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倾出古囊锦

大约,在我们灵魂深处都残存着千年万年的记忆,对深山大泽和朝烟夕岚的记忆,需要我们行遍天涯去将之一一掇拾回来。

衣履篇

背袋

我有一个背袋,用四方形碎牛皮拼成的,我几乎天天背着,一背竟背了五年多了。

每次用破了皮,我到鞋匠那里请他补,他起先还肯,渐渐地就好心地劝我不要太省了。

我拿它去干洗,老板娘含蓄地对我一笑,说:“你大概很喜欢这个包吧!”

我说:“是啊!”

她说:“怪不得用得这么旧了!”

我背着那包,在街上走着,忽然看见一家别致的家具店,我一走进门,那闲坐无聊的小姐忽然迎上来,说:

“咦,你是学画的吧?”

我坚决地摇摇头。

不管怎么样,我舍不得丢掉它。

它是我所有使用过的皮包里唯一可以装得下一本《辞源》,外加一个饭盒的,它是那么大,那么轻,那么强韧可信。

在东方,囊袋常是神秘的,背袋里永远自有乾坤,我每次临出门把那装得鼓胀的旧背袋往肩上一搭,心中一时竟会万感交集起来。

多少钱,塞进又流出,多少书,放进又取出,那里面曾搁入我多少次午餐用的面包,又有多少信,多少报纸,多少学生的作业,多少名片,多少婚丧喜庆的消息在其中驻足而又消失。

一只背袋简直是一段小型的人生。

曾经,当孩子的乳牙掉了,你匆匆将它放进去。曾经,山径上迎面栽跌下一枚松果,你拾了往袋中一塞。有的时候是一叶青蕨,有的时候是一捧贝壳,有的时候是身份证、护照、公交车票,有的时候是给那人买的袜子、熏鸡、鸭胗或者阿司匹林。

我爱那背袋,或者是因为我爱那些曾经真真实实发生过的生活。

背上袋子,两手就是空的,空了的双手让你觉得自在,觉得有无数可以掌握的好东西,你可以像国画上的隐士去策杖而游,你可以像英雄擎旗而战,而背袋不轻不重地在肩头,一种甜蜜的牵绊。

夜深时,我把整好的背袋放在床前,爱怜地抚弄那破旧的碎皮,像一个江湖艺人在把玩陈旧的行头,等待明晨的冲州撞府。

明晨,我仍将背上我的背袋去逐明日的风沙。

穿风衣的日子

香港人好像把那种衣服叫成“干湿褛”,那实在也是一个好名字,但我更喜欢我们在台湾的叫法——风衣。

每次穿上风衣,我会莫名其妙地异样起来,不知为什么,尤其刚扣好腰带的时候,我在错觉上总怀疑自己就要出发去流浪。

穿上风衣,只觉风雨在前路飘摇,小巷外有万里未知的路在等着,我有着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莽莽情怀。

穿风衣的日子是该起风的,不管是初来乍到还不惯于温柔的春风,或是绿色退潮后寒意陡起的秋风。风在云端叫你,风透过千柯万叶以苍凉的颤音叫你,穿风衣的日子总无端地令人凄凉——但也因而无端地令人雄壮。

穿了风衣,好像就该有个故事要起头了。

必然有风在江南,吹绿了两岸,两岸的杨柳帷幕……

必然有风在塞北,拨开野草,让你惊见大漠的牛羊……

必然有风像旧戏中的流云彩带,圆转柔和地圈住一千一百万平方公里的海棠残叶。

必然有风像歌,像笛,一夜之间散遍洛城。

曾翻阅过汉高祖的白云的,曾翻阅唐玄宗的牡丹的,曾翻阅陆放翁的大散关的,那风,今天也翻阅你满额的青发,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

风是不是天地的长喟?风是不是大块在血气涌腾之际搅起的不安?

风鼓起风衣的大翻领,风吹起风衣的下摆,刷刷地打我的腿。我瞿然四顾,人生是这样辽阔,我觉得有无限渺远的天涯在等我。

旅行鞋

那双鞋是麂皮的,黄铜色,看起来有着美好的质感,下面是软平的胶底,足有两厘米厚。

鞋子的样子极笨,秃头,上面穿鞋带,看起来牢靠结实,好像能穿一辈子似的。

想起“一辈子”,心里不免怆然暗惊,但惊的是什么,也说不上来,一辈子到底是什么意思,半生又是什么意思?七十年是什么?多于七十或者少于七十又是什么?

每次穿那鞋,我都忍不住问自己,一辈子是什么,我拼命思索,但我依然不知道一辈子是什么。

已经四年了,那鞋秃笨厚实如昔,我不免有些恐惧,会不会,有一天,我已老去,再不能赴空山灵雨的召唤,再不能一跃而起前赴五湖三江的邀约,而它,却依然完好。

事实上,我穿那鞋,总是在我心情最好的时候,它是一双旅行鞋,我每穿上它,便意味着有一段好时间好风光在等我,别的鞋底惯于踏一片黑沉沉的柏油,但这一双,踏的是海边的湿沙,岸上的紫岩,它踏过山中的泉涧,踱尽林下的月光。但无论如何,我每见它时,总有一丝怅然。

也许不为什么,只为它是我唯一穿上以后真真实实去走路的一双鞋,只因我们一起踩遍花朝月夕万里灰沙。

或穿或不穿,或行或止,那鞋常使我惊奇。

牛仔长裙

牛仔布,是当然该用来做牛仔裤的。

穿上牛仔裤显然应该属于另外一个世界,但令人讶异的是牛仔布渐渐地不同了,它开始接受了旧有的世界,而旧世界也接受了牛仔布,于是牛仔短裙和牛仔长裙出现了。原来牛仔布也可以是柔和美丽的,牛仔马甲和牛仔西装上衣,牛仔大衣也出现了,原来牛仔布也可以是典雅庄重的。

我买了一条牛仔长裙,深蓝的,直拖到地,我喜欢得要命。旅途中,我一口气把它连穿七十天,脏了,就在朋友家的洗衣机里洗好、烘好,依旧穿在身上。

真是有点疯狂。

可是我喜欢带点疯狂时的自己。

所以我喜欢那条牛仔长裙,以及穿长裙时候的自己。

对旅人而言,多余的衣服是不必的,没有人知道你昨天穿什么,所以,今天,在这个新驿站,你有权利再穿昨天的那件,旅人是没有衣橱没有穿衣镜的,在夏天,旅人可凭两衫一裙走天涯。

假期结束时,我又回到学校,牛仔长裙挂起来,我规规矩矩穿我该穿的衣服。

只是,每次,当我拿出那条裙子的时候,我的心里依然涨满喜悦,穿上那条裙子我就不再是母亲的女儿或女儿的母亲,不再是老师的学生或学生的老师,我不再有任何头衔任何职分。我也不是别人的妻子,不必管那四十二坪的公寓。牛仔长裙对我而言渐渐变成了一件魔术衣,一旦穿上,我就只是我,不归于任何人,甚至不隶属于大化。因为当我一路走,走入山,走入水,走入风,走入云,走着,走着,事实上竟是根本把自己走成了大化。

那时候,我变成了无以名之的我,一径而去,比无垠雪地上身披猩红斗篷的宝玉更自如,因为连左右的一僧一道都不存在。我只是我,一无所系,一无所属,快活得要发疯。

只是,时间一到,我仍然回来,扮演我被同情或被羡慕的角色,我又成了有以名之的我。

我因此总是用一种异样的情感爱我的牛仔长裙——以及身系长裙时的自己。

项链

温柔之必要

肯定之必要

一点点酒和木樨花之必要

那句子是痖弦说的。

项链,也许本来也是完全不必要的一种东西,但它显然又是必要的,它甚至是跟人类文明史一样长远的。

或者是一串贝壳,一枚野猪牙,或者是埃及人的黄金项圈,或者是印第安人的天青色石头,或者是中国人的珠圈玉坠,或者是罗马人的古钱,以至土耳其人的宝石……项链委实是一种必要。

不单项链,一切的手镯、臂钏,一切的耳环、指环、头簪和胸针,都是必要的。

怎么可能有女孩子会没有一只小盒子呢?

