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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素在我的身边,她显然知道我在想甚么,所以用力握了我的手一下,提醒我不可再想下去。
  十二天官谢完了猛哥,又向我和白素走来,个个眉开眼笑,一副喜心翻倒,想说甚么,又不知道怎么才好的神情。白素应付这种场面的本领在我之上,她迎了上去,也是满面笑容:“我们从此也是自己人了,蓝丝是你们的女儿,又是我的表妹,我们全是一家人。”
  白素和十二天官,自然并无血缘的亲属关系,但是说是一家人、自己人,倒也无不可。而最主要的是,白素的话,说出了十二天官心中想说,但又不知如何开口才好的话,所以,他们的高兴,难以形容,个个激动无比。
  正好有人捧了大竹筒盛载的酒来,十二天官接过来,大家就开怀畅饮。
  这种情景,本来是充满了欢愉气氛的,我也受了感染,大口喝了几口酒,全身都暖烘烘地,很是舒服。可是我向白素望去,却见她眉心打结,虽然并无悲戚之容,但总和那么欢愉的场面,有点格格不入。
  我来到她的身边,循她的视线看去,看是甚么现象惹得她不快。
  只见白素的视线,一直落在红绫的身上,红绫那时,捧着一竹筒酒,正和一个身形很是粗壮的十二天官之一,在对饮,两人都高同捧着竹筒,酒像是泉水一样流下来,流进他们的口中,两人大口大口吞着,发出“啯嘟”、“啯嘟”的声音,在他们的身边,围了不少人,都在鼓噪喧哗,大声叫好。
  不知为了甚么,地无分南北,人不论中西,都会有这种兴高采烈、热闹无比的轰饮场面出现。
  转眼之间,竹筒之中,再没有酒流出,红绫和那天官各自一声怪叫,立时又有人送上酒去。我身边的白素踏前一步,我不等她出声,就一把将她拉住,沉声道:“喝酒最多醉,不会死的。”
  白素顿足:“这像话吗?我早就发现她很是贪酒,竟到了这种程度,至少该告诉她,这是酗酒,是一种很坏很坏的行为。”
  我苦笑:“何必一定要现场教育?等她第二天头痛欲裂时再说,不是更有效果吗?”
  白素紧抿着嘴,眼看在众人的呼叫声中,第二竹筒的烈酒,又被灌了个涓滴不剩,红绫伸手一抹口,大声酣呼:“拿酒来。”
  我看到这里,也不禁长叹:“真是叹为观止,想当年,丐帮帮主乔峰和契丹十八骑,在少林寺前喝酒的气概,也不过如此了。”
  白素狠很地瞪了我一眼:“还有心情说俏皮话。”
  我握住了她的手,发现她的手心全是汗,可知她心情确然十分激动。我忙道:“她肯不要银猿,要爸爸妈妈,这已是大进步了。”
  白素顿足:“看她这样喝下去,怎么得了?”
  我也在想,该用甚么方法去阻止红绫继续拚酒才好,一抬头间,发现已不必我再努力了——和她在斗酒的那天官,身子已向后倒去,竹筒歪在一边,酒流了一地。
  而红绫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兀自把尚余的半筒酒,喝了个干干净净,然后,双手拍打着自己的胸口,发出惊人的声响。
  看到这等情形,我也不免有“吾不欲观之矣”,想掩眼转过头去,可是我却也看出,红绫真正完全沉浸在快乐之中——这样的快乐,一个人一生之中,不知道是不是能享受到三次。
  许多人涌上去,把红绫抬了起来,抛向上,又接住,再抛起,红绫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叫声。
  我向面色越来越难看的白素道:“看到没有,她属于这里。”白素冷冷地道:“她如果在运动场上夺标,也能有这样的待遇。”
  我没有出声。我知道,蓝丝和十二天官的问题解决了之后,红绫的问题又会摆在面前,那是避无可避的事。白素还想说甚么,我也有话说,两人同时开口,看到对方正要说话,也就停了下来让对方说,就在这一耽搁之间,只闻得一蓬酒味聋到,红绫已奔到了我们的面前。
  由于兴奋,她满脸通红,汗水涔涔,笑逐颜开,全身酒味,造型之古怪,别说没有一丝一毫大家闺秀的风范,简直无法分类。
  我看了之后,也不禁暗暗摇头,她却不知道她的父母正在为她伤脑筋,嘻着一张大口,酒气喷人:“那天官说他酒量好,哈哈哈。”
  白素不说话,只是望着我,我不忍扫她的兴,但也不得不道:“喝酒多了,对身体不好。”
  红绫一扬手:“那醉了的天官说,他的师傅,一天至少要喝十筒酒,身体好得像铁打的一样。”
  那“醉倒的天官”的师傅,自然是老十二天官之一。老十二天官是身负绝艺,纵横江湖的人物,在这一类江湖豪客之中,颇有酒量之豪,匪夷所思者,我就会亲眼见过一名燕赵大汉,一脚踏在板凳上,姿态不变,一口气豪饮了十七碗白干,脸不红气不喘的。红绫这时所说的,当然可能是事实。
  但是我仍然不能表示同意。
  (这真是很无奈的事,也很悲哀——何以父女之间竟不能随心所欲地交谈,非得按照一些不知由甚么人订下的规范来教育她呢?)
