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我只觉得哭笑不得,说:“大姐,我们只找人,活人死人都行,但我们不找狗。”谭刃找人是靠四柱八字,易占相卜的,难不成要去问一只狗的生辰八字?
再说,这玩意儿用生辰八字有用吗?
我话一说话,对方就给我扣了一顶帽子下来:“为什么?你们歧视狗?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你连一个小动物都不能包容,你们的心眼儿太狭隘了!”
我被她这通话砸晕了,我这才说了一句话,就被扣上了歧视和狭隘的帽子,这要是再交流下去,我恐怕就得被说的一文不值了。但顾客就是上帝,深圳这边的服务行业非常注重这个,所以我只能耐着心给她讲我们的难处。
好不容易将这位找狗的大姐打发了,我觉得就跟打了场仗似的,今天有人来找狗,明天不会有人来找猫吧?
猫?
我想到这个,目光不由得看向了东南角的大门,小黑应该就在那门后面,它天天待在那么一个地方,难道不觉得无聊吗?
我好奇心起,便推开门走进去。房间里依旧黑乎乎的,打开灯后,我发现小黑就卧在神案的边缘,我一进门,它就睁开了眼睛,黄色的猫眼中间有一条竖线,冰冷的看着我。
“小黑?谭刃有没有给你喂吃的?你要吃什么?”我就是无聊,所以自言自语,心里琢磨着要不给它弄盘牛奶,谁知话音刚落,这黑猫忽然扑将起来,猛地伸着爪子朝我的脸抓过来。
霎时间,我想起了谭刃之前所说的话,灵**能抓伤人的灵魂。
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有灵魂这玩意儿,但还是吓的赶紧往后退,无奈猫这玩意儿,别看身材小,灵活度却是非常高,后退这两步却根本无法避开。
就在我以为自己要被它抓伤时,身后忽然想起了啪的一声轻响,紧接着,这灵**猛地收回了爪子,轻巧的落在地上。
我转身一看,发现是谭刃回来了。不过,这次谭刃身边,还跟了一个不速之客。
沈兰。
她居然找上门了。
第二十章万兽门
我诧异的看着两人,心说她怎么来了?再看谭刃的脸色,阴沉沉的,神色冷漠,显然也不欢迎这女的。
谭刃吹了声口哨,攻击我的小黑喵的叫了一声,又退回了黑暗处。我估摸着是自己体内残留的阴尸毒引起了小黑的异常反应,看样子谭刃并没有吹牛,这黑猫真的很有灵性,可以看见和嘶哑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沈兰进到事务所内,直接在招待客人的沙发上坐下,翘着一双修长的美腿,懒洋洋的打量着事务所的布局,片刻后,目光微微看向我,眨了眨,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小帅哥,想我吗?”她的眼角微微上挑,风情妩媚,十分勾人。
人都是爱美的,我盯着她漂亮的脸,欣赏片刻,没回答她的呼,而是问谭刃:“老板,她怎么来了。”虽然是个美人儿,但这美人儿的蛇蝎心肠我已经领教过了,还是只可远观,不可近前。
谭刃点了根烟,没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对我说:“给沈小姐泡茶。”
差点儿被这女人折腾死,还泡茶?我摸了摸鼻子,拿出事务所最次的茶叶,草草冲泡了一杯,连带着茶沫子一道送上去。沈兰挑了挑眉,笑了笑道:“使坏。”说完,端起茶轻抿了一口,这次道:“我来是带我老板跟二位谈生意的。”
谭刃道:“昨晚已经说得够清楚了。”
沈兰嘴角的笑容缓缓收敛,眼睛里仿佛闪着某种华光,淡淡道:“可是,我觉得有些地方还很糊涂。我很好奇,谭刃,你不是一个怕事的人,为什么对于这桩生意,这么反感呢?”
谭刃反问道:“我也很好奇,万兽门的弟子,说出去也是一号人物,怎么会在那样的人手底下做事呢?你为虎作伥,你师门知道吗?”
沈兰耸了耸肩,道:“我做什么恶了?”
谭刃道:“那六个人难道不是你烧的?”
沈兰笑了笑,道:“是我动的手脚,不过那帮人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可惜后台太硬,官方一时间动不了他们,我只好替天行道了,何罪之有?”
好一个替天行道,不过,若人人都像这样替天行道,那么法律还有什么用?以暴制暴,只会让整个社会崩盘。那六人虽然确实死的不冤,但这些话从这么一个大美女嘴里轻描淡写的说出来,实在让人有些不舒服。
因为拥有常人难以理解的力量,就可以肆意妄为吗?我从来没有看到谭刃滥用过自己的能力,他曾经说过:举头三尺有神明,本来就是和神鬼打交道的人,又怎么敢为非作歹?