怎么可能那只盒子里会没有一圈项链呢?

田间的番薯叶,堤上的小野花,都可以是即兴式的项链。而还是小女孩的时候,总幻想自己是美丽的,吃完了释迦果,黑褐色的种子是项链,连爸爸抽完了烟,那层玻璃纸也被扭成花样,串成一环,那条玻璃纸的项链终于只做成半串,爸爸的烟抽得太少,而我长大得太快。

渐渐地,也有了一盒可以把玩的项链了,竹子的、木头的、石头的、陶瓷的、骨头的、果核的、贝壳的、镶嵌玻璃的,总之,除了一枚值四百元的玉坠,全是些不值钱的东西。

可是,那盒子有多动人啊!

小女儿总是瞪大眼睛看那盒子,所有的女儿都曾喜欢“借用”妈妈的宝藏,但她真正借去的,其实是妈妈的青春。

我最爱的一条项链是骨头刻的(刻骨两个字真深沉,让人想到刻骨铭心,而我竟有一枚真实的刻骨,简直不可思议),以一条细皮革系着,刻的是一个拇指大的襁褓中的小娃娃,圆圆扁扁的脸,可爱得要命。买的地方是印第安村,卖的人也说刻的是印第安婴儿,因为只有印第安人才把娃娃用绳子绑起来养。

我一看,几乎失声叫起来,我们中国娃娃也是这样的呀,我忍不住买了。

小女儿问我那娃娃是谁,我说:

“就是你呀!”

她仔细地看了一番,果真相信了,满心欢喜兴奋,不时拿出来摸摸弄弄,真以为就是她自己的塑像。

我其实没有骗她,那骨刻项链的正确名字应该叫作“婴儿”,它可以是印第安的婴儿,可以是中国婴儿,可以是日本婴儿,它可以是任何人的儿子、女儿,或者它甚至可以是那人自己。

我将它当胸而挂,贴近心脏的高度,它使我想到“彼亦人子也”,我的心跳几乎也因此温柔起来,我会想起孩子极幼小的时候,想起所有人类在襁褓中的笑容。

挂那条项链的时候,我真的相信,我和它,彼此都美丽起来了。

——选自《步下红毯之后》,摘录于《衣履篇》

遇者,不期而会也

——《论语·义疏》

生命是一场大的遇合。

一个民歌手,在洲渚的丰草间遇见关关和鸣的雎鸠——于是有了诗。

黄帝遇见磁石,蒙恬初识羊毛,立刻有了对物的惊叹和对物的深情。

牛郎遇见织女,留下的是一场恻恻然的爱情,以及年年夏夜,在星空里再版又再版的永不褪色的神话。

夫子遇见泰山,李白遇见黄河,陈子昂遇见幽州台,米开朗基罗在混沌未凿的大理石中预先遇见了少年大卫,生命的情境从此就不一样了。

就不一样了,我渴望生命里的种种遇合,某本书里有一句话,等我去读、去拍案。田间的野老,等我去了解、去惊识。山风与发,冷泉与舌,流云与眼,松涛与耳,他们等着,在神秘的时间的两端等着,等着相遇的一刹那——一旦相遇,就不一样了,永远不一样了。

我因而渴望遇合,不管是怎样的情节,我一直在等待着种种发生。

人生的栈道上,我是个赶路人,却总是忍不住贪看山色。生命里既有这么多值得驻足的事,相形之下,会不会误了宿头,也就不是那样重要的事了。

匆匆告别主人,我们搭夜间飞机前往弗吉尼亚,残雪未消,我手中犹自抱着主人坚持要我们带上飞机的一袋苹果和一袋蛋糕。

那是一九七九年二月,华盛顿大雪,据说五十年来最盛的一次。我们赶去上一个电视节目,人累得像泥,却分明知道心里有组钢架,横横直直地把自己硬撑起来。

我快步走着,忽然,听到有人在背后喊了一声音调奇怪的中国话。

“你好吗?”

我跟丈夫匆匆回头,只见三个东方面孔的年轻男孩微笑地望着我们。

“你好,你们从哪里来的?”

“我们不会说中文。”脸色特别红润的那一个用英文回答。

“你刚才不是说了吗?”我们也改用英文问他。

“我只会说那一句,别人教我的。”

“你们是ABC(华裔美国人)?”

“不是。”

“日本人?”

“不是,你再猜。”

夜间的机场人少,显得特别空阔宽大,风雪是关在外面了,我望着三张无邪的脸,只觉一阵暖意。

“泰国人?”

“不是。”

“菲律宾人?”

“不是。”

愈猜不到,他们孩子式的脸就愈得意。离飞机起飞时间已经不多,我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站在那里傻傻地跟他们玩猜谜游戏。

“你怎么老猜不到,”他们也被我一阵乱猜弄急了,忍不住大声提醒我,“我们是你们最好最好的朋友啊!”

“韩国人!”我跟丈夫同时叫了起来。

“对啦!对啦!”他们三个也同时叫了起来。

时间真的不多了,可是,为什么,我们仍站在那里,彼此用破碎的英文继续说着……

“你们入了美国籍吗?你们要在这里住下去吗?”

“不要,不要。”我们说。

“观光?”

“不观光,我们要去弗吉尼亚上电视,告诉他们台湾是个好地方,我们要让他们知道我们是值得尊敬的。”

“有一天,我们也要去台湾看看。”

“你们叫什么名字?”

他们把歪歪倒倒的中文名字写在装苹果的纸袋上,三个人里面有两个是兄弟,大家都姓李。我也把我的名字告诉他们。播音器一阵催促,我们握了手没命地往出口奔去。

那么陌生,那么行色匆匆,那么词不达意,却又能那么掏心扒肺,剖肝沥胆。

不是一对中国夫妇在和三个韩国男孩说话,而是万千东方苦难的灵魂与灵魂相遇。使我们相通相接的不是我们说出来的那一番话,而是我们没有说出来的那一番话,是三十年的大劫,是民族史上血枯泪尽说不完的委屈——所有的受苦民族是血脉相连的兄弟,因为他们曾同哺于咸苦酸痛的祖国乳汁。

我已经忘了他们的名字,想必他们也忘了我们的,但我会一直记得那高大空旷的夜间机场里,那一小堆东方人在一个小角落上不期然的相遇。

菲律宾机场意外的热,虽然,据说七月并不是他们最热的月份。房顶又低得像要压到人的头上来,海关的手续毫无头绪,已经一个钟头过去了。

小女儿吵着要喝水,我心里焦烦得要命,明明没几个旅客,怎么就是搞不完。我牵着她四处走动,走到一个关卡,我不知道能不能贸然过去,只呆呆地站着。

忽然,有一个皮肤黝黑、身穿镂花白衬衫的男人,提着个007的皮包穿过关卡,颈上一串茉莉花环。看他的样子不像是中国人。

茉莉花是菲律宾的国花,串成儿臂粗的花环白盈盈的一大嘟噜,让人分不出来是由于花太白,白出香味来了,还是香太浓,浓得凝结成白色了。

而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如何总霸道地觉得茉莉花是中国的,生长在一切前庭后院,插在母亲鬓边,别在外婆衣襟上,唱在儿歌里的: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我搀着小女儿的手,痴望着那花串,一时也忘了溜出来是干什么的。机场不见了,人不见了,天地间只剩那一大串花,清凉的茉莉花。

“好漂亮的花!”

