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千古奇案
不过人们普遍认为,在这桩事情上,他最关心的是那位神秘的“杀人犯”到底上哪儿去了。或者至少在这桩血案发生几天之后。听说儿子杰克压根儿就没到学校时——虽然亲眼看见他进了火车车厢—一他开始对阿卡特的下落发生了兴趣。不过即使那时,父亲还是没有把儿子的失踪和巨猿的下落完全联系到一起。一个月之后,经过周密的调查,泰山发现杰克在火车离开伦敦车站之前,就已经从车厢里面溜了出来。后来,他又找到出租汽车司机。司机承认,他曾经按照杰克提供的地址把他送到俄国老头那儿。直到这时,人猿泰山才真正意识到,儿子的失踪和阿卡特确实有某种联系。
出租汽车司机站在俄国佬住的那幢房子前面的马路上装好车钱之后,便扬长而去,线索到此中断。从那之后,谁也没意见过男孩儿。也没看见过猿——至少还活着的人没有见过。房东认出了照片上的男孩,说他是俄国老头的常客。别的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于是,寻找杰克的人在伦敦贫民区这幢破房的大门口彻底“碰壁”了。
阿列克塞·鲍尔维奇死后第二天,一个男孩儿领着他生病的祖母在多佛港搭乘了一条轮船。老太太戴着很厚的面纱,她因为年纪太大又生着病,只能坐一把病人专用的轮椅上船。
男孩儿不让除他以外的任何人推轮椅,上船之后,又亲自把她从轮椅上搀下来,扶进他们的睡舱。从那以后,直到下船,谁也没再看见过这位老太太。男孩甚至坚持自个儿收拾房间。他解释说,老祖母神经不正常,特别讨厌看见生人。
船上的人谁也不知道这个男孩儿在舱房里都干了些什么。在人们的印象里,他和任何一个健康、活泼的英国男孩儿一样,并无与众不同之处、他和旅客们混得很熟,船长、大副也都很喜欢他,跟水手们更是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慷慨大方,为人真挚,同时自尊自爱,总是表现出一种人格的力量,赢得许多新朋友的赞赏和钟爱。
乘客里有一个名叫康顿的美国人,是个臭名昭著的骗子和无赖。美国至少有六个比较大的城市都在通缉他。对这个男孩儿他一直没怎么注意。直到有一天,偶然看见他在数一叠钞票。从那以后,康顿开始和这位英国少年套近乎,而且不费吹灰之力就了解到,男孩儿独自一人和生病的祖母旅行,目的地是西非海岸靠近赤道的一个小港口。他还了解到他们姓贝林斯,在那个小港没有什么朋友。至于到那儿去的目的,男孩守口如瓶,康顿也没有继续追问——他想知道的已经都知道了。
康顿几次拉男孩去玩牌,可是男孩儿对此毫无兴趣。别的几位男乘客对他这种行为都侧目而视,康顿只得另打主意,设法把男孩儿的钱弄进自个儿的腰包。
后来有一天,轮船在一道避风的绿树葱笼的海峡抛了锚。海岬上有二十多座铁皮盖顶的棚屋,破坏了自然风光的秀丽,表明文明的脚步已经踏上这块土地。海岬四周是土著居民茅草苫顶的茅屋,和热带丛林的背景倒是十分相宜,构成一幅原始社会野蛮而秀丽的风悄画。把白人“先驱者”建造的那几幢房子映衬得十分难看。
男孩倚在轮船栏针上眺望上帝在人类创造的城镇那边创造的丛林。展望未来,他真有点儿不寒而栗。然后,他突然觉得无法自持,仿佛看见母亲那双慈爱的眼睛,看见父亲那张冷峻的面孔。父亲虽然是个铁打的英雄汉,可是结实的肌肉下面包藏着的柔情一点儿也不比母亲那双眼睛表现出来的少。一刹那,他的决心动摇了。一支土著居民的船队向轮船划了过来,准备卸下货再运进这个小港口。大副站在男孩儿旁边,正向船队发号施令。
“下一班开往英格兰的船什么时候到这儿?”男孩问。
