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肉之初

上周五,也就是股市暴跌那天下午,狂雨大作时,我突然闪出一个念头,打算戒半个月的肉。

那天中午,我吃的是西红柿鸡蛋盖饭。这是很罕见的。因为我除了早餐,几乎顿顿有肉。当天早上,去买鸡蛋灌饼,还对老板说要个夹肉的。下午就突然想戒肉了。

平时,别人常以为我信佛,我也不辩解,就总有人问我是不是吃素。吃肉和吃素的问题,经常和朋友聊,但从来没打算自己尝试。所以这一刻的到来,对我自己来说也有一点突然。

长期吃肉的人和长期不吃肉的人,看到的世界是不一样的。这不是说你看到的红色在别人眼里成了绿色,而是说,同样是红色,映在吃素的人和吃肉的人的心底,感受是不同的。

像裙子是白金还是蓝黑这样的分歧,通达的人不会觉得有任何惊奇。但反过来并不成立。不惊奇的人,往往以通达者自居。能够想象他人和自己不一样,并理解这种不一样,不是什么本事,不意味自己真正宽容或多闻,而很可能仅是浮光掠影地自以为是。就像看了一部非洲难民的纪录片,就觉得自己理解了。要真的理解,得亲身去感受。

这个时代,泛泛的旅行不足以增进见闻。城市在变得同质化。上个月去日本,京都有名的清水寺,在我眼里和雍和宫没有多少区别,人山人海,到处是祈福、抽签、许愿,搞这些迷信活动。

但是,同在一家酒楼,这张桌前吃饭的你,和邻桌吃饭的他,所思所想,对风光的领略,对人情的认识,一定有莫大差别。器世界的差别,不如心世界的差别大。行万里路未必能带来的体会,半个月不吃肉可能就会带来。我不吃肉至今只有五天,就已经得到了验证。

那天下午,我回到家,六点多同学打来电话,说晚上去撸串。是提前约好的,我不想辜负同学的好意。也想过要不要从明天再戒,但又想,定则定矣,应酬时常有,决意岂可轻改。就告诉他,我不吃肉了。

那一顿吃得相当清汤寡水。没有酒和肉,聊得也十分寡淡。难怪苏子《赤壁赋》里说:“月白风清,如此良夜何!”良夜就要出去找乐子。找乐子就不能没有酒,光有酒还不行,不能没有鱼。好在酒和鱼媳妇都备好了,于是流传千古的《后赤壁赋》就此诞生。但我的情况是,你给我酒和肉,长江上包一条船夜游赤壁,都写不出来《赤壁赋》,所以还是拉倒。文人多喜欢自欺,谈到喝酒,就说李白无酒就写不出好诗,但也没见谁喝成李白。

考验是在第二天中午到来的。吃午饭的路上,闻到炸鸡的味道,突然觉得不错。我平时每天从那里走,对炸鸡味有点厌恶,这时竟然感觉不错。我的鼻子似乎特别灵敏起来,一路上屡次闻到肉食的香味,有炖排骨、炸鱼。平时这些全是不甚经心的。

我到一家咖啡厅,翻遍菜单只发现两种素套餐:什锦菌菇饭,麻婆茄子饭。我心想既然吃不了肉,就吃点辣吧,点了麻婆茄子。为何第一秒就判断出麻婆茄子好吃呢,我以为是早上的素包子和前一天晚上的罗汉斋里都有蘑菇的缘故。等麻婆茄子上来,我才明白,其实是因为茄子上有肉沫。点菜的时候没注意,但潜意识已经暴露了想吃肉的心。

那一顿,我学慧能大师“只食肉边菜”,把肉沫一点点去掉,米饭都没有蘸汁。吃完,感觉十分没有营养似的。虽然饱了,却觉得犹有不足。想去汉堡王来一份薯条,但又不想看见烤翅肉堡在眼前晃。想想算了,干脆直接去超市买点薯片吧。

