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避免不相干前提

相干谬误

论证在推理中被错误解读的另一原因是它所依据的前提与结论不相干。即使前提是真的,如果它与本该支持的结论不相干,那就不能构成这个结论的理据,论证自然也就不成立。前提与结论不相干的论证通常会把人们的注意力从真正与当前结论相关的东西上分散开。它们有时会被那些依靠心理作用而非逻辑有效的手段去说服我们的、巧舌如簧的论辩家们所采用。“相干谬误”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图10-1所示,我们将考察其中的6种。

图10-1 相干谬误

诉诸同情

相干谬误中有一类是诉诸同情(ad misericordiam)。

一个论证犯了诉诸同情谬误,当且仅当,其前提试图通过激起同情心来确证其结论。

例如,曾经有人论证应宽恕鲁道夫·赫斯。鲁道夫·赫斯原是希特勒的亲信,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英国被捕,后因战争罪判处终身监禁。1982年,赫斯已是暮年,身体状况也十分恶劣,有人构造了一个应释放他的论证:

例10-1 1. 赫斯已在监狱度过了四十余年。

2. 他现在八十多岁了,身体正在走下坡路。

3. 应允许这位老人与其家人度过最后的岁月。

4. 应宽恕赫斯。

但是,赫斯的年龄以及恶劣的身体状况与真正的问题并不相干:他因曾参与建造一个使欧洲人身陷恐惧的政权而被判刑。许多俄国人(他们数以千万的同胞曾被德国侵略者杀害)认识到上述论证是诉诸同情,因此提出了严厉的反驳。结果赫斯未被减刑,最后老死狱中。

最近,一位海盗的母亲依据“受年长朋友引诱而从事海上抢劫”,提出了一个类似的论证,祈求美国总统宽大处理她的儿子。据美联社报道,海盗本人通过一位翻译表达了他的忏悔之意:“我为我们所做的事情感到非常、非常抱歉,”他说,“所有这些都与索马里问题相关。”如果从他生活在遭受战争迫害、法治败坏的地方这一角度看,我们的确应该同情他,但这并不能导出结论──他谋杀那些无辜的外国海商是合法的。这个论证明显是诉诸同情。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诉诸同情的不只是无赖和罪犯。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伪装形式,包括一些我们可能(错误地)认为没有谬误的论证。如,一位学生论证:

例10-2 我这门课的成绩是B,难道……就不能给A吗?如果没有A,那就意味着我的平均成绩会降低,我将不能进入法学院!但我整个学期都在很努力地学习。

这个论证事实上可以表示如下:

例10-2a 1. 我一直都在很努力地学习这门课。

2. 任何A以下的成绩都将对我进入法学院产生负面影响。

3. 这门课我应该得A。

这个论证就是诉诸同情,但并不是因为前提1:显然,学生的努力程度与上述结论并不相干,这称为“跑题”(之后会详细讨论)。上述论证之所以是诉诸同情,是因为前提2:它试图使教授为学生感到抱歉而去论证结论的真。这有可能成功,但并不能为接受结论提供合理的依据。

一般地,利用对某人感到抱歉的诉诸同情谬误通常在心理上会起到激励作用。然而,这并不是支持相应结论的好理由。理性思考者希望辨识并避免这一谬误。专栏10-1提供了若干窍门。

专栏10-1 如何避免诉诸同情谬误

(1)如果论证所依据的前提试图通过激起同情心,从而感动读者或听众使他们接受结论,那么就犯了诉诸同情谬误。

(2)任何这类论证都应被拒斥,因为它没有提出任何与结论相干的理据──也就是说,它没有为结论提供任何理性依据。

诉诸暴力

另一个非形式谬误同样是利用情感,但是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利用的是诉诸暴力(有时称ad baculum,意思是“诉诸棍棒”)。

一个论证是诉诸暴力,当且仅当,它把威胁作为确保结论为真的依据。

在这种论证中,辩论者试图引起某人的恐惧感,从而迫使他接受结论(就像是说,“接受,否则后果自负”)。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盟军领导人在德国波茨坦会晤以决定如何瓜分欧洲,为了确保苏联的影响力,斯大林的装甲师已经把东欧包裹在一个铁栅栏之中。当被告知教皇已经提出了一个相对不符合苏联目的的政治方案之后,斯大林轻蔑地说,“教皇手中握有几个师?”

