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7

那起始,我早已熟知。那是一切错误的开端。

在我想象中,有一张桌子,桌面湿滑,全是血。那是我母亲的血。那么多血,我想象,如墨水一般流淌。我想象,为了不弄污地板,妇人们在桌下放了些瓷盆,这样一来,我母亲呼号的间隙,便被这种声音填充了——滴答,滴答——就像艰难发声的钟摆声。钟声之外,隐约听到疯子们的尖叫,看护们的呵斥,因为,这是一座疯人院。我母亲是个疯子。桌上绑着她的皮带是谨防她一头撞向地上,另一条皮带勒过她的嘴,以防她咬舌自尽。还有皮带分开她的腿,以便我从她两腿间生出来。我出生以后,她仍被皮带绑着,她们生怕她把我撕碎!她们把我放到她胸前,我找到她的乳房,吮吸起来。房间里一片寂静,只有那滴答滴答的血滴声在继续。这声音铭刻在我生命的最初,她生命的最终。因为很快,钟摆慢了下来,我母亲的胸口起起伏伏,最后,永远地沉了下去。

我感觉到了,我用力吸吮,妇人们把我从她身边抱走,我哭,她们就打我。

我在疯人院作为看护们的女儿,度过了生命的头十年。我相信她们是爱我的。疯人院里有一只虎斑猫,我想,她们养我就像养那只猫,当宠物一样,还可以用丝带打扮玩耍。我穿着和她们一样的石板灰的袍子,跟她们一样围着围裙,戴着帽子。她们给我系上腰带,上面挂了一串小钥匙,叫我“小看护”。我在她们的床上轮流睡,在她们上班时跟在她们身后,在疯人院走来走去。那间疯人院很大——对幼年的我来说很大——分为两部分,一边关女疯子,一边关男疯子。我只看到女疯子。我从来不喜欢她们,虽然她们也像那些看护一样,亲我抱我。也有疯子摸着我的头发流泪,我使她们想起她们各自的女儿。还有些疯子比较难缠,对这些人,看护们就会鼓励我站在她们面前,用棍子打,她们专门给我弄了一根小棍子。看我打疯子,看护们会哈哈大笑,说没有比这更滑稽的事了。

从这里,我学到了纪律和规矩的基础,也顺便对疯癫的态度有了认知。这些都对后来有所助益。

当我年龄渐长,懂得分寸,她们给了我一只金戒指,说那是我父亲的;一幅肖像,说那是我母亲。于是我懂得了,我是个孤儿。因为我从未感受过父母之爱——又或许,我得到太多母亲的关爱——得知此事,我并没有感觉太沮丧。我觉得,看护们给我饭吃给我衣穿,都是因为她们喜欢我。我固然相貌普通,但在那个没有孩子的环境里,就被当作了小美人。我还有甜美的歌喉,能识文断字的眼。我以为,我会一辈子当看护,逗疯子为乐,直到终老。

在我九、十岁时,我们都这样以为。我十一岁的某一天,院长把我传唤到她办公室,我以为她要给我什么奖赏。我想错了。她只是表情有些奇怪地跟我打了招呼,却不拿正眼看我。她身边有一个人,她说,是一位绅士。那时候,这个词对我无关紧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意义会重大起来。“你过来。”院长说。那位绅士在一边看着。他穿着一身黑套装,戴着丝质的黑色手套。他斜着身子,杵着一根有象牙把手的手杖,上下打量着我。他的头发正在由黑变白,他脸色苍白,眼睛藏在一副有色眼镜之后。普通孩子会被他的直视吓倒,但我不是普通小孩,我谁都不怕。我径直走到他面前,他张开嘴,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他的舌尖是黑色的。

“她个子虽小,”他说,“脚步声倒很重。她声音怎么样?”

他的声音低沉,发颤,语带怨气,仿佛颤抖的人影。

“跟这位绅士说句话,”院长小声对我说,“说说你今天怎样。”

“我很好。”我说。也许我言语太大声,这位先生退缩了一下。

“行了,”他举起手说道,“我希望你会小声说话,我希望你会点头。”

我点点头,“我会的。”

“我希望你能保持安静。”

“我能。”

“那就安静点——这就对了。”他转身看着院长,“我发现她继承了她母亲的长相,很好。这会提醒她,不要重蹈她母亲的覆辙。我不喜欢她的嘴唇,太丰满,是个不好的兆头。我也不喜欢她的背,太软,而且驼背。她的腿怎么这样?我不要粗腿的小姑娘。你们怎么把她的腿藏在裙子里,裙子怎么这么长?我要你们这么给她穿的吗?”

院长的脸红了。“是女看护们无伤大雅的小娱乐,先生,只是想让她穿得和这儿的大家一样。”

“我付你钱,是给看护们提供娱乐的吗?”

他用手杖点点地,动了动下巴。他又转身看着我,话却是对院长说的,他说,“她朗读怎样?写字漂亮吗?来,给她一段文字,给我读读看。”

院长递给我一本打开的《圣经》。我读了一段,那位先生又退缩了一下。“轻点儿声!”他说,直到我把音量收成悄悄话。然后他让我在他的注视下写了一段文字。

“女式字体,”我写完后,他说,“装饰线太多。”他虽然这么说,口气里却透着欣慰。

我也自感欣慰。从他的话里我听出,我的字就像天使的字。后来,我真希望当时是胡乱涂鸦,鬼画桃符。那一手娟秀的字是我的祸根。那位先生拄着手杖,探身看我的字,他的头埋得那么低,我的视线越过他眼镜的边缘,看见了他没有血色的眼圈。

“嗯,小姐,”他说,“搬到我府里去住怎样?你别对我瘪嘴,注意点!跟我学行为举止,简洁的字体,你觉得怎样?”

我感觉就像被掴了一掌。“我才不想去。”我冲口而出。

院长说,“不知好歹,莫德!”

那先生冷笑一声。“也许,”他说,“她遗传了她母亲那不幸的坏脾气,也遗传了她娇小的脚。你喜欢跺脚是吧,小姐?好吧,我家大得很,可以给你一个远远的房间,我听不到动静就行。你在里面爱怎么闹就怎么闹,没人理你。你再也无人理会,无人记得给你食物,然后你就会饿死——你觉得这样如何,嗯?”

他站起身,掸掸衣服,但衣服上并没有灰。他不再看我,只对院长吩咐了几句。他离开后,我把刚才读过的《圣经》摔到地上。

“我就不去!”我大叫道,“他休想逼我去!”

