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夜记·春夏

荷兰人绕过好望角,穿越印度洋,从狭如美女腰身的马六甲间滑入东南亚海域,在南洋人的茅草屋檐下看到了紫丁香:这个富有诗意的开始并没有顺势走向明媚的结局——譬如荷兰人对东方神秘植物的美肃然起敬之类。历史书毫无表情的叙述,荷兰人将紫丁香大批量地装船贩运,作为烹制肉类的调料。这样的结局肯定不合少女们的爱好,但这就是事实。

援引这个例子无非证明,对世界上大多数人而言,食品比艺术更为重要。紫丁香的遭遇告诉我们:饮食不只是满足身体的需要,美食如美景,需要有可赏玩性。中世纪的北欧人民表情尴尬地吞咽着索然无味的肉,这样惨淡的往昔恰与今日形成鲜明比照。食品的基本作用是填塞胃囊,但贪心不足蛇吞象,人们需要在此基础上高出一步,于是有了调味料,有了盐,有了糖,有了果酱和厨师们代代相传的秘方。

午夜时分阅读关于烹肉之类的文章类似于自虐,虽然我不像十八世纪的荷兰人那样欣赏丁香的味道。早中晚式的三餐是英国人大搞工业革命时卷袖劳动的习惯,而物质文明皆丰裕的宋朝,不吃早饭的中国人喜爱将午夜时分作为用餐的时刻,并且流行银餐具的外卖消夜。马可·波罗记载的泉州城之夜,也有灯笼、温泉浴场和夜食的人们。

然而消夜是不大适合夜宴这种隆重场合的。夜晚本来是隐秘的时间,阳光既没,星月横天。月黑风高就适合杀人放火,春宵柔暖就适合月下花前。晴暖的春夏之夜是醇甜的酒,人一入夜,小胆也胡乱做了大胆,白天的禁忌早放了一边。春夏中夜时刻,晚饭已消化殆尽,窗外又静得让人耳朵寂寞。借我妈妈爱说的一句话,是“觉得嘴里太淡了”。夜间出去觅食的动物,绝少是为了填胃充饥了。也有借口说饿的,但绝不会大鱼大肉、找一桌食品来恶补。往往是吃到中途,才会作脸红状,承认不过是馋了而已。

其实馋倒只是小事,一个人倘若到了中夜不睡,不免寂寞。周围万籁俱寂是谈不上的,但静得让人不好意思大声自言自语,却是常有的事。李白这样倜傥的人,犹要邀月对影,凑个三人同饮。中夜出门,踏着暗灯,一路点算着关闭的超市里那些绒毛玩具、披衣模特和地球仪,找一个有光亮的地方坐下来,要吃要喝,可以听见有人点头,答应,厨房里起锅、切菜的声音,寂寞的气氛被一扫而空,周围慢慢地活了起来。

春夏消夜极少有大摆排场的,溜出去偷几口小吃的居多。各地真正的饮食精髓,仅靠三顿正餐是吃不出的,非要夜半游街,顶着群星拐弯抹角地吃,才能够领略。殿堂级的名厨许多时候做不出街头小吃的美妙,冠盖如云的场合也很难有两三人吃消夜时的自在。白天三餐时常讲究营养、卫生、搭配之类的,到了中夜往往变了另一个人,好比摘了面纱,露出豺狼虎豹的本色。鲜辣甜咸,消夜极少看到中正淡雅的味道,倒经常是凶神恶煞、乱刀刺舌的猛料。正餐时精心搭配、和谐共处的纯雅菜式到了消夜摊上,难免像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如果兴致来了,需要有酒,那也是性子或泼辣或清洌的酒,醇厚之味且留给白天吃好了。如此这般,五味杂陈。消夜味道零散曼妙,让人来不及觉得单调。

雨在白天常是令人烦恼的事,但在春夏吃消夜时,下些雨却并不坏。客人会少,店堂会空,然而明亮的灯下总有一两个人可以与你叙话——值夜班的女孩,闲得无聊的老板,或是同来的朋友。躲在店深处吃着自己要的五味杂陈,望见外面雨水葱茏,与闲散的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或是边吃边读某本容易消化的小说,颇有偷吃的快活。

春天半夜里撑伞满足了馋欲归来,在院墙那里闻到了一阵空淡的植物香味。幸而吃饱了,不然闻到这种香——夏季的花香常有肉的辛辣味——只能够让饥肠更难受。唯一的坏处是天终究太暗,辨不清是什么植物倏地勾引了你的鼻子。

《无非求碗热汤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