“‘伊曼尼尔号’这几天就该到这儿了,”大副说。“估计我们在这儿能碰上它。”说完又忙着措挥向轮船划过来的那群黑人去了。
要把小男孩儿的祖母弄上正在轮船下田等着接他们上岸的那条独木舟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男孩儿坚持呆在祖母身边,等老太太终于平安无事上了那条小船之后,他象一只猫,十分轻捷地跟在她身后。跳上小船。这当儿,他只顾把祖母舒舒服服安顿到船里,没有注意到就在他帮助船员放下那个吊祖母用的大网兜时,钱夹子从衣服口袋里露了出来。后来掉进大海,他也没有发现。
小船载着老太太和男孩儿刚向海岸驶去,康顿在轮船那边叫来一条独木舟,跟船主讲了一会儿价钱之后,便带着行李上了那条小船。康顿一上岸便避开那家俗不可耐的二层楼房。这幢楼房挂着一个牌子,上书“旅馆”二字,专门招揽那些轻信的旅客去“享受”它诸方面的不便。康顿直到天完全黑下来之后,才走进去安排了食宿。
在二楼后面的一个房间,男孩儿正十分为难地向祖母解释,他决定乘下班船回英格兰。他尽可能清楚地向老太太说明,如果愿意,她可以留在非洲。但是良心要求他赶快回到父母身边。毫无疑问,他们正在为他的失踪而经受巨大的痛苦。由此可见,这孩子的父母对他和老太太这次来非洲冒验的详情并不了解。
拿定主意之后,男孩儿觉得心里好像放下一块石头。这些日子,他在焦急不安中度过许多个不眠的夜晚,此刻,一闭上眼睛男孩就梦见又和家人幸福地团聚。就在他做这场美梦的时候,冷酷而又毫不宽容的命运正沿着这座肮脏的楼房漆黑的走廓。向他偷偷摸摸地走了过来——那是借美国无赖康顿的形体而来的命运之神。
康顿蹑手蹑脚走到小男孩儿的房间门口。蹲下来先仔细听了一会儿里面的动静。屋子里传出均匀的呼吸声,说明男孩儿和老太太都已进入梦乡,他便放下心来。康顿干惯了溜门撬锁的勾当,把一把细长的万能钥匙悄悄插进门锁里。敏捷的手指很快便同时转动了钥匙和门把手。他慢慢推开门,走进小屋之后又随手把门关上。一块云彩遮住月亮,屋子里一片漆黑,康顿摸索着向床边走去。这间小屋最里面的一个角落有一样东西动了一下。那声音十分细微,就连这个惯于夜盗的窃贼也没有听见。他的注意力只在床上,以为那上面一定躺着正在酣睡的男孩儿和重病在身的祖母。
这个美国佬只想赶快找到那卷钞票。如果能不被察觉就弄到手,那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如果一旦被男孩发觉,遇到反抗,他也早有准备。男孩儿的衣服搭在靠床的一张椅子上。美国佬很快便把每一个口袋都翻了一遍,可是没有那卷崭新的钞票。这么说,肯定是放在枕头下面了。他又向正在熟睡的男孩走近几步。刚把手向枕头伸过去。云开月出,小屋一下子明亮起来。与此同时。男孩睁开双眼直盯盯地望着康顿那双眼睛。窃贼突然意识到床上只有男孩儿一个人,伸出双手去掐他的脖子。男孩儿一骨鲁爬起来迎战康顿。康倾听见背后传来一声低沉的啸叫。男孩儿抓住他的两只手腕,康顿感觉到,那细长、白嫩的手指蕴藏着钢铁一样的力量。
他还感觉到又有一双手掐住他的喉咙。那是一双从他肩膀后面伸过来的毛乎乎的、粗糙的大手。他十分害怕地回过头瞥了一眼。这一瞥不要紧,吓得他连头发根儿都竖了起来。原来从后面掐他脖子的是一个象人一样的巨猿。类人猿的獠牙就要咬住他的喉咙了,男孩儿紧紧掐着他的手腕不放,谁也不说话。老祖母在哪儿呢?康顿迅速向屋子里扫视了一眼,一下子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吓得目瞪口呆。他完全是自投罗网。落入了神秘、可怕的野兽之手!他拼命挣扎,想甩开男孩儿,回转身全力以赴对付背后那个可怕的东西。他终于挣脱一只手,向男孩儿脸上猛击一拳。这一掌一下子激怒了那只正掐他喉咙的巨猿。康顿听见一声低沉的野蛮的怒吼。这是美国佬一生中最后一次听到的声音。然后他便被仰面朝天放倒在地板上,一个沉重的躯体压在他的身上,有力的牙齿咬断了他的颈静脉,眼前骤然间变得一片漆黑。过了一会儿。巨猿从那俯卧着的身体上面爬了起来。康顿对此当然一无所知—一他已经死了。
