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论证

什么是规范性论证?

我们已经知道,所有的论证都可以归类为两个类型中的一种:要么是演绎论证,要么是归纳论证。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都可以进一步划分成规范性论证和非规范性论证。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讨论的例子几乎都是完全由承认或拒绝关于现实世界的某些事实(或假定事实)的语句组成的,如“多伦多是安大略省最大的城市”、“水银比水重”、“杰瑞?宋飞是一名喜剧演员”等。此类语句是非规范性的。然而,一些其他表述超出了描述事实,而是评估个人、行为和事物,或者说个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事物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例如,“你应该遵守承诺”,“雷鬼音乐很酷”,“希特勒是恶魔”,“埃琳娜的努力工作值得赞扬”等。

后一种表述用作规范性判断,包括我们所说的规范性推理。当我们做出一个规范性判断并提供支持的理由时,得到的就是一个规范性论证。这些论证的结论是具有某种价值的事物,如好坏、对错、公正或不公正、美丑等。此外,有些论证的结论描述某个东西是得到准许的(可以做的)、必须的(应该做的)或禁止的(不应该做的),这类论证也是规范性论证。考虑:

例4-14 1.一个人应该顺从他的父母。

2.我的父母告诉我不要参加星期五晚上的聚会。

3.我不应该参加星期五晚上的聚会。

例4-14的结论是一个规范性判断,因为它表达了一个禁止的行为(参加星期五晚上的聚会)。这个规范性判断以某种方式规定或引导论辩者的行为,即不参加星期五晚上的聚会。结论是规范性判断,足以使得论证例4-14成为规范性论证。此外,例4-14的前提1是一般规范性判断,有时也称之为“原则”,因为它们陈述的规则不是适用于某个人,而是适用于任何人。我们可以区分两种规范性判断,一种表达一般的规则,另一种用于表达那些像例4-14的结论那样用来对个人、个体事物和事件等做出断言的特殊的句子。这个区别可以总结为图4-2。

图4-2 规范性判断

义务判断涉及的概念包括对错和责任(我们有义务要做或克制住不做的事情,我们被允许或被禁止做的事情)。例如:

例4-15 你不应该欺骗你的朋友。

例4-16 散播关于安德森的恶意谣言是错误的。

价值判断(或简单地说,评价性判断)是关于行为或事物(它们是好的还是坏的,公正的还是不公正的,等等)的价值。例如:

例4-17 诚实的人是好同事。

例4-18 南犹他沙漠很漂亮。

例4-15和例4-17是一般性判断:适用于一组个人或事物。例4-16和例4-18是特殊判断:适用于个人或事物。

这里重要的是与品位、法律、谨慎和道德相关的一般的和特殊的规范性判断。我们将它们分别归类为审美的、法律的、审慎的和道德的判断。只要任何这样的规范性判断是一个论证的结论,我们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说论证本身是审美论证、法律论证、审慎论证或道德论证。一个规范性论证是审美论证,只要它表达了关于品位问题的评价或标准,如某件艺术作品很漂亮或很丑,一盘菜很好吃或很难吃,或者我们应该欣赏好听的音乐。审美论证可以是特殊的(“碧昂斯的唱片是最优秀的艺术”,“佛兰克?劳埃德?赖特的设计评价过高”,“渥太华的国会大厦是一个宏伟的景象”),或者一般的(“白色袜子跟黑色鞋子不配”,“你应该看看《法律与秩序》”)。

一个法律论证的结论是一个关于法律事务的规范性判断:根据法律被称为责任或义务的东西,或者根据法规被允许或被禁止做的事情。例如,司机不应该撕毁违规停车罚单,或者不允许在红灯的时候右转(除了在纽约市!),并且成年人有义务申报个人所得税。法律规范性判断的形式可以为条件式,就像“如果一个人被要求履行陪审义务,那么这个人就应该出庭”,“当一个人当庭宣誓作证时,这个人有义务告知真相。”

