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打火机照亮的范围内空空荡荡的,人影儿鬼影儿都没有。
难道是虚惊一场?
我的目光往下移,立刻注意到,来时的地面上,赫然多出了一双脚印。
那双脚印,一直紧跟在我后面,此刻距离我,只有不到五六米的距离。我脑海里嗡的一声炸开了:**,什么玩意儿?
能留下脚印的,八成就不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应该是活物,仔细看那脚印,俨然有五根指头,很显然,对方还是个没穿鞋的。
脚印还在,可人却不见了,难道对方在这一瞬间人间蒸发了?
我心头怦怦直跳,脑海里迅速的转过几个念头,最后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立刻转头往出口跑去。反正出口就在眼前,管他有什么鬼东西。我身高还不错,腿长,几步就跑到了出口处,立刻开始往外爬,探出头时,我发现外面植被很茂密,一眼看去郁郁葱葱,芭蕉林立,不远处还有很多野葡萄藤。茂密的植物挡住了炙热的阳光,暖洋洋的气流,让探出洞口的我顿时浑身舒畅。
迅速爬出洞口后,我转身朝来时的地洞里看,没有人的踪影,对方似乎并不打算追上来。我在心里头不停的琢磨,那地洞里的人会是谁?没有穿鞋,难不成是野人?我只知道神农架有野人,可没有听说过沙漠里有野人啊。
又观察了一会儿,确实没什么东西追出来的迹象,我决定不去管它。这个世界上未知的东西,让人好奇的事物太多了,怎么可能什么都弄明白。就好像再几个月前,我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一样。
接着,我开始定位,首先,我必须得确认自己所在的方向,然后想办法跟周玄业等人汇合。
我下了打水口,又被那地下河道带着,不知冲出去多远,紧接着又顺着那地洞走了接近半个小时,离之前那个蛇洞,肯定已经很远了。我可以很确定,周玄业等人现在肯定还在蛇洞周围,以周玄业的性格,不可能放弃我和谭刃,他肯定在想办法救人。
我得快点儿找到他们才行。
事实上,这并不难,那蛇洞离我们之前扎营的水边不远,我只要找一个高地,确定一下水流的位置,就知道该怎么走了。
四下里转了一圈,我瞄准了一棵高大的蕉树,于是将那干尸放在树下,自己则顺着蕉树往上爬。站得高看得远,上了蕉树眺望,我很快就看到了之前所见的那条水流,离的有些远,走过去估计得一个钟头。
我此刻实在是疲惫不堪,昨夜睡到一半就遇到那巨蟒偷袭,接着就是进入蛇洞,一直到现在,除了在平台上短暂的昏迷外,几乎没有休息过,此刻肌肉酸软,大脑困顿,满脑子只想着休息。
一个人的感觉并不好受,特别是在地下水道那种封闭的环境中待了这么久,此刻我极度渴望同伴,所以在确定好方位后,我根本没有逗留,立刻准备下树。然而,就在这时,我却突然发现,远处的草丛扑簌簌的抖动起来,像是有什么动物躲在里面。
那堆半人高的杂草,恰好是长在那地洞的出口处,将洞口的光线遮住了大半,此刻忽然抖动起来,而且动静还很大,我不由得停下了动作,目光直勾勾的看了过去。
难道是那个跟踪我的人出来了?
这个念头一冒起来,我顿时屏住了呼吸,不再动作,死死的盯着那个位置。
我倒要看看,是什么人在装神弄鬼。
不负我所望,那个人终于出现了,他在地上爬,先露出来的是一双手,一双乌黑的、肌肉虬结扥的手,紧接着露出来的是头,长满了浓密的头发和胡须,整张脸都被毛发遮蔽了,完全看不出样子。
**,还真是野人?
霎时间,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听说野人的攻击力是非常强的,光是看它手臂上的肌肉,就已经让人心生敬畏了。看着腱子肉,直接把我掰骨折都没问题啊!
我小心翼翼的看着,不敢发出动静,生怕把这野人给吸引过来。
然而接下来,让我目瞪口呆的一幕出现了,那野人大半个身体探出草丛,左右张望了一下,身形慢慢站立了起来,这时我才发现,他身上是有衣服的,虽然已经烂的只剩下破布条,但确实是衣服无疑。
难道……他并非野人?