当然,诉诸暴力并不一定非得是人身威胁。也可能是一个告诫反对者将会面临不幸后果的小小暗示。察觉(并避免)这种谬误,可遵循专栏10-2中的规则。

专栏10-2 如何避免诉诸暴力

(1)如果一个论证的前提威胁那些拒绝接受结论的人会遭遇不幸后果,那么就犯了诉诸暴力的谬误。

(2)任何这类论证都应被拒斥,因为其前提提供的仅是一个与结论不相干、因此不能支持它的理由。

1955~1976年,理查德·戴利在去世之前一直担任芝加哥市市长,他在任期间对库克县民主党几乎是独裁统治。政府官员都十分清楚,他们主要是满足戴利市长的喜好,任何不忠迹象都会给他们带来不利后果。每次戴利重新选举时,在其管辖区之内的其他官员都会得到如下消息:

例10-3 我们认为你最好退出此次选举并为戴利市长而奋斗,帕克斯先生(街道委员会负责人,消防局局长等),因为如果不这样,戴利市长当选之后……好吧……你有可能会失业。而且……你也知道……我们也不愿意看到你失业!因此事实上,我们只是给你一个友善的建议……仅此而已。我们会在远处注视你的。

这看起来没什么恶意,事实上却是一个隐藏很深的威胁:

例10-3a 1. 如果你不为戴利市长的重新当选而奋斗,你将失业。

2. 你应该为戴利市长的重新当选而奋斗。

例10-3a就是诉诸暴力。毕竟,它所提出的依据(收件人不为戴利的重新当选而奋斗,那么他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尽管这在心理上可以看作积极为戴利竞选而奋斗的一个动机,但这与收件人应为戴利的重选而奋斗这个结论不相干。论证本身没有提供戴利应该重新当选,因而人们积极为其重选而奋斗的理据。请注意,完全可以构造一个具有相同结论,但不涉及任何谬误的论证:竞选者可以指出,

例10-4 你应该退出竞选并为戴利重新当选而奋斗,因为戴利政府已为芝加哥市做出了许多伟大贡献。

然后列出戴利政府的一系列成就(事实上有很多)。列完成就之后,例10-4的前提不仅与结论相干而且可以确保其为真。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例10-3a的前提与论证的结论完全不相干。

诉诸情感

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理解了两种前提与结论不相干的谬误形式。第三种谬误是诉诸情感。

一个论证犯了诉诸情感谬误,当且仅当,它试图通过诉诸人的情感而不是理性去证明结论为真。

这个谬误有时被称为ad populum,意思是“诉诸人民”。任何犯了这一谬误的论证都会使用富含感情色彩的语言说服某人接受特定结论。有时,富含感情色彩的语言也包括可以传送某种情感的图片,正如电视以及其他媒体上所看到的大量充斥着这类谬误的商业广告所使用的图片一样。但通常情况下,诉诸情感谬误的论证使用的都是精挑细选的、具有极大渲染力的语言。察觉并避免这类谬误的窍门可遵循专栏10-3中的规则。

专栏10-3 如何避免诉诸情感谬误

(1)警惕那些使用可以激起情感共鸣的语词或图片,试图引起强烈的心理感应而使人们接受其结论的论证。

(2)任何犯了诉诸情感谬误的论证都应被拒斥。为什么?因为其前提以(1)所表明的方式为结论提供了不相干“理由”。所有这类论证都不能为其结论提供理性支持。

诉诸情感当然是广大善于摇旗呐喊的政治演说家所喜爱的一种媒介。在1896年,平民主义者、民主党员威廉·詹宁斯·布莱恩,引用《圣经》典故论证美国货币政策关于黄金的标准对工人阶级不利时指出:

