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今天我们该怎么活

01 你因挣钱而伟大

富兰克林凭什么被崇拜

很多中国人都听过一个民间传说,叫父子骑驴。有一对父子出门办事,骑着头驴。刚开始儿子骑在驴上,父亲在地下走,很多路人就说这儿子不孝。于是,换父亲骑驴,儿子在地下走。路人又说父亲不知道疼爱儿子。俩人没办法,只好一起骑在驴上。路人又有话说了,说他们虐待畜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别听周围人瞎咧咧。

过去,我们都以为这个故事是中国人原创的,错了,这个故事的原创作者是一个200多年前的美国人,大名鼎鼎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在这篇文章里,我就给大家讲讲这个人的故事,顺便也推荐中信出版社的《富兰克林传》这本书。

富兰克林这个人挺奇怪,他的很多事情你会觉得好惊讶。比如说,他在政治上好像有非常高的地位,可他没啥职位。美国建国之后,富兰克林没有当过任何一任美国政府的高官,更别说总统了。

再比如说,美国的钞票上印的通常都是总统的头像,像杰斐逊、华盛顿、林肯,其中只有两个人没当过总统。一个人是汉密尔顿,但是人家好歹是美国建国之后第一任财政部部长,他把自己的头像印钞票上,也可以理解吧。另外一个人就是富兰克林,他反而被印在美元中面值最大的100美元那一张上,真的好奇怪。

他是革命元勋吗?在独立战争、制宪会议当中,影影绰绰能看到他在舞台上的表演。但说实话,革命战争最激烈的时候,他可不在美国,而是在欧洲当外交家。所以,他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拿枪杆子的革命元老。

他在战场上出现过吗?只出现过一次,就是1776年代表宾夕法尼亚出席在费城召开的第二次大陆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组织大陆军和任命华盛顿为总司令的决议。他跟华盛顿在一起待了一周,帮华盛顿起草了很多关于军纪的文件。比如士兵如果在站岗的时候睡觉,得抽20~40鞭子;开会的时候军官缺席,得罚一个月薪水;如果开会的时候士兵缺席,要关7天禁闭,7天之内只准吃面包和水;等等。他就好像是一个师爷的角色。在革命战场上,他老人家就出现过这么一回,但他居然被当作革命元勋!

富兰克林还有另外一个角色,就是科学家。我们小时候都听过一个故事,老师告诉我们的:富兰克林是电学的先驱,他曾经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带着他的小儿子威廉·富兰克林去放风筝,要把雷电里的电引到地上来。他就是这么一个科学家。

可问题是,电学的所有的创建者里面又没有他,比如说瓦特,他好歹发明了个蒸汽机。富兰克林有什么呢?我告诉你他发明了什么,比如安乐椅(就是摇椅)。还有老花镜,还不是单纯的老花镜,是那种低下头来看是老花镜,抬起头来看是近视镜的两层眼镜。他还发明了导尿管,发明了一种非常节能的炉子,还有我们游泳的时候用的泳镜和脚蹼。这些鸡零狗碎的发明对人类有什么重大贡献?你也好意思叫一个科学家?

再说做生意,富兰克林确实也是一个生意人,开了家印刷厂,生意也做得不错。美国历史上有两个著名的大亨,一个叫卡内基,一个叫梅隆,他们俩都奉富兰克林为自己的精神导师。卡内基讲过一句话:“如果不是看了富兰克林的自传,我根本就没有勇气走出家乡,开始我的创业路程。”梅隆更夸张,在创业成功之后,居然在自己的银行总部大厅中塑了一尊富兰克林的雕像。这两个家伙都富可敌国,富兰克林呢?只不过是一个印刷厂的小老板。为什么他们如此推崇他?这也很奇怪。

再说文学,美国文学史上有富兰克林的地位吗?没有,翻遍西方文学史、美国文学史,都找不到他的作品。可是美国著名的大作家马克·吐温居然说富兰克林是他写作上的导师,这事又是很奇怪。