这一瞬间,我脑海里竟然闪过了一本书的名字《鲁滨逊漂流记》。
莫非这个人,就和鲁滨逊一样,是因为出了什么意外,被困在这个绿洲的?
第六十九章抢尸
如果它真是一个和鲁滨逊一样的野人,那他原本的身份又是什么?
当然,这只是我的一个猜测,在没有确定这人的身份前,我还不敢轻举妄动。这时,只见那站立起来的野人开始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紧接着,它忽然抬起了头,惊的我下意识的压低了脑袋,深怕被它瞅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可不想莫名其妙再去招惹上一个野人。
然而,它抬起头后,却只是抽动了一下鼻子,似乎在闻什么气味儿,片刻后,这东西的脑袋忽然一偏,竟然直直朝着我所在的芭蕉树走了过来。
我顿时觉得心惊肉跳,右手猛地按住了腰间的匕首,心道:难道它发现了我?这野人的鼻子也太灵了吧?我也不是坐以待毙的性格,虽说不爱惹是生非,但如果它主动来招惹我,我苏天顾也不是让它随便欺负的。
野人的速度十分快,它腿很长,跨步间动作迅猛,几下便到了我所在的芭蕉树下,我几乎已经可以确定它发现我了,正要拔出匕首,忽然间,这东西竟然提起我放在树下的尸体,转身拔腿就跑!
它是往洞里跑!
我先是一呆,紧接着二话不说大叫道:“住手!”有道是鬼神不可欺,那干尸为我引路,指引我带着他的尸体离开,我既然已经答应了,又怎么能让这野人再将尸体抢回去?
失信于人,人远之,但失信于鬼神,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还记得进入事务所时接的第一单,也就是顾欣那一单,当时我问谭刃:“就收这么点儿定金,万一人找到了,你不怕她赖账吗?”虽说有签合同,但那合同里面神神鬼鬼的,我很怀疑这种合同能不能作数。
当时,谭刃只回答了我一句:“鬼神不可欺,她不敢。”
鬼神这东西,大多数人都不信,如果谭刃真的以鬼神之术寻找到失踪的顾欣,那么顾欣的妈妈,即便最初不相信这些玄门秘术,事后也不敢不信的。普通人对于鬼神都有一种敬畏心里,所以只要能找到人,就不担心顾欣的母亲会赖账。
其次,用谭刃的说法就是:即便她真的赖账也没事,人在做,天在看,欺人不要紧,但欺了鬼神,报应可是来的很快的,而且这个报应,绝对是一般人所不能承受的。
鬼神不可欺,这话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
我这一声大叫,果然引起了那野人的注意,它会洞的动作停顿了一下,转头看了一下我,被浓密毛发遮挡住的脸啥也看不到,只能看到鼻子,因为这人的鼻子比较高。
喊完的同时,我立刻下树,芭蕉树好爬不好下,因为蕉树的边缘很锋利,一不留神就会割伤。这野人竟然只是看了我一眼,就仿佛对我毫不敢兴趣,掉头就跑。
我气的几乎要骂娘,一下地,赶紧朝野人失踪的方向追去,但这玩意儿速度太快,俨然已经进了洞里,扒开洞口的杂草往下一看,除了脚印,哪里还能看到野人的影子。
我只觉得热血直往脑门上涌,心想:到底要不要追上去?
靠,已经答应了别人的事,特别是答应了死人的事,如果不办到,自己以后还想不想睡安生觉了?我在心里骂了一声,不得已,只得跳进了洞里。
地面上的浮土,留下了非常明显的脚印,我举着防风打火机一路往前追,却根本没看到野人的影子。
很快,我又追到了那个t字形的地方。
第三次路过此处,我的心情极为复杂,这地方由于没了浮土,因而脚印已经没有了,往前走,就是发现尸体的石门,往右走,则是直通来时的地下水道。
那野人难道住在这地洞里?可我来的时候,三条路都探过,根本没有别的岔路,更没有多余的洞窟,那这野人是住在什么地方的?总不至于是住在水里吧?
心念几转之下,我决定往右追,因为那石门后面的环境太过一目了然,我之前查看的一清二楚,绝对没有可以住人的地方。而来时的这条地洞,我先前急急忙忙想出来,所以一路上跑的很快,没有仔细观察过,或许是我遗漏了什么洞窟一类的地方?
