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回 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

——李娃传的故事

西方人有两句谚语,我觉得特别适合于唐传奇《李娃传》的故事。一句是“上帝若要你毁灭,必定先让你疯狂。”另一句是,“上帝若要你上天堂,必定先让你下地狱”。我觉得这两句话用在李娃传里那个没有名字的男主人公身再也贴切不过了。

传奇里称这位男主人公叫荥阳公子,至于他姓什么叫什么,都没有说。后来宋代话本,元代杂剧都有对这个故事的演绎,到话本和戏曲里,这个荥阳公子开始有名有姓了,说他姓郑,名平,字元和。说实话,这个叫什么名字倒无所谓,关键是他为什么会姓郑呢?话本和戏曲里就经常称他为“郑生”。

原来,传奇里说他是荥阳公子,他的父亲则被称作荥阳公,而唐代以荥阳这个地方为郡望的有四大家族。据《太平寰宇记?河南道九》记载:“荥阳郡四姓:郑、毛、潘、杨。”

但为什么不姓其他三个姓,偏要姓郑呢?

原来,这四大家族里只有郑姓是唐代著名的七大门阀世家之一,也就是名闻天下的“七姓”之一,后人让这位荥阳公子姓郑,显然就是为了要抬高他的家庭出身,标榜他的门阀地位。

那么,在这个郑元和与一个妓女交往的故事中,后人为什么要拼命抬高他的家庭出身和地位呢?

实际上,不止后人在使劲抬高这个郑生、郑元和的身价,这部传奇的作者,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在进行这个故事的创作时,不给他起名字,却只叫他荥阳公子,恐怕也有这种暗示其地位的作用在。只是当时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时在当世,有些名姓大概不好说得太明了,所以只好用荥阳公子这样一个具有强烈暗示意义的代称。所以后来的宋话本与元杂剧才有可能据此敷衍出这位荥阳公子姓郑,是名列唐代七大门阀世家的豪门公子来。

至于拼命抬高郑生的身份和地位,我觉得作用有三个方面:一是为了反衬这位男主人公的毁灭程度之深;二是为了反衬豪门世族的冷酷与恐怖。三是为了反衬李娃,这个下层普通妓女的有情有义。

我们先来看看这位叫郑元和的荥阳公子是怎样毁灭的。

就像所有爱情故事的美丽开端一样,这位豪门公子郑元和带着父亲的希望和两年的生活费到长安来赶考。才到长安,有一天骑着高头大马走在街上,突然看到一户人家的门口站着一个美丽非凡的姑娘,郑公子不由看得呆了,就不想走了,于是故意把马鞭子掉在地上,装作捡马鞭子,在那里偷偷地看女孩儿。女孩儿发现有人看她,也就看到了那位磨磨蹭蹭捡马鞭子的帅小伙子。千不该万不该,女孩儿转身进屋前对这个偷窥自己的小伙子嫣然一笑,这一笑就像秋香对唐伯虎的一笑,一下就带走了这个小伙子的灵魂,从此让他再也难以自拔。

说郑元和找朋友介绍想认识这个女孩儿,朋友告诉他这是京城里一个比较有名的妓女,叫李娃,以前与她交往的都是些贵族,跟这种女孩儿交往,“非累百万,不能动其志也”,就是不花大把的钱,是玩不起的。郑元和这时侯是只要能认识李娃,花钱根本无所谓,反正他爹一下子给了两年的生活费呢!所以,我作为一名大学老师,经常劝我学生的父母,不能一下子给孩子钱太多,尤其不要图省事,一下子把一学期甚至是一学年的钱都给他,年青人往往就是给钱带坏的。这郑元和,他要是没什么钱,也惹不上这档子事儿。