花花公子的罗曼史

富兰克林就是这样充满了悖论。如果他生活在今天的中国,我们把他的私德一亮底,他在微博上就得被人骂死,为什么?性欲太旺盛。

富兰克林年轻的时候,跟好基友拉尔夫两个人相约闯天下,去了伦敦。拉尔夫很快爱上了一个卖帽子的姑娘,两个人成了男女朋友。后来,拉尔夫穷得活不下去了,只好到乡下找了一个家庭教师的职位,与女友洒泪而别。拉尔夫一看旁边还站着好朋友富兰克林,就说我这女朋友拜托你多照顾了。这情景有点像传统对口相声节目《托妻献子》。结果拉尔夫前脚刚走,富兰克林就开始勾搭人家的女朋友。拉尔夫知道后就跟他断交,欠他的钱自然也不还了。

跟拉尔夫断交之后,富兰克林就在伦敦和各种女人鬼混,还生了一个私生子,这个人就是跟他在暴风雨的夜晚放风筝的那个孩子——威廉·富兰克林。后来这威廉长大了,学他爹的样儿,自己也生了一个私生子,富兰克林的孙子也生了个私生子。所以,富兰克林家三代都是私生子。

年轻的时候有点荒唐可以理解,结婚之后是不是会好一点儿呢?其实也没好。富兰克林的老婆叫黛博拉,结婚没几年,他就把她放在美国的费城,自己跑到伦敦去当谈判大使去了。到了伦敦不久,他就和房东太太好上了。黛博拉死的时候,他都没有回去看一眼,就是这么薄情寡义。

年轻的时候激素分泌比较旺盛,老了是不是就好了呢?没好。他75岁的时候,正在做美利坚合众国驻法国的第一任大使。他在法国有一个朋友,是一个大名鼎鼎的思想家,叫爱尔维修。这一年爱尔维修死了,他发现机会来了——爱尔维修的太太不错,于是就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

这攻势包括,他写了一个小故事,大意如下。有一天我到天堂看见了爱尔维修,问他现在过得怎么样。爱尔维修说:“挺好的,我在天堂里结婚了。”“哎呀,那赶紧把夫人请出来看一眼吧。”请出来一看,我大惊失色,原来是我老婆黛博拉。而且黛博拉跟我讲了一番很绝情的话:“我跟了你那么多年,你也应该知足了,从此之后我就跟爱尔维修在一起了,你不要来找我了。”

他就拿着自己编的这个故事跑去找爱尔维修的夫人,说他们两个人在天堂里快活,我们报复一下他们,我们也结婚好不好?那个时候他已经75岁了。

“第一个美国人”

按说这个人既算不上伟大,私生活又不检点,能有啥历史地位呢?但是美国第三任总统,著名的杰斐逊就讲过一句话:“令我最尊敬的有三个人,第一个人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二个人还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三个人还是本杰明·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在美国历史上有一个称号,叫“第一个美国人”。如果不算原来的印第安人的话,第一个美国人怎么也得是1620年登陆北美大陆的“五月花号”的船员啊,怎么轮得到将近100年后的富兰克林呢?他凭什么拥有这样的历史地位呢?

这个疑问可在《富兰克林传》这本书中得到解答。这本书另辟蹊径,从另一个角度告诉我们,富兰克林之所以拥有这样的地位,就是因为他不伟大,他是每一个普通美国人都可以效仿的榜样。一个不伟大的榜样,他身上有什么样的特质呢?听到这儿,你可能已经开始对这个人感兴趣了。

下面,简单给大家讲一下富兰克林这个人的生平。他生于1706年,小时候很穷,42岁的时候算是创业成功,有了一点儿家产,然后就把生意交给了他的合伙人,从政去了。那个时候还没有美利坚合众国,所以只能当邮政部的部长、州议会的议长这种职务。

到了56岁的时候,他代表美国的13个殖民地,跑到大英帝国的首都伦敦,跟英国政府谈判,从此开始了他的外交官生涯。一直到美国建国前夕,他回来参加了大陆会议,参与了多项重要文件的草拟。1787年,已经退休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出席了修改美国宪法的会议,成为唯一同时签署美国三项最重要法案文件的建国先贤。这三份文件分别是:《独立宣言》、1783年的《巴黎条约》,以及1787年的《美国宪法》。

富兰克林算是美国第二代移民。他的父亲是一个清教徒,在英国混不下去了,于是躲在一艘军舰上漂洋过海,在美国登陆。其间没吃没喝,他整整忍了9个星期。那时候,美国就是一个大农村,什么都没有,他登陆的地方叫波士顿,如今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都在那里,但当时就是地道的乡下,甚至还有印第安人在旁边虎视眈眈。

