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平等”与“终极价值”

一个“自由平等”,一个“终极价值”,最是容易让人糊涂的两件事——说一说似乎都明白,来回一问,又绕进糊涂里去。是呀,单从字面看,二者就有冲突——“终极”意味着“唯一”,意味着“最高”,可你让“唯一”去跟谁“平等”呢?而“最高”已然到顶,又如何还能“自由”?

确实如此。“自由平等”在现今大众的理解中是说:人的价值取向并无高低之分,完全是个人的自由选择,种种理想、信仰都有其平等存在的权利。而“终极价值”却是说:人的价值取向千差万别,高低难免,终有其极,所以一切善恶、美丑、正义和非正义,都有其最终或最高的判断。可真若这样,平等岂非虚置,自由不也就等于瞎说了?

但自由平等是人们热爱的东西,据说比生命和爱情还重要。这便如何是好?办法当然有:取消终极价值就是,既然它不动声色地与平等为敌,进而又成了自由的障碍。

行是行,但是得弄明白:凭什么自由平等就具如此权威?光说热爱还不够,得说说理由。理由听起来似无可非议:天赋人权,自然正确,人生来就是自由的、平等的,由不得谁来指引和操控。但是且慢。首先,这怎么听着倒像是“终极价值”在说话呢?其次,地球就像宇宙中的一粒尘埃,人不过是无限可能中的一种有限之在,因而人生来就不大自由,就有强弱之分、愚智之别,优胜劣汰曾经也是人类的处境。只不过几百年前,文明之风吹来,人才要从生理性的束缚中开辟出精神性的自由,才要推翻兽性的弱肉强食,举一面人性的平等之旗。

这面旗,是不是就比较高些呢?倘有人仍坚持弱肉强食的主张,你怎么说?还是并无高低之分、都有平等存在的权利吗?

于是问题就来了:两面敌对的旗,如何平等存在?强权(比如纳粹),能与自由平等相安无事吗?局面明显两难:倘若一切自由平等,强权也就有了存在的根据;可强权所以是强权,就在它视自己的理念为最高,要所有的人都听命于他呀!如此,是为了自由平等的无懈可击,而容忍强权呢?还是驱逐强权,而使自由平等不够完全?好像都不惬意。可麻烦到底出在哪儿呢?便有人给出了一个无奈的总结:最高真理,就是没有最高的真理。看来“最高”才是祸根。是呀,如果我们相信确有最高,则难保强权不会有一天改头换面,卷土重来。这是不是说,只有铲除最高、从众人心中消除掉最高的可能,自由平等才有牢固的保障?

瞧着吧,这就快绕糊涂了。

干吗不换个角度想呢?比如说,为什么不是因为纳粹违背了某种最高,才使人类陷入了一场灾难?为什么不是因为人们相信没有最高,才促成了强权者的肆无忌惮呢?或许有人就要说了:即便有最高,也只能是选择生活的绝对自由、价值取向的彻底平等,纳粹之流所违背的也正是这一条;其实还是那句话:最高真理就是没有最高的真理。

好了,不管怎么说,“最高”总算得到承认,尽管其面目还很模糊。

接下来的问题是:自由平等的反对者,都是直言不讳吗?迄今的强权,哪个不自称是平等的推行者,是自由的卫道士?自命最高者可行强权,标榜自由平等的,未必就不能干同样的事。可我们将据何辨别其真伪、揭露其谎言呢?也就是说,我们总得有些措施,有项原则,有条信念……总之得有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或无可置疑的根据,来为平等撑腰,以使自由得其捍卫吧。这才是问题之关键。要么没有这样的根据,只好任由强权去指鹿为马;要么就得有个根深据固的最高判断,令强权无论怎样改头换面都有天敌。

但明显,自由不能是自由的根据,平等不能请平等来捍卫。可这一逻辑,又是根据何在?总不会说,“不自由”和“不平等”才是其合法性根据吧?

为什么就不会呢?其实,不小心前面已经透露了这一根源——一句人人都会说而且常说的话:天赋人权,自然正确!“天赋”者何?“自然”又是啥意思?都是指那人力所不能为、人智所不能与之辩者呀——你叫它“天命”也行,你称之“神在”也可,即绝不是人的自由,也绝不能与人平等。所以说,不自由、不平等,才是自由平等的最高判断,才能为其提供合法性根据。曾有先哲说过这样的意思:护法,主要不是捍卫既定法律的严格,而是要捍卫法律本身的合法性根源,使之不容侵犯,不得篡改。于是有人贬低甚至轻蔑地说,这哪里还是什么科学,简直是神学。谁料那先哲竟欣然接受了这一命名:政治神学。是呀,人怎能捍卫得了人写的法律?人怎能确保人定的规则不被篡改?唯在人之上,才有法律的合法性根据,才有强权的制约,才能比照出何为神命、何为人说。

如果相信,必得有一种最高判断,否则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这人间难免自由到你死我活。那么,这最高判断当然就要高于人的判断;这就是为什么要请“不平等”来为平等撑腰的理由。而这最高判断,当然就不会顺着人的性子来——否则公一理,婆一理,打到衙门去又要养育贪官;这就是为什么要请“不自由”来捍卫自由的原因。这是一条神画的线:线上是神命的不可违背,线下才有人的自由平等。你反感所有的权威和命令吗?那好,您自己玩儿,无非是“真理战胜真理,子弹射中子弹”,不玩儿成冷战、热战那就怪了!凭什么这样说?凭的咱们是人,是些能力有限、心性不一而又欲望无边的家伙。所幸,尽管咱们都是人,可在这群直立行走、能说会道的哺乳动物中,真也有些明事理的家伙,或曰伟大的人,他们居然认出了神。

料必早又有人不爱听了,什么神不神的,还不都是人的巧舌如簧?强权者皆善此道,从来都好装神弄鬼!

