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节

  画面上出现了一只体型庞大的八爪章鱼,晃动着长蛇一样的触须,在冰盖下缓慢游动着。
  刹那间,我的思想仿佛被一道光照亮了,低声叫起来:“小燕,我想起来了,那段记忆就在我的脑子里!”
  “是吗?你终于想起来了?”小燕也兴奋起来。
  看见章鱼的时候,我应该是在襁褓中的,襁褓则抱在一个人的怀里。很奇怪,我们是一起沉浸在冰水里的,并且能够自由地呼吸,像所有的海底生物一样。
  那个人应该是大哥,因为我能感觉到他均匀而悠长的呼吸。我们正在接近那条章鱼,通过水的折射,章鱼的体积更是显得巨大无比,像是飘浮在水面上的一大片乌云。
  “风,你看到了什么?为什么在笑?”大哥说,他转过脸来,年轻的脸上还没有开始长胡子,下巴英挺而干净。
  我还不会说话,只有脑子里的思想在活动,不过我很喜欢看他笑的样子,充满了毫无畏惧的豪侠气概。
  冰面“哗”的一声碎裂开来,章鱼的触手闪电般的一卷,已经将一个穿着牛皮铠甲的人抓下水,然后迅疾无比地弹向深海。
  “咱们去追它,这将是咱们两周来的最大猎物,你怕不怕?”他把襁褓举到眼前,温和地看着我的眼睛。我咯咯咯地笑起来,真怪,当水流进入我的鼻孔、嘴巴和耳朵时,并没有丝毫不适的感觉。可是,着是在北极的千年冰盖之下,我们这两个地球人,怎么能像深海鱼类一样存在呢?
  “你不怕?咱们走——”他再次笑了,把襁褓靠在胸膛上,单臂划水,箭一般地追了上去。
  我痛苦地呻吟了一声:“小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我们在哪里?”这根本就是一个时间的怪圈,襁褓中的我和年轻时的大哥所处的年代,只能是在二十几年前,又怎么会跟两千年前的古代人相遇?
  屏幕上,到处都是深海浮冰和莫名其妙的水泡,光线越来越黯淡。
  “你们杀了那条史前章鱼,从他的触须里救出徐福,然后就得到了地图和‘逾距之刀’,就这么简单。风,无须去考虑时间的溯逆,只要把目光关注于现在就足够了。我们可以如此理解,是徐福坠入了时间的怪圈,凭空消失了两千年,然后第二次出现在你们面前,懂了吗?有些事,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是最省心的,你只要明白,你活着,拥有了这柄‘逾距之刀’就是最重要的——”
  这段记忆是尘封在脑子里的,只有在合适的时机里才会被触发显现。我隐约觉得,襁褓中的自己还去过另一个地方,那是更深的海底,身边全都是呼啸翻滚的巨大漩涡,而且在漩涡的汇集之地,有着一座倒立的黄色锥体建筑物。
  “风,你全部记起来了吗?”小燕兴奋地大叫着。
  画面陡转,我脑子里想到的,全部成了实际存在的图像。被漩涡包围着的,其实是一座倒置的金字塔,其规模之宏大,至少要与胡夫金字塔比肩。
  “那是在著名的百慕大魔鬼三角洲水域,深度约在海平面之下四千米左右。杨天大侠的出现,并非是为了什么莫名其妙的‘盗墓’,他一直在追杀从海底神墓里逃逸出去的那个火星人。因为他从诸多线索中发现,这个编号为‘二’的火星人具有强大的自身复制能力,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二号会不断地将自身复制出来,这就是被埃及人称为‘幻像魔影子’的东西,其破坏力非常之大。杨天的来历非常古怪,他自身更是具备‘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巨大力量——”
第350章 十九颗舍利子结阵
  随着小燕的叙述,我发现自己依然是在襁褓中,身边的漩涡带着强劲的吸力,将我和大哥一起拽入金字塔内部去。当海水通过金字塔上的一个三角形缺口时,发出震耳欲聋的呼啸声,然后汇集成更为恐怖的超级漩涡。
  一个六臂男人伏在塔里的一幅巨大壁画上,如同一只巨大而诡异的蜘蛛,当时我并不知道,那就是幻像魔。
  我不知道大哥说过什么,因为当时的环境里除了水声什么都听不到。他的刀光一闪、再闪,幻像魔一次次从我眼前掠过,几次伸手抢走襁褓,但却被刀光逼退。最后一次,他向塔外逃遁出去,随着漩涡的扭力,一直坠向深海。
  大哥没有再追上去,我看到一股殷红色的液体从他身上荡漾出来,转瞬即被激流稀释掉。
  “没有人能伤害你,弟弟,只要有我在,绝没有人能抢走你。不过,我要去的地方太危险了,必须得将你留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弟弟,别怕,一切有我。”他把我举到眼前,用那种温和而略带忧伤的目光凝视着我。
  在他的背后,恰好有一大群白肚皮的雅马哈鱼惊慌失措地游过,这幅画面瞬间定格在我脑海里。
  我很想张嘴叫他,但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是没有说话能力的。
  “你又在笑,弟弟,你那么爱笑,将来一定是个受女孩子喜欢的美男子。未来是属于你的,千万不要走我所经历的这条路。你看,追杀敌人的路越来越艰辛,而我却不可能是百战百胜的。我们在成长,敌人也在成长,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世界上有些敌人是不可战胜的,所以,风,我要你快乐幸福地成长,而不是再次踏上危机四伏的江湖之路——”
  他俯下脸,与我额头相抵,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浓烈忧伤。
  “杨天大侠一生都在追杀‘二号’火星人,凭他的智慧,在徐福设立机关的遗址上建造寻福园,徒手潜入‘海底神墓’,并且将那尊青铜像做了更为隐秘的改进,以触摸屏键盘代替了复杂的奇门遁甲术。通过神墓里的‘光线传送系统’,他在瞬间抵达西南边陲的‘第二座阿房宫’世界——那段历史,资料里毫无记载,但我知道最后一次,他以胡夫金字塔前的‘太阳之舟’做诱饵,终于获得了与‘二号’决一死战的机会。那次战斗的结局非常……非常惨烈,双方都耗尽了自身的能量,并采取了极端手法,紧紧地锁在一起,一直纠结到现在——”
  我长吸了一口气:“小燕,那地方的资料有没有?播给我看。”
  小燕长叹:“有,我甚至能现在就带你去看那个地方,不过恕我直言,就算你能看到他,并且用仪器测量到他的绝对位置,都没办法将他救出来的。”
  我反手抓住他的肩膀,声音放到最大:“快带我去,带我去!其它什么都不要管,只要带我去!”
