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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部 荒郊异事
  目前,这里似乎比较安全,当然,这因为是个人通话室,故面积十分小而起的一种安全感。实际上,隔音板可能给我甚么保护呢?九分钟后,我走出了个人通话室,付清了通话费。
  那已经是十四分钟了。
  我故意迟延四分钟,是因为我不想先白勒克而出现,我低着头,走出电报局的大门,同时,以迅速的手法,在面上戴起了一个尼龙纤维制造的面具,这个面具,使我在进入电报局和出电报局之际,便成两个不同的人。
  出了门口,我迅速地步下石阶,天色很黑,起先,我几乎看不到门口的马路上有甚么人。我放慢了脚步,四面留心看去。
  我已经慢了四分钟,纳尔逊先生派来和我联络的白勒克,不应该比我更迟的。
  我只是慢慢地向前走出了四五步,就看到一个穿着花格呢上装,身形高大的金发男子,但是那男子却不是站着,而是一双手臂靠在电灯柱上,而又将头,枕在手臂之上。
  看他的情形,像是一个酩酊大醉的醉汉一样。
  那人自然是白勒克了!
  我一看四面并没有别人,便连忙快步,向他走了过去,来到了他的身边,道:“白勒克先生么?我迟出来了几分钟。”
  那人慢慢地转过头来,我和他打了一个照面。
  我一看清他的脸面之后,我的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在街灯下面看人,人的面色,本来就会失去原来的色泽的。
  但是却也无论如何,不应该恐怖到这种程度。
  那人的面上,已全然没有了血色,在街灯的灯光照映下,他整张脸,就如同是一张惨绿色的纸一样。
  我立即觉出了不对,他已经嘴唇掀动,发出了极低的声音道:“我是白勒克,我┅┅遇害了┅┅你不能再和纳尔逊先生通电话,你快┅┅到┅┅福豪路┅┅一号去┅┅快┅┅可以发现┅┅”
  他只讲到“可以发现”,面上便起了一阵异样的抽搐,那种抽搐,令得他的眼珠,几乎也凸了出来,紧接着,还来不及等我去扶他,他身子一软,便已向下倒去,我连忙俯身去看他,他面上的肌肉,已经僵硬了。
  而他死的这种情形,我已见过不止一次了。和以往我所见的一样,白勒克是死于毒针的!
  我连忙站起身来,海傍的风很大,在这种情形下,更使我觉到了极度的寒意。
  我不再去理会白勒克的尸体,事实上,我也没有法子去理会。
  我当时只感到自己是一个靶子,敌人的毒针,随时随地可能向我射来的。
  我更相信,因为我退了四分钟出来,所以我如今能站在寒风之中,思索着怎样才能安全,而未曾像白勒克那样,尸横就地。
  我转过身,开始向横巷中穿了出去,路上的行人很少,我听得到自己的脚步声。穿出了横巷,我迅速地赶上了一辆公共汽车。
  车内的人也很少,我找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了下来。开始静静地思索。
  许多不可思议的事,许多谋杀,在我身入海底,野心集团总部之际,一切不可思议的事,看来好像应该有一个总结了。
  然而,当我侥幸地能够逃出生天之后,不可思议的事和谋杀,仍然是接连而来!
  我感到了极度的孤单,因为没有人可以帮助我,而我找不到可以帮助我的人。蓦地,我想起了白勒克临死时的话来。
  他叫我切不可再和纳尔逊先生通话,而要我立刻到“福豪路一号”去,又说我如果到了那里,我就可以有所发现,但是我可以发现甚么,他却又未曾讲出来。
  “福豪路”,“福豪路”,随着巴士的颠簸,我不断地想着这条路,这条路给我的印象十分陌生,但是却在我的脑中,又有一定的印象,我像是在甚么地方,看到过有写着福豪路三个字的路牌一样!
  巴士快到总站,搭客也越来越少,蓦地,我跳了起来!我想起我在甚么地方,见过“福豪路”这三个字了,那是在我遇到张海龙的第一晚,张海龙用他那辆豪华的“劳司累司”汽车,将我载到他郊外的别墅去的那个晚上。当车子在通向别墅的那条私家路口,停着等开大铁门的时候,我看到过“福豪路”三个字,而这条路,只通向张海龙的别墅。
  那么,白勒克临死之前,所说的“福豪路一号”,难道就是指张海龙的别墅而言的么?如果是的话,那么我到张海龙郊外的别墅去,又可以发现甚么呢?
  我知道,凭想像的话,我是不可能得到答案的,我必须亲自去!
  但是首先,我却要证明,张海龙的别墅,是不是“福豪路一号”!
  我在终点之前的一个站下了车,确定了身后并没有人跟踪之后,我在一个公共电话亭中,打了一个电话给张海龙。
  但是,那面的回答却是,张海龙到郊外的别墅去了!我呆了一呆,又找张小娟听电话,但是那面告诉我,“小姐傍晚出去,一直到现在还未曾回来。”
  我的心中,不禁一动,因为张小娟在我住所出现的时候正是傍晚时分,难道她在我的住所,一直逗留到现在,抑或是她已在我的住所,或是在离开我的住所之际,遭到了不测。
  对方早已收线,我则还呆想了几分钟。
  我只得相信对方的记忆了,那么,如今我可以做的,而且应该立即做的事,便是到“福灵路一号”去!
  我出了电话亭,沿着马路走着,一面不断地看着停在马路边上的各种汽车。要到郊外去,当然不能没有车子,而我又不准备回家去取车子,所以只好用不正当的法子取得交通工具了。
  不到三分钟,我便看中了一辆具有跑车性能的轿车,我对这种车具有特别的好感(那辆车的车主,在失车之后,曾大怒报警,但是后来,他知道我是因为喜欢他选中车子牌子而“偷”车之后,我们又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
  我一掌击在车窗玻璃上,并没有发出多大的声音,窗子便破碎了。
  我伸手进去,打开了车门,用百合匙打开电门,大体大样地驾着我偷来的车,向郊外驰去。
  寒夜的郊外,更是显得十分冷清,我将车子驶得飞快,四个轮胎发出“吱吱”声,在路面上滑过,从破窗中,寒风如利刃一般地切割着我的面,我只是想快一点赶到,快一点赶到!
《妖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