男孩儿吓坏了,从床上跳下来,弯下腰看那人的尸体。他知道,阿卡特是为了保护他才杀死成顿的,就像几天前杀死迈克尔·萨勃洛夫一样。可是在这远离家乡和亲人的黑非洲,人家会拿他和忠心耿耿的巨猿怎么办呢?男孩儿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他甚至知道,同谋犯要和主犯一起被处死。在这样一个地方,谁会为他们伸张正义?谁能不站出来反对他们呢,这儿不过是个半开化的小镇;明天早晨天一亮,当地的土人就会把他和阿卡特拉出去。在最近的一棵树上吊死。他以前读过这方面的书,知道美国人就这么干,而非洲远比他母亲的故乡——美国西部地区更残酷、更野蛮、是的,天一亮,他们俩肯定要被吊死。
难道就没有一条活路了吗?他默默地想了几分钟,突然拍着手高兴地喊了起来。他回转身去取搭在椅子上的衣服。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就能救阿卡特和他自己。他把手伸进平常装钱的口袋里摸索着。钱没了!他翻遍了衣服所有的口袋,也没找见一枚硬币,他又爬到地板上四处搜寻。还打开灯,把床挪到一边,一英寸一英寸地仔细寻找。找到莱顿的尸体旁边,他犹豫了一下,可最后还是硬着头皮把他翻了个个儿,在他的尸体下面找了一遍,还是没有。他估计康顿是来抢劫的。不过他不相信他有足够的时间把钱偷走。可是既然哪儿也找不着,就有可能在他身上了。于是杰克在康顿身上搜了一遍。还是一无所获。他又在屋里找了好几遍,找来找去,每次都是又找到那具尸体旁边。钱就这样不翼而飞了。
男孩完全绝望了。该怎么办呢?天一亮他们就要被发现,被处死。他虽然聪明异常,力大无比,但毕竟是个孩子,是个吓坏了的、想家的孩子。他的生活经验少得可怜,对事物报难做出正确的判断。他只看到这样一个可怕的事实。他们杀了人。又落到野蛮的陌生人之手。这些人嗜血成性,恨不得把命运之神送到手的牺牲品一口吃掉。这方面的知识他都是从那种刊登恐怖故事的廉价书刊上看到的。
但是他们必须有钱!
他又走到那具尸体旁边,这一次态度很坚决。巨猿蹲在一个旮旯里,望着年轻的伙伴。男孩儿开始一件一件地脱美国佬的衣服,而已把每件衣服都仔仔细搜查了一遍。甚至连他的鞋子也没放过。还是一无所获。男孩儿大张着一双眼睛,对眼前的一切视而不见。迷茫中仿佛看见一棵大树的树枝上吊着两具尸体,正无声无息地晃来晃去。
就这样他坐了不知道多长时间,直到后来听见楼下传来阵阵人声,才连忙跳起来,吹灭灯,又悄悄地锁好门,然后慢慢地朝猿转过脸来。这时,小杰克已经拿定了主意。
头天晚上,他下定决心机会一到,马上回家,请求爸爸妈妈原谅自己近乎疯狂的冒险。现在他已经明白。再也回不到他们身边了。他的双手已经沾满康顿的鲜血。在他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想象之中,他早已不把康顿的死归咎于巨猿阿卡特了。危难之中,他把罪责完全兜揽到自己身上。如果有钱,尚可买到公正,可是他偏偏身无分文!啊!一个身无分文的陌生人在这里还能有什么希望呢?