我不自觉地脱口而出。用的是中文,反正四面都是菲律宾人,没有人会听懂我在喃喃些什么。

但是,那戴花环的男人忽然停住脚,回头看我,他显然是听懂了。他走到我面前,放下皮包,取下花环,说:

“送给你吧!”

我愕然,他说中国话,他竟是中国人,我正惊诧不知所措的时候,花环已经套到我的颈上来了。

我来不及地道了一声谢,正惊疑间,那人已经走远了。小女儿兴奋地乱叫:

“妈妈,那个人怎么那么好,他怎么会送你花的呀?”

更兴奋的当然是我,由于被一堆光璨晶射的白花围住,我忽然自觉尊贵起来,自觉华美起来。

我飞快地跑回同伴那里去,手续仍然没办好,我急着要告诉别人,愈急愈说不清楚,大家都半信半疑以为我开玩笑。

“妈妈,那个人怎么那么好,他怎么会送你花的呀?”小女儿仍然誓不甘休地问。

我不知道,只知道颈间胸前确实有一片高密度的花丛,那人究竟是感动于乍听到的久违的乡音?还是简单地想“宝剑赠英雄”,把花环送给赏花人?还是在我们母女携手处看到某种曾经熟悉的眼神?我不知道,他已经匆匆走远了,我甚至不记得他的面目,只记得他温和的笑容,以及非常白非常白的白衫。

今年夏天,当我在南部小城母亲的花圃里摘弄成把的茉莉,我不由得想起去夏我曾偶遇到一个人,一串花,以及魂梦里那圈不凋的芳香。

——选自《再生缘》

地勺——记达尔湖以及湖所在的克什米尔

初识克什米尔,是在一张宣传单上,一座五颜六色的大花园,绝对而纯粹的漂亮,心里立刻警觉起来,开始有几分不放心,觉得这种地方美则美矣,可是,不免有点像在很过分地讨好观光客。我一向怕别人太讨好我,我喜欢去的是自顾自地在生活而不太搭理观光客的地方。而且,正像女人,太漂亮的难免肢体发达头脑简单,如果仅仅为了花园里那片缤纷,走过三分之一的地球,我是不甘心的。

可是,“克什米尔”那名字实在好听,古人论诗分“声情”“辞情”来解析作品的美,所谓声情,便是指诗的音乐性,以及“听来好听”。克什米尔的声情不错,细细听去,柔和悠远,略带几分迷离,也许该翻成“慨虚谜尔”,习惯上克什米尔又总跟羊毛联想在一起,想到开司米羊毛,只觉柔和温暖,很想握在手里摸一摸,贴在脸上摩一摩。而且,它又跟我们小时候跳的一支新疆舞里的地名十分相似,那首情歌的内容无赖而可爱:“天空的颜色是蓝的,喀什噶尔河水是清的,你若不答应我要求,我向喀什噶尔跳下去。”歌跟舞本来早就忘了,此刻却一起兜上心头来,不知那情歌中女孩经此威胁有没有答应那赖皮男孩的求婚?不知道她如果不答应,那家伙有没有真的跳下去?唉,新疆真是远,老歌真是远,那对河畔的小冤家到底如何了?真叫人放心不下。急急去翻一张地图来看,一片新疆大得吓死人,两只手都放上去还盖不满呢,而比例尺上说是六百万分之一,如果直的加六百万倍,纵的也加六百万倍,真的新疆就该是三十六兆倍了,如果这张图上需要三个手印才遮得住,整个新疆想是需要一百零八兆个手掌才能遮满。想到这里,心里涨满对那块未见之地的柔情。新疆,愿我有比千手观音更大的法力,愿我有一百零八兆温暖的肉掌,轻轻地,一一地覆遍你每一寸土地,是摸索,也是膜拜。

终于找到喀什噶尔河了,高兴地看了半天,好像连波光都看到了,只是依然想不出那首歌里的少年到底有没有把那姑娘娶到手。沿着河向西南,就是克什米尔了,克什米尔和喀什噶尔一定有点什么关系吧?地图的边沿上写着一行“中苏阿巴印未定界”,中学时画地图,很烦那几个字,既然未定,还叫人画图,真没意思,可是此刻看了却暗自高兴。这地方东边是西藏,北边是新疆,其中有块叫“拉达克”的地方,外号就叫“小西藏”。好吧,去吧,虽然宣传数据上花园里的鲜红嫩绿让人觉得肤浅,但“慨虚谜尔”实在满好听的,说不定真有可观,何况它又和西藏新疆比邻,我对它先自有几分情了。而文字学的老师说过,大凡字音和m有关的,像“幕”“秘”多半和神秘、包覆的情感有关,“慨虚‘谜’尔”也有此音,我倒要试试文字学家说得对不对,想来“慨虚谜尔”应该是神秘的,应该是包覆着的谜,等着我们去猜中。

及至到了印度,每次碰到有人问我们旅行路线而我们一一回答时,总免不了引起一点艳羡的叹息:

“啊,克什米尔!”

“啊,度蜜月的地方!”

我们的虚荣心愈来愈高涨,不久就学会用沾沾自喜的语气自动去刺激别人:

“喂,你知道吗,我们要去克什米尔哦!”

大家对克什米尔的热情一路上因为别人的嫉妒而不断增加,一个隐隐的高潮在心里渐渐成形了。

飞机还没有降得很低,山坡上的村子便已经一一在望了(可能是空气干净的关系),那些小屋显然是贫穷的标志,铁皮屋顶在阳光下反着光,看来比瓦顶屋更寒碜,凭窗看去只觉山势陡峭,一座座屋子里住的恐怕都是终身不曾远行的村民,可是,我知道,只不过交会一眼,我已经深相羡慕,于是不得不好言劝起自己来:

“不要眼红,只要这世上有人活得好,而那人却不是我,也罢,不也一样吗?”