例10-5 你们不应将荆棘冠冕压进劳动者的额头;不能将饱受折磨的人类钉在黄金十字架上。

而在40年后的经济大萧条时期,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使用了如下激动人心的语言,试图使大家拥护他的改革政策:

例10-6 这一代美国人受命运的指示在这里相遇。

注意,上述每一例子都可以看作支持以下结论的一个前提:“因此,你们应该拥护我的政策!”上述两个例子都是省略了结论的论证。而且,都是试图通过具有强烈感情色彩的短语,形如“饱受折磨的人类”、“荆棘冠冕”、“十字架”、“命运”等,来感动听众或读者。这些例子表明,诉诸情感谬误不仅被主流政治家使用,而且还同样被蛊惑民心的政客以及专制暴君(例如阿道夫·希特勒)所使用。无论是谁沉迷于这种形式,它都是一种错误的论证形式。

有时,那些犯了诉诸情感谬误的推理使用的是可以激起强烈情感回应的图片。当林登·约翰逊在1964年重新竞选总统时,他的智囊团投入资金,希望使得选民对其对手贝利·高华德产生普遍性恐惧。在紧张的冷战时期,有些选民害怕高华德急于动用核武器,而约翰逊的智囊团就希望利用这种不安。因此,民主党在电视上登了一个竞选广告,广告一开始是阳光普照的晴空下有一片美丽的草原,一个小女孩在草原上采花,然后突然切换成核武器爆炸后产生的蘑菇云升向夜空的景色。最后,在黑色的电视屏幕中间闪烁着一行字:“投约翰逊总统一票。”这是政治广告史上最为臭名昭著的使用图片激发人们情感的事例,后来被广泛指责为庸俗、毫无品位,民主党不得不撤销这个广告。

诉诸潮流

有些诉诸情感形式意图利用看似是人类共同本性的感觉,如不希望错过当前最新潮流──“畅销书”,或被冠之以“夏季最高点击率!”的电影。这类诉诸潮流就是利用我们期望与他人有共同经历,不希望被排除在外的心理愿望。但论证所提供的买书或看电影的理由仅注重流行程度,而不是质量品质。畅销书也有可能很肤浅,高点击率的电影其质量或许和一个肥皂剧差不多。被许多人追捧并不能证明它们物有所值。

诉诸虚荣

诉诸虚荣(有时也称“讲究派头的诉求”)是诉诸情感的另一变体,它试图利用人们压抑在内心深处的关于自尊心的恐惧。如果像例10-7那样给一台汽车做广告,登广告的人就是试图利用未来买家的虚荣心去说服他们买车的。

例10-7 并非适合所有人──这台汽车能够告诉世界你是谁。

这一论证策略的另一个例子是,英国维珍航空公司已决定把“一等舱”改为“贵族舱”来吸引乘客坐豪华舱。你能理解其中的道理吗?

人身攻击

另一种由于不相干前提导致论证不成立的谬误是人身攻击(字面意思是“诉诸人身”),它比较常见,相对于情感来说,它更多是人身攻击。有时称为“反对那个人的论证”,下文将使用拉丁名,因为它已经成为了一个常用词汇。

一个论证犯了人身攻击谬误,当且仅当,它试图通过人身攻击使某人(或某团体)的论证、观点或成就不被采信。

也就是说,人身攻击谬误依靠与当前问题毫不相干的个人情面,意图通过破坏当事人的名声,间接地反驳其论证或观点。人身攻击谬误的问题是回避了当事人观点的真正价值。相反地,人身攻击谬误只是恶意中伤当事人而已。在处理特定示例之前,请注意这类论证都不能确保结论为真──但依据专栏10-4中的规则可以很容易辨识和避免这类谬误。