他父亲除了务农之外,还做些蜡烛、肥皂去卖,勉强能维持生活。清教徒的生活被描述得特别美好:全家人带着纯真的信仰,白天劳作,晚上孩子们簇拥在父亲的身边,听他读《圣经》。其实哪有田园诗般的美好?每天要非常辛勤地劳作,终年还食不果腹,他们家基本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对于清教徒来说,日子再苦,依然要虔诚地信仰上帝,天天向上帝求助。别看富兰克林出身于这样一个清教徒的家庭,但他是不怎么信上帝的,他甚至跟他爹讲过一句话:“你向上帝祈祷,还不如向我们家装食物的那个桶祈祷呢,好歹还省点时间。”

他这一生没有明确说过自己不信仰上帝,但是他确实认为信仰对他来说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比如说,他临死的时候,有人问他:“你信不信耶稣?”他说:“这个事我有点怀疑,但是我没做过研究,所以不能武断地下结论,但是没关系,我很快就会知道真相了。”

可是,如果说他不信上帝呢,他又经常给教堂、各个小教派捐款;如果说他信上帝呢,他甚至还给犹太教的教堂捐款。《富兰克林传》这本书上就有记载,他给一个犹太教堂捐过5英镑。他到底是不是一个纯洁的清教徒?谁也说不清楚。

在清教徒的系统当中,大家是充满了焦虑感的,“我有罪,我死后能不能上天堂?”“上帝能不能拯救我?”每天都在自省,把自己有的没的罪过都拿出来忏悔。可是在本杰明·富兰克林这一生里,我们看不到一点点这种纠结,这是个一辈子过得很快活,经常说一些小段子,甚至是一些黄段子的老头。

他不信上帝,那他信什么呢?富兰克林一辈子就信一样东西:信自己,信自己的奋斗。

富兰克林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叫《穷理查历书》,这本书在西方可以说是尽人皆知。那个时候很多人不识字,出版业又不发达,一本书一年能卖个三五百本就已经很不错了,而这本书居然卖了一万本,这在当时真是一个天文数字。据说,现在这本书总共有1300多个版本,有时候卖得比《圣经》还好。

这本书的主人公穷理查是富兰克林虚构出来的一个人物,整本书就是这个虚构人物的流水账,就是一本日记。今天刮风还是下雨,街上流行什么八卦新闻,我又听说一个什么新段子,就是这么一些东西。

它有什么思想性吗?要说有也只有一条,这本书讲了一个浅显的道理:如果一个人又能挣钱又不花钱,这不仅是积累财富的手段,也是他培养自己美德的手段。说白了就是一句话:能挣钱又抠门的人,就是一个大好人。

这算什么歪理?可是,在当时清教徒盛行的那种宗教氛围下,这本书的作用可是太大了。

所谓的宗教改革,就是出版业兴起之后,《圣经》得以大量印刷,有一帮人说,我们也可以读《圣经》了,为什么要靠罗马教廷和上帝进行交流?我们可以直接按照自己的想法信仰上帝。兴起的新教教派中最著名的就是加尔文教派,他们跟信徒们讲,你们这些人将来的命运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上帝其实早就给你们定好了,所以别瞎耽误工夫,你们就过圣徒般的生活,打内心里开始体验就好。最后上帝会给你们发信号,少部分人被上帝拣选上天堂,剩下的人下地狱,所以不用努力。

这个逻辑有一个缺环,我作为一个在尘世中生活的人,怎么知道将来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呢?你总得让我看到一个刻度表,告诉我上天堂的概率是多少吧?

富兰克林正好补足了这一环。他说有一个东西叫Calling——召唤,也叫天职。上帝在人间有很多财产,穷人看着一部分,富人看得更多,仅此而已。这个刻度表就是你银行存折上的数字,挣的钱越多,就意味着替上帝看管的财产越多,这就是上天堂的信号。这跟基督教原来的教义——“富人上天堂比骆驼钻针眼还要难”正好相反。

在我们听来这是歪理,当时可是解决了一个大问题,因为在清教思想盛行的美国,很多年轻人的人生没有了要努力的意义。

对年轻人来讲,奋斗这事儿是需要找到一个意义的,富兰克林这一套歪理就实现了这一点。虽然是基于在进化过程中我们形成的那个贪婪的欲望,但是没关系,他为每一个人在尘世间的奋斗、挣钱找到了一个宗教上的解释。这事儿的意义太重大了。