话说他花了大把的票子结识了李娃,李娃也很喜欢他,老鸨就更喜欢他了,其实当然不是喜欢他,是喜欢他的钱,就让他和李娃同居在一起。说两个人浓情密意地过了一年,这时候郑生带来的钱也花光了,结果科举也没去考,也不敢跟家里要钱,最后连马匹、仆人什么的都卖掉了。这时候,老鸨的脸色就难看了,传奇里说是“姥意渐怠”,但奇怪的是李娃却和老鸨不一样,是“娃情弥笃”,也就是反倒对他越来越好。注意这个地方,对照后文来看,这是一个很奇怪、也很关键的地方。因为紧接着,李娃就和老鸨一起来骗他了,那么李娃是不是就是装的呢?和老鸨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儿,是不是演的一出双簧戏呢?这个我们呆会儿再说。

说有一天,李娃说你看一年了,我也没身孕,我们出城去拜拜送子观音吧。于是两个人就出城了。回来的时候,李娃说她姨就住城郊,顺便去看看。到了一处大宅门,果然李娃一个漂亮的姨妈出来,把两个人接了进去。园子太大太漂亮了,郑生就问“你姨妈炒房地产的吧?买的房子,这么大,这么漂亮?”结果李娃的表现是“笑而不答,以他语对。”过了一会儿,有人来报信说家里老鸨病危,李娃就先赶回去了,郑生想跟着一起走,却被那个漂亮姨妈留了下来。过了半天,等到郑元和告辞回到城里,发现原来的房子已经人去楼空,一问邻居,原来老鸨租的这房子,今天到期,交完租金走人了。郑元和又赶回那个漂亮的姨家,也没人了,一问屋里剩下的一个老者,才知道这也一样,不同的是个短租户,只租了一天。这下只剩下郑元和孤身一人,身无分文,只得流落街头。

得知自己被骗了,“生怨懑,绝食三日,构疾甚笃”,郑元和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贫病交加的流浪汉。可他又不敢回家,也不敢跟家里联系。原来这个郑元和当初为了能与李娃长久在一起,竟想法儿让家里以为他是因为带的钱太多被土匪劫财给杀了,你说这个年青人这个事儿做得多荒唐吧。所以现在哪敢再回家啊?好不容易大病一个月才好,在一家殡仪馆找了份临时工。找了份什么工作呢?就在殡仪馆给丧葬的人家唱哀歌,唱挽歌。大概他有钱的时候,也经常唱唱卡拉OK什么的,基础本来就不错,再加上现在心中悲苦,把那哀歌唱的是特别得感人。说有一次和对面殡仪馆的歌手唱哀歌比赛,那一唱出来,绝对是“超级男声”,搞得无数的人围观。围观的人中有一个老人,一眼就认出了他。原来这个老人是荥阳郑家的老仆人,认出了郑元和,就拽着他回去见正在长安出差的荥阳公。这老爹见了失而复得的儿子,没有半分的喜悦,了解了事情后,只说了句“志行若此,污辱吾门。何施面目,复相见也。”就是你这个污辱门风的混蛋还敢来见我?然后就把儿子带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去其衣服,以马鞭鞭之数百”,结果这个当年因捡马鞭而惹来一身灾祸的郑元和,竟在父亲的马鞭下“不胜其苦而毙”!

死了!

这个父亲竟然亲手打死了儿子!

我们说虎毒尚不食子,可这个朝廷的荥阳公,世家大族的掌门人,竟然真地肯狠下心来清理门户。我们说如果郑元和卖国投敌,或者加入黑社会祸国殃民,你做父亲的含泪斩马稷,大义灭亲还可以理解。但这个做儿子的不过是情感生活上出了点儿格,然后撒了个大谎骗了你,亏了你家两年学费,这虽然是可恨,是让你恨铁不成钢,但这毕竟不能成为打死他的理由吧。

