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
因为大学是社会的缩影,里边什么样的人都有,同在一个校园中,大家难免会互相攀比,吃的、用的、穿的、住的什么都可以比,而她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中,拿什么跟人比?
常此以往,自然会变得自卑,不愿跟人交流。
这样的经历我也有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的性格才有一点孤僻,所以我还能理解迟梦涵当时的感受。
想起往事,我也有些出神,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潘老太太已经不见了,屋里头则发出了翻箱倒柜的声音。
我愣了一下,随即走了过去,只见老奶奶正费力的从床下往外拉东西。
我连忙走过去帮忙,等拉出来之后才发现那是一个破旧的箱子,打开一看,只见里面全都是一些旧衣服。
我顿时有些兴趣索然,正想请潘老太太回去继续问话,可眼睛不经意的一扫箱子,目光却再也离不开了。
第五十九章 未知的地址
原来在那些旧衣服的下面大有乾坤,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一排欧米茄星座系列的手表。
我在杂志上看到过,这是纪念欧米茄成立一百周年推出的系列,价格由几千到数万不等。
迟梦涵的家境摆在面前,简直可以说是一贫如洗,她怎么能负担得起这种消费?
“这些东西都是梦涵生前有人寄来的。刚开始她还很开心,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有包裹寄来的时候,她都会变得很紧张,有时甚至一整天都不敢出门。”
一边说着,潘老太太已经将箱子搬了出来。
在箱子的下边还有一堆拆开的包裹,里边的东西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既有首饰项链,也有用过的饭盒。
首饰和手表还能够理解,毕竟杜明跟迟梦涵偷偷交往了很久,私下肯定送过不少礼物,可用过的饭盒怎么解释?
我一头雾水,一时之间也没有办法把这些东西联系起来。
当拆开最后一个包裹的时候,更是让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因为里边赫然放着一个带血的洋娃娃!
它睁着大眼睛直视着我,脸上带着笑容,不过在我看来这笑容是那么的恐怖,就像是它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似的。
不对,那不是血!
正常情况下,鲜血在一个小时之内就会干涸,然后变成暗红色,绝对不可能保存这么久。
我定了定神,随即用手指摸了摸。感觉很黏稠,应该是番茄酱之类的东西。
床下很潮湿,再加上番茄酱里有很多防腐剂,所以才得意完好的保存了下来。
洋娃娃的身体也很硬,就像摸到了石块一样。
这洋娃娃比鞋子也大不了多少,按理说来不应该有多重才对。可我拿在手上掂量了一下,至少有七八斤重。
我正纳闷,却发现潘老太太已经不见了。
回过头来,只见她正站在门口,身体抖得如同筛糠一样,甚至连嘴唇都在哆嗦,就像见鬼了一样。
“糟糕,难道他认出我来了?”
我下意识压了压帽檐,正准备解释,潘老太太突然指着我手上的洋娃娃,颤巍巍的说道:“我记得……我记得这个包裹是梦涵被杀那天送来的。”
听了这话,我也被吓了一跳。
在被杀的那一天,正好有人送来了带“血”的洋娃娃,难道这是巧合吗?
心中一动,我将洋娃娃从盒子里拿了出来,果然见到她的背后有一个切口。
切口已经缝上了,针脚很密集也很凌乱,一看干这事的人就不是经常用针线的。
裁缝的针线活儿就跟作家的行文一样,字里行间中肯定有自己的习惯。这种针脚似曾相识,好像和当初尸体上面的一模一样。
“这么重要的证物,你怎么不早点拿出来。”
我感觉到自己的呼吸已经变得急促了起来,甚至忘记了伪装自己的声音。因为她如果早点把这些东西拿给我看,肯定会让我发现很多线索,我甚至可以从快递单号查处寄送包裹的地址。
可现在呢?没有了警察的资源,我也有力使不出了。
大概是被我的语气吓到了,潘老太太过了好久才说道:“梦涵死后,我一直都在张罗丧事,没顾得上看就把它收了起来,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
此时,她的样子就像是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孩一样,我看在眼里也觉得于心不忍,便没有再多说什么。
无奈的叹了口气,我把包装袋撕了下来,准备去碰一下运气,看看能不能从快递单号上查出什么蛛丝马迹。也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这些包裹大多没有包装,也就更加不会有快递单号了。
“您还记得包装袋被扔到哪里了吗?”我问道。
在进门的时候我就已经发现了,潘老太太是个“囤积狂”。
这屋子本来就不大,里里外外几乎摆满了她从外边捡回来的垃圾,甚至连药瓶都留着,像这样的人是绝对不会乱丢东西的。
“什么包装袋?”潘老太太茫然的看了我一眼,道:“我回家的时候,这些东西就已经摆在门口了,刚刚那个空饭盒就是昨天出现在我家门口的。”
昨天?
迟梦涵已经过世那么久,为什么还有人给她送东西?而且一个空饭盒又有什么含义?