院长把我拉进她怀里。我见过她鞭打那些狂躁的疯子,现在她只是把我抱进怀里,像个姑娘一样默默落泪。她语气沉重地告诉我,我的未来,在我舅舅那座大宅中的未来。

有些人请农民为他们饲养小牛,我母亲的哥哥请疯人院的看护们饲养了我。现在他要来把我领回去,烹调享用了。突然间,我就要抛下我的看护裙,钥匙圈,小手杖,他叫管家送来了一套衣服,我要按他的喜好穿戴打扮。她带来了靴子,羊毛手套,米色的裙子——一条讨厌的,小女孩样式的裙子,裙摆只到小腿,从肩到腰加了骨制的内衬条,使其紧绷。她帮我拉上系带,听到我叫苦,她就拉得更紧。看护们在一旁看着,只是叹气。当我被领走时,她们一一吻我,却都目光闪躲,不再看我。有个看护手快,拿出一把剪刀,剪下我的一绺头发放进她的挂坠盒里。其他人见状,夺过她的剪刀,或自己拿出剪子或刀子,又拽又拉我的头发,直到我的发根脱落。她们像海鸥一样挤作一堆,对我跌落在地的头发争抢不休。她们的吵嚷让疯子们也在各自的房间里尖叫起来。我舅舅的仆人赶紧把我拉走了。她带了一辆马车和一个车夫。疯人院的大门在我们身后重重地关上。

“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养小女孩!”她说,用手绢捂住嘴。

我不愿跟她说话。窄小的裙子勒着我,令我呼吸困难,靴子磨着脚踝,羊毛手套扎手——最后我把它们扯了下来。她看着我,一脸自得。“脾气不小啊,你?”她说。她带了一篮子织毛衣的针线活,还有一包食物。有面包卷,一小包盐,三只煮鸡蛋。她把两只鸡蛋在她的裙子上滚了滚,压破蛋壳。鸡蛋剥出来蛋白发灰,蛋黄太干,几乎变成了粉。我永远记得那味道。她把第三只蛋放在我腿上。我没吃,任由鸡蛋在我裙子上摇晃,直到跌到马车的地板上,摔坏了。“啧啧,”她说。她取出毛线活儿,不一会就歪着头睡着了。我坐在她身边,僵直着身子,满腔怨愤。马车走得很慢,旅途显得漫长。我们有时穿过树林,我看见窗玻璃上自己的脸,黯淡如血。

除了我出生于其中的那座疯人院,我从没见过其他宅子。我早已习惯疯人院的阴森和孤绝,那里的高墙和紧闭的窗。但是到达舅舅家的第一天,那座大宅的寂静,使我惊惧无措。马车在一个门前停下,两扇高高的门板从中打开,我们看着它从里面被拉开,似乎有些颤抖。开门的是一个男人,他穿着黑色丝质马裤,戴着一顶——我当时以为是——扑了粉的帽子。“这是魏先生,你舅舅的管家。”那女人说,她的脸凑在我旁边。魏先生观察着我,然后看着她。我想她一定对他使了个眼色。马夫为我们放下脚踏板,我不让他牵我的手。魏先生对我鞠了一躬,我觉得他是在取笑我——因为我见多了看护们对女疯子行屈膝礼,然后大笑。他请我先走,把我让进一片黑暗,那黑暗扑上来淹没了我的裙子。他一关上门,黑暗就变得更深。我的耳中似乎灌满了水或蜡,那是寂静,是我舅舅在这座大宅中长年养出的寂静,就像别人养出开花的藤蔓。

那女人带我走上楼梯,魏先生在下面看着。楼梯不是十分平整,地毯也有些磨损。新靴子使我脚步笨拙,绊倒了一次。“站起来,孩子。”那女人说。她把手放在我身上,我不再挣脱了。我们走上两段楼梯,越往上走,我越害怕。这宅子是那么可怕——高高的天花板,这里的墙壁不像疯人院里的平整简单没有饰物,而是挂满了肖像画,族徽盾,生锈的刀剑,镶在框中,装在箱中。楼梯螺旋上升,围绕着大厅形成一个回廊,每一个转弯处连接着一条走廊。在这些走廊的阴影中,就像蜂巢里怀着期待探头的幼虫,半暗半显地站着一些面色苍白的仆人,看着我走进这幢大宅。

但那时我不知道他们是仆人。见他们穿着围裙,便以为是看护。我以为阴暗的走廊边一定有一间间病房,关着安静的疯子们。

“他们来看什么?”我问那女人。

“噢,来看你的长相啊,”她回答说,“来看你是不是和你妈妈一样漂亮。”

“我有二十个妈妈,”我于是说,“我比她们任何一个都漂亮。”

那个女人在一扇门前停下。“漂亮不是靠嘴说的,”她说,“我说的是你真正的妈妈,死了的那个。这是她的房间,现在是你的了。”

她带我走进门厅,然后走进连着的起居室。窗户摇得哗啦作响,像有拳头敲打。这房间连夏天都很凉,而眼下是冬天。我走向壁炉,里面有一小团火——壁炉上的镜子太高,我还太矮,看不见自己的脸——我站在壁炉前,瑟瑟发抖。

“你不该扔掉那手套,”见我对着手呵气,那女人说,“英克先生的女儿也会要的。”她脱下我的斗篷,解开我头上的丝带,用一把断了齿的梳子给我梳头。我把头移开,“爱怎么挣怎么挣,”她说,“扯着痛的是你,又不是我。哎哟,那些女人怎么给你弄头发的啊!真是些蛮子!她们把你弄成这样,我都不知道怎么能把你收拾干净。好了,这儿。”她把手伸进床下,“我看你用用夜壶。过来,别扭扭捏捏,你以为我没见过小姑娘撩起裙子尿尿吗?”

她抄起双手看着我,然后用湿毛巾帮我擦了脸和手。

“我做客厅女仆的时候,就看着她们这样服侍你妈,”她一边把我推来拉去,一边说着,“她可比你懂事多了。在你先前那宅子里,他们没教你礼貌吗?”

我真想我的小手杖,有它在手,我会教她什么是礼貌!但是,从观察疯子们的举止,我学会了怎样表面服从,实则抗争。最后,她终于放开我,擦了擦手。

“老天爷,这孩子真难搞!我希望你舅舅带你回来之前考虑清楚了。他好像想着把你培养成大家闺秀。”

“我才不想做什么闺秀!”我说,“我舅舅也强迫不了我。”

“这可是他的家,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她回答说,“行了!看看你都耽误到什么时候了!”

