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童心是最美的吗?

我相信美是主观的。当你说一个东西是美的时候,其实只是在说明你对那东西的感受,而不是那东西的客观性质。美(或丑)是一种意义,一切意义都是人的赋予。没有主体参与的客体是谈不上意义的,甚至连它有没有意义这个问题都无从问起。若是反过来问呢,没有客观参与的主体又能谈得上什么意义呢?问得似乎有理,但我看这是另一个命题,这是关于存在的命题,没有客体即没有存在,因为没有客体,主体也便是没有依着无从实现的空幻,主客体均无便成绝对的虚空而不曾存在。而现在的命题是,存在已为确定之前提时的命题,就是说主客体已经面对,意义从何而来?美从何而来?如果它是客体自身的属性,它就应该像化学元素一样,在任何显微镜下都得到一声同样的赞叹,倘若赞叹不同甚或相反得了斥骂,我们就无法相信它是客体自身的属性。你若说这是观察的有误,那就好了,美正是这样有误的观察。它是不同主体的不同赋予,是不同感悟的不同要求。漂亮并不是美。大家可以公认甲比乙漂亮,却未必能公认甲比乙美。随便一个略具风姿的少女都比罗丹的“老娼妇”漂亮,但哪一个更具美的意义却不一定,多半倒是后者。漂亮单作用于人的生理感观,仅是自然局部的和谐,而美则是牵涉着对生命意义的感悟,局部的不和谐可以在这个整体的意义中呈现更深更广的和谐。所以美仍是人的赋予,是由人对生命意义的感悟之升华所决定的。一个老娼妇站在街头拉客大约是极不漂亮的,但罗丹把这个生命历程所启示的意义全部凝固在一个造型中,美便呈现了。当然,谁要是把生命的意义仅仅理解成声色犬马高官厚禄,“老娼妇”的美也便不能向谁呈现。美是主观的,是人敬畏于宇宙的无穷又看到自己不屈的创造和升华时的骄傲与自赏。

我差不多觉得上述文字都是废话,因为事情过于明白了。但是一涉及到写作,上述问题又似乎不那么明白了,至少是你明白我明白而某些管我们的人不明白。譬如:凭什么要由某人给我们规定该写什么和不该写什么呢?如果美单出自他一个人的大脑当然也可以,但已经没人相信这是可能的事了。如果美是唯一的一碗饭,这碗饭由他锁在自己的柜橱里,在喜庆的日子他开恩拨一点在我们的碗里让我们也尝尝,如果是这样当然就只好这样。但可惜不是这样。很不凑巧美不是这样的一碗饭。美是每一个精神都有能力发展都有权去创造的,我们干吗要由你来告诉我们?尤其是我们干吗要受你的限制?再譬如深入生活,凭什么说我们在这儿过了半辈子的生活是不深入的生活,而到某个地方呆三个月反倒是深入的?厂长知道哪儿有什么土特产令采购员去联系进货,李四光懂得哪儿有石油带工人们去钻井,均收极佳效果。但美不是哪方土特产也不是矿物,处处皆有美在正像人人都可做佛,美弥漫于精神的弥漫处。渴望自由的灵魂越是可以在那儿痛享自由,那儿的美便越是弥漫得浓厚,在相反的地方美变得稀薄。进一步说,美的浓厚还是稀薄,决定于人的精神是坚强还是孱弱,不屈还是奴化,纯净还是污秽,生长创造还是干涸萎缩,不分处所。你被押送到地狱,你也可以燃起悲壮的烈火,你人云亦云侥幸得上天堂,你也可能只是个调戏仙女的猪八戒。与通常说到真理时的逻辑一样,美也是在探索与创造中,她不归谁占有因而也不容谁强行指令。“天蓬元帅”因要强占造化之美,结果只落得个嘴长耳大降为人间的笑料。

