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奇毒

许多人说他是天下第一制毒匠,他总不承认。他每听到这句话,就会做出一个很像笑的表情,说:“最毒妇人心。”

这句口头禅不招人待见,所以,许多贵妇都喜欢模仿他的声音、口吻,半拉长带讽刺性的念这句话。但是,这一切不妨碍他的毒名动天下。即便是嘲弄他的贵妇人也都承认:他制的毒,天下无双。

他住在都城南的一栋木结构房屋里,那个房屋没什么承重墙,四面都是长窗,他承认自己需要多透气。许多人初来,会觉得“这里不像是毒药工匠家呀?”然后他们会疑问:

“毒药匠人家不该布满蛇、符咒、瓶罐吗?”

他的家,就像个医生的宅子。四壁有柜子,有木格,贮藏许多死去的植物,一些已经面目全非的动物提炼物。他身穿灰衣,坐在席上,接受订购。他只卖一种毒药,用无字的青色瓷瓶装,里面的液体能倒满三酒杯。以前,他爱用一种白瓷酒瓶装毒药。他爱吃花生,所以总是去饮酒吃花生时,从酒肆顺手带回一拨白瓷瓶。他之所以改换城外无名窑场烧的青瓷瓶,是因为酒店主跑来找他说:

“你再用白瓷瓶盛毒药,我们都没生意啦!”

他出售的仅有的那种毒药,是种透明的液体,无色无味,最初也没有名字。这毒药是他独门秘方炼制的,秘方没有留字迹于世,只存在于他的记忆里。也许他的大脑都已不记得流程了,因为配制时他几乎已经做到不假思索,全靠身体的肌肉记忆操作。这毒药见血封喉,口服也很有效,最妙的是死者全无痛苦,仵作完全查验不出来。

有许多回头客建议他给起个名字。有些人爱夸张,说最好叫“一步倒”,有人深受女人之累,说叫“蛇蝎美人”。他觉得这些名字太花哨,后来他说,叫“阿毒”吧。他不爱这毒药,因为毒药终究是杀人的;但也不恨它,因为这毒药杀的人他都不认识,而且这毒药养活了他。他不养猫、狗和女人,阿毒就是他唯一的伴侣了。

许多人建议他多开发几种毒药,可以推广销路,“阿毒一种是不够的。”他表示没兴趣。他认为阿毒已经是他能制出的最完美毒药了——不易发觉、无色无味、见效奇快,死者无痕迹,毒药的要求不就是这些吗?每当有人吹嘘七毒婆婆的碧磷粉、淳于秀的凤凰散、白岩翁的灵犀酒,他总是不予置评。他知道碧磷粉的绿色很好看、凤凰散可以大范围撒播、灵犀酒甚至很好闻,这些都为它们的主人博取了好声名,但他觉得,那些都不是毒药必需的品质。

在乱世,毒药的需求量很大。家仆带丫鬟私奔,想毒害主人;主人想对付妾的外遇,又不想通过衙门;黑帮好汉学江湖豪杰火并,想在兵器上淬点毒;当铺想把竞争对手的老板给谋杀了;妓女想和恩情深重的情郎一起服毒……到处都用得着。这无形间保护了他。他的制毒是半公开的,众人皆知,但是没人说破。有人去衙门告过,说他卖毒害人,但衙门睁一眼闭一眼。因为有更上层的手在保护着他。当然,这一切他未必知道。哪怕知道,他也表现出不知道的样子。

他不刻意传扬出身,但他也不刻意隐瞒,所以他的平淡身世,许多人都晓得,衙门还把这段写进了卷宗里。他是个制毒世家出身,少年时性格温和,就随了祖业。他暗恋过他的三表姐,结果被三表姐用毒药戏耍了一次。细节无人知晓,许多人猜测,他是被公开嘲弄了——对他温和谨慎的秉性来说,这实在是毁灭性的。有许多玩笑的传言说他心理变态,毒杀了三表姐和所有亲戚,但更确凿的信息表示,他没毒杀过任何人。他的父母是自然病死的——这并不奇怪,制毒的人和毒药耳濡目染,身体健康总是比较容易出问题。