这时传来三下闷闷的声音,我知道这是钟声。按我的理解,这是这宅子里的某种信号,就像在疯人院里,疯子们起床,穿衣,祷告,吃饭,都要按照信号进行。我想,现在我能见着他们了!但是大宅安静如常,什么都没发生。连刚才出来看我的那些仆人们都消失了。我的靴子又在地毯上绊了一下,“走路轻点!”那女人小声说,掐了一下我的手臂,“看,这是你舅舅的房间。”

她敲门,然后领我进去。他多年前让人在窗玻璃上涂过油漆,冬日照在玻璃上,房间透进奇怪的光线。书架上一排排书脊使四壁昏暗,我误以为那些书架是浮雕墙饰。我只认得两本书,一本是黑色书脊有些磨损的《圣经》,另一本是赞美诗集,据说适合给失心疯的人读,那本书是粉红色的。我当时以为所有印刷的文字都是真的。

那女人让我站在进门处,她站在我身后,双手像爪子一样抓紧我的双肩。他们称为我舅舅的人,从书桌后面站起来,桌面被堆积的纸张淹没。他头戴一顶天鹅绒帽子,帽上有一条毛了边的绳挂着流苏。他仍戴着墨镜,是另一副颜色稍浅的墨镜。

“这位小姐,”他朝我走来,努着下巴说。那个女人行了一个屈膝礼,“她的脾气如何,斯泰尔斯太太?”他问她。

“很差,先生。”

“从她那眼神我就能看出来。她的手套呢?”

“扔了,先生,她不愿意戴。”

我舅舅走近我身边。“不愉快的开端。把手伸出来,莫德。”

我不伸手。那女人抓住我手腕,抬起我的手。我的手很小,指节圆润,我已习惯用疯人院的肥皂擦洗,那肥皂比较粗糙。我的指甲缝是黑的,那是疯人院的尘土。我舅舅捏着我的指尖,他自己的手指上有一两点墨迹。他摇摇头。

“我要是想要这么一双粗糙的手摸我的书页,”他说,“我叫斯泰尔斯太太带一个看护回来就行了。我不会专门让她带一双手套去,让那些粗糙的手变柔软些。但是,你的这双手,我要它们变软,你看着,看我们怎么把不戴手套的小孩的手变软。”他把手伸进衣袋,从中拉出一件东西——读书人用的——一串金属珠子,外面裹着丝绸,用来镇住翘起的书页。他把珠子卷成个圈,在手里掂了掂,然后猛地一下抽在我指节的肉窝上。然后,在斯泰尔斯太太帮助下,他抽打了我的另一只手。

珠串打下来如鞭抽,包在珠子外的丝绸却能避免皮开肉绽。挨第一下时我痛得大叫,像狗一样,除了痛,还因为愤怒和极度讶异。后来,斯泰尔斯太太放开我的手腕,我把手指放到嘴边,开始哭泣。

听到哭声,我舅舅皱起了脸。他把珠串放回衣袋,把双手举到耳边。

“安静,姑娘!”他说。我抽搐着,无法安静。斯泰尔斯太太掐我肩膀,那反而使我哭得更凶。我舅舅又掏出了珠串,最后我终于平静下来。

“行了,”他轻声说,“以后你不会忘记戴手套了吧,嗯?”

我摇摇头。他几乎对我微笑了。他看着斯泰尔斯太太,“你会提醒我外甥女她的新职责吧?我要她乖乖听话,使性子发脾气在我这里是不能容忍的。好了。”他挥挥手,“把她留在我这儿,你也别走远了,记着!她要是闹起来,你得马上赶到她身边。”

斯泰尔斯太太行了一个屈膝礼,假扮拉我的肩膀使我的背脊挺直,暗中又掐了我一下。风吹着云掠过太阳,黄色的窗玻璃明亮了一会儿,然后暗淡下去,然后又明亮起来。

“现在,”管家离开之后,我舅舅说道,“我为什么带你回来,你心里是知道的吧?”

我举起通红的手指,擦了擦鼻子。

“是把我培养成大家闺秀。”

他发出一声短短的干笑。

“是把你培养成秘书。你看看周围,这些是什么?”

“木头,先生。”

“是书,姑娘。”他说。他走去取出一本书,翻开来。我认得那本黑色封面的,那是《圣经》。其他的,我推测,是赞美诗集。我想,他们把赞美诗集用深浅不同的封面来包装,以便适用于不同程度的疯子吧。我觉得这真是明智的考量。

我舅舅把书抱在胸前,手指轻敲了一下书脊。

“看见这书名没有,姑娘?——站住别动!我是叫你看,不是叫你扑。”

但是书离我太远。我摇摇头,眼泪再次涌上。

“哈!”见我的无助,我舅舅哼了一声,“我知道你看不见!低头看看地板,小姐,往下看!远一点!看见你脚边那个手指没有?那是按照我的吩咐镶嵌在那的,我问过眼科医生。这些可不是普通的书,莫德小姐,不是一般人能看的。要是我发现你越过那手指界线半步,我就会把你当佣人一样处罚——要是佣人越了界,我会打瞎他们的双眼。那个手指,是清白的界线。以后,当你心智成熟,我会让你跨过的,但必须依我指示而行。我的话你明白了?”

我不明白。我如何能明白?但我已学会谨慎,点头假装明白。他把书放了回去,好整以暇地把书脊对齐。

那本书封面精美,并且——以后,我会对它很熟悉——是他的最爱之一,书名是——

但在当时,我不该超越自己的清白懵懂,这清白,我尚可保有一段时日。

说完这句话,舅舅似乎把我忘在了脑后。我在那里站了有十五分钟,他再次抬起头来才看见了我,挥手叫我退下。他书房门的铁把手不是那么容易拉,我开门关门时,铰链的吱呀声又惊动了他。斯泰尔斯太太从暗处冲出来,把我拉上了楼梯。“你也该饿了吧,”她边走边说,“小姑娘总是容易饿。现在给你一只鸡蛋,你该开心了吧。”

我确实饿了,却不愿承认。她拉铃唤来一个女仆,女仆带来饼干和一杯甜酒。她把食物在我面前摆好,对我微笑。那微笑比一个耳光更令我难受,我怕自己眼泪又要掉下来。但我强忍眼泪,用饼干塞满自己的口。那女仆和斯泰尔斯太太交头接耳一番,站在一边看。然后她们就走了,留下我一人。房间渐渐昏暗,我在沙发上躺下,头枕在靠垫上,用刚才被打红了的小手,把斗篷拉起来盖住身体。酒让我昏昏欲睡。当我再次睁眼,只看见晃动的影子,还有站在门口,手持一盏灯的斯泰尔斯太太。我带着满心惊恐醒来,感觉时间已经过了很久。我觉得钟声刚刚敲过,我相信它敲了七响,或是八响。

我说,“我想,劳驾您,送我回家。”

斯泰尔斯太太大笑。“你是说那疯人院?还有那些粗手粗脚的女人?那地方叫什么家!”