专栏10-4 如何避免人身攻击

(1)要自觉认识到任何诉诸私人(或可疑)事实的论证都与结论不相干。

(2)任何犯人身攻击谬误的论证都应被反驳,因为其前提与结论不相干。也就是说,那些前提被用于质疑论证提出者的声誉而不是论证内容。

不幸的是,我们轻易就能找到一个人身攻击的例子──有时,进行人身攻击的人是你料想不到的。计划生育部最近在公交和地铁上登了一个系列广告,其中的主角是一个身穿制服、看起来脾气暴躁的男性。照片中间是广告词,上面写着,“79%的反堕胎者是男性,他们100%不能怀孕。”上述广告中图片与标语的组合十分巧妙,引人发笑。但毫无疑问,这个广告对男性反对者进行了人身攻击。这个广告并没有关注男性反对者的具体观点,相反,它只是拒绝理会他们的意见。但是,无论是在堕胎还是其他问题上,男性群体的观点不能因为其出处而被合法拒斥。真正的问题是:这些观点有良好的依据吗?观点出自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反对者是否提出了好的或坏的论证。

假设华府爆出了新绯闻。有人看见邓斯特议员使用政府基金支付他及其家人的奢侈度假费用,而另一位立法委员布鲁斯特已向参议院指控了邓斯特的不正当行为。但作为一名哈佛毕业生,邓斯特忍不住指出布鲁斯特是耶鲁大学毕业生。在一次演讲中,邓斯特高调做出如下回应:

例10-8 这些指控都是假的!这些毫无依据的指控正是从预料中的地方传出来的。显然,布鲁斯特和所有耶鲁人一样,不能停止丑化哈佛人声誉的行为!

邓斯特没有考虑布鲁斯特指控的内容(不正当性),而是针对他是耶鲁人这一事实进行反驳,这就是人身攻击。一个明显的预设是所有耶鲁人都会歧视哈佛人,这就是布鲁斯特做出指控的原因。但是,邓斯特的论证是对布鲁斯特的人身攻击:他引入了一个不具有任何反驳效应的不相干(尽管表面上看相干)内容。

我们仍然需要识记的是,说话者是谁并不能证明一个断言具有或不具有好的依据,论证事实上是否包含好的理由来支持结论才能证明那一点。应评价那些理由的价值:它们或者提供了支持断言的理据,或者没有。例10-8中,我们当然需要听取布鲁斯特议员的论证──假设他提出了证实邓斯特不正当行为的事实──这才能确定他的论证是否有良好的理据。

诽谤

人身攻击论证有时候攻击的是人的性格。假设一个常看电影的人宣称:

例10-9 我没想看伍迪·艾伦最新的电影。我确定它不值一看,我不会在这上面浪费金钱──当我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之后就不会了!他背叛了米娅·法罗,他与米娅的养女顺宜恋爱更是伤透了她的心。所以在我看来,他的电影没有任何艺术价值。

例10-9就是人身攻击,因为这个论证试图依据电影导演艾伦与顺宜(两人后来结了婚)的关系,而不是其他能够质疑电影艺术价值的理由去怀疑艾伦的影片质量。但这个论证更是一种诽谤,因为它攻击的是艾伦的品行──他在道德上被指责为“叛徒”,这当然是一个贬义词。但是,无论我们如何评价艾伦的个人品质,这些能证明他的电影很差吗?这些难道不是与其电影的艺术性完全不相干吗?

背景谬误

最后,如果有人试图利用论点提出者的虚伪反驳他的观点,那么就犯了背景谬误。有时也称“tu quoque”(意思是,你也是其中一员)。我们来考察一下当时英国人对托马斯·杰斐逊著作的印象。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有一句名言:“我们认为,所有人生来平等,造物主赋予了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但可以轻易想到,1776年的英国保守党针对上述观点的立场。保守党当然把这些高傲的语言看作可笑的政治修辞,因为他们熟知杰斐逊本人就是一个著名的奴隶主。在伦敦,萨缪尔·约翰逊博士讥讽道:“我们听到,奴隶主中有人大声呼喊'自由',这是什么感觉?”可以如下扩充约翰逊的评论:

例10-10 1. 杰斐逊宣称所有人生来平等并且享有自由权。

2. 杰斐逊本人却是一个奴隶主。

3. 他向别人宣扬连他自己都不遵守的高尚原则。

4. 杰斐逊关于自由和平等的言论是假的。

但如果真有人如此论证,那他就犯了诉诸背景谬误。毕竟,这个假想的论证试图利用杰斐逊的个人问题──关于种族和人性的伪善生活──质疑他关于人身平等和享有权利的观点。蒙蒂塞洛的圣人当然不允许自己的奴隶享有他和其他白人所倡导的自由和平等。但杰斐逊的个人成败能够表明他关于自由和平等的断言是虚假的吗?我们都自然地认为人们不应该虚伪,人们都应该对自己所宣称的原则身体力行。但是,如果有人没有遵从这个道德准则,我们就指出他是虚伪的,这不能证明他所宣称的原则虚假。事实上,我们只是陷入了一种人身攻击,即背景谬误。

非谬误性的人身攻击

在我们结束人身攻击的讨论之前,还需做出一个重要澄清。有些指责人的论证并不是谬误,因为存在某些语境可以使得这些论证合乎程序。例如在公共生活中,一位政治家的道德品质就是竞选过程中一个高度相干的问题,因为我们确实希望所选的领导人值得信赖。上文给出的第2个例子,布鲁斯特议员把邓斯特议员的个人诚信引入到讨论中就等于是一种人身攻击,但这并不是谬误(邓斯特的回应也不是),因为不道德(或不合法)的行为与一个人是否适合做议员并不是不相干。所以,布鲁斯特的评论是一种人身攻击,但不具有谬误性质,因为那些评论并不是不相干前提。

类似地,英美两国的司法系统使用的是一种敌对模型──其中,原被告双方的律师都会提出自己的论证,而且都试图从根本上反驳对方的观点──法庭上有些论证就是人身攻击。毕竟,律师可以利用证人私生活方面的证据质疑证词。

事实上,这根本不是谬误性的人身攻击。因为在法庭上,证人是否可靠并非不相干。如果证人的目的就是提出证词,那么证人是否可信就是高度相干的。因此,如果律师试图利用证人的私人问题质疑证词,那么他就不是人身攻击。律师的工作就是竭力捍卫当事人的利益,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可能会在证人的出身以及私生活方面大做文章去降低证人的威信。这是人身攻击,但不是谬误。

按照逻辑进行思考的人一定要记住,法庭程序是法学中的一个特殊主题,我们并不准备详细讨论其中的复杂性。如果一个人担任陪审员,那么就应该遵守法官的指示。但现在需要重视的是,非谬误性的人身攻击是存在的,是否谬误取决于语境。

跑题

一个论证可能会因为提出的前提与结论毫不相干而犯相干谬误。这些前提可能支持某一结论,但不支持当前的结论。这种情况称为跑题(也称ignoratio elenchi)。

一个论证犯了跑题谬误,当且仅当,前提不能以逻辑的方式确保结论为真,尽管它们可能确保其他结论为真。

起初,我们可能识别不出这类论证中混淆的根源。例如,设想反虐待动物者引用法律来禁止某些大型农场虐待鸡、猪、牛的行为。但假设农场主如此回应:

例10-11 这些农场并不虐待动物。毕竟,农场为大多数消费者供应食物,而且供应方式也比较划算;另外,这些家禽肉、猪肉和牛肉产品为美国所有家庭的健康做出了贡献。

例10-11中奇怪的地方在于,前提并不支持“这些农场并不虐待动物”这个结论。或许,那些前提支持某一结论。但它们并不支持这个结论,因为它们并没有提供任何理由说明当前这个大型农场不虐待动物。所以,例10-11犯了跑题谬误。

