为“造化”设计过一款老虎样式的狗衫,而且还是套头衫,做好之后给“造化”一穿,哪儿都挺好,就是美中不足,这小老虎的套头往“造化”头上一套,狗耳朵窝在里头实在是难受,皇上一道圣旨——改!于是在老虎的套头上掏俩窟窿,把“造化”的小耳朵露出来,这么一来“造化”也舒服了,雍正也高兴了,整天看着这只披着虎皮的狗颠来跑去,皇上心里甭提多有成就感了。

有了第一次当服装设计师的成功满足感之后,雍正的瘾头越来越大,接下来他要为自己的另一条狗“百福”设计一款更加高难度的狗衫——麒麟衫。咱都知道,这麒麟长得可是够复杂的,又是犄角又是蹄子,还外带着满身的鳞片。具体是怎么做的咱们也无从知晓,反正最后是研制成功了。看来雍正无论是对于国事还是闲篇儿,还都有个钻研劲儿,而且还不像其他皇帝那样玩物丧志,他是劳逸结合两不误,就冲这一点还是值得肯定的。

刚才说的那两件狗衫都是丝绸缝制而成,据说除此之外,雍正还多次下令用老虎皮、猪皮、豹子皮做过好几身狗衫。这事是真是假暂且不论,不过有时候碰到一个过于有创意的主子,这狗也够遭罪的。您想啊,一来这狗本身就有狗皮,外头再裹件皮大衣这还不得活活儿热死啊!这还不算什么,咱都知道狗的嗅觉是最灵敏的,让它穿一件老虎皮缝制的狗衫,那还不得把小狗吓死啊!

雍正皇帝不光亲自设计狗衫,还亲自负责小狗的家居装修,他曾经就下令做狗笼、狗窝、狗垫等等各种用具。雍正六年(1728年),他曾命人制作了一个精巧细致的小圆狗笼子。狗笼子是用竹子做骨架,上边罩的是一层西藏产的氆氇布,笼子底是用纯羊皮铺就而成,能有这般待遇,就像小狗的名字一样,当上皇上家的狗,真是——造化啊!

只管玩儿不管养,捡现成儿的——慈禧

清朝历史上,慈禧爱狗也是出了名的。现在人养狗,条件一般的在家里给狗买一个狗窝,住房宽敞点儿的把阳台就分给狗住了。可是当年慈禧养狗,愣是弄了三个养狗处:一处在御花园,一处在东华门内的东三所,这两处因为在紫禁城内,所以叫作“内养狗处”;还有东华门外的南池子大街有一个“外养狗处”。当年光是内养狗处就养了一千多只狗,而且皇家的养狗处绝不是一排排低矮的狗窝,而是拿整间房子用来养狗,里边还得是精装修的。养狗处专门有太监负责,他们的官称叫“狗监”,想必谁要是当着这官可也够窝心的。

皇家的狗,每只都是拿俸禄的,当然狗是不识数了,于是俸禄就交由狗监们支配,主要的花销就是养狗、训狗的开销。因为狗不会说人话,所以那些朝廷拨给狗的俸禄免不了让狗监们中饱私囊一部分,但是也不能太贪,狗要是养不好,老佛爷怪罪下来兴许也是要出人命的!也许您会说了,狗能花多少钱啊?!下边我就给您说说皇上家是怎么养狗的。

现如今养狗的人家,即便是再精贵,顶天也就是喂高级进口狗粮,下边咱就说说慈禧的狗平日里都吃些什么。日常饲料是肉糜,糜乃粥也,也就是说把肉熬成肉酱喂狗。您先别鄙视,这还没完呢!每隔数日另饲以牛羊狍鹿等肉脯,饮料是用鸡鸭鱼制成的肉汤。在那样的旧社会,穷人也许一辈子都不知道肉是什么味儿的,可是慈禧的狗见天儿吃肉能吃到伤。