“我觉得她们会想念我。”

“我觉得她们终于甩脱你,高兴还来不及。你这胡搅蛮缠、面无血色的小无赖。过来,现在该上床睡觉了。”她把我从沙发上拉起来,开始解我的裙子。我挣脱开来,打了她一下。她抓住我的手臂,扭了一把。

“你没资格打我!你算是什么!我要我的妈妈们,她们爱我!”

“这才是你妈妈,”她扯着我颈上挂的肖像说,“在这儿,她就是你唯一的妈妈。你还有她的肖像,能记住她相貌,你就知足吧!站好了别动,你得穿上这个,才能有大家小姐的身材。”

她已帮我脱掉了那件窄小的米黄色裙子和内衣,现在又给我穿上一件胸衣,比那裙子勒得还紧,在胸衣外面给我套上睡袍。她又给我戴上一双白色的皮手套,手腕处紧紧扣上。只有我的脚是光着的。我倒在沙发上,踢着脚抗议。她把我拉起来,一阵摇晃,然后停下来。

“你听着,”她的脸红一块白一块,呼吸重重地喷到我脸上,“我也有过一个小女儿,她死了。她有一头漂亮的深色头发,她的性子温柔得像羔羊。为什么深色头发的乖小孩就该去死,为什么你这种金发的坏小孩就能活得好好的,我真的不懂。为什么你那个身家丰厚的妈妈,最后变成个废物死掉了,我却要帮她把你的手保护得光洁细腻,把你抚养成千金小姐,我也真是不明白。你装模作样的眼泪爱掉多少掉多少,永远别想打动我的心。”

她抓住我,把我拉进起居室,让我爬上那张高大的,满是灰尘的床,然后放下了帐幔。壁炉的旁边有一道门,她告诉我说,门后是另一间卧室,里面睡着一个坏脾气的姑娘,那姑娘晚上会竖着耳朵听,如果我不乖乖地安静地睡觉,她会听到的,她的手很重。

“快些念祷告,”她说,“求天父宽恕你吧。”

然后她拿起灯走了,我被抛入一片可怕的黑暗。

如此对待一个小孩是一种恶劣行径,直至今日,我依然这样认为。当时,我痛苦地躺在那里,心中充满凄凉和恐惧。在一片死寂中,我努力倾听。在黑暗中,我感到眩晕、饥饿、寒冷、孤独,而黑暗是那么深。我眨眼,黑色的眼皮与周围的黑暗相比都变得明亮。胸衣紧箍着我。指关节在皮手套里被勒得瘀紫。大钟里的零件运作,不时发出些轻响,钟声按时鸣响。于是我想象这大宅某处有一群疯子,看护们正看守着他们,并极力在这想象中抓住一点慰藉。然后我开始在这宅子各处行走。也许在这里,疯子可以自由游荡,也许某个女疯子会走错房间,来到我的卧室?也许睡在隔壁的坏脾气女孩也是个疯子,也许会跑过来下重手掐死我!实际上,这个念头在脑海中一出现,我就听到了声音,压抑着的声音,从近处传来——近得异乎寻常,我觉得有千万张鬼鬼祟祟的脸,在帐边偷窥,千万只手在四处摸索。我大哭起来,身上的胸衣使我连眼泪都无法流得畅顺。我很想静躺着一动不动,那些四处走动的疯女人们就不知道我在这儿了。但是,我越想静,就越感烦乱。那时,一只蜘蛛或者蛾子爬到我脸上,我以为那只要掐死我的重手终于来了,我猝然一惊,浑身一颤,同时大叫起来。

我听到开门的声音,帐幔的缝隙透进光线。一张脸出现了,就在我近旁——一张和善的脸,不是疯子,而是下午给我端来饼干和甜酒的那位姑娘。她现在穿着睡袍,头发也披了下来。

“好了,”她温柔地说。她的手并不粗重,她把手放在我头上,抚摩我的脸,我平静下来,眼泪终于可以自然地流淌。我告诉她我怕疯子,她笑了起来。

“我们这儿没有疯子。”她说,“你想的一定是你之前那地方吧。你看,你不觉得离开那儿是好事吗?”我摇头。她说,“好吧,你还是对这里太陌生,以后就会习惯的。”

她拿起了灯。我见状立刻哭起来。“怎么了,你赶快睡觉啊!”她说。

我说我不喜欢黑暗。我说我害怕一个人睡。她犹豫了一下,也许在想斯泰尔斯太太。但我肯定,我的床必然比她的床软。而且,这是冬天,苦寒难忍。最后她说,她会陪我躺下直到我睡着。她熄了蜡烛,我在黑暗中闻到烛烟味。

她告诉我她名叫芭芭拉。她容许我把头靠在她身上。她说,“现在这样,是不是和你那个旧家一样舒服了?你是不是喜欢这里了?”

我说我会多喜欢这里一点,如果她每晚都陪我睡。她听了又笑起来,动了动身子,在羽绒床垫上睡得更舒服些。

她很快就睡了,睡得很沉,仆人们都这样。她散发着一股紫罗兰面霜味。她睡袍的前胸有丝带,我用戴着手套的手摸到了丝带,拉着它,直到睡着。仿佛在跌入无边的黑暗时,那是我的救命绳。

我说出这些事,是盼望你能明白是什么力量造就了我,使我成为今天的我。

第二天,我被安排待在那两间凄冷的房间里,学做针线。我忘记了对夜和黑暗的恐惧。手套让我的动作笨拙,针扎到了手指。“我不做了!”我大叫,把布扯开。然后斯泰尔斯太太打了我。我的裙子和衬骨这么硬,她打我的背,把自己手心打痛了,这多少让我感到一丝欣慰。

在初到舅舅家的日子里,我经常挨打。怎么能不被打呢?我习惯了热闹活泼,病房里的喧嚣,二十个女人的宠爱,我舅舅宅子里的肃静和规矩让我烦躁不安,火冒三丈。我想,我原本也是个温纯的孩子,是压制使我变得桀骜不驯。我摔盘砸碗,在地上哭闹打滚,把靴子踢飞。我叫到声嘶力竭,直到嗓子出血。我的任性换来的是惩罚,一次比一次严厉。我被绑住手腕,蒙上嘴巴。我被关进僻静的房间,或者被关进壁橱。有一次——我推翻了蜡烛,把沙发边的流苏熏得冒烟——魏先生把我拖出花园,擒着我走过那条孤寂的小径,进了冰房。现在我已经不记得那房间有多寒冷,我只记得一块块灰色的冰——我原以为冰应该像水晶一样透明——滴答作响。我听它们滴了三个小时。当斯泰尔斯太太来放我出去时,我已抱着自己缩成了一团,无法掰开,并且像吃了毒药一般虚弱无力。

我想,我这光景把她吓怕了。她把我抱回去,悄悄地走佣人楼梯回到楼上。她和芭芭拉一起给我洗了澡,用酒精摩擦我的胳膊。

“要是她的手废了,我的天,他会让我俩一辈子都没法翻身了!”