打的没气了之后,这个父亲的表现就更可怕了,白行简只写了五个字,“父弃之而去”。这哪里还像一个亲生父亲呢?是什么让这个做父亲的变得如此极端?如此可怕?甚至是如此凶残?我觉得这就是抬高这个荥阳公子的地位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抬高了郑元和的地位,也就抬高了他父亲荥阳公的地位,在这种社会身份下,他的这种杀子行为就显得格外醒目,作者要寄寓其中的社会批判意义也就格外鲜明了,那就是猴子爬得越高,那块红屁股就越鲜明,人也这样,爬得越高,人性越少,而没人性的地方也就越鲜明。

说幸好,郑生殡仪馆的朋友一路悄悄跟过来,找到他的时候,以为他死了,说拿个草席葬了他。结果临葬前摸了摸心口,心脏还有微微的跳动,于是给他灌汤顺气,又救活了郑生。活是活过来了,问题是生活不能自理啊,身上被父亲打的地方长满了烂疮,后来殡仪馆也不能住了,只得到处要饭。“自秋徂冬,夜入于粪壤窟室,昼则周游廛市。”就是白天在市场里要饭,晚上有时就住在公共厕所里。惨啊,这就是这个豪门贵公子的悲惨遭遇。

说到这儿,我不禁想,这个李娃是不是太可恶了!你看把一个大好青年害成这样!要是一般人的话,我想心里肯定恨死这个李娃了,再见到她,那是要恨不得要生吞活剥了她啊!

老天给了郑元和这个机会,让他真的再见到了那个害得她生不如死的女人。那么他一个要饭的是怎么再见到那个李娃的呢?

话说有一天大雪,郑元和实在饿得不行,只得冒着大雪在街上要饭。书上说他“乞食之声甚苦,闻见者莫不凄恻。”说巧得很,他在一户人家门口要饭,正好被院里的一个女人听到了。这个女人就是李娃,她一听到就对身边的丫环说:“这一定是郑公子啊,他的声音我一听就听出来的。”结果连忙赶出来,看到郑元和一身是疮,都没有人形了,就问“你是郑元和吧”?这郑元和抬头看到李娃,“愤懑绝倒,口不能言。”就是当时气得晕倒,话都说不出来。这时候李娃的表现十分出人意料。她竟然用自己的衣服包起郑元和,大声哭道:“令子一朝及此,我之罪也!”也就是说都是我把你害成了这样啊!然后就和丫环一起把郑生抱回了房间。

虽然说郑元和现在的这个样子是很容易让李娃产生忏悔之情的,但我觉得李娃的表现还是有些让人奇怪的。她和老鸨一起设局骗了这个郑公子,如果说不是心甘情愿的,那她那天设计甩掉郑元和的时候,为什么表演得那么逼真呢?要知道,没有她的出色表演,那个甩包袱的计策是不可能成功的。还有,如果她不是心甘情愿的,那她过后应该来找郑元和啊,不应该对他的悲惨遭遇不闻不问啊?但是,如果说她就是蛇蝎心肠,最毒妇人心的话,那么此刻见到郑元和,即使天良发现,最多也就表示惭愧,也不该会有这么发自肺腑的痛心表现吧?所以,连老鸨看了都奇怪,问她“奈何至此”!就是你招待他一顿也就罢了,怎么把他弄回家来呢?所以,李娃的这个反应让人是有些奇怪的。总之,用种简单的方式来质疑的话,就是如果她是个好女人,她就不该把郑元和害得这么惨;如果她是个坏女人,她这时候就不会表现得这么痛心疾首。

事实上,问题的关键就在这种判断上。我们小时候看电影喜欢问爸爸妈妈,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因为我们那时候判断一个人的标准就只有好人和坏人。直到长大以后,我们才知道,事实上这个世界上纯粹的好人很少,纯粹的坏人也很少。像我们绝大多数普通人,说白了,那都是不好不坏的人。人性里本来就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一个好人只不过是善的一面压制了恶的一面,而一个坏人只不过是恶的一面战胜了善的一面。所以我们来看李娃的时候,才觉得这是一个特别真实的人物。我这样说,有三点理由:

第一,李娃作为一个烟花女子,平常接触的都是些什么人呢?不过是依财、依势来买笑、买欢的人罢了,这些人不过是把女人当玩物,即使有些风流才子一时真情,但男人都是喜欢喝忘情水的,刘德华不就老唱“给我一杯忘情水”吗?所以男人从情感里解脱出来很容易,但女人一旦投入真情,就很难抽身。所以《诗经》里早就说过“士之耽兮,犹可说(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说(脱)也”。就是提醒女人,对于感情这回事儿,不能轻易投入。所以作为李娃这一类女子,首先要生存,其次也要保护自己,她又怎能轻易相信这些贵公子的一时之情呢?这一点上,她正是因为比霍小玉要清醒,要聪明,所以她才不会重蹈霍小玉的悲惨遭遇。所以,她不敢在郑生身上完全投入真情那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第二,她也不是对郑元和完全没有感情的。我们前面说了,当郑元和没有钱的时候,老鸨和李娃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老鸨是“姥意渐怠”,而李娃则是“娃情弥笃”,那么这是不是李娃装出来呢?是不是她与老鸨演的双簧戏呢?答案应该不是,因为从后文,也就是救郑元和之后李娃的表现来看,这一句“娃情弥笃”分明是作者白行简在前面埋的一个伏笔,这种写法就像《红楼梦》的“草蛇灰线,伏延千里”,本身就是为了让后来的情节看起来合乎情理的。所以这句“娃情弥笃”应该是坐实的。所以当郑生在所谓的姨家问她“此姨之私第也”的时候,她才“笑而不答,以他语对”,也就是她不肯在语言直接欺骗郑生,也就说明她当时在心里对郑生就是有着愧疚的。所以,她后来在院里听到郑生的乞讨声,一下就听出来是郑元和,还说“此必生也,我辨其音也”,既然那么肯定地说自己听得出那是不是郑生的声音,那说明郑生的声音、郑生的人还是深深地烙刻在她的脑海里的。

第三,虽然李娃参与了这个骗局的设计以及实施的过程,但问题是她的内心深处会是怎么想的呢?首先,老鸨给她的压力,那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自己一个烟花女子,又怎么能奢望配郑生这样的膏梁子弟呢?再者,骗了郑生,按常情,他应该只不过会一时落魄,等他回了家,他照样是富贵荣华。李娃再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世族大姓之家的荥阳公竟会亲手打死儿子,而且又把他弃之荒郊野外。也就是说,她当时与老鸨同谋骗郑生的时候,原未料到郑生的下场会是如此之惨,会是这样的濒临绝境。

所以这时候的李娃在见到郑元和的悲惨境遇之后,人性中善的一面被迅速而又全面的激发了出来。她面对老鸨要把郑生赶出去的要求,“敛容却睇曰”,就是非常严肃、非常认真地说:“此良家子也。当昔驱高车,持金装,至某之室,不逾期而荡尽。且互设诡计,舍而逐之,殆非人。”就是说,郑生本来就是个好人,当初为了我,不惜倾其所有,落到今天这步田地,而这一切都是我们用诡计害他造成的,现在再不管他,把他赶出去,那就不是人干的事了。然后,李娃揣摩到老鸨的心理,以“生亲戚满朝”为由,也就是郑家朝中当官的亲戚很多,你这样对他,难免会招来祸患,以此来逼老鸨就范。最后,她亮出底牌:“愿计二十年衣食之用以赎身,当与此子别卜所诣。”也就是愿意把自己二十年的积蓄拿出来交给老鸨,换自己与郑生另寻他处而居。老鸨听了这话,心里盘算:反正你也年纪大了,赚钱也不如以前,又肯拿出二十年的积蓄来,又可以躲避荥阳郑家的报复,何乐而不为呢?就让李娃和郑生搬走了。