跑到薯片货架前,我才意识到,至少有十年没专门为自己买过薯片了。平时买薯片都是朋友聚会,自己一人根本不吃零食。自以为向来不知馋为何物,却在戒肉食的第二天,就馋了。我头一次发现薯片有那么多种类。更可恶的是,我最想吃的正是牛排、叉烧、烤翅味的。最后,买了原味的,和一些别的零食。带回家没吃几片就厌倦了,并不好吃。人往往就是这样,当一样东西得不到,又放不下,就想从别的地方去弥补。但这是补不了的。

这时候,我才体会到对肉的渴望。平时天天吃肉,从来不觉得肉好吃。哪怕去一家不错的馆子,也只是在第一口时,觉得还不错。我自以为对肉没有兴趣,离了肉之后,才发现肉的吸引力之强大。

这有助于思考什么是欲望的本质。我渴望吃肉并不是在身体上,而是在心理上。因为吃不到肉,感觉怅然若失。似乎生活都剩不下什么乐趣了。什么单身狗的痛苦,不能发财的痛苦,跟无法吃肉比起来,简直不值得一提。

吃肉很简单啊。只要我现在说,我放弃半个月不吃肉的想法,就可以马上买一只鸡腿。但随即就会发现鸡腿并不好吃。并在发现这一点的同时,立马涌出新的渴望,一种完全没有办法立即实现的渴望。

生活中的种种求不得,皆不能顺遂自己的意志。因为大凡顺遂意志的东西,都不会得到珍惜。当了一辈子科长的人想升到处长,处长的位子就在他眼前,却得不到。想追求一个人,辗转反侧寝食难安,但没有办法。

如果比较一下没有肉吃的失落,和当不上处长的失落、买不起房的失落,会发现后者微不足道。即便能买得起车买得起房,却连肉都吃不上,有什么意思?

但是,没有比吃不上肉更痛苦的事情吗?有的是!我去年在眼科医院认识一位朋友,四十多岁,某天喝酒后打了一夜牌,眼睛就报废了,手指头伸在面前都看不清是几只。假如让他不吃肉来换眼睛的好,他一定毫不犹豫。疾病之苦,丧亲之痛,远远甚于无肉可吃。

吃不上肉的年代,人们的快乐并不比如今少。孟子说,五十者可以衣帛矣,七十者可以食肉矣。那还是在百畜不失其时的条件下。可是有多少人能活到七十岁啊。曹刿也说“肉食者鄙”,除了当官的,平头老百姓想吃肉是不容易的。甚至就在半个世纪前,我父亲小时候,一年能吃肉的日子也寥寥无几。但他们并非不快乐。

戒肉和不吃肉,是两码事。不吃肉可能是没有条件吃。而戒肉是,完全有吃的条件,却约束自己不吃。这里边是有积极意义的,是对生活种种约束的一种主动防御。

这也是为什么佛教说“由戒得清净”。戒肉后我去各种餐厅吃饭,深切体会到了“由戒得清净”:琳琅满目的菜单,把所有的肉都排除掉之后,就根本没得选了,再也没有“吃什么好”的苦恼了。

但我这种不吃肉和僧人的不吃肉是有很大差别的。僧人不吃肉,是离开世界的一种方式。每个人迟早都要离开世界,许多人不肯面对这一点,就必然会带着眷恋、不舍、恐惧和痛苦离开。但这一点是真相:每个人最终,都不得不和一切属于自己的东西分开,和身体发肤、亲戚朋友、财富名望分开。如果贪著不舍,在分开时只会伴随着恐惧和嗔恨。

而僧人本来就是和世界保持距离的人,所以叫出家人。他们不吃肉,就是离开世界的一种方式。你想想,连肉都没得吃,对世界的贪恋还剩下多少呢?再加上不能娶妻,没有了食色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去留就差别不大了。虽然寿命尚未舍弃,却已经和欲界远离了。所以修成四果的僧人叫“离欲阿罗汉”。

曾经看过一个报道,说一位老人在得知自己患上癌症,将不久于世的时候,提出要和老伴分床而居。老伴不能理解。分床而居,也是为离开世界做的一步准备和铺垫。如果一个人可以渐渐地,一点一点地离开,可能就没有那么大的痛苦。久病的人和他的亲属受折磨,也是因为都不得不一点点接受绝望。故而,主动地离开一些事物,并不一定是消极的逃避。