这样的话,对自己不断地多说几遍,倒也有效,只是心里还是免不了怅怅然。

投宿在船屋上,香港的水上“疍家”(或写作“蜑家”)给人赤贫的印象,此处的船屋却是豪华的。以整个千顷翠波的达尔湖做院子,不管是大船小船,只要在水湄有一小块栖息之地,便自令人有幸福到心生罪疚感的程度。

我们的人分宿在两条船上,船是纹理极细致的木材做的,加上很古典的镂花,地上铺着厚地毯,头一间是富丽堂皇的琉璃吊盏的客厅,第二间是高背椅俨然的餐厅,接下去左边是甬道,右边是卧房,最后一间不需甬道所以大些。船左右两侧有窗,窗外时有翠鸟呼朋引伴,不仔细看,只当是一种浮动的荇藻,船屋白天很凉爽,晚上冷得要盖三床厚羊毛毯。

克什米尔真正的特产应该是山景,其他倒也普通。奇怪的是玫瑰别处也有,偏偏这里的开得特别大,特别挺。芳草当然是天涯到处都生的,偏偏这里的含烟沁翠,绿得要冒出水来。达尔湖虽迷人,世界上却也到处有湖啊!但这达尔湖一尘不染,低头只见小鱼在水草间摆头而游,想来大概等于美人与丑女的差别了,一般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美丽灵秀的和肮脏邋遢的却有天壤之别。至于我一直担心的“做作景观”,倒并不存在,克什米尔还是各人过各人的日子,虽然也赚观光客的钱,但一花一草却是他们生活里真实的东西,宣传资料上太艳的花,太华丽的喷泉,其实是因为没有和峰峦和高原和大湖一起看的关系。

放下行李吃了烤羊肉,就等着要去看花园了,为我们开饭的管理员把白衣服一脱,转眼又变成了生意人,说是有表亲托他卖精品东西,颇有“工厂直营”的味道。他把羊毛披肩一条条抖开,我们立刻知道惹祸上身了——一张大布里简直有成千上万的披肩,只好拿出中国人的“拖”字诀来,一切赖到“下次”再说。

船屋和马路之间因为有湖相隔,往返都要坐一种小船。印度、尼泊尔、克什米尔一带因为长期和英国接触的关系,许多小生意人都能说满口英文,做观光客生意的当然更是无师自通,但奇怪唯独对这种小船,他们一定要坚持“原文”,叫它“锡克惹”,问他们“锡克惹”有什么特别的意思,答曰,没有,就是boat(船)的意思,那么为什么不叫它boat呢?答曰,因为事实上它就是“锡克惹”嘛!没有办法,我们只好被强迫学会了一句克什米尔话,及至学会,却觉得克什米尔人真倔得可爱,真的,这实在是一只“锡克惹”而不是一只boat。所谓“锡克惹”对他们而言包括湖光山色,包括朝露夕岚,包括“心形桨”的拨动,包括欸乃一声,鬓眉皆绿的映照——这一切,怎能靠一个boat道尽?“锡克惹”当然还应该是“锡克惹”。“锡克惹”上可坐可躺,旧的棉布帘虽不够华丽,也自有一种村人风味。及至坐定才发现摇船的刚才似乎也身兼厨房某要职,好在划船对克什米尔人来说等于呼吸,大约不需专业人才。

去看花园,不觉称奇,许多天来看莫卧儿宫殿发现伊斯兰建筑实在喜欢水,导游每指着枯池说:“当年有茉莉花随着水波一路流转呢!”想着当年宫女的软语,想着飘流的花香,真不知是什么岁月,室内的宫殿既然如此,设在野外的克什米尔花园引水成景更是势所必然。想三百年前引寒泉而成柱,大地把泉水给了人类,人类却把泉水喷向青天,这一转手间,真是神奇。

导游、介绍资料,和一切克什米尔人都说他们有三个漂亮的“‘花’园”,其中最出名的是“耐夏花园”,其实那些花倒也平常,无非是些矮牵牛、一串红和圆仔花罢了,到台北假日花市转一遭,可以找到的花色还多些。莫卧儿花园的花其实完全不是重点之所在,他们得天独厚的地方完全在于那插天的青峰,如此清晰、如此厚重、如此绵亘、如此天生媚骨的群山。其次则是那些水晶帘似的喷泉。整体来说,一畦畦怒生的花田,一波波激涌的花海,只不过是一小堆一小堆的点缀,像大英雄大豪杰的一点点的柔情,是铁马金戈之余的偶尔一声低唤或一个温切的眼神,因而特别惹人感激心疼。

看花容易神摇意荡,城的另一边刚好是湖,倒可以澄目清心。

湖上正是落日时分,青烟薄薄地升起,看久了只觉一阵凄迷,也不知道那份湿凉是来自湖上还是来自睫下……

“咦,”有人叫了起来,“你们看那拱桥像不像西湖?”

其实这话说得可笑,大家都年轻,当年谁也没有去过西湖。只是,弯弯的拱桥在水上——水在苹藻的无限荡漾里——苹藻在天地的苍茫中——苍茫在我们的心里。

那拱桥实在像西湖,为什么会像,真是讲不清,但记录上说玄奘来过,玄奘住过,其间也许有些因缘。只不知当日玄奘到此,是否也感到踌躇,佳山秀水似乎比穷山恶水更令人想家吧!湖里又青盛着一片荷,这里究竟是哪里呢?有人问是风在动呢还是旗在飘呢?智者说:“是你的心在动啊!”我想问:“是桥在制造故国还是荷在制造故国啊?”智者是否一笑,回答我说:“是你的心在制造故国啊!”

有小孩子来兜售四枝莲蓬,只要求两个卢比,小孩子啊,卖莲蓬是可以的,可不要把属于玄武湖的乡愁一起卖给我啊!“海外可采莲,莲叶何田田,云戏莲叶东,云戏莲叶西……”暮霭沉沉,遥天无极,山自何时高起?山自高时高起。泉自何时冷起?泉自冷时冷起。至于花自何时含艳?荷自何时焚香?蝶自何时翩翩?桥自何时拱腰?思想起来令人如痴如迷,一枝莲蓬是一枝魔棒吗?为什么牵起那么多中国情绪呢?

回到船屋,青青岸草上,白衣的船屋主人正五体投地,面向红极灿极的西山而祈祷,伊斯兰教教义我虽不懂,只觉对着落日而下跪感恩,敬谢上天所赐下的“一日之岁月”,应是极可理解的常情。

晚上买舟去湖上闲荡,黑暗中四山隐隐在望,满天繁星,橹声如梦,湖上寒意甚浓,我们裹着羊毛毯不敢动,世上的水虽有江海大洋,我却只一意迷恋湖。海太大,大得令人绝望,根本不知要如何去爱它。弱水三千,只饮一瓢吗?却又私下希望那只瓢能大一点深一点。而湖便是那只大勺,清可见底,甘洌可饮。抬头望天,群星烂然中我只识得北斗七星,此星凑巧也叫做“勺子星”。不知这只瓢勺意欲舀些什么,舀些玄思吗?舀些光芒吗?舀亿万年来人类的仰望吗?在星子的天勺与大湖的地勺之间,我们的小舟也许也是一只小勺吧?只舀一小时的湖上良辰。我自己也是一只小勺吧?舀一生或痴或狂的欲情。

翌晨驱车两小时往贡马高原,贡马地高两千七百二十七米,不知它为什么偏偏不肯高上去,大概是受过老子哲学的影响,不愿意持盈保泰强为物先,反而喜欢凡事稍退一步想吧!