见她怕成这样,也算是个成就。接下来的两天,我抱怨说手指痛,又说没力气,眼见她紧张无措,我就得意忘形,用手去掐她,这一来她就知道了原来我的力气比她还大,很快又想了法子惩罚我。

这样持续了大约一个月时间,虽然在我儿时的记忆里,感觉长得多。舅舅一直等待着,就像等待一匹马终于被驯服的一刻。他不时传唤斯泰尔斯太太带我去他书房,向她询问我的进展。

“情况怎么样了,斯泰尔斯太太?”

“还是很差,先生。”

“还是脾气火爆?”

“脾气火爆,惹不得。”

“你动手了吗?”

她点头。他让我们退下。接下来就是闹更多的脾气,发更大的火,流更多的泪。晚上,芭芭拉对我摇头。

“你这小姑娘,真是太能折腾了!斯泰尔斯太太说她从来没见过你这么狠的孩子。你怎么就不能乖点呢?”

我曾经是个乖孩子,在上一个家里——可是,看看我得到的回报是什么!第二天早晨,我打翻夜壶,把污物踩进地毯里。斯泰尔斯太太挥舞着双手,大声尖叫,然后一个耳光甩到我脸上。她拖着衣衫不整,还没完全清醒的我,从起居室一直拉到我舅舅房间门口。

他见状吓了一跳。“老天爷,这是怎么了?”

“哦,简直不像话,先生!”

“不是又使蛮劲了吧?你带她来这儿干啥,我的书都在这儿!难道让她在这儿发作?”

但他还是让她说了,他一边听一边看着我。我直直地站着,一手捂着发烫的脸,头发披散在肩上。

听完后,他摘下眼镜,闭上眼睛。他的眼毫无遮挡地显露在我眼前,眼皮柔软。他用拇指和染着墨迹的食指揉捏着鼻梁。

“莫德,”他一边揉一边说道,“这事真让人遗憾。斯泰尔斯太太和我,还有全家的仆从,我们都在等你学会礼貌待人。我原以为看护们会把你教好,而不是现在这样子。我原以为你会听话一点。”他来到我面前,眨了眨眼,伸手来摸我的脸,“不用退缩,孩子!我只是想查看一下你的脸。我觉得还是烫的。唉,斯泰尔斯太太的手比较大。”他左右看看,“来人,我们有什么凉的东西吗?”

他有一把狭长的铜质裁纸刀,刀锋是钝的。他俯下身来,将刀身贴在我脸上。他态度温和,反而让我害怕。他的声音轻柔得像一个姑娘。他说,“见你受伤害我很难过,真的难过。你以为我想你遭罪吗?我怎么会?是你自己想要,你的行为证明了这一点。我想你一定喜欢被打——很与众不同,是吧?”他转了一下刀背,我颤抖,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他动了动嘴,“我们都在等,”他重复道,“等你学会礼貌待人。在布莱尔,我们善于等待,我们可以一等再等。我付钱给斯泰尔斯太太和其他仆人们,让他们等待。我是一位学者,天性如此。你看看周围,看我的藏书。你觉得这是缺乏耐心的人能做到的?我收书的来源芜杂,过程缓慢。为了几册旧书,我可以气定神闲地等上许多个礼拜,即便时日漫长,即便那些书的品相比你还差!”他干笑了一声,他也许曾有过润泽的笑。他把裁纸刀移下,托住我的下巴,把我的脸抬起,仔细地观察。然后他放下裁纸刀,走开了。他把眼镜的丝带挂在耳朵上戴好。

“我认为你可以拿鞭子抽她,斯泰尔斯太太。”他说,“若是她再闹事。”

也许小孩真的像马一样,是可以驯服的。舅舅在纸堆里埋下头去,让我们退下。我便乖乖地回房学做针线。让我畏缩的并不是鞭打的警告,而是我知道强大的耐心能有多残酷。没有什么比疯子的耐心更可怕的了。我见识过疯子做的无用功——把沙子从一个有漏洞的杯子倒进另一个,去数一件破旧衣服上的针脚,或者去数一道太阳光柱里的尘粒,往无形的账本里填写数目。若她们不是女人,而是有钱的绅士,也许她们就成了学者,还能吩咐下人做事,这都说不定。当然,这也是后来,当我完全了解了舅舅的癖好,才有了这样的念头。当天,童年的我只看到了事物的表面。但我知道那是黑暗的,也知道那是安静无声的——其实,它的本质,就是那黑暗寂静的本质,像水,像蜡,充满了舅舅家这座大宅。

我若挣扎,它会把我拉进去,吞没在其中。

当时,我不愿被它淹没。

于是我停止了挣扎。在它那黏稠的旋涡中,随波逐流。

那是我启蒙教育的第一天。第二天早晨八点,课程正式开始了。我从来没有家庭教师,舅舅亲自教我。他叫魏先生在书房里给我安置了一套桌椅,就在地板上的手指标记旁边。凳子很高,我的腿够不着地,在半空晃荡。鞋子挂在脚上,那重量让脚有些刺痒,最后就麻木了。但是,如果我动一动——或者咳嗽,或者打个喷嚏,舅舅就会走过来,用包着丝绸的珠串抽我的手。说到底,他的耐心也是飘忽不定的。虽然他说他无心伤害我,其实是经常伤害。

尽管如此,为了不让书生霉,书房通常保持着温度,比我自己的房间暖和。相比做针线,我也更喜欢写字。他给我一支铅笔,柔软的铅芯划过纸面时悄无声息,他还给我配了一只绿色灯罩的书写台灯,以保护我的视力。

台灯热了就有一股味道,炙烤灰尘的味道,一种特别的味道——日后我会憎恨它——那是我焦灼青春的味道。

我所做的工作本身非常枯燥,主要就是誊写古籍,把文字抄到一本有着皮制封面的册子上。那册子比较薄,我写满之后就用橡皮擦掉。对擦掉这事,我记得很清楚,远比抄写的内容清楚。多次摩擦之后,纸变脏了,而且脆弱易裂。一段文字中出现一处污迹,或一声纸张撕裂的声音,都是我敏感的舅舅不能忍受的。他们说小孩子怕的是鬼,但我儿时最怕的,却是上一篇文章留下的,一丝一毫没能擦干净的痕迹。

