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陈柔犹豫了一会儿说道:“他们说白先生你……当然,我们肯定不这么认为……他们说你是因为赶不了梦丽的尸体,这才知难而退的……”
在问出口的时候,白老头一脸的云淡风轻,仿佛已经达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淡定了,但是,在陈柔说出上面的话之后,白老头的脸色变了,他重重一掌拍在桌子上:“王八蛋,一群狗娘养的王八蛋……”
白老头足足骂了五分钟这才住手!他的骂功极差,骂来骂去就是一句王八蛋,听得我整个人都不大好了。
白老头看着我和陈柔道:“这群王八蛋是胡说,你们千万不要相信……”
白光明这一生无疑是失败的,因为小时候的意外,将他此后几十年的人生都拖入了黑暗之中,如果说他这一生中有一件值得娇傲的事情的话,那一定是赶尸!
他最为骄傲的事情却被如此羞辱,哪里还忍受得住?
我们赶紧说道:“白先生的本事,我们心知肚明,自然是不信的!”
虽然我们已经如此表态了,白光明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再解释一下,他对我们说道:“你们等一下哈!”从屋里端出来一盘花生瓜子说道:“来来来,边磕瓜子边说话!”
此时白老头与初见时仿佛截然两人,初见时,白老头脾气暴燥,一副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的形状,而现在,却生怕我们不听他把话说完就走掉,因此还捧来了花生瓜子讨好我们……
第95章:人比人,气死人
我常听人说,老人与小孩的性格是一样,以白老头观之,好像还真是这样。
白老头见我们吃上瓜子了,终于入下心来,开始说起他被梦丽家人请去的全过程……
事实上,因为年纪大了,白老头已经很少接活了,基本上只有缺钱花的时候,才会接一单,龙家人找上门来的时候,真好是白老头缺钱的时候——他买了一辆电动车代步,结果老眼昏花,开下山坡了。
住院的钱,将他去年赶尸攒下的钱花了个精光,因此,白老头听说生意上门,想也没有想就答应下来,到了龙家之后,梦丽的父母端茶递水地倒是热情,接了订金之后,白老头便开始干活,封七窍起尸,这个不必赘述。
起尸之后,梦丽却迟迟不肯踏出门槛,当着她父母的面,白老头也不好用打尸鞭去抽打她,于是暗暗地摸了一根针在手,扎入了梦丽的背心,这才算是将尸体赶上了路。
上了路,白老头便一直听到隐隐的哭声,这让他觉得非常意外,因为朱砂封尸之后除非是听尸,否则的话,死尸不会发出任何的声音才对,一开始他以为梦丽是活尸,检查之后才发现不是,梦丽只是一具尸体,一具比平常尸体要漂亮一些的尸体,白老头听到的哭声,是从梦丽随身的MP3里发出来的。
当然,没有人会用MP3听哭声,之所以会有哭声,那是因为被梦丽影响了,科技发展让人从来不相信鬼神,但是,这些科技发展的结晶——电子产品,恰恰是鬼邪污秽最能够影响的东西了。
比方说,邪秽进门,最先出问题的是电灯。
再比方说:最出名的恐怖小说《午夜凶铃》就与电视有关。
具体是什么原因还无从知晓,但是,却是客观存在的事实。MP3被鬼尸梦丽影响了,因此才会循环播放哭泣的音频。
白老头知道,他这时候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装做什么都不知道,将尸体赶到目的地,拿了尾款拍屁股走了,但是,那哭声听在他的耳朵里,却一直回响在他的心间,让他感觉十分的难受。
终于,又走了一段路,白老头终于忍不住了,他听尸了,这一听才知道,梦丽父母所谓的将尸体赶回老家安葬根本是就是扯蛋,因为梦丽人长的漂亮,他们将她卖给人别人配阴婚了。
梦丽不愿意,因此才请的白老头赶尸。
听到这里,我的心里升起一股怒火,梦丽年纪轻轻就出车祸死了,已经够可怜的了,她的父母竟然还将她的尸体卖给别人配阴婚,这还是人吗?“混蛋!”我忍不住骂了一句。
“谁说不是呢!”我的这句混蛋,让白老头赶紧特别对脾胃,拍了拍我的肩膀道:“小子,我当时就是你那样想的!我一气愤,就将尸体赶了回去,明确告诉姓龙的夫妇,活我可以不接,但是助纣为虐的事情我是万万不会做的!”