去贡马有如读爱情故事,终局固然美妙,过程也够曲折引人。车子走着走着,忽然山坡上泻下一片繁密的小野菊,你正想凝目看小野菊,却又忽见山岩缺口处温润如绿玉的村聚正有情有义地展在脚下,任神仙看了也想下来走一遭。正痴想着,又忽见蜿蜒前路上有着许多蘑菇似的形状,仔细一看是山民顶着大包袱在走路。然后是惊人的大树,大得令人惊呼,可是一声惊叫还不及住口,人家又指给你看更大的整列的喜马拉雅山。人被种种美景惊动到极致之后遂转而不惊了,只觉那喜马拉雅就是该在那里的,山既不骄傲,也不是不骄傲,我不瞬目地看着它,只觉是旧识。一路行来,云里看过,雨里看过,天上看过,地下看过,此刻却特别宽阔而清楚。奇怪的是,坦荡相见的时候并不觉其露,雨雾相隔的时刻也不觉其隐。从小画熟了也念熟了的一带山啊,此刻相对,觉得它是我的——却也同时觉得它是天下人的,觉得它无限大,却也觉得它可以作我的屏风,或我的倚枕,古诗词上不是有“屏山”或“山枕”的字样吗,当我年老,要不要倚一列青枕入梦……

然后,一朵朵小野花又把我的魂叫回来,我仍然是置身车中的观光客。

尼泊尔、克什米尔一带盛产地毯,我好像渐渐了解其原因了:这一带多高山草原,每年春天,雪水初融,满山满谷一片纷红骇绿,整个大地无一寸不是地毯,叫凡人如何不想模仿?地毯又是用羊毛织的,羊是吃了青草才长出毛来的,想来羊儿的每一根纤维里都有对那一番万紫千红的记忆,织出来的毯子也正是那段野花芳草的旧姻缘啊!

贡马地区养了两千匹马,夏天让观光客绕山看景,冬天积雪约七米,又是滑雪胜地了。上天对克什米尔之厚爱实在令人惊羡,国内遍植崇山峻岭不说,而且同样一座山,夏天是玉琢,冬日是粉妆。大湖绵延,春天是可以嵌花的软玉,冬天则又是坚实的硬玉,真是左右逢源。

我挑了一匹棕色马,听说它名字叫Sunny boy,阳光男孩,蛮好的名字,马夫牵着马,一路叫着“补卢蛙——”而前。

“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往前走’的意思嘛!”

“马怎么懂呢?”

“从小教当然就懂啦。”他一副克什米尔马自懂克什米尔话的样子。

明知是别人驯好了专供观光客骑的乖马,明知马夫在旁陪着,但一缰在握,从两千七百二十七米的高原下望人寰,仍然自觉意气雄豪,此生此世,想起一度跨鞍徐行,遥看喜马拉雅,也该心满意足了吧!

在克什米尔,买东西也很好玩。曾有一个早晨,我们六点钟出发,去看水上的蔬菜市场,一条一条装满蔬菜的船,或是淡绿的丝瓜,或是浓紫的茄子,或是长长的豆,或是团团的大头菜,那种船比游船更有意思,一艘艘毫无观光色彩,只是平实的生活,但每一船又不自觉的那么美丽,卖的不仅是菜,也是颜色和造型,至于卖花的船则更是簇簇拥拥地数不过来,其中有些船独自侧弯到荷花田里采些荷叶荷花扎成一束来卖,颜色虽不多,众船里却绝不会弄错,因为没有一艘船会比荷花船漂亮,他们扎荷叶的方法倒也奇怪,四枝荷花穿一枝荷叶而过,像是坐标图,四个象限里各有一朵美在坐镇。慕蓉买了两把,大家抢着拿来照相。

除了蔬菜市场,整个大湖全是他们的商场,不到夜晚,绝得不到清净,他们卖皮件、卖弯刀、卖木雕盒子、卖宝石、石头和各种手工艺品,有时令人烦急,因为每条观光客的船总会被三五条船夹起来盯梢,当然,有时候放宽了心,把它当成观光的必要遭遇倒也罢了,其中如南华倒也买了一条很出色的不丹的钱穿成的项链,我自己花二十美元买了一件皮背心。当时卖主指着我的毛衣外套,我一听大喜,这件老毛衣我久欲摆脱它,却因款式老颜色暗而不好意思出手送人。要丢嘛,它又偏偏一点也没坏,连扣子也不肯掉一粒,只好自己拖拖拉拉地穿着,事实上我还带过丈夫小孩的衣服一路送人,此刻这件衣服居然可以搭配着算是“以物易物”,实在好玩。成交时刚好到岸,两下都很高兴,他说了一句:“这件衣服,我要带去给我妈妈穿。”我一听,又不免心痴意醉起来,春秋薄凉的日子,早晚露冷的时辰,会有一位陌生的克什米尔老太太,穿着那件藏蓝色的老毛衣,想世人之间的因缘,物我之间的聚散是如此曲折,那毛衣我平日虽不太喜欢,此刻却也有点徘徊留恋的意味。“以物易物”真是好,家里每样东西都像章回小说,其来处有所承袭,其去处可做下回分解——

克什米尔到处种着一种叫“迁那惹”的树,树身细长,不是龙柏或枞树那种塔形的细长,而是上下一般细长。叶子也不呈针状,而是一片规规矩矩正常的叶子,听说这树是来自波斯伊朗,是居民移植过来的,而且据说长得比原产地更高大青盛,那树看来沉稳安静,似乎在说:“让我把脚踮高一点,容许我再高一点,让我多握一把阳光。”它就在那样的渴望中不知不觉地长高了。

克什米尔到底有什么好?不过是个有山有水有花有鸟有朝阳有落日的地方罢了,不过是小船载着直莽的歌声行在荇藻之间的地方罢了,不过是夏来有荷花秋来有莲蓬以及草场上有羊群,市场上有羊毛披肩的所在罢了……只是我们到底迷上了它的什么?我们为什么对着一个破衫的小女孩也会着迷,我们为什么要求舟子一遍一遍带我们放槎于深夜的湖上,我们为什么一直恳求旅行社的人问他们有没有两天以后的飞机好让我们再多迁延徘徊一下?

想当年伊斯兰教帝王中的一世之雄阿克拜大帝,生平武不可当,仁而无敌,唯一能征服他的,竟是克什米尔的山水。那些花园就是他迷上这些山水以后建造的,聪明如阿克拜大帝,恐怕当年早就看出,自己的那些花园,不管如何花团锦簇,终须棋输一着,阿克拜——这印度伊斯兰教帝国的汉武帝——在他临终闭目之际,被询以“你还有什么希求”?(奇怪,为什么要这样问呢?倒像问临刑的犯人,也许临终和临刑的确很难分吧!)他在卧榻上喃喃然说:“克什米尔,只有克什米尔……”

而阿克拜大帝的孙子,深情的沙杰汗——也就是为亡妻筑泰姬玛哈陵的那一位,也在初见克什米尔的时候惊道:“如果地上真有乐园,那……就是这里了,就是这里了……”

而我,同样承认克什米尔的美丽,同样耽迷于山高水清的嵚崎,烟笼月抱的幽凄,但心态上却又偏偏不肯像那些帝王那样毫无考虑地把最初的震撼和最后的柔情一并给了克什米尔。我的心是有所系念的船,任江洋漂泊,回过头来恋栈难舍的仍是那一段短短的系舟的木橛。