我把那叫作上课,实际上,我却没有受过和别的小女孩一样的教育。我学会了朗诵,声音柔和,口齿清晰,但从未学过歌唱。我没学过花朵和鸟类的名字,却学习了制作书籍封面的皮革的分类——比如,摩洛哥皮,俄罗斯皮,小牛皮,棉书面布;还有书纸——荷兰纸,中国纸,杂色纸,绢纸。我还学了墨水的分类,笔尖的制作,吸墨粉的使用,字体的风格和尺寸:无衬线体,古体,埃及体,十二点活字,八点活字,绿宝石,红宝石,珍珠……它们以珠宝命名,实则都是骗局,因为它们就像壁炉里的炭渣,坚硬无趣。

但我学得很快。冬去春来,我得到些小小的犒赏:新的手套,软底的便鞋,新裙子——和旧的那条一样硬,但是天鹅绒的。我被允许在餐厅进晚餐,坐在那张巨大的摆着银质餐具的橡木餐桌的一头,我舅舅坐在另一头。他的座位前摆了一个阅读架,他极少说话。但是,如果我特别不走运,把叉子滑了手或者刀子在盘子上划出了一点声,他会抬起头来,用他阴湿可怕的眼睛瞪着我。“你的手有什么问题吗,莫德?非得用餐具这样刮盘子?”

“这刀子太大太重了,舅舅。”有一次,我烦躁地回答。

他叫人把我的刀收走了,我只能用手来吃。他喜欢的菜都是带着血的肉、心、小牛腿,我的小羊皮手套变得猩红——就像在回复其原本的形状。我胃口尽失,只想喝酒。我的酒盛在一只刻着M字母的水晶酒杯里,我餐巾的银质套环上也有同样的黑色M字母。它们都时刻让我记得,不是我的名字,而是我母亲的名字,玛丽安。

她被埋在僻静的墓园里最僻静的一角——那是一个孤单的灰色石墓,其他的墓都是白色的。他们带我去看望,并且要我时常去打扫,不让它荒芜。

“你要懂得感恩,”斯泰尔斯太太把两手抄在胸前站在一旁,一边看着我修剪坟边蹿高的草一边说,“谁会来给我扫墓?到时候我肯定被忘得一干二净了。”

她丈夫已死。她儿子是个水手。她把小女儿留下的那几缕黑色卷发全装进各种挂饰里了。她给我梳头时,仿佛我的头发是荆棘,会刺着她似的。我倒希望真的是。我想,她必定觉得没抽我鞭子是件憾事。她还是经常掐我的手臂。我的循规蹈矩比激烈反抗更让她恼怒。看出这一点后,我便更温顺了,那种外柔内刚的佯装的温顺,容纳了她的伤心难过,却让这份难过更刺痛了。这刺激得她掐我——这毫无助益——骂我,但使我更得意了,因为这把她的伤心难过表露无遗。我常带她去墓园,在我母亲墓前,我故意使尽气力长吁短叹。很快——我是多么狡猾——我很快就打听到她死去的女儿的名字,然后,厨房的猫生了一窝小猫,我养了一只当宠物,用她的名字来命名。我确定斯泰尔斯太太在附近时,便故意大声叫:“过来,波莉!噢,波莉!你真是个漂亮的小家伙!这身黑色的毛皮真美,来,给妈妈一个吻。”

你看,境遇把我变成了什么模样?!

听到这话,斯泰尔斯太太眯起眼睛,气得发抖。

“把那只邋遢的小畜生给我弄走,让英克先生淹死它!”她对芭芭拉说,那时她已忍无可忍。

我跑开了,不让她看见我的脸。我想起我失去的那个家,那些爱我的看护妇们,这使热泪慢慢涌上我的眼。

“噢,芭芭拉!”我哭喊道,“说你才不会这样做,说你不会!”

芭芭拉说她不能那么做,斯泰尔斯太太把她叫走了。

“你个狡猾的不安好心的孩子,”她说,“你别以为芭芭拉不知道。别以为她看不出你的阴谋诡计。”

但是,哭到哽咽的人是她,我观察着她,我自己的眼泪很快就干了。对我来说,她算谁?我想到了我那些妈妈,那些看护妇们,她们可以来接我,救我出苦海,但六个月过去了——又是六个月,再六个月——她们人影都不见。我于是坚信,她们已经把我忘了。“想你?”斯泰尔斯太太笑了一声说道,“得了吧。我敢说,她们在疯人院已经找了另一个小姑娘代替你了。另一个脾气比你好的小姑娘。我肯定,你走了她们可高兴了。”后来,我终于相信了她的话。我也开始遗忘。在新生活面前,过去的生活逐渐模糊,或者,有时显现,扰乱目前的生活,就像被忘却的篇章中没擦干净的字迹,时而在我的抄本里浮现。

我憎恨我的亲生母亲。第一个抛弃我的人,不就是她吗?我把她的肖像装在一个小木盒里,放在床头边。然而,在她白皙甜美的脸上,我丝毫找不见自己的影子。我开始厌恶那肖像。有一次,我打开盒子时说:“妈妈,让我给您一个晚安吻。”我说这话,只是为了折磨斯泰尔斯太太。在她的注视下,我把肖像举到唇边——斯泰尔斯太太还以为我难过——“我恨你。”我悄声说,呼出的气使金相框潮湿了。那天晚上,接着那天晚上,再一天晚上,我都那么做,最后,这变成了习惯,仿佛钟表的律动,如果不做,我就会辗转反侧。然后,我必须把肖像轻轻放好,理顺缎带。如果相框挂碰到木盒内的天鹅绒衬里,我必须把它拿出来,重新仔细放好。

斯泰尔斯太太看着我做这些,表情复杂。芭芭拉来到之前,我无法安睡。

同一期间,舅舅监督着我的功课。他认为我的文字、书法、朗诵都大有长进。有时,他在布莱尔庄园招待一些绅士,他让我站在他们面前朗诵。我读的是外国文字,我并不明了其中的意思。那些绅士们——和斯泰尔斯太太一样——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我已经对此习惯。我朗诵完毕,便按舅舅的指示行屈膝礼。我的屈膝礼行得很好,绅士们鼓掌,然后他们过来或握或摸我的手。他们常对我说,我有多珍稀。我也觉得自己是某种天才,在他们的注视下脸红了。

就像白色的花朵在卷曲坠落之前,先变得粉红。有一天,我来到舅舅书房,发现我的小书桌已被搬走,而他的书堆旁增加了个座位。他看见我的眼神,便示意我走过去。

“把手套脱掉。”他说。我脱掉了手套,触碰到日常物品的表面,心里一阵颤抖。那是一个冷寂的上午,没有阳光。那时我来到布莱尔已经两年。我当时还有孩童一样丰满的脸颊,尖细的嗓音,我还没有如女人一般开始流血。

“莫德,”我舅舅说,“你终于跨过那个铜手指标记,可以看我的藏书了。你将开始了解你职业的真正性质,你害怕吗?”

