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歌

扭开收音机,才知道如今仍然有人透过电台点歌,一种多么古老的行为呀。在我成长的年代,很多同学听收音机的目的就是为了看看有没有人点歌给自己。同时也急着拨打电话,希望能被接通,把自己想说的话和想让对方听到的歌传送出去,让那个夜里在桌前点灯做着功课或者正在读书的人听见。这叫做凭歌寄意。

以歌传情,是许多恋人都乐此不疲的动作。但是送一张唱片,传一首歌,与在电台点歌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私密的,只存在于两人之间;后者却是公开的,所有听众都能分享。或者我们应该更准确地说,电台点歌好像是私人的,其实却又是公开的,在私密与公开之间模糊而隐晦。

有时这是一种炫耀。就像有些小白领花去半个月的工资,在铜锣湾人流最密集的地方,登一天的液晶体大屏幕广告示爱﹔又如某知名富商,在畅销的报纸上买下整版的篇幅送给女明星来证明自己。他们相信如此敞露,最能感动对方。而且这也就等于宣告﹕我将,或者我已经,独占这个情人。爱情是盔甲上的纹饰,车头的标志,夸张地陈列人前。

可是还有一种情形,点歌的人不取真实姓名,也不张扬对方的名字,他只是用了一组只有彼此才能明白的昵称,甚至可能埋藏更深,干脆为自己改了一个根本无人识得的别号。此时恋人是冒险的,因为这首歌极有可能无法达成任何效果,犹如一封没有收件人地址的信,寄了,可是寄不到,混杂在满天乱飞的旋律之中,转瞬即逝。更何况我们的情人或许喜欢宁静,他永远不听收音机。如此点歌已经不是情意的传达,而是自恋的体现。

最大的问题或许是歌曲何以能够寄意?为什么一首不是他自己创作甚至不是他自己演唱的歌,却能够传达点歌人的心意呢?尤其以传统的观点而言,流行音乐还算不上艺术,至少不是那种大家想象中很个人化的艺术。流行音乐乃一种创作人、歌手、监制、唱片公司和市场营销等单位一环扣一环地形成的工艺制作。它呈现的并非独一无二的个人体验,而是不同种类的,无名的模式组合。既然如此,一个请电台点歌的听众或者传送歌曲音频档案予人的恋者,又怎能把自己的特殊感情套入模式之中呢?

这个难题基本上属于所有艺术。所谓“感人”,指的可能就是作品足够抽象足够普遍,使得每个人都能轻易代入;同时它还得有个人化或拟个人化的腔调,令听者代入之余还觉得它是独一无二的;不只恰到好处地传达了自己的感情,且似根本为己而设为己而造。

因此最好的流行情歌无不具有强烈的个人风格,尽管它动用了机械化的节拍、旋律与和声模式,尽管它的歌词可能离不开一系列仿佛来自“填词常用语手册”一类的语汇,但它说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故事。例如Elvis Costello,数十年来被认为是最擅长情歌的好手之一,其长项就在于模拟各种虚构然而实在的处境,让听者各取所需,同时又赋予它们非常鲜明的人格特质。

当恋人陶醉在这样的乐曲之中,他其实是在进行着一种复杂的诠释过程,不断在乐曲与个人经验之间来回修剪,好使其完全合模,化身成最私己的信息。

《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