对呀,人,才要装神弄鬼。故此,强权的天敌先就不能是人,其次还得是人不能装也不能弄的——什么呢?“名可名,非常名”,姑且称之为“神”吧;当然也可另赋其名,比如“道”。但无论何名,意思还是那个意思,即存在的最初之因,道德的最高判断。莫争,莫辩,上帝对约伯说过:我创造世界的时候你在哪儿!

请问:神在哪儿?说好听点儿,您这是开玩笑,说不好听的——您现在就是装神弄鬼!

所以嘛,人既要放弃好听的,又要放弃不好听的,然后看看——那不装不弄的神到底在哪儿。

在哪儿呢?几千年前有些伟大的人就已经看明白了,故将人力永不可及的无限之在,称为神;将不分国族的灵魂拯救方略,称为神。前者可称之为“造物主”,造物主不由分说地给人以困阻与苦难;后者则被信为“救世主”,救世主不容置疑地教人以不屈与互爱。这些伟大的人自认是受救者,担当不了最高的判断者,唯望圣灵能够降临人心。

为什么选定一个“神”字呢?一是因为,他神秘莫测地已然把人的处境安排停当;二是因为,他高不可攀到人休想与他讨价还价;三是因为,人类心中,早已先验地埋下了神命的受体,或对善爱的响应——宗教信仰的长盛不衰、历久弥坚即是证明。因而,神,意味着不容漠视,不可违背,不由分说,却又随时与人接近;这与装神弄鬼的强权,或骗吃骗喝的迷信,完全两样。

怎么两样?问题还是:如何区分!

最要紧的一点是:别让人——不管谁——从中插一杠子。神,拒绝中介,拒绝人写的“使用说明”。

那您现在的勾当算怎么回事?一切神说难道不是都由人传?那么,凭什么来辨认这是神的原著,那是人的改编?

凭的是:人说与不说,都是人躲不开的那些处境,比如生与死。凭的是:人再怎么智慧,也有其无可设问的那些事物,比如有与无。凭的是:无论谁心里都有的价值本能,比如相应于善与恶的爱与怕。

后一条缺乏证据吗?证据之一是:任何人干了坏事心里都不自

在,尽管显意识可以掩盖它,甚至掩盖到只在梦里莫名其妙地显现;而相反的行为则会让人心安理得,甚至引以为荣耀。证据之二是:素不相识者,只要语言相通,都可以毫无障碍地讨论善恶,无须先做界定;否则,没有价值标准,人与人之间其实不能说话。

既如此,神不多余吗?

但是,人会掩盖罪恶、夸大光荣、模仿激情、假冒真诚……神将揭穿这一切丑行。这揭穿,即证明神在,因为这揭穿的胆识不可能不是经由信念,而信念并不都由理性推出,而是站在理性尽头的那些伟大者,凭其眺望、凭其谛听、凭其感悟……总之,是凭其茫茫无路时对人类的一份执着的热爱所揭示的。人的躯体中,或灵魂里,确如浮士德博士一般,是一场魔鬼与上帝的赌局——或是善本能得到响应,或是恶本能日趋强化。

所以拒绝中介,要每个人直接与神对话,听到神的声音。上哪儿听去呢?不是上哪儿去听的问题,而是用什么去听——用心,而不是用耳。平心静气地听,谁都听得见——心底一直都在的那些正念,望眼欲穿,跃跃欲试,只等神子来把它点燃。不是脑袋发热,是心的照亮,一切真呀、善呀、美呀、公正呀、爱愿呀……被照亮的心都能立刻认出它们。不可能认不出。那不是智力的事。你凭什么说你认不出?你说你认不出什么呢?所以你已经认出了。

我们所以在“自由平等”与“终极价值”之间常绕得糊涂,并非因为二者有着非此即彼的冲突,而是因为我们受了“中介”的诱骗——比如诱骗亚当和夏娃的那条蛇,倒把气撒到了“终极价值”身上。

有理有据地取消了最高的中介,而非最高本身,人才能不受强权之害,而使自由平等得其保障。但自由平等却是底限,仅仅是底限,一个“限”字说明它是要确保的,比如说,即便是个游手好闲的家伙,你也得让他有个活路——而这却是出自最高判断,即神命,没人可以对此讨价还价。上线则不同。上“线”而不是上“限”,是说人对善与美的追求,对神秘事物的追问,是不受限制的——人的残缺令人无权去限制,而神的无限表明神不会去限制。上线不断被超越,正是神的期待、人的希望,是一曲演奏不完也欣赏不尽的天籁之音。

所以“上线”一定是高于“底限”的,但他们不是轻蔑与被轻蔑的关系,而是存在的必然,是保持存在的动态与和谐的必要。这个必然与必要,是不可以在其任何一点上被破坏的;而破坏,从来都在两个方向上显示:一是“上线”对“底限”的轻蔑甚至打击,即精英主义的过度;二是“底限”对“上线”的抹杀甚至敌视,通常是价值虚无的泛滥。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放下与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