“有一点,先生。”

“理当如此。此事确实有危险。你认为我是一个学者,对吧?”

“是的,先生。”

“其实,我不仅是学者。我还是毒药收藏家。这些书——你看看,看清楚,仔细看清楚——它们就是我说的毒药。这些——”说到这里,他郑重其事地把手放到散乱堆积于桌面的墨迹斑斑的纸上——“就是毒药的索引。这将对他人的收藏和正式研究给予指引。当这索引完成,将成为这个领域里无人比肩的成就。我为此奉献了多年时光,进行编纂和修订;工作尚未完成,我将一如既往投入心力。我在毒药中劳作经年,早已免疫,我计划让你也对此免疫,然后可协助我完成此事。我的眼睛——你看我的眼睛,莫德。”他取下眼镜,把脸凑到我面前。见到他绵软的毫无遮拦的脸,我像上次那样退缩了一下——这次我看到了平日遮盖在有色镜片后的眼睛,眼睛表面有一层薄翳,一片乳色的混浊。“我视力越来越差了,”他戴好眼镜说,“你的视力将代替我的视力,你的手将代替我的手。因为,你赤着手就来了我这里,而在常人的世界——这房间以外那个平凡世界——但凡染指硫酸和砒霜的人,都有护罩护手。你与他们不同。这里才是你的领域。这是我的精心计划,我已给你一点一滴喂食了毒药。现在,是加大剂量的时候了。”

他转过身,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递了给我,把我的手紧紧按在书上。

“不可胡乱给人。记住,我们的工作极其独特,未经指导的人听见看见,难免大惊小怪。你要是说出去,他们会认为你思想肮脏。你听明白了吗?我已在你唇上涂了毒药,莫德,你记住。”

那本书叫作《掀起帷帐,或劳拉之教育》14。我独自坐下,翻开了书的封面,终于明白了我读过的,激起绅士们热烈掌声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俗世大众把那叫作欢愉。我舅舅收集它们——收集整理,分门别类,整齐地排列在书架上,严加看管。但这事又很奇特——他收集,不是为了欢愉本身,绝非如此,而是为了满足另一种异乎寻常的欲望。

我指的是,书蠹的占有欲。

“你看这儿,莫德,”他会轻声对我说。拉开书柜的玻璃门,手指在一排书脊上滑过,那些书他都已给我看过,“你注意到这些书页上做的大理石纹了吗,还有摩洛哥皮的书脊,还有这金边?注意这封面的压花,看,”他把书脊斜过来给我看,但还是一脸爱惜,舍不得放手,“还不能给你,还不能给你!啊,看见这里没有,哥特体;这个标题,你看,红色衬出来了。大写字母用了花体,周空和版心一样宽。真是奢侈华丽!还有这个!简单的版式;但是你看这个,这幅卷首插图——”那图中是一个女人斜倚在沙发上,身边是一个男人,裸露着阳具,顶端绯红——“仿博雷尔15,非常罕见。我年轻时在利物浦的小摊子上以一先令买入,现在五十镑也不卖——过来,过来!”他见我涨红了脸,“在这儿不用女学生那套拘谨!我带你登堂入室,教你藏书之道,难道就为了看你面红耳赤?行了,不要再来那一套。这是工作,不是娱乐。如果你悉心研究形式,很快就会把内容抛之脑后的。”

他曾多次对我这样说。我不相信。我十三岁了。起初,那些书曾令我恐惧:因为,如果孩童们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必须做出书中所写的种种,那似乎是件可怕的事——欲望渐盛,私处生出凸起和洞穴,易于冲动,喜怒无常,一心所想只是那胀痛的器官无休止的交合。我想象着我的嘴被吻封住;想象着我的两腿被分开。我想象着自己被手指挑弄,被进入……毕竟,我已十三岁。这恐惧令我躁动不安。每晚我睡在芭芭拉身边,看着她熟睡,我却开始失眠。有一天夜里,我拉开毯子,观察她胸部的曲线。然后我开始趁她洗澡或更衣时看她。她的大腿——舅舅书中说是光滑的——生着毛发而显黑;两腿之间的那处——舅舅书中说是光洁美好的——毛发最浓最黑。这令我感到困扰。最后,有一天,她发现我在看她。

“你在看什么?”她说道。

“你的屄。”我回答,“为什么这么黑?”

她仿佛遭了恐吓一般跳开,把裙子放了下来,双手护着胸,脸涨得通红。“啊!”她叫道,“你说什么!你从哪儿学的这些字眼?”

“我舅舅那儿。”我说道。

“噢!你撒谎!你舅舅是正人君子。我告诉斯泰尔斯太太去!”

她真去告了。我以为斯泰尔斯太太会打我;但是斯泰尔斯太太跟芭芭拉一样,也吓了一大跳。但是接着,她拿了一块肥皂,让芭芭拉按住我,把肥皂塞进我嘴里——狠狠地塞进去,来回擦洗我的唇和舌。

“喜欢胡扯八道,是吧?”她一边擦一边说,“跟个小娼妇小畜生一样,是吧?跟你那个废物亲娘一样是吧?是吧?是吧?”

然后她放手,让我跌在地上,自己站在那里,在围裙上不停地擦手。自那以后,她命令芭芭拉回到自己的床上睡,把连接我和她卧室的门半开着,并放了一盏灯。

“感谢上帝,至少她还戴着手套,”我听到她说,“还不至于干出更丢脸的事儿……”

我拼命刷牙漱口,直到弄破了舌头流出血来;我哭泣不止;然而还是闻到薰衣草味。后来我认了,是我的嘴唇有毒。

但很快,我就不在乎了。我的阴户也像芭芭拉的一样,颜色变深。我明白了舅舅的书里充满了虚假,也蔑视自己居然曾信以为真。我曾经发热的脸凉了下来,我不再脸红,身体也不再燥热。躁动不安变成了轻蔑不屑。我变成了舅舅希望我成为的样子,我成了一个图书管理员。

“那本《好色的土耳其人》16,”我舅舅会从书堆里抬起头来说,“放在哪儿了?”