所以,在谭刃所处的这个圈子里,越是有能力的人,越懂得约束自己。相反,那些无法约束自己的,以此为非作歹,欺财骗色的,在大部分人眼里是所谓的大师,而在正统的圈子中,这类人是非常被瞧不起的。
越是又能之士,越是知道天道循环,鬼神报应,他们大多不会轻易出手,大隐隐于市,过着和普通人差不多的生活,比如包子西施,大约就是这类人。
而眼前的沈兰,显然已经脱离了这个圈子的底线,如果说这个圈子的人都是隐藏在黑暗中,那么沈兰就是光明正大的走在了阳光底下。她这样的选择,无法说对或者不对,毕竟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路。
但,她错就错在太过于滥用自己的能力了。
沈兰说完,谭刃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道:“好一个替天行道。那么,你和那个人合作,也是替天行道?”
沈兰耸了耸肩,道:“不,只是为了赚钱而已。”说着,她笑着冲我眨了眨眼,对我说:“我们就是打工的,那人钱财,与人办事,小帅哥,你说是不是?”
我没搭理她,心说别搞的我好像和你是一路人似的。
谭刃冷冷道:“不要随便勾搭我的员工。”
沈兰笑了笑,道:“谁让你请的员工这么可爱,好了,言归正常。谭刃,这件事情于你而言,就是举手之劳,你不妨考虑考虑,又能赚钱又能做好事,何乐而不为?我们老板的性格你可能不清楚,他是不会轻易放弃,而且这人背后的财力庞大,我现在虽然没办法对付你,但他还可以找别人,到时候,你可就没有安生日子过儿。”
谭刃闻言皱了皱眉,道:“真想是苍蝇。”
“对。”沈兰根本不生气,红唇微钩,道:“就是苍蝇,苍蝇这东西从远古时期生存到现在,要想摆脱它们,可不容易。”说完,她起身抛给我一个飞吻,便转身离开了事务所,红裙随着脚步微微浮动,身姿迷人,直到她消失在目光中,我才收回了视线,忍不住问谭刃:“那个万兽门是什么东西?”
谭刃缓缓摩擦着自己手指上的一枚黑色戒指,缓缓跟我讲起了所谓的万兽门的来历,更确切的来说,是他们这个圈子的概况。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中非常耀眼和奇特的,便是自古以来流传的鬼神之说和易法秘术。几乎每一个古老的文明,都会有自己的本土宗教。
比如印度的佛教,他们信奉佛陀,认为佛法无边,能普度世人,又认为西方有极乐世界,人要经历因果轮回。再比如,欧洲的基督教,信奉上帝,认为神爱世人,有天堂和地狱之分,得神光耀的善良之人,死后可以上天堂,反之就会下地狱。
中国作为一个古老的文明大国,也有自己的本土宗教,也就是道教。
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原身来自于古老的天人崇拜和巫蛊文明,至于东汉末年,张道陵正式创立道教,它吸收了民间的巫蛊术数,继承了天人合一的理念,又以老庄学说为指导,形成了一个集中华文化为大成的宗教。
在漫长的历史中,各种古老相传的民间巫蛊秘术逐渐消失,只有少部分以家族传承的方式流传下来,绝大部分被道教吸纳,作为正统传承,在道家内部流传,后世所分的山、医、命、相、卜、法、术,便是将这些东西整理后所分出来的。
现代科学研究中国的这些古老神鬼文明,将之称为‘中国神秘学’,也就是至今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一些东西。
文革时期,兴起了一场轰轰隆隆的打到牛鬼蛇神的运动,很多的道士都被迫还俗,被迫结婚生子,等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再想回去当道士已经不行了,老婆孩子都有了,自己一出家,他们怎么办?