可是钱到底哪儿去了?他绞尽脑汁想最后一次看见钱包是在什么时候。他当然想不起来,而且即使能想到钱包丢失的原因,也想不起究竟是什么时候丢失的。因为,往那条独木舟上爬的时候,他压根儿就没有察觉到钱夹从口袋里滑出米。掉进了大海。
现在他朝阿卡特转过脸用猿语说:“快走!”。他忘了自己只穿一套薄薄的睡衣,领着阿卡特朝大敞着的窗户走了过去。他探出头仔细地听了听。离窗口几英尺有一株大树,男孩儿非常敏捷地跳上去,像一只猫,顺着树干三下两下爬了下去。巨猿紧跟在后面。离小镇大约二百码远,便是丛林。男孩儿领着巨猿直奔向往已久的原始森林。不一会儿密密的丛林便完全吞没了他们。就这样,杰克·克莱顿——未来的格雷斯托克勋爵,神不知鬼不觉从世人的眼里消失了。
第二天早晨已经很晚了,一个黑人男仆敲了敲贝林斯太太和她的孙子登记的那个房间的门。没人答应,他便掏出万能钥匙开门,结果发现锁孔里已经有一把钥匙,而且是从屋里插进去的。他连忙向旅店经理赫尔·斯克普报告这件事。经理跑上二楼使劲儿敲门,还是没有人回答,便弯下腰,想从锁孔看看里面的情形,结果因为太胖,身体失去平衡,连忙伸出一只手撑住地板,以免摔倒。经理的手指触到一样粘乎乎的东西。他举起手凑刺眼前,借着走廊昏暗的光线,瞅了瞅。浑身打了一个寒战。走廊里的光线虽然很弱,他还最看出手上沾的是暗红的鲜血。他一下子跳起来,用尽力气撞那扇门。赫尔·斯克普块头很大,那扇原本就不太结实的门在他的撞击之下,朝里倒了下去。经理自个儿也摔倒在地上。
出现在赫尔·斯克普眼前的是他一生中目睹过的一桩最神秘的血案;地板上躺着一个死人。这人以前他从来没有见过。他脖于上伤痕累累,颈静脉像是被什么野兽的利齿咬断了。尸体一丝不挂,地板上乱扔着一堆衣服。老太太和她的孙子不翼而飞。房门反锁,窗户大开。他们一定是从那儿逃跑的。
可是一个小男孩儿怎么能背着他的病祖母从二楼窗口跳到地面上呢?实在不可思议。赫尔·斯克普又把小屋仔细察看了一遍,发现原先靠墙摆着的床拉到了屋子正中,这又是为什么呢?他又朝床下看了三、四次,那祖孙二人确实无影无踪。经理认为,如果没有人在外面接应,那病老太太是绝对不会从窗口逃走的,因为头一天,她还是被好几个人抬到楼上的。
这桩血案越沓越神秘。祖孙二人的衣服还在屋里,这就是说,他们逃跑的时候,一定是赤身露体,或者只穿着睡衣。赫尔·斯克普摇了摇头,又搔了搔后脑勺,完全迷惑不解了。他从来没听说过福尔摩斯①的大名。否则一定马上去找这位著名侦探来帮助。这桩案子实在太神秘了:一个完全靠人从轮船背进旅馆的病老太太和她的孙子……一个漂亮的男孩儿头一天一起住进二楼的一个房间,还在屋里吃了晚饭。第二天早晨九点,祖孙二人就不翼而飞,屋子里只留下一具陌生人的尸体。而这期问,没有一条船离开港口,方圆几百英里也没有铁路。而且除非在一支装备精良的“狩猎远征队”的护送之下,经过几天艰苦的跋涉,这两个人绝对找不到有白人居住的村镇。他们仿佛在空气里融化得无影无踪。他刚才打发一个黑人到窗口下面看有没有脚印,黑人回来报告说根本没有人走过的痕迹。这就越发奇怪了。他们到底是人还是神,居然来无影去无踪,一步便能跨到离窗口还很远的松软的草坪上。赫尔·斯克普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是的;这桩事确实神乎其神,从始至终都包裹着神秘的色彩。他不愿意再为它多动脑筋,而且他这人很迷信,天一黑就吓得连门也不敢出了。
①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科南·道尔所著侦探小说中的主人公。
这件事对于赫尔·斯克普边去是个谜,现在毫无疑问,也仍然是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