好好地美丽下去吧!克什米尔。美给高僧如玄奘看,美给豪杰如阿克拜大帝看,美给过客如我看,更美给万千在这块土地上的生活着的人看。让船屋夜夜泊在湖边,仿佛即将启程往梦中航去,让蔬菜船朝朝在荷香中周流,你这世上最漂亮的菜摊啊!让东山西山负责地铺陈朝阳和落日,让达尔湖常执行其“澄澈任务”,如某个诗人所说让“鸟在水底飞,鱼在云上游……”愿高原年年将自己密织为“散香的地毯”,也愿地毯作坊里四时编结暖和而不凋的鲜花,愿寒泉喷激处,游客以“无愿”为祝愿。至于那些翠羽的鸟,不管你们的翠羽是自山提炼出来的自水提炼出来的或是自天空提炼出来的,愿你们出入山水上下水天之际,做一切绿色族类互通音问的信使。

而我,克什米尔,我不能给你以少年的激情,我不能给你以临终之际的祈祷,我给你的只是一个旅人的魂牵梦绕,只是一个过客的驻足叹息。但这样,不也够了吗?在你山重水复的大卷轴里,请仔细检视,不是还有我——这千古以来不知第几个观画人——悄悄按下的一枚鉴赏章吗?小小的一寸鲜艳的朱砂红,深情而多事的一按,恰恰好是一颗心的原印鉴啊!

——选自《再生缘》

不买票的蝴蝶

我们一家去恒春玩。恒春在屏东,屏东犹有我年老的爹娘守着那有桂花、玉兰花以及海棠花的院落。过一阵子,我就回去一趟。回去无事,无非听爸爸对外孙说:“哎哟,长得这么大了,这小孩,要是在街上碰见,我可不敢认哩!”

那一年,晴晴九岁,我们在佳洛水玩。我到票口去买票,两个孩子在一旁等着,做父亲的一向只顾拨弄他自以为得意的照相机。就在这时候,忽然飞来一只蝴蝶,轻轻巧巧就闯了关,直接飞到闸门里面去了。

“妈妈!妈妈!你快看,那只蝴蝶不买票,它就这样飞进去了!”

我一惊,不得了,这小女孩出口成诗哩!

“快点,快点,你现在讲的话就是诗,快点记下来,我们去投稿。”

她惊奇地看着我,不太肯相信:

“真的?”

“真的。”

诗是一种情缘,该碰上的时候就会碰上,一花一叶,一蝶一浪,都可以轻启某一扇神秘的门。

她当时就抓起笔,写下这样的句子:

我们到佳洛水去玩,

进公园要买票,

大人十块钱,

小孩五块钱,

但是在收票口,

我们却看到一只蝴蝶,

什么票都没有买,

就大模大样地飞进去了。

哼!真不公平!

“这真的是诗吗?”她写好了,仍不太相信。直到九月底,那首诗登在《中华儿童》的“小诗人王国”上,她终于相信那是一首诗了。

——选自《三弦》,摘录于《娇女篇》

喜欢“路”这个字。

“路”的一半是“足”,意思是指“脚所踩的地方”,另一半是“各”,代表“各人有各人的去向”。

有所往,有所返,有所离,有所聚,有所予,有所求——在路上。

有一段时间的西洋戏剧,也不知为什么,故事总发生在街上,跟现在的“客厅戏”“卧房戏”相比,仿佛那时候的人浑身上下有用不完的精力和兴头,成天野在外面。连莎士比亚的好几个戏剧都如此,有名的《错中错》主角便是从小离散的两对双胞胎主仆,一旦机缘巧合,居然同时到了一个城里。这一来,街坊邻居乃至妻子都被他们搞糊涂了,而这两个人彼此居然还不知道。

看来,古人的街路真好。一个人大清早出门,就仿佛总有许多故事,许多跃跃然欲发生的传奇情节在大路上等你——运气好的时候竟然冷不防地在街上碰到自己的双胞兄弟。

中国旧戏里的伶人也叫“路歧”,有学者猜测原因,说是大约因为伶人常演“走入歧途”的情结,所以干脆把演员叫成“路歧”。依我看,应该是演员自感于仆仆风尘的江湖生涯而采用的名字。一向爱死了一出旧戏里的句子:

路歧歧路两悠悠,

不到天涯未肯休。

附带的,也爱东坡某首诗里的薄凉意味,

俯仰东西阅数州,

老于歧路岂伶优?

想来,属于我的这半生,做教授是不得已,真正羡慕的还是:

有人学的轻巧艺,

敢走南州共北州。

真正想去的还是那——

冲州撞府的红尘路

能走南撞北,能把舞台当说法的坛,演千遍悲欢离合,是非得失,是多令人心动的一件事!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说这句话的哲学家,想必常常在街上溜达吧!事实上整个中国哲学里所讨论的问题是“道”,而道,既是“真道”,也是“言道”和“道路”。

坐在车子里上街的孔子显然相当愉快,他跟街上的人也熟,看见对面有人过来,他就凭着车前的杠子弯腰致意,那根杠子叫轼,就是后来苏东坡的名字。

有一次孔子照例又在路上走着走着,因为是异乡,所以迷了路,叫弟子去问路,却问出一肚子气回来,那人的回答翻成鲜活的白话应该是这样的:

“哎哟,他这人到处跑码头,什么门路没让他钻遍啊,倒来向我问路,我才不跟他这种熟门惯路的人指路呢!”

看来孔子是真的常常身在街路上了,也幸亏如此,若是他身在庙堂,中国就少了一位“至圣先师”了。其实细算起来似乎古今中外的先知圣贤都习惯站在大路上说话。耶稣如此,苏格拉底如此。释迦牟尼如果不在路边看到出殡镜头,哪里会懂得生老病死,深宫里怎能有可以令人悟道的事件?

古人有时劝人行善,而行善的项目居然是“造桥铺路”。身为现代人当然不能再随便铺路了,但作为一个都市的市民,至少应该爱那些如棋盘如蛛网的纵横路吧?

在台北,如果要散步,入夜以后的爱国西路最好,没有一条街有那么漂亮的茄冬,关于这一点,知道的市民很少,倒是小鸟全都知道。爱国西路虽短却有逸气,相较之下中山南路嫌板,仁爱路嫌硬,敦化南路嫌洋。

迪化街那一带最好骑脚踏车慢慢逛,一家一家的布店,里面一张大木案子,因为爱那种斑驳黯淡的木色,有一次我傻乎乎地问道:

“你们可不可以换一张新桌子,把这张卖给我?”

布店老板淡淡地摇头:

“这怎么可以——这桌子我做囝仔的时候就有了,大概八十年了,怎么可以卖!卖了生意会败!”

没买到木桌子,心里却是高兴的,只要那张木桌子在就好,至于在我家或在迪化街,岂不一样?老板既真心尊重它,且让他去生意兴隆。后来每想起迪化街就想起那些实实扎扎的布店,一板一板的布匹,一张挂着老花眼镜方方正正的老板的脸。

迪化街也卖种子和杂货,种子对我而言最大的作用是“自欺”,没有土地的人怎么可能种花种菜?但有一包雏菊种子在手,至少可以想象一大片春花。

看杂货批发也很过瘾,大篓的爱玉子堆得像小山,想起来真像原矿一样动人。这些小东西能洗出多少晶莹剔透的爱玉来啊!一篓爱玉子足够供应好几条街的滑玉作坊呢!