后来,著名的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写了一本书叫《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里面大段大段地引用《穷理查历书》当中的文字。韦伯发现,正是这种新的伦理方式,支持了“工业革命之后,整个资产阶级拼命挣钱的同时,内心又不缺乏信仰”这个矛盾。

如果说富兰克林这个人有什么思想上的贡献的话,就这么点贡献。可是把这个贡献翻过来一看,可就要了命了,说明这个人没有远大的理想,没有纯真的宗教信仰,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这个人没有情怀。他每天的注意力都在自己这盘生意上,要把生意越做越大,这样我替上帝看管的财产就越来越多,将来上天堂的机会就越大。没准儿在他心里,这就是个幌子,他就是个奸商。

做个奸商又何妨

在《富兰克林传》这本书里,我们真的能看到,富兰克林身上有很多奸商的特征。比如说,富兰克林十几岁的时候,正值近代新闻业在英国兴起,他一看这玩意儿也不难,就跟哥哥办了一份报纸,叫《新英格兰报》。

可是内容从哪儿来呢?那个时候也没有记者,他就自己写文章。可是他不能直接署名,就伪装成一个名叫杜古德的乡村老寡妇,经常给报纸投稿。

那写了点什么呢?这老寡妇说,我年轻的时候恋爱得多么热闹,我们村的牧师怎么追求我,村里最近有什么热闹事,等等。这些内容文风幽默、平实,对话也比较小清新,所以读者还挺喜欢的。为什么马克·吐温说“我的文笔要拜富兰克林为师”?就是这个原因。

后来,他的报纸办得越来越大,不满足于在老家办了,他就跑到费城去办。费城当时是个大城市,他有两个竞争对手,我们就称其为一号对手、二号对手。富兰克林的策略是,先匿名跑到一号对手的报纸上去骂二号对手。一号的老板肯定欢迎啊,反正是骂对手嘛。富兰克林也真挺会骂的,居然把二号对手给骂破产了,最后不得不把报馆卖给了他。

于是,富兰克林就拥有了第二家报馆,接着就要反过来骂一号对手了。他骂得很巧妙——他开设了在世界新闻史上也算是首创的一个专栏,叫读者来信。读者来信其实就是他自个儿编的,杜撰了一个人名,经常给富兰克林办的报纸挑错。富兰克林立马温和、谦逊地承认错误,说我们这个单词确实拼错了,我们工作不认真,我们向你道歉,等等。然后这个读者又来信了,说你看那个一号报纸的老板,就死不认错,是一个极端不尊重读者的人。他就用这种手段,一来二去,也把一号对手给骂垮了。

这就坐定了他是一个奸商。但是请注意,任何在历史上留下大名、受人尊敬的人,虽然有为人不齿的一面,可是也一定有其光明的一面。

商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儿

在《富兰克林传》这本书里,我们就可以看出很多商人共有的光明特质。

第一个,对自己要求极端严格,自己也非常勤勉。这是我的很多商人朋友共有的一个特征。因为做生意嘛,过眼之处到处都是商机、都是钱,你要不使劲去捡,怎么能够发家致富呢?

中国古代的很多士大夫有一个修身的方法,叫“功过格”,就是拿出一张纸,画两列格子,左边记功,右边记过。这可不是事实上的功过,起心动念都要算,看见一个乞丐心生怜悯,这也叫功;看见一个姑娘,想打人家主意,这也叫过。每天就这样苛求自己,以求得道德上的一点点进步。

富兰克林无师自通,也用了中国士大夫的这一招。不过他的“功过格”搞得特别复杂,横的一列7个格,为一周7天设定的;竖的一列有12个格,写了12种他特别认可的品德,比如诚实、正直、意志坚定、干净整洁等。这里面可没有什么爱国主义那一套,只是他认为一个绅士、一个好的商人应该拥有的品格。每天,他觉得这件事做得不对,就在里面画一个小点,积累一周下来再检查自己到底犯了多少错误。他还经常拿着自己这一周的成绩到处嘚瑟,给朋友们看——你看我这一周几乎没有什么黑点,这一周我对自己特别满意。

他在做生意的时候也特别勤勉,甚至勤勉到了让周围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的程度。比如说,富兰克林的一个邻居曾经在一份文件里讲过,说每天早上他起床的时候,富兰克林先生已经在工作了;他下班之后去俱乐部玩完回家的时候,他还在那儿工作。

《富兰克林传》里还记载了一件事。当时,还没有发明铅字,还在用活字排版,富兰克林就要求自己,每天要在印刷厂排好版才能下班。有一次他临下班的时候,一不小心把排好的版全部给打碎了,怎么办?第二天再干就来不及了,他连夜又重新排了一遍。

在富兰克林一生的事业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个勤勤恳恳的影子。有人可能会说,为了自己发财这有什么了不起的?

