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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 没落王朝末代王孙
  乔森又道:“国际警方在这一个月来,动员了许多人力,调查金特这个人,可是却查不出甚么,只知道他用的是以色列护照,可能是犹太人,行踪诡秘,全然没有犯罪的记录。我就把他当超级珠宝窃贼,索性让他来参加,加强监视,他也不能有所行动。”
  他讲到这里,顿了一顿:“明天,你肯替我送请柬去?”
  我的好奇心被勾引到不可遏制的地步,再也不想回去,一口答应:“好。你也该早休息了,听说你睡得不好,当做恶梦,讲梦话讲得非常大声?”
  我只不过是随便说一句,可是乔森在刹那之间的反应之强烈,无出其右,他先是陡然间满脸通红,连耳根子都红了,接着,咬牙切齿道:“多嘴的人,天下最可恶。”
  他说的时候,双手紧握着拳,那两个年轻人如果这时在他身边的话,我敢担保,他一定会挥拳相向。
  我倒要为那两个年轻人辩护一下:“都要怪你自己的行动太怪异。”
  乔森转过身去:“不和你讨论这个问题。”
  当时,我也不以为这个问题有甚么大不了,他这种样子,分明是内心有着不可告人的隐痛,不讨论就不讨论好了。我离开了他的房间。
  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之后,我不觉得疲倦,没有甚么可做,稍为休息了一会,就又出了房间,到酒店的酒吧中去坐坐。
  我并无特殊目的,只不过是想消磨一下时间。进酒吧之前,我已经皱眉不已。酒店为了保安的理由,除了酒店的嘉宾之外,不再接待外来的客人。酒吧的门口,站着好几个警卫,金睛火眼,盯着进去的人。像阿伦狄龙,人人都认得他,自然不必受甚么盘问,我就被问了足足一分钟,虽然询问的人,态度十分恭敬,但是那种冷漠的语气,真叫人受不了。
  酒吧中没有闹哄哄的气氛。偌大的酒吧,只有七八个人,酒保苦着脸,连那队四人的一流爵士乐队,也显得无精打采。
  我在长柜前坐下,要了一份酒,转着酒杯。酒保是一个身形十分高大的黑人,正无聊地在抹着酒杯,我转过身来,看看乐队演奏。酒吧中那七八个客人,看来很脸熟,多半是曾在报纸杂上看到过他们的照片。
  我喝完了一杯酒,实在觉得无趣,正想离开,忽然看到一个角落处,有一个人,站起身,摇摇晃晃,向我走来。
  那人相当瘦削,约莫三十上下,衣着随便,但即使灯光不够明亮,也可以看出,他身上的一切,没有一件不是精品。也正因为是这样,所以才使他看来,随便得那么舒服。他来到了长柜之前,离我并不远,用极其纯正的法语,叫了一种相当冷门的酒。
  那身形高大的黑人酒保没有听懂,问了一声,那人现出了一种含蓄的不耐烦的神色来,又重覆了一遍,那酒保仍然没有听懂,有点不知所措的样子。我向酒保道:“这位先生要的是茴香酒加两块冰,冰块一定要立方形。”
  酒保连声答应着,那人向我咧嘴笑了一笑,又用极纯正的日语道:“我以为他听得懂法语的。”
  我实在无聊,对他的搭讪倒也不反对:“我是中国人。”
  那人向我伸出手来,一开口,居然又是字正腔圆的京片子:“您好。”
  我和他握手,一面打量他,我不想猜测他的身分,而是想弄清楚他是甚么地方人,可是即使是这一点,也很难做得到。他看来像是一个欧亚混血儿,虽然瘦,可是一脸精悍之色,已经有了五六分酒意,仍然保持清醒,这种人的内心,多半极其镇定,充满了自信,也一定是个成功人物。
  当我在打量他的时候,他同时也在打量我,两人的手松开之后,他笑了笑:“在这酒店中,两个人相遇,而完全不知对方来历,机会真不多。”
  我喜欢他的幽默感:“我是无名小卒,我叫卫斯理。”
  这时,酒保已经将酒送到了他的面前,他也已经拿起了酒杯来,可是一听到我自我介绍,他手陡然一震,几乎连酒都洒了出来。
  他立时回复了镇定,语调十分激动:“就是那个卫斯理?”
  我呆了一呆:“我不知道还有甚么别的卫斯理。”
  那人喃喃地道:“当然,当然,应该就是你。”他一口喝乾了酒:“我是但丁。”
  看他说自己的名字的样子,更是充满了自信,我只把但丁这个名字和文学作品连在一起,所以我表现并不热切。
  但丁显然有点失望,再以充满自信的语气道:“但丁·鄂斯曼。”
  我只好抱歉地笑了一笑,因为但丁和但丁·鄂斯曼,对我来说,完全一样,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我道:“你好,鄂斯曼先生。”
  那人忽然激动了起来:“你对鄂斯曼这个姓,好像没有甚么特别的印象?”
  听得他这样讲,我知道我应该对这个姓氏有印象,可是我实在不知道这个姓氏代表了甚么,我只好把我笑容中的抱歉成分,加深了几分:“听起来,好像是中亚细亚一带的姓氏。阁下是……”
  那人挺了挺胸:“但丁·鄂斯曼。”
  他再一次重覆他的名字,那表示我无论如何应该知道他是甚么人。可是我实在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而且我也不准备再表示抱歉了。我准备出言讥讽他,也就在那一刹那间,我脑中起了对鄂斯曼这个姓氏的一个印象,是以我用相当冷漠的语气道:“自从鄂斯曼王朝在土耳其烟消云散之后,这个姓少见得很。”
《搜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