看老人的样子显然什么都不知道,从她的嘴里也问不出有价值的线索,我也就没有在耽误时间,随便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
离开之前,我特意带走了这一箱东西,本以为会费一翻唇舌,可没想到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老人就是好骗,从始至终她都没有想过要看一下我的证件,难怪会有那么多的骗子专找老人下手了。
不过我并没有走远,因为我知道,绝对不会有人玩这样无聊的恶作剧。
那人给她送东西肯定是有原因的,我如果守株待兔的话,说不定能收获什么奇效。
这个办法的确有点笨,可是除此之外,我也无计可施了。
当晚,我在迟梦涵家附近租了一间旅馆。
这里靠近火车站,在旅店过夜只要十五块钱,而且过了晚上十二点之后还不用登记,再加上龙蛇混杂,简直是最好的藏身之处。
来到旅馆,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那个洋娃娃做个“解剖”。
虽然明知道只是一个洋娃娃而已,但当我拿起剪刀的时候,还是有点下不了手,真不知道那个凶手哪里来的胆量,竟然可以将一个人的皮全都剥下来。
足足做了半个小时的心里准备,我才终于开始行动,结果跟我预料的差不多,洋娃娃里边已经被塞满了铅块,难怪会变得这么重了。
除了填充物由石块变成了铅块之外,洋娃娃和迟梦涵的死状一模一样,简直就是是个等比例缩小的复制版。
再加上缝合伤口的针角便不难看出,这个洋娃娃也是凶手的所作所为。
只可惜杨楠不在身边,否则以她的本事,一定能发现更多的线索。
住在旅馆里哪里都好,就是不够安静,哪怕是在后半夜也能听到隔壁的响动,经常会打断我的思维。
可是,我已经成为一个通缉犯了,又能躲到哪里去呢?
想到这里,我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地方。
第六十章 真正的潜伏
第二天,凌晨四点钟我就已经起床了,因为这个时间正是清洁工收垃圾的时候,潘老太太一定会赶在他们之前去捡一些瓶瓶罐罐。
跟我预料的一样,我刚刚来到潘老太太的公寓下,正好看到潘老太太推着一辆破旧的三里车出门。
她也一把年纪了,却还在为生活奔波,看着她佝偻的背影,我都替她觉得心酸。
不过这心酸也只不过持续了片刻而已,因为我心里明白,只有找出凶手才是对她最大的安慰。
门已经上了锁,不过这难不住我,之前我向她问话的时候,她曾经告诉过我,迟梦涵不经常回来,所以她特意在消防栓中放了一把备用钥匙。
果然,钥匙仍然在那里,而且已经积了一层灰。
潘老太太的生活很有规律,每天早上四点出门,下午五点回来,我完全可以利用她不在家的时间偷偷进来休息。
既不用担心被人发现,又可以悄悄看看是谁来送包裹的。
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恐怕那些警察也绝对想不到我会藏在一个死者的家中吧。
昨夜没有休息好,再加上起了个大早,所以还不到中午,我就已经有点困意了。
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到了客厅中传来一阵脚步声。
刚开始我并没有在意,只以为是潘老太太回来了。她把迟梦涵的遗物都锁在了箱子里,由此可见她不想睹物思人,所以应该不会进这屋子。
可很快我就觉察到了不对劲,她走路的速度不可能这么快,隐约还能听到叽叽喳喳的声音。
我瞬间惊醒,连忙从床上跳了起来。
赶到客厅一看,一个人影都没见到,门也没有开。
我只纳闷了片刻,便即恍然大悟,原来并没有人进来,只是屋门的隔音效果太差,再加上迟梦涵的房间靠近房门,所以我才能够听得清清楚楚。
我没敢多想,连忙打开门追了出去,正好看到一群小孩子下楼。当我追到楼下的时候,他们已经消失在雨幕中了。
无奈的叹了口气,我只好折返回来,也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门外多了一个包裹。
这次,盒子里放的是一双旧拖鞋。
手表、项链、饭盒、拖鞋……
我的联想能力一向都很丰富,否则也不会选择以写书做为职业,可现在任凭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这几样东西之间有什么联系。
只怪自己大意了,如果我没有睡着,如果我早醒几秒钟,就可以抓住那几个孩子问清楚了。
被他们这么一搅,我再无睡意,便开始在迟梦涵的房间里寻找线索。
房间很小,但很温馨,一看就是女孩子家的闺房,可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少点东西。
少点什么呢?
突然,我心中一动:镜子!
没错,就是镜子!这么一件普通而又常见的东西,可我三番四次的来这里,却一面都没有见过。
从心里学的角度上来讲,如果一个人不喜欢照镜子的话,只有两个原因,要嘛就是她不够自信,要嘛就是讨厌现在的自己。
如果是在以前的话,我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把迟梦涵当成第一种,毕竟穷人家的孩子,不管走到哪里都会觉得比别人矮一头。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她有价值上万的手表,有那么多的名牌包包,还有什么理由不自信呢?
既然这样,那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性了。
现在想起来,她身上确实有不少污点,比如不孝敬爷爷奶奶,比如比如偷刘峰的作品,比如劈腿刘峰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