那让我们再来看看他性格中的第二个光明特质,就是对未来充满了好奇心。

这也是我所有商人朋友共有的一个特征。我在各个商学院、各种商业演讲场合,看到的黑压压的人群,里面基本都是小生意人。他们对未来世界、对不确定的那个世界充满了旺盛的好奇心,因为他们知道后面都是钱嘛。

富兰克林也一样。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科学史上,富兰克林这个人好像有其地位,但他又不是大科学家,因为他对科学的终极真理没有什么兴趣,他只是从自己的生活出发,看见一个事物就手痒,就想上去改造它一下;看见一个自己不明白的东西,就想问个究竟。

所以,富兰克林那个长长的发明名单里,简直就是一地鸡毛,非常之细碎。除了前面讲到的避雷针、安乐椅,改造了个炉子,发明了导尿管,他还是全世界牙科大夫公认的祖师爷,还发明了农业用的那种颗粒化的肥料,甚至改造了纸币的防伪技术。

因为他特别热爱植物学,有一次看植物学图谱的时候发现,植物的叶子里面的花纹很有意思,所以他就把类似叶脉的花纹印在了纸钞上,提高了纸钞的防伪技术。这就是100美元上面要印他头像的原因。除了他的历史地位特别崇高之外,还因为他是印刷美元的第一代印刷厂老板。

富兰克林就是这么一个好奇心爆棚的人。

不认死理,只认利益

作为一个商人,富兰克林性格中的第三个特点,就是他没有终极目标,只忙着算账。算账可以说是商人根深蒂固的习惯。

《富兰克林传》里讲了几件小事,在今天听起来好像富兰克林道德上有值得挑剔的地方,但是对于一个商人来说,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他们能把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变成锱铢必较的生意。

比如说,他25岁结的婚,结婚之前,他曾全世界地寻摸媳妇。他的一个朋友,也是他的房东,就把自己的外甥女介绍给了他。他一看这个姑娘还不错,但结婚也是个买卖,所以他就提出来:你要想嫁给我,得有陪嫁。也不多,100英镑。

在当时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人家姑娘拿不出来,他就跟姑娘的家人商量,要不把你们家的房子抵押了吧,这样就可以凑得出100英镑了。最后当然闹翻了,这是他第一次找媳妇的经历。

他后来的老婆黛博拉其实是他的旧情人。那时候,黛博拉的老公刚好死了,他就想把她给娶回家,但是其中的利益关系他算不清,所以又拿出一张纸来,用“功过格”的形式,把娶这个女人的好处、坏处都列出来,然后做数学题。原则就是,一个好处和一个坏处,如果差不多,两个都删掉,最后看哪列剩得多些,以此来决定娶或不娶。看,他在婚姻大事上都是用这种商人般的计算来对待的。

一个人怎么能这么市侩呢?要知道,算账这个习惯在某些场合也是好事,因为他不认死理,只认利益。

《富兰克林传》中还讲了一个例子。大家都知道,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堪称少年才俊,他起草著名的《独立宣言》的时候,只有33岁。在此之前,他就已经把欧洲大陆的很多政治著作都记得滚瓜烂熟了。

杰斐逊刚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觉得自己人微言轻,不太好意思,正好富兰克林也住在费城,跟他家就隔一个街区,所以就哆哆嗦嗦上门请教:“老人家,要不你来执笔起草这份文件?”富兰克林说:“不行,我是个商人,我干不了这种宏观架构的事,还是你来吧,你年轻。”

杰斐逊回家之后就笔走龙蛇,把这篇著名的文章给起草好了,然后送上门让老先生给改一改。富兰克林好歹也算是个作家,也不好意思不改,拿起笔找了半天,也没找出几处需要改的地方,也就改了一处算是比较重要的,就是开头第一句话,也是《独立宣言》中最著名的一句话。