另一个示例也是如此。贝拉克·奥巴马执政早期,一对没有被邀请、也没有权利进入白宫的美国夫妇参加了在白宫举行的国宴。事实上,他们是派对破坏者。得知自己已经违反了白宫安全条例、因而会被起诉之后,他们指出不应被起诉,理由是“为准备宴会他们牺牲了时间和金钱。”假设他们确实做了牺牲。即使是这样,这与他们触犯法律,不应被起诉有什么相干呢?他们提出的不应被起诉的“理由”(牺牲了时间和金钱)并不支持那个结论。上述论证显然是一个跑题谬误的示例。

还有一个例子,是由一位收音机听众在回复BBC关于联合国预测2051年人口过剩危机时无意提出的。“我们能够应对这次挑战,”听众自信地断言,“因为我们曾团结一心与纳粹做过斗争。”但这个论证不止有一个问题,至少忽略了那些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与德国人交战的英国人不会活到2051年这一事实。因此,无论处于大不列颠最好时期的人们是多么擅长解决问题,对于21世纪中期的危机,他们不可能起到什么作用。除此之外,我们不清楚如何从一个拥有能够战胜希特勒军事力量的国家的前提,推出结论──他们具有可以解决未来人口过剩危机这一完全不同问题的能力。因此,这个论证是跑题。尽管前提明显真实,但并不支持它所提出的结论。

例10-12 1. 我们与纳粹做斗争时,能够团结一心。

2. 我们能够应对未来的人口过剩危机。

专栏10-5 如何避免跑题谬误

进行逻辑推理的人应注意:

(1)论证的前提与要证明的结论不相干。

(2)即使其他地方没有错,但任何这类论证都是有缺陷的。它犯了跑题谬误,应被拒斥。

稻草人谬误

最后,考察一个观点被对方错解因而很容易被反驳的非形式谬误。错解的观点可能是一个陈述,或一组相关的陈述(即一个观点或理论)。这类错解忽略的是宽容性和忠实性,即第4章重构论证所使用的原则。宽容性原则是指解释他人观点时要最大程度地保留各组成部分(如果是论证,其组成部分就是前提和结论)的真实性以及部分之间的逻辑关联。忠实性原则是指解释观点时要对作者的意向做最逼真的理解。正是在解释他人观点时缺乏宽容性和忠实性原则,论辩双方才会不一致,最终导致稻草人谬误。

一个论证犯了稻草人谬误,当且仅当,前提通过曲解真实的观点试图破坏某一观点。

这类非形式谬误发生的情境通常包括评议、辩论等。稻草人谬误(令人遗憾的)是公共生活中一个常见的策略,经常会在政治竞选的辩论中听到。典型的表现是,稻草人谬误会扭曲对手的真实观点。这种曲解可能很极端、很不负责任、甚至有些愚蠢,因此可以轻易地反驳。对方的观点变成了一个轻易可以吹走的“稻草人”。但反驳稻草人的结论,当然不是对真实观点的否证。这可参照专栏10-6所勾勒出的稻草人谬误的轮廓。

专栏10-6 稻草人谬误到底是怎么回事

(1)稻草人谬误试图使用“O”,反驳特定观点“V”。

(2)但这个论证把V曲解为W──其中W很容易被O反驳。

(3)论证的结论是基于O反驳了V。

但是,O确实能够反驳V吗?似乎不能。毕竟,O仅能反驳曲解之后的V,即W。

政治辩论中不难找到这类谬误的例子。设想两个持不同外交政策的政治候选人:巴顿宣称整个国家不应单方面、而应在传统联盟的帮助下使用军事力量,但伯顿试图通过下列论证反驳巴顿。

例10-13 1. 对手的国际政策是:行动之前需要外国许可。

2. 行动之前需要外国许可,与基于我们自己的利益推动国家安全和采取行动的权利之政策不一致。

3. 基于我们自己的利益推动国家安全和采取行动的权利都是合理的。

4. 对手的国际政策不合理。

若没有证据表明巴顿的确赞同第一个前提,那又会导致什么后果呢?在那种情况下,例10-13就是稻草人谬误。在采取一个潜在危险行动之前寻求联盟的帮助并不等价于“行动之前需要得到外国许可”。伯顿正在曲解巴顿的论证。

