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这时过来一个年轻小伙子:“什么事?”

“他问昨天转播的那场跳水比赛是在哪儿举行的。”

“昨天?”

“对,”我赶忙说,“昨天,昨天下午。”

“下雨的时候?”

“对对对,雨还没停,差不多三点,要不四点。”

“噢,那不是实况转播,是录像,重播。”

“在哪儿?请问,是在哪个城市?”

“你现在在哪个城市?对,就这儿。你问这个干嘛?”

“他在电视里看见了一个失散多年的朋友,”那个中年妇女显出同情的样子,“我说他不如到体委去问问。”

“在哪个游泳场?”

“你问体委?”

“他没问体委。是我让他不如到体委问问。”

“怎么这么乱。那个游泳场是吗?就那么一个游泳场。露天的,有看台,对不对?就那么一个。”

我谢过他们。

离那家小医院已经很近了,我想先去看看它,看看我的出生地。

很久没来这儿了。太平桥是两条横竖交叉的大街(并没有桥,据说很久以前是有的),从前很冷清,现在很热闹。若非很多商店的标牌上都写着太平桥(“太平桥副食品商场”“太平桥商业大厦”“太平桥饭店”“**综合开发总公司太平桥分公司”等等),我会以为自己是在另一座城市的随便哪一条繁华的街道上。街上的人几乎是排着队走,像是游行,当然并不喊口号。只有警察一个人喊:“嘿,你干嘛呢你?对,就是你!甭看别人,说的就是你!”但至少有好几十人都左顾右盼地看别人。阳光漂浮在人群上,跳动在形形色色的头上、背上和汗上。我先后踩掉了两个人的鞋,一个是布鞋,一个是凉鞋,布鞋冲我嚷“你瞎啦是怎的”,凉鞋却对我说“哟哟,对不起”,仿佛是布鞋和凉鞋之间的事与我无关。随后我遭了报应,一只漂亮的白色高跟鞋踩了我的凉鞋,钉子一样的高跟险些钉进了我的脚背,在我尚未想好是说“你瞎啦”还是说“对不起”的当儿,我听见那高跟鞋“咯咯咯”地一路笑着藏进了人群。我在一只果皮箱上靠着揉脚,唯一的想法是:那漂亮的白色高跟鞋是真的(这么硬这么尖锐),昨夜的月光曾照耀它,它并拢着摆在一张床下静静地等待,几十或十几个小时之后它出了门,咯咯咯地下了台阶,咯咯咯咯,很漂亮地走了很远的路来踩到了我。

在两座装饰华丽的餐馆之间找到了那条小巷。小巷里也比过去喧闹。从前在这个时间(上午十点多)它总是非常非常安静,很少行人,阳光在它的地上,在它的墙上、屋檐上,在它非常非常安静的风里。阳光中有我的哭声和奶奶的哄劝声——“不哭啦不哭啦,不哭,不,不打针,光是让大夫瞧瞧,瞧瞧我们是不是已经好了,要是好了我们就再也不来啦。”小巷几乎没变什么样子,但那哭声和哄劝声已经消失。那时我总生病,奶奶抱着我或拎着我,常在这小巷里走,走去又走来;作为挨一针的酬劳,奶奶在一个小摊上给我买两支棒棒糖。那祖孙俩哪儿去了呢?不存在了吗?太阳曾经照耀着那祖孙俩,因而你能看见他们。阳光投在他们身上反射过来,他们的影像反射到你眼睛里(视网膜上),因而你看见了他们(发现了他们),因而他们存在(就像月亮)。然后,那影像以每秒钟30万公里的速度飞离,飞向无边的太空,他们便不见了,他们便不存在了。可是不,不,那影像还在(否则我们怎么能看到星星呢),实际上他们只是离开了,以每秒钟30万公里的速度离开了。存在于离我们二十多光年的地方。设若我能到那儿去(从理论上讲),并且有一架倍数足够大的望远镜,二十多年前的那情景(那影像)就又能反射到我眼睛里(映在我的视网膜上),那祖孙俩就依然存在,依然在小巷中走着,我就又能看见奶奶了,像我当年隔着一米的距离看她一样,又能看见她把两支棒棒糖递到我手里了。是的是的,太阳其实是十分钟前的太阳,星星其实是许多年前的星星,一米的距离和二十多光年的距离是一样的,对凝望而言是一样的。就凝望而言,一米和两米有什么不同?一米和一公里(加上望远镜)有什么不同?一米和二十多光年(加上天文望远镜)有什么不同呢?唯一的不同是:隔着二十多光年我不能一伸手就摸到奶奶,不能一张开双臂就扑进她的怀里了。因而一种叫作真实,一种形同幻景。最后判定真实的,是触觉。(宇宙飞船就是因此而出发的吧?去触摸月亮和星星。)那么我们不能触到的东西我们怎么能够最后判定它们是真的呢?