  如果能找到大哥的具体位置,这一生就算是采取“愚公移山”的最笨办法,我都要完成救他出来的使命。
  “好吧,风,我们马上去。不过,按我的意思,与其眼睁睁看着他被困,都不如眼不见为净,只当是杨天大侠已经消失在空气中了——”他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立刻被我大声喝止:“少废话,他永远都不会消失的,快点带我去。”
  一股热血直冲百会穴,我试图运功提气让自己冷静下来,但这种时候,情绪激昂到了极点,浑身都在微微颤抖,根本顾及不了那么多,只想早一秒钟看到大哥。
  画面上出现了胡夫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的宏伟形像,我觉得自己的身体正缓缓下坠,进入了斯芬克司脚下的黑暗空间里。发掘出的“太阳之舟”已经被小心翼翼地运往埃及博物馆,这里只剩下四壁空空的一间长方形墓室。
  小燕出现在一堵石壁前,伸手拂去了室顶垂下来的蛛网尘丝:“风,他们的战斗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一路奔向土裂汗金字塔的位置。这段路程看起来并不远,但从开战到互相锁住然后最终趋于静止,他们一共走了十五年,并且目前还在以极其缓慢的速度向前移动。”
  当我们穿过黄沙,真正深入到一片寂静黑暗的世界里的时候,小燕忽然连叹三声:“风,放弃吧,你不会有机会救他的。退一万步说,如果你费尽人力、物力、财力将他们挖掘出来,杨天大侠会不会复活尚且是个未知数,火星人的破壳而出,则会是地球人的另一次浩世天劫。因为除了他之外,没有人能控制火星人。所以,与其费这些力气,不如让他们深埋在沙漠之下,与地球同朽。”
  前面出现了淡淡的亮光,那是一段亮丽明澈的巨大水晶体,大约有十米长,高度和宽度都是五米。我终于看到了纠葛在一起的两个人,一个是六臂幻像魔,另一个就是我朝思暮念的大哥杨天。
  水晶体陷在漫无边际的沙海里,我知道在它顶上覆盖着的沙层厚度绝不会少于五百米。
  “就在这里,你仔细看吧。”小燕继续叹气。
  大哥面对着我,他的双手扣在幻像魔的腰间,但幻像魔却是有六只手臂的,其中两只与大哥相持,另外四只,却分别锁住了大哥的脖颈、腰眼。八只手的手背上都是青筋凸显、筋肉虬结的,可见他们一直是在全力相搏,毫不松懈。
  “大哥——”我在心里默默地叫了一声。或许这种场景下,我该流泪、该狂吼大叫、该冲上去拍打这块禁锢住一切的水晶,但我什么都没做,只是隔着两米距离,沉默地看着他的手。当我还在襁褓中的时候,曾被那两只手紧紧抱着,穿山过海,纵横南北。现在,我长大了,他却老了。
  “我会救你出来,我们兄弟一定会劫后重逢,以后并肩面对一切风雨。”我凝视着他的眼睛,从那双怒张到极点的眼睛里,我似乎读到了某种只属于我的温柔。
  “风,我很遗憾地告诉你,水晶所处的位置,是在沙海下三千二百米的深度,以现在的沙漠钻探技术,花费再多金钱,都无计可施。其实,我也很想帮你——”
  四周的灯光亮起来,我们仍旧坐在桶形座椅上,屏幕上的图像倏的消失了。
  “谢谢,有这些资料足够了,我现在什么也不想管,只希望第一时间回到地面上去。”我疲倦地笑了。
  小燕有些失望:“怎么?难道你不想参观一下属于我的这艘飞船?这可是千载难逢的绝佳机会,要知道,《探索》杂志社的美国编辑们做梦都想有一艘外星飞船供他们剖解——”
  我迅速站起来,用力揉搓着眼睛:“不,我对那些没兴趣,只想尽快在沙漠里展开挖掘工作。现在,请送我出去好了。”
  下了自动舷梯,我和小燕并肩向外走,信子也跟出来,老老实实地尾随在后面。
  我成功地用疲惫的假像降低了他们的警惕性,掌心雷的麻醉弹将会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让我迅速制服他们。
《盗墓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