一个审慎论证的结论是对利己事物的断言,比如“你应该对富有的格特鲁德阿姨特别好”,“对抗你的老板对你没有好处”,“人应该首先照顾好自己”,“不要欺骗你的业务伙伴,如果你不想他们欺骗你的话”。

一个道德论证的结论是一个道德判断。此类判断是一个关于好坏、公正或不公正、应该或不应该做的断言。它们不是由法律规定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赞扬或谴责的。例如,“说谎是错误的”,“你应该帮助地震生存者”,“马修的行为很不诚实”,“消防员在\'9·11\'事件中表现出了极大的勇气”。

关于上述概念的要点是,当这四种类型中的任何一种规范性判断出现在论证的结论中时,论证本身就是规范性的。只有在注意到结论是规范性判断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区分它属于哪一种规范性论证:美学的、法律的、审慎的或道德的。

省略了前提的规范性论证

在本章前面的部分,我们看到当一个论证用日常语言表达时,如果在忠实原则和宽容原则下重构论证,有时就会缺少需要恢复的前提。重要前提被省略──这个最常见的方式,有时候会在规范性论证中发生。事实上,在这样的论证中,规范性判断不仅出现于结论中,而且至少还出现在一个前提中,而这个前提有时被省略。(见专栏4-4)

我们所称呼的“规范性的一般前提”(例如“遵守承诺是对的”,“奴隶制是不公平的”,“人应该遵守法律”)对于争辩者来说可能太明显,以至于不需要重复,从而可能被省略。下面是一些规范性论证的例子,这些论证的一般前提未被省略。读的时候尝试想象,如果没有那个关键的前提,这些论证听起来会是什么样的。

专栏4-4 缺少前提的规范性判断

规范性论证通常省略一般的规范性理由。

这种理由在论证分析的时候必须明确表达。

最主要的是,一个仔细的逻辑思考者希望确认一个论证的所有前提都表达出来了,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对论证的决定性或非决定性做出公正的评估。

例4-19 法律论证:

1. 法律规定,在塔康林荫道汽车时速不能超过55公里。←规范性一般前提

2. 昨天我在塔康林荫道的汽车时速超过了55公里。

3. 根据法律规定,昨天我做了不应该做的事。

例4-20 美学论证:

1. 由喇叭声、咩咩叫声和尖叫声随意组成的音乐是毫无价值的噪声。←规范性一般前提

2. Murgatroyd教授的《第二交响曲》是由喇叭声、咩咩叫声和尖叫声随意组成的。

3. Murgatroyd教授的《第二交响曲》是毫无价值的噪声。

例4-21 审慎论证:

1. 你应该做一切最有利于自己的事情。←规范性一般前提

2. 尽可能地赞同你的老板是对你最有利的。

3. 你应该尽可能地赞同你的老板。

例4-22 道德论证:

1. 说谎是错误的。←规范性一般前提

2. 不申报个人所得税是说谎。

3. 不申报个人所得税是错误的。

规范性论证只有在其规范性前提(与论证前提给出的其他任何理由一起)都按原义表达的前提下,才能得到恰当的重构。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可能碰到这样的规范性论证:它们经常不能将相关的规范性一般原则都包含在前提中(因为这些前提都是默认的)。例如:

例4-20a Murgatroyd教授的《第二交响曲》是由喇叭声、咩咩叫声和尖叫声随意组成的;因此Murgatroyd教授的《第二交响曲》是毫无价值的噪音。

例4-21a 尽可能赞同你的老板是对你最有利的,所以你应该尽可能赞同你的老板。

在例4-20a中,“由喇叭声、咩咩叫声和尖叫声随意组成的音乐是毫无价值的噪音”是缺少的前提。所省略的部分用于说明“什么样的音乐是毫无意义的”这个规范性的一般前提。在例4-21a中,缺少的前提是“你应该做任何对你自己最有利的事情”。同样,这也是一个规范性的一般前提。它指的是:最大化自身利益是执行某个动作的充分理由。(这个道理很明显,以致我们不需要说出来。不过,它是真的吗?)

《逻辑思维简易入门(原书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