由于这个原因,使得道家很多内部流传的秘术重新流落回了民间,反而道家内部,还出现了一种‘饥荒’状态。因此,现代的神秘学,已经成为了一种以民间力量为主,正统的道家力量反而衰弱的格局。
也正因为如此,又有很多人冒充有能之士诈骗钱财,我们称之为‘神棍’。
谭刃所在的三子观,便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破落小观,但观住却是个有真本事的人。他文革时期也曾还俗,但一心向道,并不想结婚。可在那个时代,你如果还俗了不结婚,就会有人认为你‘贼心不死’,这顶帽子扣下了,是要死人的。
因此,观主在纠结之际,凑巧遇到了他的一位师兄。
这个师兄,是个女的。道家没有男女之分,只有乾坤两道的区别,我们经常所说的道姑这个称呼,其实在道教内部是并不存在的。比起佛教和古老的基督教,道教是世界历史上,唯一一个不分男女的宗教,道教中也有非常多的女性神仙,相反,基督教和佛教,基本上就是剃了光头的。
在道教,没有师姐师妹的称呼,都是以师兄弟相称。
这位师兄和他一样,也是一心向道不想结婚的,可迫于时代压力,不结婚又不行,于是两人做出了一个在当时看来非常超前的举动:形婚。
咱们结婚领证一起过日子,但这只是做给外人看的,私下里,两人任然是师兄弟,你睡你的,我睡我的。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观主就还俗了,然后收了谭刃的师父,开始传下道统。
也因为如此,所以三子观一门,是有真才实学的,现在很多的道观,其精髓都已经被文化大革命给打磨尽了,那些玄门秘术,道士们也只能在传说和书中追忆了。
而散落民间的,那些当年还俗的道士,或者当时在批斗中侥幸逃过的民间术士高人,他们的后代,往往继承了衣钵,散落民间,各自生活。
万兽门便是这样一个存在。
中国历来就有驭兽法门,比如大部分人都听过的收蛇,能通过秘法,指挥整座山头的蛇,这其实就是驭兽的一种。只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又加之文化大革命的冲刷,驭兽一脉变得人才凋零,几乎绝迹,剩下的几个人凑在一起,组成了这么个‘万兽门’,属于半门派半家族管理,在圈子里颇有盛名。
第二十一章噩梦起始
我听完谭刃这一番话,顿时觉得自己以前不止见识少,而且无知,因为在认识谭刃之前,我将那些算命的、驱鬼的、跳大神的都统称为神棍,全以为是骗人的东西,现在看来,这帮神棍中,固然有欺世盗名之徒,却也不乏有真正的高人隐匿其中。
想到高人,我便想到了包子西施,谭刃上午和包子西施聊了那么久,二人也不知道在说什么。想起包子西施温和的笑容,我觉得心里有些暖洋洋的,人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觉得弥足珍贵。我其实不喜欢沈兰那样妖媚而心机深沉的女人,对我来说,一个温柔的老婆就是全部的梦想了。
我从小不知温柔是什么东西,记忆中是福利院员工常年不变的公式化脸庞,进入社会后,是老板严苛的脸和公司同事张扬灿烂的笑容,他们显得快乐而耀眼,相比之下,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只老鼠。
想起早上的事儿,我下意识的摸了摸额头,原本是不打算再打听她的事情,一不留神,却已经下意识的问了出来:“包子铺的老板娘来历也很厉害吗?”
谭刃闻言,面无表情的脸上忽然勾起了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凑近我,说:“怎么,对老板娘有兴趣?”
我没想到自己心里这点儿隐晦的想法,居然一下子就被他给看出来了,顿时觉得尴尬。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老板娘年纪比我大,具体大多少我不知道,但估计有也就在二十六七左右,身材窈窕,面容姣好,脾气性格又是一等一的好,这样的女人,想必有很多追求者,再不济也是谭刃这样的,哪里有我的资格。
想到此处,我压下心中那阵不舒服的感觉,道:“老板别瞎说了,我就把她当成姐姐。”
谭刃挑了挑眉,皮笑肉不笑的说:“这年头,干哥哥干妹妹,干弟弟干姐姐是最容易产生奸情的。”我正喝着茶,闻言忍不住一口茶就喷了出来,喷了谭刃一脸。霎时间,他脸就黑了,抽出几张卫生纸擦脸,然后张嘴欲言。
我心知他要说什么,沮丧道:“我知道,扣工资。”
谭刃脸色缓和一下,道:“算你识相。”我现在严重怀疑,之前他开出来的四千块钱的月薪,是不是虚高的,照这么扣下去,我这个月工资能到两千吗?
我奔向小康的人生目标还能实现吗?