然后,白老头就回家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生气了,伤了心肺,他身上的伤病大爆发,将他折腾得一天一夜都下不了床,今天早上才算是好了一些,便起身去药店抓药,我们赶到的时候,他刚刚熬好了药,正准备往身上糊,被人打扰,自然满脸的不愿意了。
白老头说完,大手一挥道:“我白光亮是什么人,赶尸人,已经在这一行摸爬滚打了三十五年了,赶过的尸体,加起来少说也有一千具,别说是岑城,放眼中华大地,也没有我赶不了的尸体,我会赶不了梦丽,这简直是笑话!天大的笑话!”
白老头特别着重着最后一句“天大的笑话!”
白老头之所以不赶梦丽是不想助纣为虐,而我和陈柔却是实实在在的助纣为虐了,陈柔听完白老头的话,站了起来道:“白先生,我们还有事情要去做,就不叨扰先生了!”
白老头似乎知道陈柔要去做什么事情,挥手道:“去吧去吧!”末了又看向我道:“小子,你是皮宏德的徒弟吧?”
我应道:“算是吧!”
“好!”白老头点头道:“你身有正气,应该不至于踏入邪道!”
我听到白老头说好,还以为他接下来要说我观你天庭饱满,地阁方圆,是天资绝佳之人,将来必定会成为赶尸一行宗师级人物,结果只是说我不至于踏入邪道。我不由得很是失望,心说谁说不会踏入邪道,只要你给够了钱,别说是邪道,黑,道我都敢踏入呢!
走出院子,我问道:“柔姐,你有什么事?”
陈柔看了我一眼道:“还能有什么事,梦丽这件事情上,咱们等于是做了帮凶,我们得阻止霍家人配冥婚!”
“你的意思是说……”我问道:“咱们现在去霍家?”
配冥婚一般是晚上,因此,在时间上,咱们还是很充裕的,我们赶到的时候,正是下午五点钟,在附近的小吃店里叫了两个小菜,顺便向店老板打听了一下霍文华以及配阴婚的事情。
据店老板说,霍文华是本地一个小帮派的头头,专们帮人打架挣钱,九十年代后,霍家寨发现了钨矿,霍文华私挖矿藏发了财,然后就去临县搞房地产了,这些年来,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大富豪。
霍文华的儿子霍军,标准的富二代,原本像霍军这样年少多金的贵公子,日子应该过得很好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是这个霍军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在一个星期前自杀了!
儿子死后,霍文华像是苍老了十岁,原本,霍军的尸体在家里摆上两天就得下葬,霍文华却不,他说他儿子没有结婚就死了,是个遗憾,他得弥补他的遗憾,就四处打听哪里有没能结婚就死掉的女子,与霍军结成夫妻。
还别说,没几天工夫,还真给找到了,女子叫梦丽,是上过省卫视的超模呢,郎有钱,女有貌,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了!店老板说到这里连连叹息:“还是有钱人好啊,如今这世道男多女少,多少男人找不上老婆啊,看人家,活着的时候换女人跟换衣服似的,死了还能找个超模配冥婚,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第96章:配冥婚
我无心去听店老板抱怨,心说有抱怨的工夫,你还不如拿来让自己过上好生活呢,抱怨除了让你成为怨妇,给不了你更多的东西。
吃完了晚饭,天彻底地暗了下来。
因为要配冥婚,霍文华的门前,只点了几支蜡烛,摇曳的烛火中,一名年轻男子的尸体被抬了出来,他的脸被粉抹成了雪色,与身上穿着大红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男子的尸体放在了院子里,抬尸人接着去抬梦丽,不一会儿就传来了吭哧吭哧的声音:“霍老板,抬不动!”
“加人!”一旁站着的霍文华发答得十分干脆,出席儿子的“婚礼”霍文化打扮得特别的精神,花白的头发梳着大背头,西装鞋子都是新订做的,贵气逼人。
霍文华的话刚落音,一旁站着的三名男子便往时间冲了进去。
“还是抬不动!”
《最后一个赶尸人(魏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