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森林腐尸
只见那老不死的缓缓摇头,半响不说话,最后他将车停在了嘉市的火车站门口,叹了一口气对着我郑重其事的说道:“林风,关于你父母的事情,你知道的越少,对于你,对于他们,才是最安全,这一次是因为要执行任务的地方就在你爷爷奶奶所在的村子里,而那个村子,外人是禁止进入的,你明白吗?如果不是必要,我不会让你见你任何的一个亲人,因为你身上的阴气,足以给他们带来灭顶之灾。”
我紧紧地皱着眉头,想问,却又不敢问,如果老不死的说的是真的,那么我情愿永远都不要知道他们是谁,但是……我想知道,他们为什么当初扔下我,而让我跟着这个老不死的上山,又一次都不来看我,难道就是因为我的命格吗?
说实话,我很气,我气他们在这二十年以来对我不闻不问,就算是我克他们,但我还是他们儿子,他们怎么能就这样把我扔了?
凌晨四点,老不死的拿着两张去往广市的车票就拉着我上了车,在火车上面,我就这样一直面无表情的坐在老不死的身边默不作声,此刻,我并没有任何的兴奋,就算再过几个小时,就要见到我的爷爷奶奶了。
“我说你小子,拉长个脸给谁看呢?从小到大你都没有出去过,现在让你出去见见世面,你脸还跟谁欠你五百万似的?来,给你师傅我笑一个?”老不死的突然裂开了嘴巴面对着我笑着说道。
看到他那一副贱贱的样子,我悲哀的摸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然后无奈的说道:“笑你马波笑,二牛的事情还没有解决,我怎么笑的出来。”
“这个你放心,既然那一男一女能够撇开你才带着二牛离开大排档,这也就是说她们根本没有能力抵御你的结印,呵呵,在阴间连你都打不过的,也就只是孤魂野鬼了,这种阴灵对已善恶是没有概念的,它们一心只想要存活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世上杀人,就等于造孽,别说是阴灵,就算是活人,在阳界杀了人,都是没有办法投胎,或者投胎了也会投入畜生道,所以他们应该只会吸食二牛身上的阳气,二牛是纯阳之人,一时半会儿还不会有事,等我们这个任务完成马上赶回来,说不定还来得及。”老不死的缓缓地说道。
这次去广市目的是什么,我不知道,会碰到什么,我还是不知道,而我唯一知道的一点就是,老不死的会无时无刻不跟着我,直到我有能力一个人去收取魂魄为止,也就是说,如果一直学不会,那么他……就会一直留在我的身边。
“还有十分钟就到了,准备准备拿着东西下车,不过之前我知会你的那些个注意事项,你给老子就算夹在屁眼里都要记得,那个村落是一个与世隔绝的村落,你的爷爷和奶奶都是祖上传下来的就住在里面的,所以除了生活习惯你要尊重之外,还有他们村子里面的人,你也要尊重。“
我白了那老不死的一眼,这些话他已经在这四个小时里面说了不下十次,第一次听见的时候我还觉得奇怪,那些村落不是早就没有了吗?怎么会横空出世这么一个村落?既然那所谓的爷爷奶奶都在那里,那我爹妈呢?会不会也在哪儿?
