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Ⅲ “米兰达警告”的双面效应

“米兰达警告”的争议

所以你看,只要是在一个开放型的社会里,只要是一个被所有人都接受的原则,不管在刚开始的时候它的制度设计是多么粗糙,只要在关键时刻有关键的人站出来,勇敢地修复和完善这个制度,那么这个制度迟早会茎立起来,生根发芽。

@阿笨8208:阳春白雪,各取所需。不以点播量论英雄。我也看《晓说》,《晓说》更通俗轻松一点,《罗辑思维》更有知识深度。罗永远达不到《晓说》的点播量,这是受众群体知识结构的必然结果。罗的微信自媒体做得不错,每天60秒语音加一遍文章。向罗表示感恩。

一个被所有人都接受的观念,在开放型社会当中是不是一定会走入一个不可逆的进程,从而在制度上被落实呢?

我再举个例子,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什么是“米兰达警告”呢?你看美国的电影电视剧,包括香港电视剧,你都可以看到警察在抓到一个嫌犯之后会念一句话,念什么?大体意思是:你可以保持沉默,你现在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作为呈堂证供,你可以在你的律师的陪同下接受讯问,如果你没钱请律师,法庭可以给你指定一位。大概就是这一套,这叫“米兰达警告”。

其实这个警告的历史并不长,最早可追溯到1963年,1963年出现了这么一个案子:一个叫米兰达的人有一天突然被警察抓起来,说他犯了强奸罪,被害人也把他指认出来了,他当时也签字画押招供了,后来就被判了刑。可是判刑之后他就一直申诉,说我是冤枉的呀,我当时被警察吓坏了,他们用不当的讯问手段来折磨我,所以我不得不认罪。后来这个官司就一直打,最后一路打到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说,OK,判你赢!与此同时就立下了这么一个规矩,以后所有警察在抓住了犯罪的嫌疑人之后,必须给他念一段这个话,告诉他你现在可以不接受我讯问,你可以一直等到你律师来,你没钱我们还可以给你请一个,总之一定要把这段话讲完警察才能把他带走,而在此之前是不能进行讯问的。

@Ark守护:当一个念头,只要它被所有人接受,它就会不断地嵌入到各种各样的社会系统当中,成为所有人的共识,最后它作为一种制度,就会稳定下来。不管这过程当中,有多少反对力量,都会被历史大潮像浪涛拍击礁石那样一点一点地消融掉。

但是实际上直到今天,这个规则在美国的司法界还有大量争议,因为现实世界的案件并不像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那样,是非曲直不是那么明显,总是很诡异,总是那么富有戏剧性。有的时候就是一望而知,他就是盗窃犯,就是惯犯,就是强奸犯,对于这样的人,如果在抓到他之后就给他说“米兰达警告”,然后他真的会什么都不说,最后在律师的帮助下,很容易就脱罪,把他又放回到原来的社区当中,这对社会的危害其实很大。所以到底是坚持被嫌疑人的公民权力,还是坚持司法公正?在这两者之间的平衡上,其实一直存在着争议和博弈。

“米兰达警告”是把“双刃剑”

举两个案子吧。一个案子发生在1968年,有一个人奸杀了一个小女孩,然后抛尸荒野。后来警察把他抓住了,抓住之后天降大雪,这个警察虽然也给他念了“米兰达警告”,但是在路上这个警察就想,要不做做他的思想工作吧。警察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虔诚的基督教徒,然后一路上就跟他说,雪下得这么大,如果明天雪覆盖了一切,可能我们就找不到这个女孩的尸首了,你看马上就要过圣诞节了,我们能不能让她的父母在圣诞节之前找到她的尸体,给她过一个基督教徒的葬礼呢?后来这个犯人真的就良心发现,说行,我带你去找尸体,然后就把尸体找到了。可是后来到了监狱之后,他的律师跟他一商量,这个犯人就以这个理由,说警察不当讯问,在律师没到的时候诱供,所以这一段我招供的素材就不能作为证据。果然,官司打上去之后,这一段证据就没有被采纳,这个人就被放了。

1980年又发生了另外一个案子。在罗得岛州有一个人持枪抢劫,抢劫完了之后被警察摁住,警察念完“米兰达警告”后就把他带到车上。刑警队队长跟这两个警察说,你们在路上千万别讯问啊,讯问完了咱白抓,这都是“米兰达警告”规定的,警察说我们知道。但是这俩警察在车上就聊天,说枪也不知道搁哪儿了,找不着,这附近有个幼儿园,万一孩子捡到这把枪玩出人命可怎么办?俩警察就在那儿着急,聊天就聊这个事儿。这个犯人坐他们对面,听了之后心里不是滋味,说这样吧,停车,咱回头,我带你们去找枪。本来找不着枪就没有定他罪的证据啊,但是这个犯人听到警察这么说,也担心孩子玩枪出事故,所以后来就把这个枪找着了。