吃饱了还得洗白白哪!狗监们必须每天都给狗洗一回澡,用的澡盆是金玉制成,盛上温水,还要在水里点上花露水,狗监为狗得按摩清洗,洗完之后擦干,还要喷上香水,最后在狗脖子上系上一串金铃儿,这才抱到慈禧面前让老佛爷赏玩。这和晚上给皇上献妃子可也差不多了。

慈禧见到狗之后是喜爱有加,一定要好好地抱抱摸摸,据说更过分的是慈禧还会和狗来一个法式的接吻,卫生不卫生暂且不提,想必整个大清朝敢与老佛爷有如此举动的非狗莫属了。

狗监除了给狗洗浴之外,还要负责给狗整容。我们看到很多慈禧的照片都是有狗相伴的,而且慈禧喜欢京巴,这种狗有一大特点就是脸平,为了达到这个效果,狗监们也有辙,用一根木棒,上头挑一片薄肉片,挡在狗的面前,狗要想吃到,只有使劲儿抿嘴才行。时间一久,狗脸自然越来越平。当然这纯属传说,因为狗的长相和品种、基因有关,与这种所谓的后天训练是没有关系的。

不过慈禧爱狗却不像雍正那样,雍正帝是治国养狗两不误,慈禧则有些玩物丧志,慈禧的御前女官德龄在她的《慈禧太后私生活实录》中就写道:“一天上早朝前,一个太监撞进来,跪在地上向‘老佛爷’报喜:黑宝玉生了四只小狗。慈禧竟然兴奋得连上早朝也没有心思,大臣们即使启奏关系国家兴亡的大事,她都草草了事,退朝后急匆匆去狗房探望小狗。”

慈禧如此爱狗,那些狗监们伺候起慈禧的狗自然要格外小心。狗监对狗与其说是看管不如说是侍奉,虽然狗不会告状,但是狗监对这些狗也是不敢轻易打骂,真要是慈禧的狗在他们手里有个三长两短,那奴才的狗命可就真得搭进去了。

把狗喂饱喽,洗干净喽,那只是皇家养狗的基础,接下来还要遛狗、训练狗。从这个过程中您更能看出,在皇上家,有时候奴才不如狗。狗监们遛狗,与其说是人遛狗不如说是狗遛人,现在您家养的狗要是出去遛,是您拿绳子牵着它,它跟着您走,可是狗监们拿着遛狗的绳儿,那完全是在屁股后头跟着狗走,合算是拿京巴当了导盲犬了。咱都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那是慈禧的狗,别看是畜生,可是在狗监面前它也是主子。

接下来训练狗就更难了。慈禧喜欢狗,可是她自己不亲自养,平日里都是由狗监们养着,咱都知道狗是最认主人的,但是把狗抱到慈禧面前,这条狗必须要听慈禧的话,还得对慈禧够亲热,这有多难,估计养狗的朋友都有感受吧!至于当年太监们是怎么调理这狗的,还真没人说的清楚,但不能否认,这可真是一门技术。

慈禧的狗除了听话,还会演个小节目,转个圈、作个揖、直立行走这都是小意思。可是狗再听话毕竟是畜类,北京有句话叫——狗怂脾气,这狗也是说翻脸就翻脸,有的时候狗实在是不听话,再赶上慈禧这个人也喜怒无常,于是抱起狗就往地上摔,有的狗则直接就被摔死了,一看狗死了慈禧又后悔,这个时候养狗的太监可就倒了霉了,往往是被拖出去一顿廷杖。

狗的忠诚人尽皆知,网上经常有这样的新闻,某地拆迁,主人遗弃爱犬,小狗守在废墟寸步不离,甚至饿死。其实这样感人的事情在清朝宫廷里也曾上演过,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慈禧带着光绪西逃,临走时也没忘了指使崔玉贵把珍妃推入井里溺亡,而当八国联军进入紫禁城后,没发现井里的珍妃,倒是在皇宫的角落里发现了很多狗的尸体,据说这是因为皇帝不愿让它们落入敌人手中,下令杀死的,这些狗也算是以身殉国了。

