浊醪有妙理

香港《酒经》杂志主编刘致新先生在葡萄酒界德高望重,人称校长,他的微博上发了这样一则酒评:

“M.Gaunoux的‘婆妈’,非同凡响,59、61、69、71等皆极好,但76相对较薄,想不到下半瓶色渐深,有少许沉淀,而香、味益浓!上半瓶,只值几百元,下半瓶,值三千元!最后一杯150毫升连沉淀,又值三千矣!下次饮此酒我也会一瓶开五杯,澄清的给客人,把有渣的留给自己!当然把最浊的留给自己!”

忍不住感慨:校长真有古风啊!

M.Gaunoux乃法国勃艮第产区的酿酒名家,“婆妈”者勃艮第产酒名村Pommard之谐音也,广东话之亦庄亦谐的又一体现,通常翻译作“玻玛”,以红葡萄酒出名。

在酿酒的历史上先出现的是浊酒,因为酿造的技术、澄清的工艺肯定是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所以才有“渊明漉酒”的典故了。古人“清酒为上、浊酒为下”之说则是后出,因为酿造技术进步了。

苏轼之《浊醪有妙理赋》有言:“酒勿嫌浊,人当取醇。”“浊者以饮吾仆,清者以酌吾友。”两句话曾引出过一段公案,南宋黄彻《叨溪诗话》嫌其复立分别、前后矛盾;更有甚在某个年代还有学者骂其有着根深蒂固的大地主、大官僚之封建阶级观念,说是清的好酒和相同身份的友人一起喝了,差的浊酒却给仆人喝,这不是歧视和压迫劳动人民么!

呵呵,其实古人早有辩说,南宋姚宽《西溪丛语》卷上:“仆谓我也,或以为奴仆,误矣。”吾仆者我自己也。

清酒和朋友一起喝,浊酒留给自己喝,刘校长做的是和东坡相同的动作,只不过东坡文中指的是酒分清浊,而校长则更进一步,一瓶酒又分清浊矣,也就是我以前在文章中谈到的葡萄酒中沉淀物的问题。

通常白葡萄酒中最常出现的沉淀物是酒石酸的结晶,红葡萄酒则是丹宁和色素等多酚类的沉淀,对杯中酒质以及酒的风味几乎没有影响。酚类物质主要来自葡萄皮,对红葡萄酒的特征和质量至关重要,决定着酒的颜色、香气、口感以及陈年的能力,而多酚类物质具有抗氧性,对身体有益无害。

清者以酌吾友、浊者以饮吾仆,其实是不宣之秘哦。去到法国,特别是勃艮第的庄主、酒农、酿酒师们,很多都会将最后瓶底的酒倒进自己的杯子里的,可不是因为小气啊,汝弃我取,因为那才是一瓶之中的好东西,也即我们北方所谓的“福根”也。

但是,一直有葡萄酒专家在说酒中的沉淀物会损害酒的视觉欣赏,喝起来口感不佳还会大煞口味,甚至损坏酒的整体质量,所以,最好将沉淀物分离避免喝进嘴里。因而,造成很多人喝红酒都将瓶底部分弃而不取,我见过有人夸张地将三分之一瓶甚至半瓶都倒掉的,而这些酒无一例外都是极其难得的陈年佳酿!

好酒有时候就像美女,常常都让俗物给糟蹋了。

《鼻舌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