美除了不畏强权不以物喜之外,还不能容忍狡猾智力的愚弄。她就是世界她就是孩子——原始艺术之美的原因大约就在于此,他们从天真的梦中醒来,还不曾沾染强权、物欲和心计的污垢,只相信自己心灵的感悟,无论是敬仰日月,赞颂生命,畏于无常,祈于歌舞,都是一味的纯净与鲜活。而原始艺术一旦成为时髦,被人把玩与卖弄,真的,总让人想起流氓。除非她是被真正的鉴赏家颤抖着捧在怀中被真正的创造者庄严地继承下去!原始的艺术在揪心地看着她的儿孙究竟要走一条什么路。儿孙们呢,他们遥想人类的童年仿佛告别着父母,看身前身后都是荒芜,便接过祖先的梦想,这梦想就是去开一条通往自由幸福之路——就是这么简单又是这么无尽无休的路。

九、童心是最美的吗?

假如人不至于长大,童心就是最美的一直是最美的。可惜人终归要长大,从原始的淳朴走来必途经各类文明,仅具童心的稚拙就觉不够。常见淳朴的乡间一旦接触了外界的文明,便焦躁不安民风顿转;常见敦厚的农民一旦为商人的伎俩所熏染,立刻变得狡狯油滑。童心虽美却娇嫩得不可靠。中国的文化传统中,有一种怕孩子长大失了质朴干脆就不让孩子长大的倾向,这是极糟糕的事。我在另一篇文章中写过这样的话:“企图以减欲来逃避痛苦者,是退一步去找和谐,但欲望若不能消灭干净便终不能逃脱痛苦,只好就一步步退下去直至虽生犹死,结果找到的不是和谐而是毁灭。中国上千年来的步步落后肯定与此有关,譬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譬如闭关自守,譬如倘爱情伴着痛苦便不如不要爱情而专门去制造孩子,倘世上有强xx犯便恨天下人何以不都是太监。世界上的另一种文化则主张进一步去找和谐,进一步而又进一步,于是遥遥地走在我们前头,而且每进一步便找到一步的和谐,永远进一步便永在和谐中。”我想这就是东西方文化最大的不同点之一。还是让孩子长大吧,让他们怀着亘古的梦想走进异化的荒原中去吧,在劫难逃。真正的悟性的获得,得在他们靠了雄心勃勃的翅膀将他们捧上智力的天空翱翔之后重返人间之时。他们历经劫难不再沾沾自喜于气壮山河,知困苦之无边,知欢乐乃为无休止的超越,知目的即是过程,知幸福唯在自我的升华与完善,知物质无非为了精神的实现所设置,知不知者仍是无穷大唯心路可与之匹敌,那时他们就已长大,重归大地下凡人间了。他们虽已长大却童心不泯绝无沮丧,看似仍一如既往覆地翻天地追求追求追求,但神情已是泰然自若,步履已是信马由缰,到底猜透了斯芬克斯的谜语。他们在宇宙的大交响乐中隐形不见,只顾贪婪地吹响着他们的小号或拉着大提琴,高昂也是美哀伤也是美,在自然之神的指挥下他们挥汗如雨,如醉如痴直至葬身其中。这不再只是童心之美,这是成熟的人的智慧。

这时再回过头去看那原始艺术,才不至于蜂拥而去蛮荒之地以为时髦,才不至于卖弄风情般地将远古的遗物缀满全身,这时他们已亲身体会了祖先的梦想,接过来的与其说是一份遗产毋宁说是一个起点,然后上路登程,漂泊创造去了。