后来,七毒婆婆和白岩翁死了——有传说这两人死于一次毒药的比拼,但是衙门的白布一铺,你永远无法知道真相了。他和淳于秀成了都城最有名的制毒者。那段时间,淳于秀一度有独占鳌头之势:首先,淳于秀是个神秘的制毒者,有人说他是白衣秀士,有人说她是秀丽的美女蛇,这给他(她)制造了许多拥趸;传说他(她)自己配制成功了白岩翁的灵犀酒和七毒婆婆的碧磷粉;传说他(她)还会易容术、变声术、驱妖、请鬼等各类邪法。

他安心的调配着阿毒,对这些都不甚在意。

专门有好事的客人对他说,淳于秀近来又出了新花样:他(她)引进了西洋的试管,按照科学配比制作毒药,引得许多人想问他(她)买化学课本;淳于秀近来把凤凰散分成了彩虹七色,每色代表一种口味,比如,给喜欢吃辣椒口味的人,就下红色的凤凰散;给喜欢吃蔬菜口味的人呢?就下绿色。过年,淳于秀就搞大酬宾,老熟客人统统六折,专门用来毒那些上门讨债的、过年催房的人。

他还是安心的调配着阿毒,对这些不在意。

他只有阿毒,只有阿毒……阿毒是最纯粹的毒药。没有感情,没有色彩,没有口味,至真至纯,手工打造。他只相信这个。

后来,出了点事。天子驾崩,改朝换代了。据说天子的死因是被王妃往耳朵里灌了毒,所以新天子决意整饬都城的风气。所有的毒药匠人都被捉了起来。天子还发出了号召,“清洁都城,还我正气”。

他就被押在“还我正气”的横幅下。

监刑官说,天子有个主意。“不是说他和淳于秀谁是天下第一毒决定不出来吗?那就让他们比个高低。”天子的创意是:

“毒药毒药,比的不就是让人视死如归、甘之如饴吗?就这样,让他们各配一份毒药,让彼此吃。谁死的时候表情欣慰,他的对手就赢了。”

听完这些,他觉得问题不大。他知道淳于秀的凤凰散很厉害,但他对阿毒有十足把握。阿毒无色无味而且绝无痛苦,是天下第一奇毒,他对这点是有把握的。

他死那天,城里下了微雨。他穿白麻衣上法场,观者如潮。场外的赌桌上,他和淳于秀的名字各堆起了如山白银。他坐在一张桌的此侧,像倒酒一样,把阿毒从青瓷瓶里倒进白瓷杯,然后抬头看桌子彼侧:淳于秀身披一身彩虹色的袍子,戴一张彩虹色的面幕,只留一双明亮的眼睛。他(她)的装束博得了大家的掌声:到死还保持自己华丽冶艳的风格,难得。

他看着淳于秀将凤凰散倒进一个彩色瓷杯,看着淳于秀将杯子推给他,他自己也把白瓷杯推了过去。“请。”

他端起杯子,将凤凰散饮下口中。他觉得味道像花生酱。然后他就看见淳于秀把面幕摘了下来,慢慢把他的阿毒喝了下去。令他惊惶万端的是,他看见了一张熟悉之极的脸。他的三表姐。然后他听见三表姐的声音说:

“我记得,你是一直喜欢吃花生味的。”

在他死去前的瞬间,他充满了痛苦和愤怒。因为,他知道,就是那一瞬间,被那一句话、那一张脸和那口味道最诱惑的,温煦甜美的爱情记忆,让他嘴角流露出了微笑,这抹微笑永远凝固在他的嘴角,成为了这场比赛判定的依据。他输了,因为他比淳于秀的表情更快乐。而让他愤怒的是,他无法分辨淳于秀是否真的是他记忆中的爱人,还是用了易容术和变声术来欺骗他——如果那是他的意中人,他便亲手毒杀了她;如果那不是他的意中人,那他就是被欺骗了,被投机取巧的失去了天下第一奇毒的声名,而且再一次被“最毒妇人心”愚弄了。

《既然已经走了这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