这么一想,我立刻打算往右转,谁知脚下刚一动,忽然间绊倒了一块儿凸起的石头,将我狠狠的摔了个狗吃屎,手里拿着的打火机也跟着摔了出去。
一千多的德制防风打火机坚挺的燃烧着,并没有因此而熄灭。
这人倒霉了,真是喝凉水都塞牙缝,我下巴磕在地上,疼的鼻子发酸,就差眼泪没出来了。但这会儿也不敢耽误,顾不得疼痛,连忙从地上爬起来。
起身的时候,我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绊倒我的东西。这是正常人都会有的反应,你被一样东西绊倒了,爬起来的时候,不得看看是被什么绊倒的?可当我视线移向那地方时,却发现,地面平整光滑,哪有什么石头?
可我刚才分明是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脚腕啊!
霎时间,我联想到一个词儿:鬼绊脚。
难不成是有不干净的东西在绊我?这地方,唯一不干净的东西,似乎就是那具干尸了。好端端的,这干尸兄弟绊我做什么?
莫非,它不想让我往右走?
想到这一点,我立刻看向了地面的打火机。它被我一摔抛了出去,恰恰是抛向前方的,位置不偏不倚,赫然对着之前发现干尸的那条路。
难道它是让我往前走?
这干尸已经不是第一次给我指路了,当即我也不犹豫,抓起了地上的打火机,另一只手抄着匕首,快步往前跑,没几步便又回到了那扇石门中。这次我没有贸贸然的进去,因为那野人很可能就躲在后面,万一它偷袭我怎么办?
我借着打火机的光芒,慢慢的观察内部的环境,目光所及处,没见着藏什么东西。很快,我整个人都进入了石门内。为了避免野人偷袭我,进去之后,我将自己的背快速的挨近了身后高大的石阶,面朝石门的方向观查周围。
这地方进门便是我身后金字塔似的石阶,因而,石阶与大门的距离,仅有四五米左右,而这里的长度却很是可观,足足有二十多米。确切的来说,是我能看见的地方,有二十多米,其余的由于土石塌方,都被掩盖住了。
这二十多平方米的面积,整体呈长方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到两分钟的地方,就被我彻底搜查了一遍,依旧和我离开时一模一样,根本没有其它的线索。
不,我肯定遗漏了什么。那干尸总不会耍着我玩,没事儿故意来绊我一脚。
我深深吸了口气,让自己冷静一些,开始以一种更加缓慢和仔细的方式,搜查我肉眼可见的每一个地方。
这一次,我很快就有了发现,当我靠近那金字塔一样的石阶时,我忽然发现,石阶上的浮土,有几个很特别的印子。不是脚印,而是五个排成弧度的圆,就像是有人在上面行走,但却只是脚尖着地一样。
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让自己只是脚尖朝地呢?我在脑海里模拟了一下,立刻想到了青蛙跳。当一个人以青蛙式的姿势,快速而连动跳跃时,就可能形成这种情况,而那个野人刚从洞口出来时,就是以一种青蛙式的姿势趴在草丛里。
我心头一跳,目光猛地看向石阶的上方。
难道……那野人其实一直躲在上面?
那么,我当时查看干尸,甚至将干尸打包时,它是不是就在上面偷窥我?这个想法,让我不寒而栗。
眼前这些酷似金字塔石阶一样的石头呈长方体,每一块的高度都有一米左右,长则约有三米,或许在滋流国所处的时间里,古尔班通古特的石料应该很多,否则也不可能修建这样一个庞大的建筑。
虽然这座建筑被掩埋在地底,已经难以看清全貌,更无法知道它的用途,但这种古朴浑厚的气息,却让人难以忽视。
我咽了咽口水,将匕首插回腰间,打火机照旧咬在嘴里,接着开始往上爬。
能看到的石阶只有八层,其余的都土石掩埋,所以,如果这野人真的在石阶顶部的话,那么我们的实际距离是很近的,我必须得小心。
事到如今,已经是骑虎难下,鬼神不能欺,我就算想一走了之,那干尸只怕也不会同意。这次它只是绊了一下我的脚,如果我敢弃它而去,天知道它下一次会用什么方法老报复我。
很快,我爬到了顶,我站在第七层台阶上,往第八层看去,霎时间被噎的大气儿都喘不上来。只见在第八层的土石和石阶连接处,赫然有一个直径半米左右的大洞,很显然,那野人一直是藏在洞里的。
这野人也不知还有没有人性,不会将那干尸当成腊肉给吃了吧?干尸和腊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的是差不多的东西,都是风干的,都是油腻腻的……
第七十章石像
一边想着,我一边借着打火机的光芒往里瞧,往下这一看,只能隐隐约约瞧见地砖,原来这下方,竟然是个很大的空间,看样子,这个梯形的建筑,不止外部结构酷似金字塔,连内部也如同金字塔一样,是个单独的空间。
此刻,我为了往里看,已经爬上了第八快台阶,由于打火机的光芒有限,因此并不能看清里面的环境,仅看到地砖,已经是极限了。
很显然,那野人就住在这里面,他掳走干尸,也不知是个什么名堂。如果说他是将干尸当成了腊肉,那也不对劲,因为这野人显然在这地方住了很久,肯定早就发现那干尸了。
早不吃,晚不吃,偏偏在我把干尸带出洞口后才来抢,明显透着股猫腻。
我暗指琢磨该怎么下去,这高度足足有八米高,若是直接跳下去,那还不得摔死?