木耳冬菇,干枯黝黑,却又隐隐把山林的身世带到闹市来。大虾米也叫金钩,有些霸里霸气的样子,它带来的是海洋的身世,已经没壳没头,还一径金金红红地惹眼。想来东北人叫它海米真好玩,到底是庄稼人,明明是虾,却偏说它是海里的米。我每次总站到老板娘再三问我要什么才离开。要什么,一时怎么说得清楚,要的只是一个懵懂书生对生活的感知。每见货运车南北奔驰,心中总生大感激,一粥一饭,一鱼一蔬,都是他人好意,都该合十敬领。

平常不容易看到的黑糯米在这里也能买到,黑黑红红,像减肥以后的红豆,颜色如此厚意殷殷。如果此刻有人告诉我此物补血,我想必立刻深信不疑。

如果往长安西路转,可以顺便找到染料店,那些染料小包弄得我如痴如醉,自己染布,这样调调,那样搅搅,可以弄出千百种颜色,比画画好玩多了。平生不会画画的遗憾,至此也就稍平了。

迪化街往另一边转过去是民生西路,我晃着晃着总会去买一两只光饼来吃,光饼圆而小,撒芝麻,微咸,中间一个小洞,相传是戚继光部队的军粮,中间那个小洞是供穿绳成串挂在脖子上用的。我吃光饼倒跟历史意识无关,只因童年家住双连一带,常到民生西路市场上买这种小饼。光饼很耐嚼,像三十年来的台北。

十一

去过纽约的第五街,去过旧金山渔人码头,去过好莱坞的日落大道、巴黎的香榭大道,甚至到莎士比亚故居使特拉福村的爱文河畔徘徊,只是一旦入梦,梦里的街衢绕来绕去却仍是孩提时期的双连火车站一幕。鼓锣喧天处是歌仔戏在作场啊!海浪布幕搅成一片海雨天风,蚌壳精就从那里上场了,管弦呕哑,吸取月华的蚌壳精一上场就有好多掌声啊!三十年前的七月半,路边的一场野台戏,蚌壳精在海涛里破浪而出……

十二

如果你爱上一个国家,从那个城市开始吧!

如果你爱上一个城市,从那个街路开始吧!

而在你爱那些街路的时候,先牢牢地记下这些熙攘鲜活的街景吧!

——选自《三弦》

西湖十景

如果有幸到杭州的西湖去玩,如果有幸,站在一个视野最好的角度,请问,你能不能放眼望去,把西湖十景,都收到眼底呢?

答案是:不能!

为什么?

世上没有一个景致可以在一刹那间得到它全部精华。请问,你怎么可能同时看到“平湖秋月”和“苏堤春晓”呢?那至少需要用掉一个清凉美丽的春天早上,和一个幽静深远的秋天夜晚才能欣赏到的。至于“柳浪闻莺”和“断桥残雪”在时间上也是绝对不可能同时得兼的景致。“雷峰夕照”和“三潭印月”时间上虽然相距不远,但毕竟一个在黄昏一个在夜晚。“南屏晚钟”要最安静的慧心才能听到,“曲院风荷”要有风的时候才能领略。像西湖这种天地钟灵的地方,哪里只是随随便便就可以一眼看穿的?

你要怎样才能索探到比较完整的西湖的美呢?答案是,时间。

不管你多么有钱,不管可以坐怎样的交通工具,不管你身后跟着多少侍从,你仍然没有办法在欣赏“平湖秋月”的同时看到“断桥残雪”。

西洋人有一句谚语说:

“即使上帝,也不能在三个月里造出一株百年橡树。”

更确切一点说,恐怕是上帝不喜欢一株速成的百年橡树,连上帝也喜欢按部就班地用百年的岁月来完成一棵百年橡树呢!

——选自《三弦》

他们都不讲理

变叶

溪头有许多树,高大美丽,不可狎玩——溪头当然也有小树,不过连小树也都如王子公主,从幼年就隐然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气象。

奇怪的是,早晨起来,独见有一株树,上面还翠着,下面的枝子却东西南北乱伸出去,不见一丝绿色。

代替绿色的一枝一枝站得满满的白鸽,别的树是皇族,这一株却有野老之风,容得了人。从白鸽那种端然不动,怡然自足的架势看来,它们显然是把自己看成是一种被吸收被接纳的树叶了。真是荒谬,几曾看过树会长出这种白叶子来?即使有白叶子,这种针枞衫树也不该有那么大的叶子。好,就算我们特准它长得那么大,也没听说过叶子会咕咕咕咕地说个不停的,不但如此,还有更离谱的怪事,作为一片叶子,它竟振翅一飞,并且满林盘桓,最后竟又飞回到树上去了。向来只有枯叶辞枝的事,几曾见过离枝的叶子又飞回来生长的怪事?

我得要去请教森林系的系主任,林场里什么时候出现了这奇怪的变种树,也许系主任会带我去翻一本很专门的论文,也许他也搞不懂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变叶。

我去看竖在地上的小木牌,上面这样写着:

峦大杉

本省固有,为重要之建筑、电杆、棺椁及铅笔杆之用途。

奇怪,我心里想,我一定跟它认识的。曾经,在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用过它做的铅笔。曾经我住在以它为建材的房子里。曾经,我用这种木料为电线杆而传来的电。而总有一天,我会躺在它安详的木纹上以它为垫被,以它为罩毯,沉沉睡去。

奇怪,如此依仗于它,如此深契于它,我却弄不清它怎会如此长满一身变叶。银白的叶子,阔大的叶子,咕咕然说个不停而又旋飞旋回的叶子。

芋叶之可能

车往山上爬,山往云上爬,云往无处爬,我却跌下来被夹道的绿催眠了。像故事中的陈抟,一卧九百年,忽忽然不知世上已是几世几劫。

乍然醒来,只见车窗外一道枯涧挂在山壁上,涧里一片片绿色的芋头叶子。只是等我定神再一看,哪里有芋头叶子,只是一些浑浑噩噩的大石头罢了。奇怪,我怎么会把石头看作芋头叶子的?这件事太没道理也太蹊跷。我想再细看一眼,车子却走远了。

是因为石头太绿了吗?它收集了一身的苍苔,又站在参差错落的绿树下,绿得如此圆润鼓胀,好像一阵雨后就会再长厚一点长大一点,说它像芋头叶子,也不能算太荒谬吧!

也许我根本没看错,我的确看到了芋头叶子,在梦的末一章。然后,我看到石头,在醒的第一章。究竟我是见叶者抑是见石者,我是把梦里的芋叶移植到醒里来了?还是把醒时的石头回映到梦里去了?

不过,想来还有另外一个可能,那些芋头叶子全是石头变的,这些石头在山里,千年万载,吸风纳露,修炼久了,一时度化不成动物,却度成了植物,但道行还不高,经不得明眼人定神一看,就现了原形。

其实,你这傻瓜,做石头有什么不好?别再三心两意了,一切石头想度成植物,作了植物又想度成动物,度成动物又想修得人身,等修得人身呢?却又想回复为无知无识的石头了。

对了,还有一种推理,那就是我的确看到一大片芋头叶子,但它们曾长期渴望改换自己的身份去做石头(深褐色的芋头本来就是石头的表亲),它们等待了又等待,它们一直在学石头的沉潜渊静,石头的厚重突兀,于是,有一天,天神说:“可以了,你可以做石头了。”而在那快不及秒的刹那,大化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当儿,我竟是唯一的目击者。目击芋头叶子变成石头的神奇不着痕迹。

那石头真没道理,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简直给它弄糊涂了,当然,也许我该说的是芋头叶子无理。总之,我是给它们弄得头脑不清了,我发现我必须赶快抽身,否则,眼看着,我不单弄不清楚石头和芋头叶子之间的关系,更糟糕的是,我快要弄不清楚石头、我和芋头叶子三者之间的关系了。

车往山上爬,山往云上爬,云往无处爬,如果再折回去,我会看见什么?是石头,抑或是芋头叶子?而对方又会看到什么?是我,抑或是绿绿凉凉的清风?

