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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个和他居住的单位一样,空间小得可怜。
  东西全都被搬空了,地上全是些纸张及没有用的杂物,李同走进了房间,房间也是空的,李同才一推开站,就看到房间的一角,有着一大堆旧报纸。
  那一角,正是楼下他的睡房中放床的地方,本来,那一堆旧报纸,也引起不起他的兴趣,但是每次的敲打声,总是从他的床上方传下来,所以他向前走去,用脚将那一大团旧报纸拨了起来。
  旧报纸被拨开,李同便不禁陡地一呆,他拨开了上面的一层报纸,就看到下面的报纸沾满了血迹!
  李同的心怦怦乱跳,他想起那老头子的样子,总有一股说不出来的神秘,而如今,又在旧报纸上发现了那么多血,怎能不心惊肉跳?
  看起来,旧报纸下面,还有什么东西包着,李同又踢开了几层报纸,突然之间,他看到了一副血淋淋的内脏,李同不由自主,怪叫了一声,连忙退了出来,他退到门口,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才好,他急急向楼下奔着,连电梯也不等。
  他一直奔到大厦的入口处,当他在向下奔去的时候,他原是想拦住那老者,叫他解释这件事,可是当他到了楼下,那辆小货车已经不在了。
  想起那副血淋淋的内脏,李同仍然不免心惊肉跳。那副内脏,看来很小,人对于血淋淋的东西,有一股自然的厌恶,李同一看到就吓了一大跳,自然不会仔细去看,他只是联想到,那老者可能杀了一个小孩。
  一想到这里,他感到事情严重之极了,他忙回到了自己的住所,拨了一个电话,报了警,他又再上了楼,在门口等着。
  不到二十分钟,大队警员在一位警官的带领下,赶到了现场。
  那位带队的警官,是才从警官学校毕业、已经连接升了两级、前途无量的警务人员,我和他很熟,我们几个熟朋友都叫他为杰美,他姓王。王警官见到了李同,李同便指着门内:“在里面!”
  王警官带着警员,走了进去,李同跟在后面。
  由于旧报纸已被李同踢开,是以那副血淋淋的内脏,一进门就可以看到,王警官和警员乍一看到,也不禁都吓了一大跳。
  可是,当王警官走向前,俯身看视了一回之后,他脸上的神情就不再那么紧张了,他站起身来,道:“这不是人的内脏!”
  李同半信半疑:“不是一个小孩子?”
  王警官摇了摇头,对一个警官道:“医官来了没有?去催一催!”
  那警员忙走了下去,王警官向李同道:“李先生,你住在楼下,怎么会上来,发现这副内脏的?”
  李同苦笑了一下:“楼上的住客,每天早上、白天、甚至晚上,总是不断在敲打什么,昨天晚上我上来交涉,楼上住的那个老头子就搬走了,我为了好奇,所以上来看看,我……不知道那不是人的内脏,我报警,错了么?”
  王警官道:“没有错,市民看到任何可疑的事,都应该报警!”
  李同松了一口气,不一会,医官也来了,医官向那副内脏看了一眼,就皱着眉:“我看这是狗或者猫的内脏,带回去稍为察看一下,就可以知道了,谁那么无聊,杀了猫狗,将内脏留在这里!”
  几个警员,拿了一只大尼龙袋来,将那副内脏放了进去,弄了个满手是血。李同在警方人员收队回去的时候:“这老头子……他不算犯法么?”
  王警官也不禁皱了皱眉,他办过不少案子,像是如今这样的事,他却还是第一次经历,那老者算不算犯罪,连他也说不上来。
  李同舒了一口气:“这老头子,我看他多少有点古怪。”
  王警官自然不会受李同的话所影响,他到子大厦楼下,已经围满了很多闲人,有的人,看到警员提着一袋血淋淋的东西,登上了警车,敏感得尖声叫了起来。
  王警官找到大厦的看更人,连看更人也不知道那老头子是什么来历,不过看更人记得那辆小货车的招牌,那就好办了。
  第二天上午,警方便找到了小货车的司机和几个跟车的搬运工人。小货车的司机,也就是车主,他道:“是,昨天我替一个老头子搬家,他没有什么家私,只有一口箱子,像是放着极其贵重的东西,搬的时候,一定要放平,紧张得很。”
  王警官问道:“搬到哪里去了?”
  货车司机说了一个地址,王警官因为这是一件小事,而且,化验室的报告也早就来了,那是一副猫的内脏,杀了一只猫,无论如何,不能算是犯法的行为,只不过随便将内脏遗留在空屋中,总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去警告一下。
  这是小事,王警官没有亲自出马,只是派了一个手下,照地址去走了一遭。
  那警员的任务,也进行得很顺利,他回来报告说,见到了那老者,老者姓张,他承认杀了一只猫,因为他嗜吃猫肉。而那副内脏,他本来是准备抛弃的,不过因为搬家,所以忘了。
  那警员告诫了他几句,事情也就完了。
  在这以后,又过了一个多月,杰美得了一星期假期。我们有几次在一起。有一次,几个人不知怎么,谈起了各种古怪的食物,有的人说滚水驴肉的味道鲜美,有人的说蝗虫炒熟了好吃,有的说内蒙古的沙鸡是天下至味,有的盛赞蚕蛹之香脆,连口水都要流下来的神气。
  杰美忽然道:“谁吃过猫肉?”
  座间一个人道:“猫肉可以说是普通的食物,要除猫肉的腥气,得先将猫肉洗净,放在浓浓的红茶汁中,滚上一滚,再捞起来,炒了吃,比鸡还要鲜嫩。”
  杰美笑道:“不过,现在吃猫的人,到底不多见了。上一个月,有个人喜欢吃猫,将一副猫的内脏留在屋中,被他楼下的人看到,以为是一个小孩子的内脏,报了警,倒令我们虚惊了一场。”
  那个详细介绍了猫肉吃法的朋友道:“啊,这个人住在什么地方,打他一起吃猫肉去!”
  我笑道:“猫和人的内脏也分不出来,报警的那位也未免太大惊小怪了。猫又不能连皮吃,总要剥了皮下来,看到了猫皮,还不知道么?”
  杰美略呆了一呆,道:“嗳,这件事倒也奇怪,没有看到猫皮,那个人是一个老头子,姓张,他搬家,所以将内脏忘记抛掉了。”我道:“那就更不通了,一个人再爱吃猫肉,也不会在临搬家之前,再去杀猫的。”
  杰美又呆了一呆:“你说得对,或许,他是先杀了猫,再搬家的。”
  我问道:“为什么?”
  杰美道:“那个报案的人,住在他的楼下,说是那个张老头,每天都敲敲打打,吵得他睡不着,他曾上去干涉过一次,第二天,那人就搬走了!”
《老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