说李娃另花钱找一处房子租下,先帮郑元和养伤,养了半年,身上的疮完全治好,肤色也恢复了正常;养了整整一年,郑生“平愈如初”。然后,李娃开始帮助郑生安排他的后半生。她先是到书店买来各种各样的“高考复习资料”,然后每天陪着郑生一起温习复读,郑元和不仅苦去甘来,红袖添香夜读书,而且生活上一切由李娃照料,无任何后顾之忧,所以郑元和得以潜心攻读,当年荒废的学业不仅都拾了回来,水平还更上层楼。

两年后,郑元和对李娃说“我觉得我可以去参加科举考试了。”结果李娃说,还不到精熟,我们再忍一年,务求要一战成功。我觉得从这个细节也可以看出来,李娃是个很有主见,也有很有才干的女人。

果然,不出她所料,第三年,郑元和参加高考,一举考中,而且名震天下。

这时候,李娃又高瞻远瞩地指出“子行秽迹鄙,不侔于他士。当砻淬利器,以求再捷。方可以连衡多士,争霸群英。”也就是说,你前面的那些经历毕竟是人生的污点,这一点比其他的士子们要差,你如果不更努力,不真正做到宝剑锋从磨砺出,你是不会彻底摆脱过去黑暗生活的阴影的。从这段话就可以看出,李娃就不只是有才干了,那简直就是有智慧,这也可以看出这个时候她对郑生绝对是一片深情了。郑生在李娃的激励下,为了不让李娃失望,也为了给自己争气,继续发奋苦读,终于在殿试拔得头筹,事后,被授官成都府参军,朝中三公九卿大家都争着结识这个杰出的人才。

可以说,是李娃亲手毁了他,又亲手再造了他;是李娃用那双送他下地狱的手,又送他上了天堂。

但我不禁想问,真的是地李娃毁了郑生,并送他下地狱的吗?其实至少老鸨与郑生的父亲荥阳公的责任比李娃要更大一些。尤其是郑元和的父亲荥阳公,我自己也是一个父亲,我至死都不能理解不论有什么社会背景、时代因素,一个父亲怎么可以残忍到这样?所以,故事的结尾写,郑生到四川赴任,结果荥阳公也正好由常州刺史改派成都尹。荥阳公又一次面对以为儿子死掉、结果又活过来的现实,说这一次他看到儿子有出息了,就说“吾与尔父子如初”。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父子俩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就和好如初了。

说实话,我觉得就文学创作而言,这无疑是个败笔,所以后来宋话本、元杂剧对这个地方改编都很大,把父子间的这种矛盾还有充分的演绎。

但我有时候又想,是不是白行简故意到这里“行简”一笔呢?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才更可以看出这位荥阳公的麻木不仁、装腔作势,才更可以看出这个既是高官又是父亲的人,他心底的那种天性的凉薄。

最后,在彻底帮助完郑生之后,李娃想要抽身而退,这时候郑元和又表现出他天性里的那种痴情来了。还记得我们上一回讲霍小玉的时候说“痴情女子负心汉”,在《李娃传》里,这个郑生才是个真正的“痴情男子”。他“勤请弥恳”,就是死活不让李娃再次在自己的身边消失,大概也是让那次在姨妈家的突然消失给弄怕了。反正李娃走到哪儿,他要跟到哪儿。后来,在郑元和父亲的同意下,郑生与李娃结为夫妻。再后来,郑生官越做越大,李娃也最终被封为汧国夫人。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说“李娃事近情而耸听,故缠绵可观。”也就是说鲁迅也认为这真是一个“缠绵可观”的好故事,为什么呢?因为李娃,这个人物,既奇特,但她的表现又合乎真实的人性。正是人类的这种真实、丰富,而又迭宕起伏的情感,才是人之为人的最根本的理由啊!

说到情感的丰富、细腻、摇摆和起伏,大概没有比恋爱中男女的表现更让人叹为观止的了。前一分钟还冷如冰,后一分钟可能就热如火。所以爱情,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请看下回:《莺莺传》的故事——“崔莺莺待月西厢记”。

《五代前的那些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