不过之后我就懂了,要想在老不死的嘴巴里面探索到他不想让我探索到的东西,那简直比母猪会爬树还要难,当我问到我爹妈是不是在村子里面的时候,他却摇了摇头,告诉我,我父亲的确是在这个村子里面长大的,但是自从和我母亲结婚之后他早就离开了那个村子,至于我,小时候去过,但那个时候太小,我还不懂。
按照老不死所说,我的爷爷奶奶都非常疼爱我,简直就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但是在我五岁的时候,因为我的命格,我父亲不得不将我带走,至此之后,他们就与爷爷奶奶断绝了来往,并且爷爷一气之下,将我父亲的名字,从家族族谱里面划去,当然,我的名字还在。
下了火车,我们找了一个长途公车站,广市不比嘉市,虽然地方很大,但是完全比不上嘉市的豪华,别说网吧,就连一个娱乐场所都没有,当然,我只是说这里的一小块地方。
“老不死的,你说我爷爷奶奶长啥样子?对了,我要去的事情,你之前通知过他们了吗?”我站在长途车站的站牌底下有些疑惑的对着老不死的说道。
只见那老不死的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一脸神情淡然的说道:“我记得我说过,他们那里就连穿的衣服,都是汉朝流传下来的,也就是说,现代人的任何东西,他们都没有继承,你爹是唯一一个能够活着走出那个村子的人,相比于其他村落,他们的通讯工具根本没有,就别说现代社会的电视机,电脑任何的东西。”
我一听,马上拍着大腿对着老不死的大声喊道:“丫丫个呸的,你这等于让老子去死啊?没有电视,我可以忍,没有电脑,特么的,我那些网上的小女孩怎么找我? 不行,老子不要去……老子坚决不去。”
“去你妈的,轮得到你小子说去不去?现在老子的命可是和你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得法,两个人一起翻船,死可和生不一样,你小子最好给我听话一点,不然,有的你苦头吃,走,给老子上车。”老不死的双眼一等,直接拉着我脖子后面的领子上了车。
我大叫一声,反手将老不死的手臂给抽了回去,现在已经天黑了,老不死的说过,我们到那边需要三个小时,但还有一段崎岖不平的山路需要我们走,在那里的路根本不叫路,都是一些灌木丛,根本认不清方向,更何况老不死的根本没有带指南针的习惯,我们两人,也就这样且行且歇的走在这一座巨大的山脉之中。
“呼……妈的,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根本分不清楚放下,你还执意要晚上来,现在好了吧,迷路了,说啥都是白搭,不如原路返回,明天找个向导来带着我们进山。”我一屁股坐在了一个灌木丛之中,我实在是走不动了,赶了一天的路,他不累,我还累呢,水也喝完了,我身上还剩下最后一片面包,看着老不死的在那边东张西望的想要分清楚方向,我缓缓地摇了摇头,随即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将我身上唯一的那一块面包递给了老不死的。
“走了一天,你也累了,什么东西都不吃,就算你是借尸还魂,也抵挡不住啊。”说完,我将那面包丢在了老不死的手中,然后撇过头去。
这个时候谁不饿?我们赶了一天的路,路上根本没有什么功夫吃东西的,带上一些干粮出去,这是我的习惯,因为从小老不死的就时不时的把我丢在山里,据他所说,这是为了让我能够早一些熟悉环境,我看就特么扯淡,不过这样也好,我在丛林之中行走的速度,也是从小养成的,类似于碰到凶猛的野兽或者毒蛇,我也有应急的办法。
老不死的没有说话,只是将那一块面包放在了口袋里面,还拍了两下,然后拉着我朝着山的南方走了过去。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分辨方向的,也不知道这一条路到底通不通,这四周都是灌木丛,时不时的还有野狼觅食的叫喊声,在夜间,只有月亮的照射,而我的手机,此时也不争气的没有了电。
我突然想起自己身上还有一个打火机,当下我就拿出了藏在屁股口袋之中的火机就开始打了起来,可刚刚打着,却被那老不死的一把给抢了过去,并且凶神恶煞的对着我轻声低吼道:“你特么不想死吧?在这里玩火?你也不看看周围都是什么,万一一个不小心点燃了这片丛林,你我都得死在这里。”
我谨慎的点了点头,不能用就特么不能用吧,你吼个毛线,生怕那些野狼找不到我们不是?我在心中想到。
我们走着走着,突然,我提到了一个东西,软绵绵的,当我低头凑近一看,一阵腐尸的恶臭之味一下就在我的周围弥漫开来。
“老不死的,快过来……妈的,吓死我了,糙,这里为什么会有人的尸体…… ” 我捏着鼻子,搜的一下,就抓住了老不死的衣服死死地将他拽了回来。
老不死的听了我的话,当下弯腰低头仔细的查看了一下,然后皱着眉自顾自的说道:“这个人怕是死了已经有三天以上了,这山林之中虽然晚上要比城市里面气温低,但是白天阳光明媚的时候,这里的温度,可要比城市里面的高出几度,再加上这几天是三伏天,尸体腐烂的速度超乎人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