“在这儿。”我会回答。在不到一年时间里,我已熟知他书架上每一本书的位置。我了解了他宏大的索引计划——他编撰的《阳元神与爱美神书目大全》,凡人家的姑娘在学着针黹女红,他则把我献祭给了阳元神和爱美神。

我知道,他的朋友——那些来庄园拜访的绅士们,他们依旧前来听我朗诵,我现在知道了他们是出版商,藏书家,拍卖商,他们都对他的工作十分热情仰慕。他们给他寄书——每个礼拜都在增加,还给他写信。

“李先生,关于克莱兰17,巴黎的格列维说,他对那些流失的、关于鸡奸的稿本一无所知,我是否继续追查?”

舅舅听我念完,在镜片后面眯起眼睛。

“你觉得呢,莫德?”他说,“——无所谓了,我们也只能把克莱兰搁置了,等开春吧,也许那时会多一些。好吧,好吧,我们来看看……”他把桌面的纸张分开,“对了,《激情的节日》,从霍陲那借来的第二卷是不是还在我们手里?你得赶紧抄,莫德……”

“我会的。”过了一会儿,我说。

你也许觉得我软弱,但我还能怎样回答?早些时候,有一次我一时忘了规矩,舅舅审视我半晌,他提起笔来,慢慢转动着笔尖。

“看来你觉得这工作乏味无趣,”最后他说,“也许,你想回到自己的房间去。”我没答话,“是不是?”

“也许吧,先生。”过了一会儿我说。

“也许。很好。把书放下,走吧。但是,莫德——”我走到门口时,他说,“记得吩咐斯泰尔斯太太,不必往壁炉加炭。你不会觉得我花钱供暖,只为了你过悠闲日子吧?”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离开了。这次又是冬天——布莱尔仿佛永远是冬天!我在房间里裹紧了外套坐着,一直等到晚餐时间。但是,在晚餐桌上,当魏先生正要给我的盘里盛上食物,舅舅阻止了他。“不给,”他一边把餐巾铺在大腿上一边说,“不做事的姑娘不给肉吃。我家的规矩。”

魏先生把盘子端走了。他的小厮查尔斯看上去一脸惋惜。我真想打他,但我不能,我只是坐着,双手绞着裙子的布料。我强忍着悲愤,就如上次强吞眼泪,听着肉块滑过我舅舅染了墨迹的舌尖的声音,直到被允许告退。

第二天早晨八点我便回到书桌前。我小心翼翼,再也未敢打一个哈欠。

几个月过去,我长高了。我的身材变得苗条,脸色变得白皙。我出落得漂亮了。我的裙子,手套和鞋都变小了。我舅舅大概也注意到了,吩咐斯泰尔斯太太照着旧裙子的式样给我做几条新裙子。她领命置了布料,叫我自己缝。我想,能把我胡乱打扮一番,她必然幸灾乐祸。又或者,在丧女的悲痛中沉浸太久,她已经忘了,小姑娘会长大成人。我在布莱尔时日既长,便渐渐习惯了这里,并且安于规则了。我惯于戴手套,穿有硬骨衬里的裙子,每当解开系带时,还会有一丝紧张。脱掉裙子后,我有一种裸露和不安全感,就像我舅舅摘掉镜片之后的裸眼。

熟睡后的我,有时会被梦魇压身。有一次我发了热病,有个医生来看我,他是我舅舅的朋友,听过我朗诵。他用手指捏查我颌骨下的柔软处,拇指按着我的双颧,又翻开我的眼皮查看。“你有没有心烦气躁,”他问,“有没有什么异乎寻常的念头?啊,不过这也难怪,你本就是个异乎寻常的小姑娘。”他摸摸我的手,给我写了方子——药水,一滴药,以一杯水化开服用——“安神定气,可疗烦躁。”芭芭拉为我调好了药,斯泰尔斯太太在旁边看着。

后来芭芭拉嫁人走了,我被分派了另一个女佣。她叫阿格尼丝,瘦弱如小鸟——就是男人们用捕网捉到的那种很小的小鸟。她生着一头红发,白皙的皮肤上满是雀斑,就像白纸受潮生满了斑点。她十五岁,纯净如牛油。她认为我舅舅是仁慈君子。她最初也认为我是仁慈君子。她令我想起当年的自己,那个不复存在的我。我因此便恨她。见她动作慢些,或者笨手笨脚,我就打她。这使她更笨拙了,我再打她。于是她哭泣,她泪流满面的脸,仍有我旧日模样。这些越看越像的相似之处,让我打她打得更狠。

我的青春岁月便如此流逝。你也许会认为我不谙世事,也不知自己的不合时宜。其实,除了舅舅那些书,我也阅读其他书籍,也会从佣人们的言语和脸色中察言观色。从客厅女佣和马房杂役投来的带着好奇和惋惜的目光中,我看到了自己!我知道,我已变成一个怪异之人。

自从来到舅舅家,我就再未跨出布莱尔庄园半步,我却懂得最下流的男人那些鄙俗的手腕。我无所不知,却又一无所知。在接下来的事态发展中,你必须牢记这一点。你必须牢记我所不能,我所未见。譬如,我从未骑过马,从未跳过舞。我从未花过一枚钱币。我从未见识过剧场、铁路、高山、海洋。

我从未见过伦敦。但在内心,已把伦敦熟识。我从舅舅的书里认知了伦敦,我知道它在一条河上——与从舅舅庄园边流过的是同一条河,只是变得宽阔了。心里想到这些,我便喜欢去河边散步。河边有一条古旧的木船,已经腐坏了一半,反过来扣在地上。船身被蚀空的那些洞,仿佛是对我的拘禁的永恒嘲笑。但我喜欢坐在船身上,看河边的芦苇。我记得《圣经》里的那个故事,那个被放进篮子里的小孩,被一个国王的女儿发现。我也想发现一个小孩。我想发现他,但我不是想养育他!而是想让他代替我,在布莱尔长大,而我,取代他的位置,在篮子里漂走。我也常想,如果漂到伦敦,谁将会拾到我,我将会有怎样的生活。

那时我年纪尚小,喜爱幻想。年纪稍长,我便不再爱去河边,更多时间站在窗边,凝望河水流过的方向。我在自己房间的窗框边,一站就是几个钟头。有一次,在舅舅书房窗玻璃的黄漆上,我用指甲划出一个小小的弯月。过了一段时间,我有时把眼睛凑上去向外望,就像好奇的妻子透过钥匙孔窥探柜子里的秘密。

然而,我却是身在柜中,渴望出去……

理查德来到布莱尔时,我十七岁。他带来一个阴谋,许下一个承诺,他说有一个傻姑娘将被哄骗,帮我实现这承诺。

《指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