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切的风格:亲切不是随便,不能“像是普通谈话一般”

一百五十多年前英国批评家哈兹里特(Hazlitt)写过—篇文章《论亲切的风格》(On Familiar Style),开宗明义地说:

以亲切的风格写作,不是容易事。许多人误以为亲切的风格即是通俗的风格,写文章而不娇揉造作即是随随便便地信笔所之。相反的,我所谓的亲切的风格,最需要准确性,也可以说最需要纯洁的表现。不但要排斥一切无意义的铺张,而且也要芟除一切庸俗的术语,松懈的、无关的、信笔拈来的词句。不是首先想到一个字便写下来,而是要选用大家常用的最好的一个字;不是任意地把字组合起来,而是要使用语文中之真正的惯用的语法。要写出纯粹亲切的成真正英文的风格,便要像是普通谈话一般,对于选字要有彻底把握,谈吐之间要自然、有力,而且明白清楚,一切卖弄学问的以及炫耀口才的噱头都要抛弃。……任何人都可以用戏剧的腔调念出一段剧词,或是踩上高跷来发表他的思想;但是用简单而适当的语文来说话写作便比较困难了。做出一种华而不实的风格,使用双倍大的字来表现你所想表现的东西,这是容易事;选用一个最为恰当的宇,便不那么容易。十个八个字,同样的常用,同样的清楚,几乎有同样的意义,要在其中选择一个便不简单,其间差异微乎其微,但是却具有绝对的影响。……

他这意思是正确的。亲切不是随便,选词遣字之间很需要几分斟酌。不过写文章“要像是普通谈话一般”,这句话似乎也还可以再加斟酌。我以为,说话和写文章究竟不是一件事。是有人主张“要怎么说便怎么写”,但是我们说话通常是不打腹稿的,没有时间字斟句酌,往往都是想到即说,脱口而出,所以常有断断续续的、重重叠叠的词句,以及不很恰当的、不很明白的字词,当然更没有标点符号。假如写作如谈话,写出来的东西怕尽是些唠唠叨叨的絮语,废话连篇,徒惹人厌。使用过录音机的人一定可以理解,打开录音机听别人的谈话录音或自己的谈话录音,会觉得词句间欠斟酌、欠简练的地方太多了。如果把说话记录逐字逐句记了下来,也许是如闻謦欬,别有情趣,但是那份啰唆烦聒不成其为文章了。

语文一致当然是很好的理想。如果这理想有实现之可能,语与文要双方努力。写作要像谈话,谈话也要像写作。写作者芟除其文字中的繁文缛节,使之近似谈话,谈话者芟除其庸俗烦屑,使之近似文字。这样的语文一致岂不是更为合理?不过使文字近似谈话易,使谈话近似文字难。因为人的教育程度不一致,有人说话粗野,有人说话文绉绉,说话粗野的人写文不会文雅,说话文绉绉的人写文也不会直率。语不一致,文焉能一致?语有许多阶层,文亦有许多阶层,阶层之间难望其一致。

以方言土语写小说,例如老舍早年作品《老张的哲学》《二马》之类,使用纯粹的北平方言,从头到尾,北平人读之备觉亲切,其他地方的读者怕未必全能欣赏。这样的文字应该算是言文一致了。我以为,小说中使用方言土语应以对话部分为限,因为只有在对话部分最能传神,如果全部用方言反倒减少了效果。

我从不相信古代言文一致的说法。记得胡适之先生的《白话文学史》说起过,到了汉朝的董仲舒的时候言文才正式地分离。胡先生的《白话文学史》旨在说明白话文学不是什么新的事物而是古已有之的,这话固然不错,不过在汉以前言文一致恐非事实。试想古代文字,由甲骨、钟鼎,以至简牍,书写是多么费事,文字非力求简练不可,凡能省的字必定省去。异于白话的文言大概是这样兴起来的。“周诰殷盘,佶屈聱牙”,难道是当时的白话?《诗经》不是容易读的,近似歌谣的国风一部分也不可能是当时的白话,古往今来没有口头谈话而能整整齐齐的几个字一句而且押韵的。言文从来未曾一致过。如果一定要把口头白话写下来称之为白话文学,那也未尝不可,事实上也曾有人这样做,据我看其中很少称得上是文学作品。

亲切的风格仅是比较地近于谈话而已,不能“像是普通谈话一般”。

《会说话的人,人生都不会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