纠结中,谭刃抹干脸上的水,说:“林回雪的出生她到没有提过,不过她说自己家族行医,但从她治疗你的手段来看,不是普通的中医,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她很可能是巫医。”
回雪?我在心里咀嚼了一下这个名字,立刻联想到了曹植的洛神赋,仿佛兮若轻云之避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这个名字和她倒是很相配。
不过,巫医这个词儿对我来说不新鲜,历史课也学过,人类最初的医学就是巫医,是一种结合了鬼神文化和草药文化的医学,也是全世界最原始的医术,相比中医,巫医的某些手段,更显得离奇和难以理解,因此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这一类人也被称为牛鬼蛇神,损伤惨重。
把林回雪和巫这个字联系在一起,实在是有些违和感。
这时,谭刃瞟了我一眼,道:“还说对人家没兴趣?不过我劝你死了这条心吧。”虽然我确实没有想过去吃天鹅肉,但听谭刃这么一说,还是下意识的反驳道:“凭什么?”
说完,我就知道自己暴露了。谭刃难得笑了笑,而且是哈哈大笑的那种,笑了两声,便朝我投来一个同情的眼神,道:“刚才我本来和林小姐相谈甚欢,但由于她临时来了客人,我就提前回来了。”
“客人?”
谭刃点了点头,说:“捧着玫瑰花,开着兰博基尼,最重要的是,人家长得还帅,我偷拍了一张。”说着,他打开手机给我看,照片里一个男的,捧了很大一束相当于我半个月工资的玫瑰花,风度翩翩的递给林回雪,再看那男人的相貌,身材挺拔,模样还挺帅,我顿时觉得一盆凉水泼下来,心都凉了。
前几天拿手机上网的时候,我看到这么一句话:这世间最厉害的情敌莫过于对方比你高、比你帅、最后还比你有钱。
谭刃安慰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自言自语的说:“一场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恋情。”说完,抛给我一个同情的目光。我可以发誓,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藏在深处的幸灾乐祸的神情。
“为了体现我是一个好老板,走吧,请你吃失恋豪华晚餐。”他声音不疾不徐,不冷不热,说出来的话完全就是一把刀,一个喜欢拿员工伤口取乐的老板伤不起。
晚饭谭刃请客,去旁边的一家饭店吃鱼头火锅,我们平日里都吃外卖,嘴里早淡的没味儿了,鱼头火锅的滋味儿,将我心里那种失落感给冲刷掉了不少。
吃饭间,我俩随意闲聊着,抛开谭刃偶尔冒出的比如往员工伤口上撒盐这类的恶趣味以外,他人还是不错的,和他在一起,相处的模式更像是朋友,没有那种员工和老板之间的距离感。
我给他倒了杯酒:“老板,我敬你,谢谢你这段时间的关照,我记在心里。”谭刃二话没说,拿起杯子和我碰了一下,忽然道:”英雄不问出处。”
我愣了一下,一时没反应过来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谭刃依旧没什么表情,淡淡道:“周玄业不会随便抓一个人来当员工的,他能看上你,说明你身上有值得欣赏的地方,而且,我会看相。”
他一说这话,我来了精神,道:“老板,那你看看我,算一算,我以后的前程怎么样?”
谭刃盯着我的脸看了半晌,忽然笑了一下,道:“神算不算命,一切由天定。”
“老板,你很适合去当神棍。”
“谢谢。”谭刃跟我碰了碰杯,一口喝了杯子里的酒。
吃饱喝足后,一些正事儿就冒了出来,我想起沈兰今天来的用意,再看谭刃这副完全不放在心里的模样,有些替他着急,说:“老板,万一那老头子再找些奇奇怪怪的人对付你怎么办?他儿子的事儿,到底是怎么个来头?”
谭刃没吭声,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半晌,忽然反问我:“如果一个人掉进了水里,你会救他吗?”
我心说这算什么问题?但谭刃一般不说没有意义的话,所以我回答道:“当然救,就算一只狗掉进水里我也会救,举手之劳就能能救一条生命,为什么不救?”
谭刃淡淡的看了我一眼,道:“可是,如果那水里有水鬼呢?”
这下把我给难住了,一时间不知道如何作答,但我立刻意识到,他这个问题,八成和那个老头子的儿子有关,于是我道:“这和他儿子是不是有关系?”
谭刃点了点头,紧接着,便跟我说起了这件事的起因。
老头子其实在半年前就找到过谭刃,确切的说,他最开始寻找的是周玄业,因为那件事周玄业出手更方便,但周玄业当时拒绝了,后来出现了一些变故,才导致他将目光转移到了谭刃身上。
那老头子财力庞大,做的也不是什么正当生意,确切的来说,他曾经是一个毒枭,只不过,他比大多数的毒枭聪明,见好就收。所以没等警察收拾他,他已经把自己漂白了,利用手底下资金做起了正经买卖,主要是酒店相关的行业。
《走尸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