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的名字,还有原文的用词、写作历程进行讨论,“很多的”在这篇长文中最后说——结论:黑弥撒是凶手!

网友对“很多的”进行了调查,一个叫做“悼红轩主人”的网友发现,“很多的”博客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鉴于本人较为特殊的成长经历,对把人大卸八块之类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反应……别误会,我没干过这个,主要小时候住在医院的集体宿舍里,医院嘛,很长‘见识’的地方——不过现在的医院管理严格,长不了什么‘见识’了。”

“很多的”在2008年6月9日1:12:33 回复一篇帖子的时候,描述了一个非常诡异而且具有一定特质的怪人:

1、每次杀完人,都要对尸体说一句:再见,xxx。

2、平时手总是塞在裤兜里,能不用就不用,如果需要开门的话,最喜欢跟着别人后面进。

3、每到一个地方,一定要租三套房子,不然就不习惯。并且有一套一定要是合租,这样可以不带钥匙。

4、每次听到有人说“不杀女人”,都要立即当场回一句“神经病”。

5、从来不喝牛奶,也从来不把武器放在提琴盒子里,从来不戴面具。

6、居住的环境,上下楼梯什么的,一定要记住多少级,并且记住多少步。保证在完全黑暗的环境里也能行动自如。

7、每到一个地方,一定最先看看那里的大商场,并且记住所有出口。

8、楼底下一定会有放一辆旧自行车,并且永远不锁,如果被偷了,就抓紧时间再买一辆。因为是旧的,所以从来没被偷过。

9、看到稀奇古怪的贴,就喜欢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回复。

此后不久,一个名字叫“WCAT666”的网友也参与了回复:

“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很简单,因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整个过程,那气味,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有看时间,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那个晚上的情景,一直紧紧抓住了这颗心。多少次梦中比较,分析,寻找最合适的位置与力度,寻找那种感觉。直到今时今日才是最清晰而深刻的感觉,一切都恰到好处。”

细心的网友发现,“很多的”和“WCAT666”同为蓝京市人,并且有可能认识!

12年后,这起悬案再次浮出水面,网友诡异的讨论和推理让很多人感到毛骨悚然!

12年来,凶手一直没有落入法网,凶手可能每天都行走在蓝京市的大街小巷,凶手可能会上网参与分析案情,凶手可能会看到这行文字,凶手可能会再次作案……

2008年9月11日清晨,蓝京市新街口的一个垃圾桶旁边,有个捡垃圾的人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袋里放着一颗煮过的人头。警方接到报案后,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又发现了装有尸体碎块的提包。此案与12年前的119碎尸案极其相似,无论是作案手法还是抛尸底线都几乎完全一致。蓝京市警方为避免社会恐慌,立即封锁消息,将此案列为绝密案件,同时上报给最高公安部门,请求特案组协助。

梁教授说:12年前的碎尸案和12年后的碎尸案,也许是同一凶手。

包斩说:还有可能是另一个凶手模仿作案!

苏眉说:这个案子太棘手了,这个肯定是我们特案组成立以来接到的最棘手的案件。

画龙说:现在是晚上九点了,我们明天就赶往蓝京市。

白景玉说:不用明天,现在就立即出发,有一架专机在等待着你们。

画龙说:好家伙,这次要动真格的了。

《十宗罪(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