这是因为人的欲望是无限的,没有办法在一时追逐所有的欲望。而种种欲望之中,粗重的欲望带来的烦恼,会遮蔽住其余。比如一个科长一心想当处长,那他希望拥有美满家庭、希望好好教导孩子的欲望就被遮蔽了。最粗重的欲望莫过饮食男女。当饮食男女当头横亘的时候,就会像云翳一样遮住人眼,人就会丧失对万事万物的敏锐觉知。

不吃肉之后,我在小区里闲逛,留心到一些从前不太在意的事物。广场上看成群的小孩儿骑着小车和轮滑,跑得十分欢快。有个小孩儿溜着滑车,突然一甩手把车丢到一边,跑去跟其他小孩儿玩了。这一甩手真令我赞叹。《五灯会元》里讲文喜禅师上五台山,碰见文殊菩萨变成一个老头,牵着牛,到金刚窟般若寺门口,也是这么一甩手,把牛绳丢一边了。

这一甩手十分逍遥。小孩儿做得来,我就做不来。我要停车得先把车子扎好,再上锁,不然就会担心被偷。小孩儿不是这样,骑着骑着说停就停,甩手就走,好像压根儿没有车子。外国电影里有时会见到类似镜头,但也往往是着急办事,顾不上车子。小孩儿不是,他是需要车子的时候车子就有了,不需要车子的时候车子就没了,就这么简单。

成年人把车子视为己有,痛苦和烦恼也就因此产生。佛家称之为“我”和“我所”。比方说,开车的时候,对面有车擦近我的车身,我就吓坏了。因为开车时候的“我”不单单是我的身体,还包括了整个车的身体。走路的时候,“我”只是身体那么一小块,别的车从离我二十公分处经过是无所谓的。但开车的时候,“我”就扩成了七八平方,这七八平方就是一块禁区,一旦有外物闯入,我就会跟着遭殃。但车真正是属于我吗?这是一个问题。

在佛家看,肉身跟“我”的关系和车跟“我”的关系差不多。不仅车不属于我,肉身也不属于。我们去修车的时候,会说“我的车胎爆了”,很少人说“我的胎爆了”。但很多人说“我得了癌症”,不说“我的身体得了癌症”。后一种表述并不是累赘,而表示自己会把身体视为外物。苏轼夜饮东坡之后作词曰:“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但他知道“此身非我有”,却不免遗憾,所以并不是佛教徒。

把万物视同我有,就是痛苦烦恼产生的根源。如果我买了一辆新车,刚买的下午就被划了两道,我会心疼得不得了。但如果这辆车不是我的,就不会心疼。这种“心疼”的感觉,是真实呢,还是虚假呢?所谓外物,并不止车、房、钱,也包括种种关系、名望,甚至概念。如果恋人中的一方出轨,另一方会感到痛不欲生,因为他将关系视为己有,却不能控制之。一个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阻止不了恶疾的发展,也会产生痛苦。这种不能控制,就是佛家讲的“无我”。“我”的意思是主宰。无我,就是无法主宰。愚痴的产生,就是以为自己可以主宰,可以据外物为己有。许多人在聚会上喜欢狂加好友,尤其是当认识名人时,就感觉得到了一笔财富,热衷于跟名人合影,也是我执的习气。

一个人不能得到所有的东西。不要说所有的东西,连所有东西当中的极小一部分,也不能得到。随着年齿的增长,一个人与更多外物建立联系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少,不得不主动或者被动地离开一些事物。比如领了结婚证,就不能再与其他人恋爱;患了糖尿病,就得离开糖类食物。如果不能离开,就必须付出代价或风险。

