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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铲除了我今后一生快乐障碍。可是她,该死的,却用了不知什么方法,一定是巫术,令我的身上,也出现了一个鎗孔。
  那真是一个鎗孔,虽然她只不过用沾了她自己鲜血的手指按了一按,但是效果却如同我自己向自己的腿上开了一鎗一样。
  我当时以为自己一定要死了,我已经决定,就算死了变鬼,我也不原谅她。虽然她曾经救过我,而且给过我很多欢乐,但是她毁了我。她给我的快乐,比起我今后可以获得的快乐来,算是什么?
  我恨她,恨她入骨,她的眼光中充满了怨毒,其实我也是一样!她可以留在山区,让我离去,她为什么一定要留下我?去死!去死!她已经死了,最不值的是我要陪她死!
  我已经可以看到在等着我的快乐,可是现在什么都完了,我怎能不恨她?在我闭上眼睛等死的时候,我没有一秒钟不在恨她,我甚至拾起了手鎗来,扳动扳机,把余下来的子弹,全都送进了她的身体之中!
  由此可知我对她的恨意是多么深!因为她由于愚蠢、自私、不谅解自己的地位,而毁了我这个可以有无穷快乐的人的一生!
  当然,在后来,我才知道,我恨她,她也同样恨我。她恨我,可能比我恨她更深,因为在临死之前,她并不是要我死,而是运用了巫术中最恶毒的血咒,要令我一生受尽痛苦的折磨!
  当时,我闭着眼睛,感到血液在伤口中不断涌出来。我以为一定死了,可是过了没有多久,血涌出来的感觉停止了。
  我不敢相信自己有那样的好运。(在当时,我的确是相信那是好运。)我挣扎着站了起来,伤口的确不再流血。幸而我刚才没有拋弃那袋宝石,我用一根树枝支撑着,继续向前走。
  奇怪的是,伤口并不痛,也不流血。当我解开在伤口上的布条时,看到一个孔洞,十分可怕,那使我不敢再解开来看。
  我一直向前走着,足足走了十天,才走出了山区,来到了那道河流的下游,进入了一个村庄。那个村子聚居的土人,不是黑人,而是印第安人,看来他们比黑人和气很多,看到了陌生人,奔走相告。
  不一会,一个大巫师模样的人,就走出来接待我。他看出我受了伤,他会说西班牙语,愿意替我治伤。可是,当我解开了布,他看到我的伤口之际,他整个人,像是遭受到了雷击一样!
  那印第安土人大巫师,在他布置得异常怪异的屋子中,在一分钟之前,还充满信心,说他的独门秘方,可以医治任何伤口。
  可是,当盛远天把伤口展示在他的眼前之际,他整个人像是忽然变了颜色,变成了惨白色!
  他尖声叫着:“天!天!这是黑风族巫师的血咒!最恶毒的黑巫术!”
  看到他如此惊骇,盛远天忙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咒语?”
  印第安巫师道:“是用鲜血行使的咒语,这……咒语是没有法子消解的……它将永远留在你的身上!”
  盛远天吞下了一口口水:“会死?”
  巫师回答:“如果会死,早就流干了血死亡了。看来施咒的人,只想你受痛苦,不想你死!”
  盛远天咬着牙:“那也没有什么,至多我一辈子腿上带着这个伤口就是了!”
  巫师用一种十分怪异的眼光望着他,望得盛远天心中发毛,忍不住问:“怎么了?”
  巫师缓缓地道:“施咒者如果对你恨到了极点,一定会令你比死更痛苦……”盛远天闷哼了一声:“或许她爱我,不舍得我死!”
  巫师的面色,更是难看到了极点,他尖声叫了起来:“女人!天!女人施……血咒……你可曾注意她说了些什么?她说了些什么?”
  盛远天也受巫师紧张神态的影响,变得十分惊惧:“她根本不会说话,甚至不会发出声音!”