考察另一个例子,有国会成员赞同把拘留在关塔那摩的人放在民用刑事法庭上审理。反对者继而控诉:

例10-14 1. 赞成民事审判的人赞同恐怖主义。

2. 赞成恐怖主义的人会与我们国家作对。

3. 赞成民事审判的人是与我们国家作对的人。

察觉(并避免)这类谬误的规则是,核查论证中反驳特定观点的理由是不是反驳那个观点的真实理由。时刻反问自己,目标观点是否依据宽容性和忠实性原则得到了解释。

专栏10-7 如何避免稻草人谬误

反对V观点时,如果论证指出,“因为O,所以V是错的,”那么需要记住,O是否构成对V的反驳,取决于对V的解释是否依据了宽容性和忠实性原则。没有人会赞同一个显然虚假的观点!

诉诸情感总是错误的吗

前文已经指出,诉诸情感是相干谬误的一种。但这种观点应该被拒斥,因为进行逻辑推理的人不可能对情感仅采取不信任这一种态度。鉴于情感对人类的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如果没有情感,生命将变得空洞乏味──哲学家就不应忽略情感,逻辑学家也应有一种良性表达情感的方式。

那么,哪些是非谬误性的诉诸情感呢?首先,情感在激励行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不涉及谬误推论的感觉、情感、欲望、日常的倾向和多种厌恶情绪都能促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行动。我们没有必要非得依据理性“是而且应该是热情的奴隶”,去认识到感觉和欲望是行动的动机。感觉激起的行动也可以是理性所指导的(例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其次,要警惕我们对爱人、朋友以及同事的情感承诺,它们是我们采取行动和容忍的理据。如果我们知道其他人所关心的事情──尤其是比较深刻而且重要的问题──那么我们就会知道如何避免说一些会伤害他们感情的话。这就是非谬误性的诉诸(他们的)情感。类似地,如果我们知道某些话题会激怒某人,那么我们应该考虑他的感觉,并且在他面前避免谈论这类话题,这也不是谬误。

第三,情感可恰当地促使我们对处于危险或遭遇痛苦的陌生人采取行动。每当有促使我们实施物资救援计划的饥荒、战争、流感和自然灾害的报道时,我们都会同情同胞,这也不是谬误。类似地,当公平的本能促使我们为少数受歧视或遭遇不公平待遇的人辩护时,按照感觉行动也不会犯下谬误。而且,当我们获悉任何残忍和暴虐的兽行,尤其是极为恶劣的犯罪行为时,指出应惩罚或阻止行为者,也不属于谬误。

最后,应情感需要,我们帮助贫困人群的行为(如医生缓解病人痛苦的行为,或者把兜里的零钱赠予大街上乞讨的无家可归之人的行为)都不是谬误。

上述例子的共同点是:他们诉诸的情感并非与结论不相干。也就是说,它们代表的是某人可能合理地被情感感动的情境。相反,诉诸情感谬误对情感的使用总是偏离正题,通常是对某人感觉的细微操纵,它服务于一个与结论毫不相干(尽管看上去相干)的观点。进行逻辑推理的人应辨识这类细微情况,因为它与滥用理性无异。

但是,逻辑思维的目标并不是把人变成冰冷的、毫无情感的理性主体,就像星际迷航中的斯波克先生。(当然,斯波克是半瓦肯、半人类,他可能愿意高估严格的理性行为的价值,并低估日常情感的价值)毕竟,过于理性在生活中的许多情况下都是不合适的,甚至疯狂的。例如,爱上某人,或对父母、对孩子表达爱就属于这种情况。情绪和欲望对任何人都至关重要,而当他们以一种恰当方式被感动时,进行逻辑推理的人就没有犯任何谬误。

《逻辑思维简易入门(原书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