我不认为我是疯子,但有可能是个傻瓜,全世界第一傻。

那家小医院还在,但那座三层的小楼已无影无踪,代之以一座雪白耀眼的五层新楼。那几棵老槐树也还在。奶奶的声音(画外音):“看,就是这儿,就在这里面,你就是在这间屋子里出生的。”我找到了那棵老槐树和离它最近的那个窗口,但那儿已经不是产房,也不是诊室了,那儿出售鲜花。

我走上楼,找到产科,在一群年轻的(紧张又兴奋的)准父亲之中坐了一会儿。一个准父亲问我:“怎么样,还正常吧?”我吓了一跳,以为他是在说我(“你精神还正常吧?”),我赶紧说:“还行。你呢,男孩儿还是女孩儿?”所有的准父亲都看我(天哪,他们等的就是这个),我赶忙改口:“我是说您希望是个男孩儿还是……?”这时候护士出来喊了一个名字(想必是里面那位刚刚转正的母亲的名字),对一位慌慌地起立的马上就要转正的父亲说:“你的,儿子!”(奶奶当年就是这样听说我来了的吧——“您的,孙子!”)我很想等着看看那个孩子,想真诚地吻他一下,但是我知道这儿很方便说不定会马上把我拉到一个地方给我一针镇静剂。

我下了楼,在那鲜花店里买了一束玫瑰。“白的还是红的?”

“都要。”我把它放在奶奶曾站在那儿等我来的那棵老槐树下,献给我的出生地。一个幼稚的童声(画外音):“我是从哪儿来的?”奶奶的声音(画外音):“你自己也不知道吗?那,谁还能知道?”

游泳场里有几个少女在训练,一个漂亮的女教练坐在看台上不断地朝少女们喊。

我爬到看台的最高处,绕着看台走了两圈。十米跳台的背景中,炽烈的阳光飞扬得到处都是,红色的屋顶上,桔黄色和白色的楼墙上,树上,花花绿绿的遮阳棚上,各种颜色都被点燃了似地烁烁刺目。一排排一摞摞密密麻麻的窗口张开在那儿一动不动忧喜不惊。但,还有什么理由怀疑那是布景呢?除非我是疯子(精神病患者)。那座高架铁路桥帮了我的忙,以它作为一个标度,我终于找到了那个角度。这时候没有列车开过。少女们一个个走上跳台,每一步送掉一段光阴。我的目光与她们的腿和那座铁路桥排成一条直线(三点呈一线像射击那样,我开过枪,真枪),然后从她们额头的背景中找那座大屋顶的楼房。

一个清洁工老大妈走过来:“你是哪儿的?”

我指指下面漂亮的女教练,又指指自己的胸脯:“朋友。”

“你这是?”

“呵,您看,”我指着远处那座大屋顶的楼房问,“那儿是哪儿?”

“嗬,你这一指半拉城,到底是哪儿呀?”

“在那个小姑娘脑门儿后面,最远的那座楼房。最远的,对,在它后面再看不到别的房子了,在它上面是一线蓝天,对,很远很小,但能看出那是一座大屋顶的楼房。屋顶是红色的,看见了吗?看不到它总共有几层,只能看见大屋顶下面的第一排窗口,再往下就被它前面的房子挡住了。那排窗口,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对,九个窗口,看清了吗?不要管它多少个窗口了吧……对,对对,它左边是一座更大的楼房,右边不远有一根不算太高的烟囱。”

“那谁说得准?总归是城西,偏北。问这干嘛?”

“嗯……我的一个朋友就住在那儿。”

“你的朋友可不算少。”老大妈划动着帚把走开。她心里肯定有一句话没说出来——“半疯儿!”

我走下看台,站在漂亮的女教练背后看女孩子们跳水。坦白说,我的目光更多地是在漂亮的女教练身上。她穿着泳装。她真是漂亮,也纤秀,又丰满,被阳光晒成褐色的背上有一颗黑痦子。

她发觉了我,扭转头来问:“你,有事吗?”

“不,看看,我喜欢跳水。”

“你是哪儿的?”(画外音:“我是从哪儿来的?”“你也不知道吗?那谁还能知道?”)