杰斐逊的原稿里面写的是:“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神圣的,无可辩驳的。”富兰克林一看,太啰唆,就把俩形容词给删掉了,改成“我们认为以下真理不言而喻”。这句话在美国历史上非常著名。

这一老一少把文件起草好,就送交了大陆会议去讨论。你想,其他殖民地来的人,谁认得他们俩是谁?所以开会的时候就各种争论,把原始的起草文件做了大段的删改。

当时,杰斐逊年轻气盛,就坐在那儿生闷气。富兰克林老爷子就说:“我给你讲个段子好不好?”他这一辈子就这样,段子张嘴就来。

我年轻的时候,我家附近有一个做帽子的商人,叫汤普逊。有一天,汤普逊做了一个广告牌出来,上面写着:“汤普逊,帽商,制作并现金出售帽子。”旁边还画了一顶帽子。然后让自己的朋友来指点。

第一个朋友说,你不就是做帽子的嘛,写什么“帽商”,把这俩字抠掉吧。

第二个朋友说,谁关心这帽子是谁制作的?把“制作”这俩字也抠掉吧。

还有个朋友说,什么“现金出售”,你从来也不赊账嘛,我们这儿也没这传统,这俩字也应该抠掉。“出售”这俩字也多余,肯定不会白给嘛。

最后,大家居然认为“帽子”这个词也是多余的。你不是已经画了一顶帽子吗?所以,这个广告最后就变成了三个字“汤普逊”,旁边画了一顶帽子。这是最好的广告。

富兰克林就跟他讲:“你生什么气啊,文章就是这么改出来的,改到最后一个字不剩才是好文章。”这就是商人的思维。

对于杰斐逊来说,他刚开始是在捍卫自己的理想,但是真遇到别人批评他的时候,他就是在捍卫自己的自尊了。

可是对一个商人来讲,他只管这件事对不对,往前怎么走,是不是触及了他的自尊其实不重要。

很多政治上的交易,都得靠商人的这种精神来达成。尽管我们平时都不太看得起商人,但是富兰克林身上这种商人的特质,从美国独立战争一直到制宪会议期间,起到的作用真的是很惊人。

他起到的作用主要就是两个方面。第一,用商人式的计算来搞定各方面的人。刚开始,他这套做法还挺讨人厌的,因为美国的独立战争最后已经演变成了一种意识形态上的是非之争。当时,英国人和它的美国殖民地的小弟兄们一起打赢了法国人。对于大英帝国来说,我刚帮你们美国人打赢了一场七年战争,打仗是要花钱的好不好?我替你们打这场仗欠下了1.4亿英镑的国债,所以你们象征性给我交一点儿税吧。更何况,我大英帝国还派了1万名士兵保护你们美洲人,因为印第安人还是边患嘛。

其实一年也就11万英镑,对于伦敦的那些官老爷来说,这就是个交情。我们花钱保护你,你好歹交一点儿税。这是英国方面的理。

可是美国这方面的理是“无代表不纳税”,我在你们大英帝国的议会里面又没有代表权,凭什么交税?

双方越杠越紧,最后才导致了独立战争。所以,独立战争是双方都认死理的产物。

这个时候,富兰克林在干吗?他正代表13个美洲殖民地在伦敦和英国政府谈判。他的商人特性正好派上了用场。他在伦敦成天就左手拿着个小本,右手拿着一支笔,满议会追着那些议员和首相算账。

他跟他们说:“你们一年才收11万英镑,却搞得这么鸡飞狗跳,不划算的。去年我管邮政,发现美洲殖民地邮件的数量都降低了30%,把经济搞坏了,对谁也没有好处吧。”

独立战争爆发之后,他又追着这些人算账:你们这一仗打赢了,可是花了多少钱?600万英镑,你们不过才打死了150个美洲人,分摊到每个人头上,就是2万英镑。与此同时,美洲还出生了6万个婴儿,你算算看,你若把美洲人全部搞死,搞不搞得起?