但这种离开如果是主动,也会具有积极意义。这就是佛家为何说“因戒生定”。我可以举一句诗来说明。《诗经》中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句子。“杨柳依依”和“雨雪霏霏”,分别用四个字描摹春天和冬天的景象,而春天和冬天的情与景都跃然纸上了。春天的景物有一万种,悉皆删去,只留下杨柳;冬天的景物有一万种,悉皆删去,只留下雨雪,这样,春与冬的气质,就纯然体露。如果一个人不去追逐世人所共追逐的欲望,他的气质就因为舍弃而愈发体露。

这就像粽子。我小时候吃的粽子只有糯米,并不夹肉或者鸡腿。我去广东读大学之后,才知道世界上还有糯米鸡这种东西。鸡肉夹在粽子里,也好吃,但粽子却不成为粽子了。因为米的味道丧失了。要想体会米的味道,就不可以有别的东西掺在其中。

一个人如果要纯粹,也得杂质尽可能地少。如果他什么都懂,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左懂烹调右懂星座,就是糯米鸡。一个人如果什么都不懂,但在一个方面特别地懂,就是粽子。纯粹的人可能会因为醇而显得迂,但聪明的人不会因为驳杂而显得醇。就像韩愈评价孟子和荀子:“孟氏,醇乎醇者也;荀与杨,大醇而小疵。”荀子是聪明绝顶的人,孟子就稍微迂一些。但孟子的形象要比荀子鲜明得多。

一个人要保有自身气质,就不能兼摄相违的气质。要做刘伶,就没法再做山涛。把刘伶的好和山涛的好结合起来,这个人就是废材。就像经学中的家法,后人企图融会贯通,一旦融汇,家法就丧失了。

戒肉的第三天晚上,我去一家连锁餐厅吃饭。一道简单的鸡蛋炒木耳,突然让我重新发现鸡蛋的无比可口。那种味道,让我回忆起二十多年前,我家还在家属院住,还不是顿顿都有肉吃的时候,我妈做出来的炒鸡蛋的味道。鸡蛋和鸡蛋并没有太大区别,并不是因为从前是土鸡蛋,现在是饲料鸡蛋,就没那么好吃。不好吃只是因为肉吃多了,无法认认真真地品尝鸡蛋。我吃得很仔细,慢嚼每一口。最后,把盘底的星渣,一粒粒地夹起来,认真吃完了。

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五味令人口爽。美食家在品鉴食物的时候,经常只能尝一点而不能下咽,因为怕损伤舌头和味蕾。常人的饕餮之福,他就无缘消受了。而当人恭敬慎重地对待极其普通的一道菜时,也能从中发现美味。其实像鸡蛋这样的东西,它的质素就足以令它成为天然的美食。因为再也没有第二种食物可以替代鸡蛋。但当人面临上百种食材时,鸡蛋的独一无二就被忽略了。

要领略这种好处,一定要细腻。细腻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不要被粗重的欲望遮蔽双眼。假如不是戒肉,我可能跑遍北京城,都找不到一家好吃的木耳炒鸡蛋。

戒肉的第二天晚上,我在小区散步,重新回想起杜甫的《赠卫八处士》,突然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感动。尽管十多年前就会背,尽管被这首诗感动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但这一次,出现了不同以往的震撼和打动。我用自己编的曲调把它唱出来,每唱一句,都觉得极尽曲折婉转之妙。那种妙处在于,当时只觉得这是天下第一好的诗,绝对不会是第二。尽管未曾寓目所有的诗,但能感觉到全知全能——无须再作任何比较也能断定这种真实。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再用同样的曲调把它唱出来,前一晚的感觉却得不到了。

许多东西,只在此时、此地、此景有。没办法绸缪,也没办法复盘。可贵的事物之所以可贵,正在其转瞬即逝,不可复得。在一刹那灭去,并成为永恒。

这种体验不可求而致。但可以知道的是,必须沉浸其中,才有可能遇见。而沉浸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不能有挂碍。如果我在唱杜诗时念念不忘吃肉,就完蛋了。戒律的意义就在于主动地侵消种种挂碍。当万虑放下,一丝不挂时,斯可忘记现实的时空,走入一种被封存的时空中,领略其中滋味。

《唧唧复唧唧:小世界的俗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