思考再三,我手头也没有什么绳索,干脆便脱了衣裤,结成了一条约莫四米左右的绳索,剩下的四米虽然高,但只要掌握技巧,跳下去还是不碍事的。从高处往下跳,切忌直跳,那是最容易伤筋骨的,相反,你借着绳索微微晃荡一下,给身体一个缓冲期,就不容易出事。
做好这条‘绳索’,我身上就剩下一条裤衩了,所幸这地方没女人,也就没所谓了。第八层和土石间的地洞,其实是在第九层石阶上打出来的一个洞,看洞口周围的痕迹,应该是用凿子一类的东西凿出来的,我怀疑,这很有可能是那个野人自己的杰作。
他身上破烂的衣服显示,他曾经也是一个现代人,当然,现在看起来,他似乎已经丧失人性了。
我将衣服卡在第九层和第十层的细缝间,又从周围的土层里,扒拉出一些碎石片儿,利用匕首给嵌进去,形成上卡下,类似拉链的结构,这种方法是我在电视上看的,在没有挂扣一类的地方,可以最大限度的将绳索固定。
弄完这一切后,我扯着绳索试了试,果然被卡的很紧,当即也不敢耽误,立刻顺着绳索一路攀到底,加上自身的身高,我离地面的实际高度其实只有两米左右,轻而易举的便跳了下去。
由于我是从洞口直直跳下来的,所以落地的位置,和野人差不了多少,这一着地,便瞅见地面上赫然有一一些褐色的东西,像是滴的油脂。之前在外面晒了晒太阳,我堵塞的鼻子也就恢复嗅觉了,凑上去闻了一下,是尸油无疑。
留下的痕迹并不多,但也足以为我指路了。其实我心中是有些好奇的,那野人再怎么说也是人,它是怎么从接近八米高的地方直接跳下来的?一开始我并不清楚这个问题,但当我顺着痕迹往前走了不过四五米开外时,一个庞然大物,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中。
它真的很大,甚至我根本看不清它的全貌,微弱的火光,只显露出了一个模模糊糊的轮廓。
那是个女人,确切的说,是一尊硕大的女性石雕。
从我所在的位置平视过去,我甚至只能看到一个基座,石雕所有的石料和这个建筑的整体石料显然不是同一种,她的石料微微发白,我对石头不太了解,也说不上具体是什么料子,只是看得出,这种石料非常的细腻光滑,有种玉样的感觉。
这个女性石雕是*的,顺着笔直的小腿往上看,依次是圆润的大腿,造型逼真,透着一股离奇的美感,而大腿以上的部位,由于光线的原因,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微微凸起的肚子,挺拔的*,似乎低垂着的头颅,隐藏在昏暗的光线中,让人捉摸不定。
然而,最引入注目的,其实并非是这尊硕大的石像本尊,而是她奇特的造型。
只见从石像的基座处,也就是这女性的脚底之下,有很多弯弯曲曲的石笋冒了出来,如同藤蔓一样围绕着这种石雕。我离的近,自然一眼看出,这些‘石笋’一样的东西,其实是由一根根手臂粗的长石条拼凑起来的。
拼凑艺也很原始,凹凸相接,连接处可以看见一条一条的细缝,我试着用手不去扳动了一下,这玩意儿牢固的很。从雕塑脚下冒出的石笋很多,每一条造型都不一样,互相交错着将这个石雕包裹,而有些石笋则探出去,显得十分钟招摇。
《走尸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