我指指远处那位清洁工老大妈,又指指自己的胸口说:“朋友。”

漂亮的女教练扭转头去,看样子对我以及对那位清洁工老大妈都很不满。

少女们一个个往下跳。展臂,曲体,起跳,转体两周翻腾三周半,入水。“好极了!”漂亮的女教练喊,站起来又坐回去,泳装的边缝里闪出一缕动人的雪白,那是太阳照不到的领域。我离她只有一米,从理论上讲我一伸手就能摸到她,就可以感到她的起伏和陷落,感到她的弹性和温度,证明那美丽肌肤的真实,证明那是一个确凿的灵魂。但必然的逻辑是:她马上会喊起来,要不了多久我就以流氓的身份在公安局的某张桌子上签名画押了。不敢和不能和不可能,完全等效。所以一米的距离与二十多光年的距离没什么两样(我不能一伸手就摸到星星,以及我不敢一伸手就摸到这个漂亮的女教练)。

我走出游泳场的时候,清洁工老大妈和漂亮的女教练在一起。

我远远地听她们说,“他不是你的朋友吗?”“怎么成了我的,他说是你的呀?”“哟,那他到底是哪儿来的是什么人?”

我朝城西走,稍稍偏北的方向。迎着夕阳,朝那座大屋顶的楼房走,以它左边的那座更高更大的楼房和它右边不远处的那根烟囱为标志。那窗口看来是真的,但它真的是真的么?里面果真有一个故事么?太阳正在那根大烟囱顶上,差不多五点多钟。

太阳掉到那烟囱右面半腰上时,路面渐渐升高,爬坡。我没乘车,怕错了方向。下班的人流像是游行归来,队伍有些疲惫,或者是有些松懈,骑车的和走路的头上都是汗,但对不久就要到来的夜晚抱着期望。没人能想到我这是要去哪儿,我敢说没有谁能想到这人流中有一个看样子挺正常的家伙是要去证实某一个窗口的确凿,证实这里面确凿有一个故事。我也不知道别人都是要到哪儿去,总之等到天完全黑了的时候,等到午夜,大家就都不见了,都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去了。那时就只有逻辑出面:他们在那一排排一摞摞的窗口里面,在床上,做爱,或作梦。我注视着迎面而来以及背身而往的一张张脸和一个个头,不同的表情和不同的姿势,那里面有不同的故事。每一个人就像每一个窗口,里面肯定有一个故事,不知道是什么,但肯定有。肯定,毫无疑问。就是说,街上走着很多故事。我只知道我自己的故事(其中一个片段是,昨天,当这世界上的某一滴雨敲响某一片树叶的时候,失恋不期而至)。我很想随便抓过一个人来,听听他(她)的故事,握住他(她)的手感觉到他(她)的真实并且听听他(她)的故事。我也很想随便抓过一个人来向他(她)说说我的故事,甚至握住他(她)的手甚至张开双臂扑在他(她)怀里感觉到他(她)是真的,感到他(她)真的在听我的故事。可我既不敢被人叫作疯子,又不敢被人称为流氓。所以,我与别人与所有的别人的距离,应以光年计算。把各自的阳光反射到对方的视网膜上,但中间隔着若干光年。

道路渐渐地有些熟悉。楼群中的小路旁,丁香早已无花,月季开得正旺,夜合欢的叶子正合并起来。我或者是疯子,或者是全世界第一傻(失恋者总归是这样吧),直到走到那座大屋顶的楼房前我还没认出这其实是我的家。

直到我爬上楼我还没认出其实这是我的家。

直到我(一二三四五)找到中间的那个门时还没认出其实这是我的家。

我敲敲门,没人应。我想一个敲错门的客人不应该被认为是疯子或者流氓。再敲一敲,还是没人应。

过来一个人问我:“怎么着哥们儿,钥匙丢啦?”

这样我才恍然大悟,这就是我的家。

我站在门旁向屋里看了一会儿,仿佛重归故里(是孤身一人不是结伴还乡,因为那滴雨敲响了那片叶子)。屋里和我离开时一样:一张床,一张书桌,两只书柜,一只小衣柜,小衣柜上有一台电视,书桌上有一束花,红色和白色的玫瑰在我离开的时候绽开了一朵(扑啦一下猝不及防肯定是那样)。

我在桌前坐下,想,那场跳水比赛是在哪一天进行的呢?那时这个窗口里正有一个什么故事呢?总之,那时,这个窗口里,失恋尚未到达,那时失恋正途经别人尚未到达我。坐了一会儿,但月光从窗外照进来照耀着桌上那束花,所以(逻辑告诉我)实际上我已经在那儿枯坐了很久。远处那把萨克斯又吹响了,沙哑的歌喉唱着远方唱着从前。我抚摸那束花,红色的和白色的玫瑰,我能够抚摸它,它不认为我是疯子或者流氓。我祈祷,人间的科学技术千万不要有一天发展到也能够模仿触觉。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二日

《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