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了再说

尉缭(公元前4世纪)的《尉缭子》,是一部被小看了的著作。它一直被视为假书,不被重视。1972年4月,在山东临沂银雀山的一号、二号汉墓里,发现了一批竹简。由于竹简中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的历谱,可以断定这批竹简是两千一百年前就已流传的文献。又由于竹简中用字不避汉朝皇帝的讳,又可以断定竹简的古书都早于汉朝。再往上推,秦二世在位三年,秦始皇在位三十七年。上距战国,不过四十多年。四十多年又值秦始皇统一思想,没人有闲工夫造假书。所以竹简中的古书,都是战国以前的原装货,应无疑义。这批竹简中,有古书《尉缭子》。《尉缭子》一直被许多大牌学者如钱穆等人怀疑是后代假造的书,是伪书,并且说得头头是道。但是这批竹简一出土,证明了真金不怕众口铄。大牌学者也,不过大言欺人而已。

如今《尉缭子》出土了,我们当然要恢复它在古书中的应有地位。《尉缭子》已确定是梁惠王年间(公元前370—前335)的作品,它的价值,是大可肯定的了。

《尉缭子》虽然是一部以兵学为主的名著,但是它的论点很宽,讨论到人间许多问题。例如在《将理篇》中,就有这么一段:

笞人之背、灼人之胁、束人之指,而讯囚之情,虽国士,有不胜其酷而自诬矣!

这就是说,在刑求之下,即使英雄豪杰,也受不住而要承认自己并没犯的罪。《尉缭子》这段话,显示了早在战国以前,中国已经不乏用刑求造假案的现象。这是细读古书所得到的一个结论。

在另一方面,细读古书,却又得到另外一个结论。《旧唐书·狄仁杰传》,写“国士”狄仁杰被来俊臣诬以叛乱,在牢中承认造反。武则天——

乃召见仁杰,谓曰:“臣反何耶?”对曰:“不臣反,死笞掠矣!”(《太平广记》“来俊臣”条下引《御史台记》的对话是:“乃召见杰等曰:‘卿承反,何也?’杰等曰:‘向不承,已死于枷棒矣!’”)

这就是说,在牢中若不先承认叛乱,早就被刑求致死了,再也没机会出来喊冤了。狄仁杰的例子,说明了“国士”有时自诬,不在“不胜其酷”,而在“爱其死有以待也”、而在出狱以后跟你算账。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君子志在多活十年,不志在死于来俊臣的手下。

我第二次做政治犯的时候,在牢里碰到卡车司机吕德,他被当成抢犯,抓到警察局。刑警办案,刑求他,不但要他承认这次抢案是他干的,还要他承认其他许多破不了的悬案也是他干的。吕德对刑警说;“我承认这么多,岂不要被判死刑?”刑警说:“你签字承认了,也许死,也许不死。但那是以后的事,你还有机会去打官司,救回一命。你若不签字承认,今天就要你死!”吕德只好一一承认。后来吕德被判死刑,求我帮他喊冤。我帮他一阵,总算以无期徒刑定谳,暂保了一条老命。吕德说:“那些狗(刑警)可不是说着玩的,他们真能把你当时打死,然后谎报你畏罪自杀!”看到了那么多不明不白死在警察局的例子,我相信吕德的话,我相信国民党的来俊臣真可以把吕德当场打死!吕德一一自诬是对的,招了再说,置之死地而后生或死,总胜于先被打死啊!

《水浒传》写李逵得罪了罗真人,罗真人作弄他,使他从半空里掉在马知府面前:

李逵吃跌得头破额裂,半晌说不出来。马知府道:“必然是个妖人。”叫:“去取些法物来。”牢子、节级将李逵捆翻,驱下厅前草地里。一个虞候掇一盆狗血没头一淋,又一个提一桶尿粪来从李逵头上直浇到脚底下。李逵口里、耳朵里都是狗血、尿、屎。李逵叫道:“我不是妖人,我是跟罗真人的伴当!”

原来蓟州人都知道罗真人是个现世的活神仙,从此便不肯下手伤他,再驱李逵到厅前。早有吏人禀道:“这蓟州罗真人,是天下有名的得道活神仙。若是他的从者,不可加刑。”马府尹笑道:“我读千卷之书,每闻古今之事,未见神仙。有如此徒弟,即系妖人!牢子,与我加力打那厮。”众人只得拿翻李逵,打得一佛出世,二佛涅槃。马知府喝道:“你那厮,快招了妖人,便不打你。”李逵只得招做“妖人李二”。取一面大枷钉了,押下大牢里去。

只有了解狄仁杰故事的人,才会会心了解为什么铁汉李逵要“只得招做‘妖人李二’”。原因无他,李逵知道不招就没命,只好招了再说。

罗真人说李逵“这人是上界‘天杀星’之数,为是下土众生,作业(孽)太重,故罚他下来杀戮”。李逵的救世方法只是杀坏人,这是他的使命。但他知道,要杀坏人,得先免于被坏人所杀,所以他先招了再说——谁说李逵是粗人?他粗中有细得很呢!

1984年5月4日

《中国命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