后来发生了一模一样的事,犯人说警察不当讯问!然后又打官司,打到最高法院,但是最后联邦最高法院还是判这个犯人败诉。最高法院是这样说的,说他俩聊天,并没有主观上的讯问意图,所以不能算讯问。判决书里还说,如果他俩的聊天透露了一些威胁性的内容,这就叫讯问。比如俩警察聊天说:“唉!这孙子就是不招啊,枪搁哪儿也不说啊,再不说下了车咱俩弄死他。”如果是这么聊天,那就算讯问。

“米兰达警告”为何不可撤销

所以你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整个法律体系里实际上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就是微调。当什么事情说不清楚的时候,联邦最高法院最后就会出面,找到法律、正义和民意之间的那个微妙的平衡点,直到今天,“米兰达警告”都一直在找平衡。

@赵苏杭_小米:第一次看到罗老师还是在几年前他在第一财经主持《中国经营者》的时候,从那时就深深地被他开阔的视野、敏锐洞察力,以及极具机智幽默与智慧的语言所折服;现在读他微信《罗辑思维》的信息,更是我每天必须要做的功课,每天都有新的收获,谢谢罗胖子,虽然你瘦了!

当然,有很多案子,包括很多法官都致力于推翻米兰达法则,说很多犯人在这个法则的“规则”下都不能被绳之以法。但是就在这几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一纸判决当中正式止息了这场争论,说别争了,为什么?这份法律文书里是这么写的:“米兰达警告”已经通过美国的电影、电视剧传播到全世界,几乎每一个看过美国电影的人都知道美国犯人是享受这项权力的,这已经是美国的司法文化在全世界的一个标志性的形象,所以关于这件事情就不要再争论了,“米兰达警告”不可撤销。

这个故事其实就在印证前面讲的那个观点:当一个念头只要被所有人接受,它就会不断嵌入到各种各样的社会系统当中,逐渐成为所有人的共识,最后它就会作为一个制度稳定下来。在这个过程当中,警察也好,司法部门也好,不管有多少种反对的声音,最后都会像浪涛拍击礁石那样被历史的浪潮一点一点拍回去,一点一点消融掉。这就是一个制度从念头产生开始到逐步建立的过程。

我们再回过头来说说今天的主题:中国会不会走向政府的信息公开?我相信一定会。2009年就有这么一个案子:有一个上海的律师到发改委去,说你们不是搞了一个4万亿的投资吗?我现在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刚开始发改委也是阻挡,公布的信息不完全,这个律师就申请行政复议,又被驳回,然后又去起诉,从中级人民法院一直起诉到高级人民法院,最后都被驳回,法院不予受理,等等。但是你会发现发改委在这样强大的舆论攻势面前,真的在逐条让步。一方面它驳回这种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另一方面它也主动地在官方网站上不断追加关于四万亿投资的细节。

所以,不要忽视一个具体案件的胜诉或者败诉,它就像海浪拍击礁石,久而久之总会起作用。所以对于一个国家制度建设的信心,我觉得可以打一个比方,就像追女孩。我上大学的时候,男同学追女孩我们经常成立一个叫总前委的组织,我经常是任总前委书记指导战斗。

其实我就抓住两点:第一点,只要你对这个女孩好,它就会像一颗种子一样,一定会在她心里种下点儿什么,虽然她此时可能是拒绝,可能是给你冷脸看,但不要紧,只要种子种下了,将来就有发芽的机会。

第二点,就是一定要形成立体声,你追一个女孩,不要老追她嘛,什么99朵玫瑰,什么一万根蜡烛、女生宿舍楼下守一夜。追她是其中应有之意,但是更重要的工作是去搞定她的同班同学,搞定她同宿舍的闺蜜、她的妈妈、她的朋友,在她身边形成立体声,如果这些人都肯为你说好话的话,也就是说,你的一个念头已经嵌入到她的整个生态系统之后,那么她投降也就是时间问题。

信息公开一定会实现,我相信!

罗胖荐书:《大法官说了算》

作者: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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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念头只要被所有人接受,它就会不断嵌入到各种各样的社会系统当中,逐渐成为所有人的共识,最后它就会作为一个制度稳定下来。


[1] 美国政治家、革命家、外交家和法学家。他与本杰明·富兰克林和约翰·亚当斯一同出使法国,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斯·麦迪逊一起撰写了《联邦党人文集》。曾任美国最高法院法官,1789年至1795年他出任美国首席大法官。

[2] 美国政治家、法律家,曾任美国众议院议员、美国国务卿和美国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在首席大法官任期内曾做出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奠定了美国法院对国会法律的司法审查权的基础。他是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最欣赏的人才,推崇强大的联邦政府,认为各州权力应该处于联邦政府的控制之下,甚至应该整合为一。他也是美国第二任总统亚当斯的亲密战友。

[3] 法国的政治思想家和历史学家。著有《论美国的民主》、《旧制度与大革命》等知名作品。在这两本书里他探讨了西方社会中民主、平等与自由之间的关系,并检视平等观念的崛起在个人与社会之间产生的摩擦。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里,托克维尔以他游历美国的经验,从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传统出发,探索美国的民主制度及其根源,这本书成为社会学的早期重要著作之一。1851年的政变后他便退出了政坛,并开始撰写《旧制度与大革命》,但只完成了全书的第一卷便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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