  当下我道:“老十二天官去世已久,他们的事,也没有甚么可以作准的了。”
  我当时只不过是随便一说,也没有甚么特别的意思,红绫听了之后,侧着头,略想了一想,也没有再说甚么。那三大筒烈酒,足可以令一头水牛醉倒,可是看来红绫的酒量之高,超乎我的想像,看来她只是略有酒意而已,至少她们可以觉察到白素神色有点不善,而且,她也知道如何能使白素高兴。
  所以,她挨向白素,拉起白素的衣襟来抹汗,咧着嘴向白素傻傻地笑,白素忙替她抹汗,拍着她的背:“别喝太多的酒了。”
  红绫大声答应着,在接下来的时间中,我用心观察,发现红绫有一个好处,她答应了不再喝酒,当真说得出做得到,好几次,竹筒已传到了它的手中,她举筒想喝,可是向白素那里望一下,又把竹筒交给了别人。而更难得的是她在那样做了之后,一点也没有不高兴之感,一样大声酣呼,痛快淋漓。
  白素表现得很沉默,过了好一会,她才道:“不能再让她留在苗疆了,回家去,她很快就能适应文明人的生活。”
  看来,要白素改变主意,绝无可能,这时,轮到我默然了。白素又补充:“我对她说过,她对于文明人的生活,很有兴趣。”
  我道:“只要她不是只是感到新奇就好。”
  白素一字一顿:“她会适应,也必须适应。”
  我对白素的这句话,同意上半句,而不同意下半句,可是我没有出声,因为我想,如果适应,自然好,不适应,她也可以随时回苗疆来。
  这时,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参加狂欢的苗人越来越多,我和白素被请到了一个草棚之中,有丰富的食物在等着我们。
  我抓起了一只不知是甚么动物半焦的腿,大口啃着,白素只是斯文地把山鸡撕来吃。不一会,蓝丝进来,她也俏脸通红,神情兴奋,坐在白素身边:“要是小宝在,他一定高兴极了。”
  我哈哈一笑:“我决定回去之后,不对小宝说你和我们的关系。”
  蓝丝笑道:“你们忍得住不说,红绫一定忍不住。”
  我呆了一呆,向白素望了一眼,心想:原来你早已决定了要带女儿回家,却不对我说。
  可是我一望之下,立即知道自己想错了,因为白素一听得蓝丝这样说,神情竟是大喜过望,一伸手,握住了蓝丝的手:“这……这是她说的?”
  蓝丝点头:“是她说的,她说,一到,就按住小宝的头,叫他叩头,就把我是她的甚么人,告诉小宝。”
  白素笑容满面,问我道:“听,这孩子愿意跟我们回家了——我甚至还没有向她提出来。”
  我点头:“我并没有和你站在相反的立场——只要她自己高兴,只要她快乐,我们的立场一致。”
  白素大是高兴,向广场上去找寻红绫的下落。这时,广场上已燃起了许多篝火,火光熊熊,人影晃动,很难认人,正在找着,只见红缓和十二天官,一起向我们所在的草棚走来。
  十二天官排成了三排,每排四个人,很是整齐,却由红绫带着头。十二天官个个神情肃穆,红绫则仍是一副笑嘻嘻地,天塌下来也不在乎的神情,奇在她的手上,捧着一个布包。
  一见这等阵仗,我可以知道必然有不寻常的事发生,首先向蓝丝望去,只见蓝丝也面有讶色,摇了摇头,表示她也不知道发生了甚么事。
  再向白素望去,她也惘然。由于十二天官来得隆重,所以我和白素一起站了起来。红绫来到了草棚,仍然把那布包捧在手上,这时我才看出,那包裹是用一幅刺绣来包着的,但是那刺绣也十分残旧,颜色模糊,所以也看不清有点甚么绣在上头。
《大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