紫禁城里最后一个爱养狗的皇帝当属溥仪了,他也是大清国的最后一位皇帝。溥仪在1924年被赶出皇宫以前,曾经在皇宫里养了100多条名犬,而且他尤其喜欢大型猎犬。曾任溥仪御前外任随侍的周金奎就回忆说:“1924年3月我当了上差,当时宫里养着一百多只狗,每天喂的都是猪肝、大米饭之类……溥仪有两只警犬是他最爱的,一只叫佛格,一只叫台格。台格身体硕大,额上有一王字。佛格性机敏,溥仪叫人把东西埋在地下,或交给某个人,这条狗都能找回来。溥仪常以狗拿人取笑,有人从养心殿门口经过,他有时令佛格率领群犬向人扑去……吓得人半死,也有时将人咬伤。溥仪做这种恶作剧只为开心,并不介意,无非是给几个钱,被咬的人还不敢说什么。”

皇上家养狗多是为了赏玩,民间养狗用处就更多了。老北京有个词叫“飞鹰走狗”,这说的是满人好骑射,每次围猎的时候必带鹰和狗帮助捕猎,而这个狗多指“獾狗”,所谓獾狗指的是经过训练能够逮住獾的狗。那为什么非要逮住獾呢?皆因为这獾浑身都是宝,獾油可以治疗烫伤,獾皮可以做褥子,而且据《吕氏春秋•本味》当中记载:“肉之美者,猩猩之唇,獾獾之灸。”您听听,古人认为最好吃的肉是大猩猩的嘴唇和烤獾肉,也够重口味的。

当然獾肉是否好吃咱们不得而知,但是当时很多八旗子弟,养狗猎獾,北京话叫“逛獾”,并不是为了吃獾肉,而是当时的一种风尚。关于怎么挑獾狗养獾狗讲究很多,咱就不多说了,只说一点,那会儿八旗子弟去围猎带的獾狗一定是公的,您要是养只母獾狗,即便是再厉害也不带玩儿,人家会说您“我们这是咬獾去!不是配狗去!”所以会被人笑话的。

一条好的獾狗从挑选到调教都得费一番工夫,所以当只好獾狗也是有风险的,因为老北京专门有人偷獾狗,都是因为实在是太喜欢了。而且老北京还有句话叫“偷猫摸狗不算贼”,因为他们认为,我是实在太爱这条狗了,即便偷走一不吃狗肉、二不卖狗皮,我好好养着,没准比原先的主人对它还好,所以这不能算是贼。但甭管您怎么说,偷就是偷,不算贼那是您一厢情愿地认为,您问过狗的意见吗?

老北京的一条獾狗要是训练有素那是非常厉害的,但要说狗中之魁首,最厉害的还要数二郎神的哮天犬了,人家能咬得孙悟空都落荒而逃,就因为这只哮天犬,北京城还闹出了狗神事件。

1936年,在一位美国将军弗兰克绘制的《老北京风俗地图》上赫然出现了狗神庙的字样,就连祖辈生活在此的老北京人都没听说过有这么一座庙,后来大家按图索骥地这么一找,终于真相大白了,原来地图标注的地方是灯市口的二郎神庙,始建于唐朝贞观三年。那为什么弗兰克会把这儿写成狗神庙呢?想来也好理解,大殿里供的二郎神是谁一个美国人不认识这有情可原,但是二郎神边上供的哮天犬他可认识啊!于是大笔一挥,北京多了一座狗神庙。

据老街坊们回忆这座庙“文革”前还在,后来受唐山地震的影响渐渐地破败消失,它的庙址就在现如今史家胡同小学里,但是已经没有什么遗物了,唯一的见证就剩下灯市口这家孕妇用品店门口的石像了。有人说这就是那只狗神,但也有人说,既然庙址在史家胡同小学,那从位置上看,这个石像应该是当年庙门口守门的石狮子。无论哪种说法对,它也终将是个谜了,因为石像破损最严重的就是脸,所以单看身量,谁能准确判断它是狗还是狮子呢!