  巫师的脸色一片死灰,声音也尖厉得不像是人类所发出来的:“她……是巫师的女儿?黑风族只有一个大巫师,她是大巫师的女儿?对了,一定是,要不然,也不会有女人,会施那么恶毒的血咒!”
  盛远天害怕地问:“她不会说话,情形是不是会好一点?”
  巫师苦笑着,摇头:“更坏,她心中的怨毒,全部化为咒语的力量,她……可曾作什么手势?”
  盛远天陡地想起来,黑女郎在临死之前,作了几个怪异的手势。他连连点头,把那几个手势,摹仿了一下。巫师的眼珠像是要跌出来一样,然后,他又闭上眼睛,身子簌簌地发着抖。盛远天抓住了他的手背,道:“怎么啦?那是什么意思?”
  巫师过了好一会才松了一口气,道:“太怨毒了!黑风族大巫师的血咒,太可怕了!”
  盛远天张大了口,喘着气,望着自己腿上的伤口,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巫师道:“咒语不但要害你,而且还要使你的下代,一代代延续下去。你会亲手杀死你的女儿,你的儿子在你这个年纪,腿上就会出现一个洞,以后每年,在施咒者死去的那一刻,就会流血,流血的数量,和死者相等。他也会杀死自己的女儿,这种可怕的情形,会一代一代延续下去,直到永远!”
  盛远天听得全身发颤,尖叫起来:“我不信!”
  巫师用一种十分怨哀的神情望着他,盛远天的叫声,渐渐低了下来。他不信!以后的事会怎么样,他不知道,但是眼前,他腿上的那个弹孔,却是千真万确的,他能不信么?
  盛远天安然离开了山区,他找了很多医生,去医治他腿上的伤口,但是一点结果也没有。盛远天带出来的珍宝,使他成了巨富,他潜在的商业才能,使他的财富迅速地增加,他已经成为豪富了。但是每年,当那一天来到,他腿上的鎗孔就开始流血。
  那种怪现象,使他不能不相信巫术,而且,尽他的一切可能,他自己亲自研究巫术。他有了钱,办起事来就容易得多。
  他研究的结果是:血咒是巫术中最神秘恶毒的一种,只有黑风族的大巫师会,而且,是没有消解的方法的。
  在研究的过程中,盛远天也明白了当年,韦定咸博士究竟犯了什么错误。原来黑风族,正是当年宣称把守护神像“干干”藏起来的那一族!韦定咸却糊里胡涂,使得神像出现,那意味着黑风族的特权丧失,当然要招致杀身之祸了!他应该把守护神像,送到和黑风族敌对的土人那里去才对。
  盛远天也弄清楚了一些事的来龙去脉。那黑风族的大巫师,是哑子玛丽的弟弟,那黑女郎,是大巫师的女儿。
  所有大巫师的女儿,自小就被药毒得不能出声。她可以学习巫术,但是一学了巫术之后,就不能和任何男性来往,族中的男子,也没有人敢去碰她,她必须一个人孤独地生活。玛丽就是因为耐不住心理、生理上的寂寞而逃走的。
  土着中的性活动,几乎是半公开的,十分开放。一个生理正常的少女,在耳濡目染之下,自己又得不到男性的慰籍,心中的苦闷,可想而知。
  本来,那天晚上,盛远天只有一夜的生命了,第二天天一亮,就会用他的血来祭守护之神!而就在那个晚上,从来未曾接触过男性的那个黑女郎,实在忍受不住原始本能的诱惑,把盛远天救到了那个山洞之中。
  盛远天也弄明白了黑女郎把他的手,按在她的心口,他也把黑女郎的手拉过来,按在自己的心口,那是代表了两人真诚相爱。盛远天可以再娶许多妻子,但是不能拋弃她,可是结果,盛远天却杀了她!
  黑女郎的怨毒,在临死之前爆发,她向盛远天施了血咒!可怕的血咒!
  当盛远天弄清楚这一切之际,已经是一年多以后的事情了。
《血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