三百六十次月圆事件

十二月三日,黄昏,我在圆山下车,打算钻过地下道,转车到大直演讲。猛抬头,一弯月亮在高架桥上,蹿起丈许,威风凛凛地亮着。

怎么就圆了呢?阴历是几号?真丢脸,怎么会身属一个过太阴历的民族却把月亮的盈虚也搞混了呢?

地下道张着大口,不知怎么,月下竟有几分像岩穴。当初必有人从那样的洞窟里走出来,瞠目结舌,惊见那幅太古的月亮!但是,而今怎么搞的?月光竟会恍惚地又巡逻到地下道的通口来。

而此刻车轮蹚过如水,满江急流中,我是举足涉向彼岸的过客。一座赛钱柜(就是寺庙门口供人投钱的那种东西)似的垃圾箱忠心而卑微地站在身旁。我不能决定它是诗意的还是不诗意的,我从囊袋里取出一枚橘子,澄黄浑圆而又芬芳,那是我演讲前唯一的食物了,我定定地望着月亮一瓣一瓣地吃着,一面把皮核丢进桶中,忽然我觉得自己是一个会作法的人,那每一瓣清凉都分明是月光。

吃完了月光,我感到全身透明剔亮起来。

回头望,一切都变了,真个是“雾失楼台,月迷津渡”,这圆山,什么时候变了的?小学,我们的校歌是“圆山虎啸,剑潭水清”,大学,以及大学毕业以后,这条路是天天走的,什么时候,它变了的?都不告诉我一声,它竟变了。

不是有一个小小的烧饼店在动物园门口吗?不是有一个嘴馋的女孩老远跑来买了吃吗?她不是兴奋地去看老虎跳火圈吗?怎么一眨眼,来画大象的竟是她的儿子呢?小小的烧饼店又到哪里去了?什么时候月亮竟搞了三百六十次月圆事件?

我生气地走下地下道去,再也不要理那盏月光。

——选自《再生缘》,摘录于《他们都不讲理》

一人泉

《明一统志》:一人泉在钟山高峰绝顶,仅容一勺,挹之不绝,实山之胜处也。

《福建通志》:在福建、龙溪县东鹤鸣山,其泉仅供一人之吸,故名。

“一人泉”在南京和福建都有。

也许正像马鞍山、九曲桥,或者桃花溪、李家庄,是在大江南北什么地方都可能有的地名。

记得明信片上的罗马城,满街都是喷泉,他们硬是把横流的水扭成反弹向天的水晶柱,西方文明就有那么喧嚣光耀,不由得人不目夺神移。

但在静夜我查书查到“一人泉”的时候,却觉得心上有一块什么小塞子很温柔地揭开了——不是满城喷泉。而是在某个绝高的峰顶上,一注小小的泉,像一颗心,只能容纳一个朝圣者,但每一次脉搏,涌出的是大地的血髓,千年万世,把一涓一滴的泉给了水勺。

脉脉涌动,挹之不绝,一注东方的泉。在龟山,在福建龙溪县的东鹤鸣山,以及在我心的绝峰上。

——选自《步下红毯之后》,摘录于《地泉(一)》

放尔千山万水身

从书桌前,我抬起头来,天际红霞涌现,盛夏的黎明是如此干净剔透。我平时很少早起,一时之间,不免被这样的美丽镇住了。其实,今天我也没有早起,而是晚睡,我整夜没睡。

这一年,是一九八一年,啊,如果岁月也有其容颜,我愿编荷花为冠冕,戴在那一年的眉额之上,那是多么光华四射的日子啊!终于观光这事,在法律上是可以的了!

国,我不是没有出过,我已去过琉球、马来西亚、美国和欧洲,但都是去演讲。而像我这种“愣子性格”,答应演讲就真的去演讲,顺便看一眼明山秀水也是有的,但叫我虚晃一招,假演讲之名去流连游玩,我觉得不算好汉行径。既然全国之人都不能出国观光,本姑娘也不打算偷偷开跑,独享特权。反正,等某年某月某日,我相信,总有一天,当局会开放观光,我会熬到那一天!“不偷跑”政策也许有点好笑,可是,我就是这样想的。

所以,这天早晨,才是我第一次出国观光。至于彻夜未眠,倒不是因为兴奋,而是因为赶着在行前把编撰的一本书的稿子交出来。

我们要去的地方是印度和尼泊尔,啊!唐三藏的旅程,孙悟空的旅程,我们也要去走它一圈!不为取经,只为玩!可怜故事里的唐三藏一路行行躲躲,唯恐有妖怪来吃他的肉。可怜孙悟空一路打妖怪打得手都长茧了吧?而我们一行却谈笑把盏,驾云直达,何等惬意。

由于这趟旅程,我交到了知己好友。由于这趟旅程,我体会了东方古国的华艳富丽和肮脏赤贫,至美难踪和丑恶污烂。恒河之畔,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架火焚烧死尸,浓浊的黑烟中,我惊愕地想起少年时代才会穷思不舍的生命和死亡的谜题。在璀璨如用月光为建材而砌成的泰姬玛哈陵前,望着身披玉色缥纱的印度姝女,不禁要问爱情是什么?美丽是什么?死别是什么?权力又是什么?

好的旅游,不仅带人去远方,而是带人回到最深层的内心世界。

二十年过去了,这段时间,我又去过许多地方,像新西兰,像澳大利亚,像蒙古国,像巴厘岛……但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旅行中的哪个部分,我会说,我喜欢回程时飞机轮胎安然在跑道上着陆的那一刹。那么笃定的归来的感觉。终于,回到自家的土地上来了,这地球的象限中我最最钟爱最最依恋的坐标点。

唐代有个姓吉的诗人曾写过一句诗:“放尔千山万水身。”

意思是说,放纵你那原来属于千山万水的生命而重回到千山万水中去吧!

有趣的是,这首诗其实是首放生的诗,诗人放了一只猿猴,叫它回归千山万水去。我虽然不是猿猴,但我极喜欢这首诗,仿佛它是为我写的。人类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只亟待放生的生物,旅行,至少提供了片面的放生。大约,在我们灵魂深处都残存着千年万年的记忆,对深山大泽和朝烟夕岚的记忆,需要我们行遍天涯去将之一一掇拾回来——因此,能出去走走是多么好的事啊!

是的,放尔千山万水身吧!

——选自《星星都已经到齐了》,原载于二〇〇一年三月三〇日《人间福报》

天地不过一逆旅,时间不过一过客,而我们人类,不过是一介小童,拉着“时间妈妈”的裙角,悄悄随行。一边在千岩竞秀中目不暇接,一边不知不觉就老去了。

《放尔千山万水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