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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家摇停了骰缸,波斯胡人抢着先叫:“大!”
  年轻人沉声:“小!”
  庄家揭开骰缸,二三三,小。所有人轰然大叫,年轻人赢了,若无其事,先把那木盒揣入怀中,再伸手去拢那三堆金刚钻。
  三个波斯胡人陡然大喝,刀光闪耀,三柄半月形的利刃攻向年轻人,年轻人手指疾弹,三道亮电也似的闪光过处,“铮铮铮”三声响,弹出的三颗金刚钻,射向刀刃,力道奇大,令得三柄刀反震向上,刀背重重砸在持刀波斯胡人的额头上,登时鲜血四溅。仰后便倒,也不知是死是活。
  在寂静无声中,年轻人将金刚钻放进皮袋,喃喃自语:“用这闪亮的玩意当暗器,真不错!”
  他站了起来,向庄家一挥手:“地上的三颗是你的。”
  直到他走出赌场,扬子里还静了好一阵子。
  短篇小说,是一种小说形式,它只是一个横剖面,写一瞬间发生的事,并无来龙去脉,也没有复杂情节。
  我在听到了这件事之后,感到这一场赌博,具有相当震撼力,适宜用短篇小说来表达,所以才写成这样的一篇小说。
  另一个原因,是来把这场赌博告诉我的人,很是讨厌,虽然他讲的事情有趣,可是人无趣,也就不想把他说的事多加铺张。
  现在又把这件事翻出来,当然是由于事情又有了进一步发展的缘故。
  由于这篇小说,是以后许多事情发展的源头,所以很有必要详细说一说。
  在这篇小说中,最重要的其实不是人物,而是一样东西。那东西放在一只小木盒之中,究竟是什么东西没有人知道,只知道它会发出强烈闪光。
  而那东西一定珍贵无比,至少它可以和两百零四颗蚕豆大小的金刚钻相比──据赌场打码专家(估价专家)的估计,是大约二十万两黄金。
  小说中情节发生的时候,显然不是现代,而在古代,黄金的价值,要比现代高上许多倍。
  也不是完全没人知道小木盒中的宝贝是什么,在小说里,至少有四个人知道那是什么。
  那年轻人是物件的主人,当然知道。还有那三个波斯胡人,自然也知道──要不然他们不会和年轻人对赌。而且他们在输了之后,居然出手强抢。由此可知,小木盒中的东西,对他们的吸引力有多大,令得他们失去了常性。
  总而言之,小木盒中的东西,一定是惊天动地,非同小可的珍贵,价值连城。
  小说中还提到了波斯胡人对奇珍异宝有高度的鉴赏辨别的能力。关于波斯胡人这种能力,在历代的小说笔记之中,多有提到。其中有很多极富传奇性,例如一个看来像是乌龟壳般的东西,波斯胡人就知道那是龙的九个儿子其中一个的外壳,里面有夜明珠。又例如一个叫化子的破棉被,波斯胡人知道被子里有一只虱子王等等。也不知道波斯胡人这种本领从何而来,总之波斯胡人有知道宝贝的能耐。
  而小说中耐人寻味的另一处,是那年轻人的神秘,那年轻人不但武艺超群,而且居然用金刚钻来做暗器,阔气无比,正是武侠小说中的典型人物──永远有用不完的金钱,而钱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小说并没有明确的说明是发生在什么时代,但肯定是在还有皇帝的年代,因为其间提到了“九门提督”这个官衔。这个官,官阶并不高,可是权力很大,也是武侠小说中常见的人物。
  好了,现在可以开始说这篇小说情节的来源了。
  记不清楚确切的日子,总之是春天,是紫 花盛开的时候,在我住所的附近,有一棵老紫 ,每年春天,开花季节,紫 花怒放,远远望去,犹如一团紫色的云彩,瑰丽绝伦。在它近前,则清香沁人,令人心神俱畅。
  在这段日子中,我和白素每天都会在紫 花前,欣赏一番。
  那天早上,白素一早就出去,只有我一个人在紫 花前站了片刻,深深吸了几口气,转过身来,就看到贴近我身后,站着一个人。
  那人其实离我还有将近两公尺的距离,但是对我这个长期从事冒险生活的人来说,这个距离实在太近了,近到了如同紧贴着我的背脊一样。
  而且我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时候悄没声地来到了我身后的,所以更使我立刻处于极其紧张的状态。
  我在前面说过,说故事给我听的人很讨厌,这第一个印象,是主要的原因──那人一声不响,也不知道在我后面站了多久,岂非令人讨厌之至。
  所以找当时望向他的眼光,毫不掩饰,充满了敌意。
  而在我看清了这人的面貌之后,心中的厌恶之意,又增加了几分。只见其人不但獐头鼠目,而且还留了稀稀落落的两撇小胡髭,看来格外令人觉得可厌。
  我打量他,他也打量我,他在看我的时候,小眼珠滴溜溜不断地转动。使我想起“眸子正则其心正”这句话──若是根据这句话来判断,其人之心术不正,可说至于极点!
  他看来年纪和我差不多,可是一开口,所说的话却不中听之极,更增加他的讨厌程度。
  他似笑非笑,声如破锣,还向我指了一指,这才道:“你就是卫斯理吧!”
  对付这种连起码的礼貌都不懂的东西,最好的办法就是兜脸给他一拳。
  不过我的修养算是不错,不会那样做。当然我的修养也没有好到会去理睬他的程度,我不再望他,半转身,向家门走去。
  我才走了两步,眼前一花,那人已经在我身前,拦住了我的去路。其人身法快绝,分明有极高的武术造诣,这倒是人不可貌相。
  我立刻站定身子,只见他右手一翻,像是要向我出手,我非但不吃惊,反倒高兴──其人虽无过犯,却面目可憎,无缘无故,不能打他一顿出气,他居然向我先动手,岂非正中下怀!
  所以一见他右手一翻之后,向我伸来,我立刻出手,抓向他的手腕。
  他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看到他手中拿着一张名片,那张名片比普通的来得大,是深蓝色的纸,上面只有一个白色的字:“白”。
  一看到这张名片,我抓出去的手,硬生生收了回来──由于我出手又快又狠,希望一下子就能抓住对方,把他摔出去,所以用的力道很大,突然之间,要收回来,很不容易,虽然在刹那之间,还是做到了,可是身子不免向后退了一步,显得相当狼狈。
《豪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