不过要说狗神庙是美国人弗兰克给瞎起的名字,也许咱还真是冤枉他了,因为在清末老北京有这么一个传说是家喻户晓。话说那是在光绪年间,有一天灯市口的二郎神庙里突然跑进了一条狗,卧在供桌上怎么也不肯走。附近居民便以为这是哮天犬下凡了呢,大家都来烧香礼拜,就这么一传十、十传百大家伙都管这条狗叫狗神了,于是也给二郎神庙起了个小名——狗神庙。

关于狗神庙的奇景不光这一个,在小燕京八景里有一景——回光返照,也跟狗神庙有关。据说每天清晨日出之时,狗神庙总有一缕金光直射殿内,大伙起初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后来才发现,原来狗神庙的大殿和紫禁城的中和殿正好在一条直线上,每天清晨阳光照在中和殿的鎏金宝顶上,正好反射到狗神庙,所以留下了回光返照这一景。现如今狗神庙没了,这一景自然也消失了,但是回光返照这个词还有,可是在北京话里这词儿可不怎么招人待见,人之将死前突然来了精神,这也叫回光返照。

都说人分三六九等,木分花梨紫檀,其实狗也不例外,京巴狗有慈禧宠着,哮天犬被大伙供着,可也有些狗命运就只能用悲惨来形容了。比如老北京有斗狗的习俗,但是参加斗狗的狗都不大,只有巴掌大小,因为可以揣在袖子里,所以叫袖子狗。别看这狗个头不大,脾气可不小,生性好斗,老北京人泡茶馆,经常有人拿出这种袖子狗放在桌上打斗以供娱乐,有时候也外带赌博。但甭管怎么斗,总不至于送了命,可有的狗连小命都难保。

在北京市西城区崇光百货附近有一条大沟沿胡同,在清朝这里叫打狗巷,打狗怎么打呢?这就要提到老北京的一个行当了——坐狗的。这些人手法纯熟,见到一条狗,看看周围没有人,右手掐住狗头,从腰后边使劲一甩,左手拽住狗腿,把狗往腰里一围,使劲往后一坐,这条狗必死无疑,然后就把死狗围在腰里,外边裹上皮袄,很难被发现。这种人多是以卖狗肉和狗皮为生的,当时这种人也着实的可恨,被本家发现也会被揍个半死。

除了打狗巷北京还有狗尾巴胡同,就在西单附近,南起力学胡同,北到太仆寺街,全长140米。要说这条胡同其实和狗关系不大,因为胡同曲了拐弯,所以清朝时叫狗尾巴胡同,后来因为名称不雅,1911年改成了高义伯胡同。

其实北京人的口头语里和狗有关的也很多,比如形容一个人什么都不懂叫“狗屁不通”,其实这是讹传,原本是形容狗没有汗腺,所以夏天都是吐舌头散热,因此叫“狗皮不通”,后来讹传成“狗屁不通”了。再比如“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人怎么可能嫁给狗呢?原话是“嫁乞随乞嫁叟随叟”,就是说古代妇女没有地位,甭管是嫁了乞丐还是嫁了老叟,都得跟人家过一辈子。“洒狗血”,这个词大伙太熟了,尤其现如今,哪个电视剧要是剧情狗血,都会成为大家热议的对象,没准因祸得福这部剧还能火一把。其实洒狗血是旧京梨园行的一个词,就是说演员表演不讲分寸,造作,说白了就是演员在台上用过火的表演讨好观众。老北京梨园行最高的表演境界叫“炉火纯青”,欠火候叫“温吞”,过了火就叫“洒狗血”了。其实北京和狗的趣闻说来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街角的老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