这种做派其实英美两边都不讨好,因为他们是是非之争,你却非要拿出一个商人的逻辑来算,双方都觉得你跟我不是一头的。英国人觉得,你就是在替美国人说话,后来甚至还要在法庭上审判他,搞得他官也做不成了,只好灰溜溜地回到美国。

他回到美国之后,也不受美国人待见。美国人觉得我们都是革命家,我们有理想,我们要独立,可你这个老头儿一开会就在那儿打瞌睡,你是不是英国人派来的间谍?所以,那时候其实是他人生的最低谷。

可是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谁最重要?凭良心说,真的就是富兰克林最重要。你可能会说,这不是胡扯吗?肯定是华盛顿最重要啊,要不他怎么被称为“国父”,做了第一任美国总统呢?

华盛顿是重要,但是华盛顿被任命为总司令,刚开始带领大陆军打仗的时候是打不赢的。你想,一群拼凑起来的散兵游勇,军纪也不行,怎么打得过正规的英国军队呢?所以美国人连吃败仗,被英国人追得乱跑。华盛顿手下最得力的一个将军阿诺德还叛变了。那个时候,英美其实是一家,在美国本土,很多人都是向着英国这一边的,所以叛变并不牵扯到民族气节的问题。

阿诺德一叛变,让华盛顿山穷水尽,他就给富兰克林写信,富兰克林这时正在法国找法国人借钱呢。华盛顿的信写得非常简单,大意就是:如果你借不到钱,我这边就要完蛋,就得求和了。

富兰克林就有这个本事。跟法国人讲什么民族气节、自由大义,法国人搭理你吗?最后还不是靠商人的计算!算来算去,他真的就从法国人那儿借到了600万里弗尔(里弗尔是法国的古代货币单位),还把法国的军队也给搬来了。

英国人是怎么被打败的?说白了,就是靠富兰克林搬来的法国救兵。法国人又出钱又出人,最后里应外合,和美国人一起把英国人给干掉了。从这段历史看,你能说富兰克林不是独立战争的最大功臣吗?而这个功劳靠的就是他的商人本性。

要知道,刚开始美国派了俩人去法国巴黎借钱,一个是富兰克林,还有一个是后来的美国第二任总统亚当斯。当时,亚当斯是个独立的志士,天天呼喊革命口号,在美国大名鼎鼎。

可是去了巴黎,谁还认得他啊?不就是个美国乡巴佬吗?又穷,而且远隔重洋,法国人为什么要管你们的事情啊?

富兰克林和亚当斯这两个人的做派完全不一样。亚当斯是一个美国乡绅,天天喊口号,一见面就跟人掰扯道理,行为举止非常严谨。而富兰克林呢,他就是个老好人,明明是个秃头,却又不戴当时流行于欧洲的假发,天天戴着顶皮帽子,还戴了副眼镜假装很有学问,穿着一身很普通的外衣,到处跟人吃饭,赴各种各样的饭局。

所以,亚当斯当时特别看不上富兰克林。他还写过一段话,说这个富兰克林早上起得挺迟,等他吃完早饭的时候,上午也就过得差不多了。然后他就开始见客,见各种乱七八糟的人,什么哲学家、音乐家,还有翻译出版他著作的出版商,以及一些慕名而来的女粉丝。这个老不正经的,一聊就聊到下午或傍晚了。然后,他掏出个小本一看,今天晚上要赴哪个饭局,就吃饭去了。这一顿饭吃完,不是9点就是12点回来,然后第二天又是睡大觉。我们是来救国的好不好?

富兰克林就是一个不讲原则的人吗?他的商人本性在该讲原则的时候可是一丝不苟。比如说,当时美国人没收了很多倾向于英国人的财产。亚当斯就说:“按道理这个钱我们一定要还回去的。”富兰克林就认为,还什么还?这种钱是不能还的,借的钱哪有再还回去的?所以你看,他讲原则的时候,那个原则也是商人的原则。

但是,我们要知道,只有富兰克林在法国才能玩得转,因为他的祖国不能给他伟大的背书,所以他在巴黎结交了很多朋友,包括德高望重的伏尔泰,两个老头儿的见面拥抱,一时传为佳话。后来,很多法国人都成了他的拥趸,所以他才有本事从法国人那儿把钱借出来。

全世界最伟大的和事佬

商人除了爱钱之外,还相信一件事:和气生财。制宪会议期间,几个州每天为各种各样的事情争论不休,富兰克林在当中起什么作用?那时候他已经年过八十了,每天都颤颤巍巍地来开会,但是他没什么理想,也不提什么观点,就当个和事佬,力求双方不动气、不闹崩,时不时再给大家说点儿段子缓和一下气氛。富兰克林扮演的就是这个万人迷的角色。