十、关于人道主义。

关于人道主义,我与一位朋友有过几次简短的争论。我说人道主义是极好的,他说人道主义是远远不够的。我一时真以为撞见了鬼。说来说去我才明白,他之所以说其不够,是因为旧有的人道主义已约定俗成仅具这样的内涵:救死扶伤、周贫济困、怜孤恤寡等等。这显然是远远不够。我们所说的极好的人道主义是这样的:不仅关怀人的肉体,更尊重和倡导人的精神自由实现。倘仅将要死的人救活,将身体的伤病医好,却把鲜活的精神晾干或冷冻,或加封上锁牵着它游街,或对它百般强加干涉令其不能自由舒展,这实在是最大的不人道。人的根本标志是精神,所以人道主义应是主要对此而言。于是我的朋友说我:你既是这样理解就不该沿用旧有的概念,而应赋予它一个新的名称,以便区分于旧有概念所限定的内涵。我想他这意见是对的。但我怎么也想不出一个新的名称。直到有一天我见一本书上说到黑泽明的影片,用了“空观人道主义”这么一个概念,方觉心中灵犀已现。所谓“空观人道主义”大概是说:目的皆是虚空,人生只有一个实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唯有实现精神的步步升华才是意义之所在。这与我以往的想法相合。现在我想,只有更重视了过程,人才能更重视精神的实现与升华,而不至被名利情的占有欲(即目的)所痛苦所捆束。精神升华纯然是无休止的一个过程,不指望在任何一个目的上停下来,因而不会怨天之不予地之不馈,因而不会在怨天尤人中让恨与泪拥塞住生命以至蝇营狗苟。肉体虽也是过程,但因其不能区分于狗及其他,所以人的过程根本是心路历程。可光是这样的“空观”似仍不够。目的虽空但必须设置,否则过程将通向何方呢?哪儿也不通向的过程又如何能为过程呢?没有一个魂牵梦绕的目标,我们如何能激越不已满怀豪情地追求寻觅呢?无此追求寻觅,精神又靠什么能获得辉煌的实现呢?如果我们不信目的为真,我们就会无所希冀至萎靡不振。如果我们不明白目的为空,到头来我们就难逃绝望,既不能以奋斗的过程为乐,又不能在面对死亡时不惊不悔。这可真是两难了。也许我们必得兼而做到这两点。这让我想起了神话。在我们听一个神话或讲一个神话的时候,我们既知那是虚构,又全心沉入其中,随其哀乐而哀乐,伴其喜怒而喜怒,一概认真。也许这就是“佛法非佛法,佛法也”吧。神话非神话,神话也——我们从原始的梦中醒来,天地间无比寂寞,便开始讲一个动人的神话给生命灌入神采,千万个泥捏的小人才真的活脱了,一路走去,认真地奔向那个神话,生命也就获得了真实的欢愉。就是这样。但我终不知何以名之,神话人道主义?审美人道主义?精神人道主义?空观人道主义?不知道。但有一点是清楚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第二个最糟糕的东西就是仅把人生看成生物过程,仅将人当做社会工具,而未尊重精神的自由权利与实现,极好的人道主义绝不该是这样的。

说到传统,也许不该把它理解为源,而应理解为流。譬如老子的原话究竟是什么意思,这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它在几千年的历史中以什么意义在起作用。将其理解为流还有一个好处,即是说它还要发展还要奔流,还要在一个有机的结构中起到作用,而不是把旧有的玩意儿搬出来硬性拼凑在现实中。

以上文字与“学术”二字绝不沾边,我从来敬畏那两个字,不敢与之攀亲,正在这时来了一位朋友,向我传达了一位名人的教导:“人一思索,上帝就发笑。”我想就把我这篇喃喃自语题为“答自己问”吧,愿意刊用,我也很高兴,供上帝和人民发笑。

猛地想起一部电视片中的一段解说词:“有一天,所有被关在笼子里驯养的野生动物,将远离人类,重现它们在远古时代自由自在的生活,那一天就是野生动物的节日。”我想,那一天也将是人类的节日,人不再想统治这个世界了,而是要与万物平等和睦地相处,人也不再自制牢笼,精神也将像那欢庆节日的野生动物一样自由驰骋。譬如说:一只鼹鼠在地下喃喃自语,一只苍鹰在天上哧哧发笑,这都是多么正常,霸占真理的暴君已不复存在。

《写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