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

  而这个时候,那些人也都一个个地朝着我望了过来,当瞧见这些人充满了希望、依赖、信任和感激的目光时,我突然间又有些理解蚩丽姝了。
  人这一辈子,到底为了什么而活着?
  这个问题我以前一直觉得浑浑噩噩,然而此刻,却莫名地有了一些别样的想法。
  把黄金禅杖交给我了之后,艾玛代表被解救出来的众人问我,说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我问她,说如果出去之后,你有没有办法安置这些人?
  艾玛点头,她告诉我,说她是法新社的记者,在国际上有一些影响力,如果她能够联络到自己国家的大使馆,就能够帮着把这些可怜的人给安置妥当。
  我把我那台碎屏的山寨机拿了出来,将里面背得滚瓜烂熟的镇压山峦十二法门给删掉,然后递给了她。
  我告诉她,说从这里往西走十几公里,就会有村子,那里也有信号,拿这个电话联系,而这些人,就拜托她帮忙安置了。
  艾玛着急,问我不跟她们一起离开么?
  我摇头,一边跟她比划,一边用蹩脚的英语说不行,我朋友受了重伤,我不能跟你们走,我得带着她去治病——至于那些人,你放心,这儿大部分的坏人都给她毒死了,你们应该会安全的。
  说到这话儿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刘钊那家伙来,四处望了一下,发现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偷摸着逃走了。
  这家伙狡猾,的确是个祸患。
  我不放心,带着人到了西面的军营,搜罗了十多支枪,确定这些人有了自保的能力之后,方才与她们分道扬镳。
  离开的时候,艾玛特意问起了我和蚩丽姝的名字。
  我想了想,最终还是没有告诉她。
  艾玛遗憾地带人离开了,而我则背着蚩丽姝,沿着我们原来的方向回去。
  这小妮子别看着是个长腿大妞,但却并不是很重,九十多斤,若是以前的我,或许扛着费力得很,但是现在却还是勉强能够忍得。
  我把这个,当做是一种修行。
  折腾大半夜,我又咬着牙坚持一宿,瞧见天蒙蒙亮,人也快到了极限之中,刚刚想要找一个地方歇下,这时却听到身后传来一阵低吟来。
  啊?
  我心花怒放,转过头来,瞧见蚩丽姝也是刚刚睁开眼睛,望着我,说这是哪里?
  我告诉了她,结果那妮子张开嘴,一下子就咬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啊”的大叫一声,说你疯了么?
  她怒气冲冲地说道:“我说要北上,你怎么又背着我往南方回去了,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我说你都伤成这样了,还去什么北方?
  她一下子从我的背上跳了下来,朝着我屁股踢了一脚,我一个踉跄,差点没有跌个狗吃屎,回过头来,却见她气愤地说道:“我就算是受了伤,也比你强!来来来,咱们打一架,看看谁的拳头比较硬,就听谁的。”
  我瞧见她张牙舞爪的模样,实在无奈,只有苦笑,说得了吧,我们上次打了一个赌,我哪里敢跟你比?只要你身体没问题,我都听你的。
  她咧嘴笑了,举起手来,说好,我的第一个命令是——停止前进,原地驻扎!
  说罢,她突然瞧见我用来当做拐杖的黄金禅杖,哈哈大笑起来,说看不出来啊,你眼光挺不错的,知道这玩意比那枪火值钱?不错,不错,我可以拿这玩意,给你做件东西,感激你背我大半夜的恩情了。
第四十三章 金剑透胸
  我说啊,这个是艾玛捡给我的,当拐杖用呢,这一路漆黑,又背着你,也没有仔细验证一下到底是不是真的金子,还是镀金的……
  蚩丽姝“呸”了我一口,说你就这点儿追求。
  我说我咋了?
  她将那黄金禅杖拿了过来,举起来,掂量了一番,然后说道:“跟你说,这禅杖是用纯金打造,但这并不是重点。这黄金禅杖应该是老和尚从泰国带过来的,本身就是一件法器,曾经受过万人供奉敬仰,上面凝聚的信仰之力,差一点儿就将我给弄死。”
  我诧异,说什么叫做信仰之力?
  她说所谓的信仰之力,其实就是香火,也是人们寄托心中希望和挂念的心灵场域,一两个人的,或许微不足道,无从感应,然而如果凝聚了成千上万坚定而虔诚的信仰,那将会变成一股庞大的力量,只要能够驾驭得法,就能够转化为实打实的力量。
  我想起老和尚先前挥舞黄金禅杖时那漫天的金光波纹,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她将这禅杖翻来覆去地查看了一番,脸色越发惊喜,说赚了赚了,这材质不但是融合了信仰的载体,而且还融合了那家伙多年以来收集的怨灵阴力,如此一阳一阴,实在很妙。
  我听不明白她的话语,说到底什么意思?
  她掂量了一下,说那家伙到底还是个走邪道的黑巫僧,手段不多,如果能够用太极鱼的法子来作调和,方才能够融入正典。
  她越说越兴奋,转头来问我,说这禅杖实在难看,我重塑一下,所有的兵器里面,你喜欢什么?
  我想了想,对她说道:“我比较喜欢沙漠之鹰,巴雷特的M82A1狙击步枪也很酷,步枪的话呢,我比较喜欢德国的G36突击步枪,毕竟AK粗糙,美国的M系列又太过于精细娇贵,实在有些不适用……”
  她的脸也变得黑了,恶狠狠地瞪着我:“说人话!”
  瞧见她吃瘪的样子,我忍不住哈哈大笑,结果屁股被连着踹着了好几脚,不敢再跟她玩闹了,赶忙说道:“我一普普通通的人,拿这个也没有用,还不如留给你好一些。”
  她摇头,说我自有我的想法,这玩意并不如我的意,扔了也可惜,给你正好,赶紧说,不然我又踹了啊?
  听她这般说,我就没有再做推辞,而是直截了当地说道:“刀!”
  她有些诧异,说为什么是刀啊?
  我想起之前背过的一首诗,说“秋水飞双腕,冰花散满身;柔看绕肢体,纤不动埃尘;闪闪摇银海,团团滚玉轮”,这刀者,到也,以斩伐其所乃击之也,以雄浑、豪迈、挥如猛虎的风格而驰名,用起来顺手不说,而且还霸气,最主要的是这玩意是黄金的啊,如果做成刀的话,那我就可以叫做“金刀驸马”了,听着这名字就带劲,说不定还能哄骗个啥公主的呢……
  砰!
  这回砸在我屁股上面的不再是脚,而是那黄金禅杖了。
《苗疆蛊事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