所以,富兰克林的商人本性,他的算计,他的连接的能力,他的和气生财的本能,真的造就了美国这样一个伟大的国家。

这位200多年前的美国人本杰明·富兰克林,在1790年的4月17日夜里11点与世长辞。他活了84岁,他死后,费城有两万人出城为他送葬。按照当时的人口,基本可以算是倾城而出了,而且大家自发地做了一个决定,为他哀悼一个月。

当时,还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为美国人信奉新教,所以小教派林立,各个教派的牧师老死不相往来。但是,费城所有的牧师,不管是哪个教派的,都出席了富兰克林的葬礼,可见这位老人家在当时美国人心目中的崇高地位。

他死后,留下了一笔庞大的精神遗产,但这笔遗产是对还是错,在当时很有争议。《富兰克林传》里就引述了一段当时人们对他的批判。你不就是个商人吗?你从来也不关心我们通向天国的金光大道,你只关心费城街面上的鹅卵石铺得整齐不整齐;你从来也不关心自己的灵魂要不要得到拯救,你只关心组织一个消防队,来保护邻居的房产不要被火烧掉;你表面上好像还关心天上的闪电,其实你更关心街上的路灯。像这样的人,你是贴地爬行的,你这样的人根本就不理解人类志愿的真实本质。

这和我们如今批判商人的口气是不是一模一样?但是我今天要跳出来说,富兰克林哪里是你们想象的那样的一个人?

他表面上不是什么大科学家,但是他桩桩件件的发明,启发了一代又一代人类的精英。

他也不是什么伟大的政治家,可是他用他的外交才华,数次拯救了美国。

他好像也不会搞什么制度设计,但是在他的连接作用下,却创建了一个从来没有的政治制度。

他好像也不是什么盖世英才,可是他当年做的那些公益事业,直到今天还在起作用。

他好像也没有什么伟大的理想,但是他的奋斗、勤勉,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美国年轻人,成为他们的榜样。

这样一个人,难道我们不应该对他重新思考、定义吗?

挣钱是世界上最体面的生活方式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我们的经济规模可以说是已经达到世界前几位了。可是你不觉得,中国到现在也没有一套让商人们能够挺直腰板、理直气壮为自己说话的价值观吗?很多商人都觉得,我挣钱好像亏待了谁。

挣钱是世界上最体面的生活方式。

所以为什么我们有信心,要卖这本书,除了挣钱之外,《富兰克林传》值得所有的中国年轻人买回家读。尤其是那些长者,我建议你们真的要把这本书推荐给那些年轻人。在他们价值观形成的时期,读一读这样的书。这本书非常好读,全是段子,各种各样的小故事。而且读完之后,我觉得三观会多少正一点儿。

我们的年轻人在一些长辈的引导下,爱讲一些大道理:“我有爱国情怀,我为了钓鱼岛可以和日本人拼了!”但是他们不勤奋工作,却在家里啃老,你觉得他的人生有什么光明面可言吗?

读完了富兰克林这本传记之后,我深深地感到,他不仅仅应该成为一代又一代美国年轻人的榜样,也应该成为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一个在市场经济中艰难实践了30多年的国度的年轻人的榜样。

和富兰克林的一生相对照,我觉得有四个目标,我们是那样的相似。虽然我未必做得到,但是我心向往之。

第一个目标,保持旺盛的好奇心。我们在这个世界上一走一过,有多少时间?我们不应该奋力地推开那些蒙昧之墙,让自己的视野变得更宽阔,对陌生的知识充满好奇吗?不管我们知道的是对还是错,至少我们应该做到,我们不忽悠别人,但也绝对不能让别人把我们当傻子忽悠了。这就是好奇心的好处。

第二个目标,多挣钱,正当地多挣钱,让自己的父母、妻子、孩子过更好的生活,有能力去帮助自己的朋友。

第三,用有趣的方式获得自己的社交生活,并且在朋友中,在帮助过自己的人中赢得尊重。

第四,在行有余力的情况下,勤勉地去做一些最具体的事情。

保持旺盛的好奇心,取得正当的财富,赢得他人的尊重,做最具体、最实在的事情,而且勤奋地去做,而不去空谈大道理。这就是我认为的最有尊严的生活。

《罗辑思维:迷茫时代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