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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辆汽车,发出了难听之极的“吱”的一声,在他们两人身旁不到二十公分处擦过,向前疾驰而去!
我的驾驶术不算是“最好”的,至少,那位能将汽车以两个轮子,侧过来行驶的先生,比我好得多,但是我相信刚才这一下,就算那两个人神经极度正常的话,在半小时之内,他们也会失魂落魄的了。
我深信这时候,我已然摆脱了所有监视我的人,如果想就此离去,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是我这人有一个脾气,那就是,已然决定了的事,绝不改变!
汽车向前疾驰而出,不一会,便在一幢洋房面前经过。那幢洋房,就是我的目的地,但是我却并不在洋房的门前将车停下来。
目前,我的敌手,是世界上最凶恶、最狡猾、掌握最科学的犯罪方法的匪徒,一丝一毫的大意,都可能使得我“神秘失踪”!
我将车子停在十公尺之外,那里有一条小路,可以通到那幢洋房的围墙,我下了车,很快来到围墙脚下,围墙有近三公尺高,当然难不倒我,挺气一跃间,整个身子,便已然翻过围墙。
我听得了一阵“汪汪”的狼狗叫声,但不等狼狗追到,我已然以极快的身法,闪进了客厅,将一头大狼狗,关在门外。客厅布置得很豪华,像一般豪富的家庭一样,收拾更是干净,但是一个人也没有。
我在小酒吧中为自己斟了一杯酒,然后,在圆椅上坐了下来,不断地敲打着叫人钟,没有多久,便有一个穿白制服的仆人,应声而至,他一看到了我,不由得猛地一怔,连忙向后退去。
可是在他一现身间,我己然道:“不要走,你们的主人在么?”
那仆人当然是匪徒之一,虽然他的脸上没有刺着字,但是我一眼可以看出来,他听了我的话后,进退维谷,显得极是尴尬。
我知道此时,自己身在匪窟之中,若不是极端的镇静,便一定会被这般人“吃”掉,因此我一见他并不出声,便勃然大怒,身子一耸,已然从圆椅上疾掠了下来,来到了他的面前在他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左右开弓,“啪”、“啪”两掌,已然掴到了他的脸上。那两掌,将他的身子,掴得左右摇晃,而当他伸手撩起上衣之际,我已然先他一步,将他腰际的佩枪,抓到了手中,抬起腿来,膝盖在他的小肚上又重重地撞了一下,将他撞出了几步,倚在墙上,不断喘气。
“你的主人在不在?”我应声呼喝!
他面上神色,青黄不定,好久,才道:“在……在……我去通报!”看来,他并不知道我是什么人。或许,他还以为我是“死神”手下得宠的人物,所以挨了打,也不敢反抗。我将夺来的手枪,放在膝上,特地拣了一张靠墙角的沙发,坐了下来,那挨了打的仆人,也退了出去,没有多久,我忽然听得一个甜蜜的女子声音,就在我的身侧响起,道:“到富土山去滑雪好不好?”
那女子的声音,虽然一入耳,我就辨出她就是我利用偷听器,在电话中曾听到过的那个声音,但因为陡然其一,而且就在我的身侧,我不免也为之吓了一跳。连忙掉过头去,只见沙发旁边,放着一盆万年青,声音就是从花盆中传出来的。
当然,这是有着传音器装置的缘故,一弄明白之后,便丝毫不足为奇。
我所困惑的是,那一句没头没脑的问话,一定是他们之间的暗号,可知那挨了打的人,的确是以为我是他们自己人的。
我当然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才好,就在略一犹豫间,只听得那女子的声音“格格”地笑了起来,那种笑声,更是充满了一个熟透了的女人的诱惑,随即又听得她的声音,道:“你一定是卫先生了,卫先生,你为什么那么发怒,又何必玩弄手枪?”
我一听得她如此说法,心中不禁生了一阵轻微的后悔之意。客厅中空荡荡地,一个人也没有,但是我的情景,不知在这幢房子那一角落的这个女人,却可以看得明明白白。
而如果这只是“死神”的大本营的话,只怕我再也不能活着离开了!
当下我竭力镇定心神,将背心靠在沙发道:“你是黎小姐吧,你不用派人下毒、跟踪、绑票,我已经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