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宇连跑了几次,逼我抄出志摩的日记。我一天天的懒,其实不是懒!是怕,真怕极了。两年来所有他的东西我一共锁起,放在看不见的地方,总也没有勇气敢去拿出来看,几次三番想理出他的信同日记去付印,可是没有看到几页就看不下去了。因为我老是想等着悲哀也许能随着日子一天天的溶化的,谁知事实同理想简直不能混合的。这一次我发恨的抄,三千字还抄了三天,病了一天,今天我才知道,等日子是没有用的。不看,也许脑子的印象可以糊涂一点,自己还可拿种种的假来骗自己。可是等到看见了他那像活的似的字,一个个跳出来,他的影子也好像随着字在我眼前来回的转似的,到这时候,再骗也骗不住了,自己也再止不住自己的伤感了,精神上又受不住,到结果非生病不可。所以我两年来不但不敢看他的东西,连说话也不敢说到他,每次想到他,自己急忙想法子丢开,不是看书就是画,成天只是麻木了心过日子,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管。
这本日记是我们最初认识时候写的,那时我们大家各写一本,换着看的。在初恋的时候,人的思想、动作,都是不可思议的。他的尤其是热烈,有许多好的文字,同他平时写的东西完全不同,我本不想发表的,因为他是单独写给我一个人的,其中大半都是温柔细语,不可公开的。不过这样流利美艳的东西,一定要大家共同欣赏,才不负它的美。所以我不敢私心,不敢独受,非得写出来跟大家同看不可,况且从前他自己也曾说过:“将来等你我大家老了,拿两本都去印出来送给朋友们看,也好让大家知道我们从前是怎样的相爱。等到头发白了再拿出来看,一定是很有趣的。”他既然有过意思要发表,我现在更应该遵他的遗命,先抄出一部分,慢慢的等我理出了全部的再付印成一本书,让爱好的朋友们都可以留一个纪念。
三月十九日小曼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