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夏威夷。
    这以后连续几天太平无事。虽说不是极乐世界,也够得上和平时光。我郑重其事地拒绝了迪安。我说有些感冒发烧,还咳嗽(“咳、咳”),暂时实在无此兴致。然后递给她10元车费。她说这怎么可以,病好后往这儿打个电话。说着从手袋取出自动铅笔,在门板写下电话号码。随即一声“拜拜”,扭着腰肢走了。
    我领雪到她母亲那里去了几次。每次我都同狄克一同去海边散步,去游泳池游泳。他游得不错,同一时间里雪便同她母亲单独交谈。我不晓得两人谈些什么。雪役说,我也没问,我借辆汽车把她运到马加哈就算完事。之后就同狄克闲聊、游泳、看冲浪、喝啤酒、小便。最后再把她带回火奴鲁鲁。
    我听过一次狄克朗诵的弗罗斯特的诗。诗的内容我当然不懂,不过朗诵确实出色。音调铿锵,感情饱满。也看过雨刚刚冲洗出来的潮乎乎的照片。照的是夏威夷人像。本来是极为普通的人物,但从她的镜头里出来后,那表情真可谓栩栩如生,生命之核鼓涌而出。生息在这南方海岛上的男男女女那直率的温情,那粗俗、那冷冰冰的刻薄,那生存的喜悦,无不在其照片里表现得淋漓尽致,深刻有力,而又安溢温馨。天才!狄克说“和我不同,和你也不同”——千真万确,一看便知。
    如我照看雪一样,狄克在照看雨。当然是他那方面艰巨得多,他要扫除,要洗衣服,要烧菜做饭,要买东西,要朗诵诗,要说笑话,要跟踪熄灭烟头,要问刷牙了没有,要补充卫生巾(我陪他买过一次东西),要汇集照片,要用打字机把他作品的目录打印出来。而这些全要靠他那一只胳膊完成。我怎么也无法想像他做完这诸多事情之后还能有时间从事自己的创作。不过转念一想,我还真不具备同情他的资格——我在照看雪,反过来又由她父亲出钱买机票,出钱订宾馆,甚至出钱买女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我同他都是半斤对八两。
    不到她母亲那里去的时间里,我们便练习冲浪,游泳,百无聊赖地躺在沙滩上辗转反侧或者去买东西,租小汽车在岛上四处兜风。晚上,我们去散步,看电影,去哈勒克拉尼或罗亚尔夏威夷饭店的花园酒吧里喝“克罗娜”。我利用充足的时间做了很多菜。我们轻松愉快,连指尖都给太阳镀上了美丽的光彩。雪在希尔顿服装店买了带有热带风情的新比基尼泳装,往身上一穿,活脱脱一个夏威夷少女。冲浪的本领也大有长进,我无论如何都捕捉不到的轻波细浪她都驾驭得得心应手。她买了几盒“滚石”的磁带,每天反复听个不止。有时我去买饮料而把她一个人扔在沙滩上,这时间里便有各种各样的男士向她搭话。但由于她不会说英语,那些男士百分之百地落得个自讨无趣。见我回来了,便一个个道声“失礼”(或者出言不逊地),纷纷逃离。她黝黑健美,每天无忧无虑,喜气洋洋。
    “喂,男人想得到女人的愿望就那么强烈?”一天躺在沙滩上的时候雪突然问我。
    “是较强烈。程度固然因人而异,但从本能上从肉体上来说,男人都是想得到女人的。关于性大致知道吧?”
    “大致知道。”雪用于巴巴的声音说。
    “有一种东西叫做性欲,”我解释说,“就是说想同女孩儿困觉——这是自然规律,为了保持种族——”
    “我不要听什么保持种族,别讲生理卫生课上的那些陈词滥调。我是在问性欲,问那东西是怎么回事。”
    “假定你是一只鸟,”我说,“假定你喜欢在天上飞并感到十分快活,但由于某种原因你只能偶尔才飞一次。对了,比如因为天气、风向或季节的关系有时能飞有时不能飞。如果一连好些天都不能飞,气力就会积蓄下来,而且烦躁不安,觉得自己遭到不应有的贬低,气恼自己为什么不能飞。这种感觉你明白?”
    “明白。”她说,“经常有那种感觉的。”
    “那好,一句话,那就是性欲。”
    “这以前你什么时候在天上飞来着?就是——我爸爸最近给你买那个女人之前?”
    “上个月末吧。”
    “快活?”
    我点点头。
    “总那么快活?”
    “也不一定。”我说,“因为是两个不健全的生物在一起合作进行的事,所以不一定每次都顺利成功。有时失望,也有时快乐得忘乎所以,以致不小心撞到树干上。”
    雪“唔——”了一声,陷入思索。多半是在想像空中飞鸟因左顾右盼而不小心撞在村干上的光景吧。我有点不安:以上解释果真合适不成?并不好,我岂不是在向一个进入敏感年龄的女孩子传授荒谬至极的东西?但也无所谓,反正长大自然而然要明白的。
    “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成功率会有所提高。”我继续解释,“因为可以摸到诀窍,可以预测阴晴风雨。但在通常情况下,性欲反而随之逐渐减退。性欲就是这么一种东西。”
    “可怜!”雪摇头道。
    “的确。”我说。
    夏威夷。
    我在这岛子上到底住多少天了?日期这一概念已经从我头脑里完全消失,昨天的次日是今天,今日的次日是明天,日出日没,月升月落,潮涨潮退。我抽出手册,用月历计算一下日期:已来此10天,4月份已近尾声。我暂定一个月的休假已经过去。是怎样过去的呢?脑袋的螺丝早已放松,彻底放松。天天冲浪,天天喝“克罗娜”。这并无不可。但我本来是寻求喜喜行踪的,那是一切的开始。我按照那条路线,一路随波逐流而来。当我蓦然醒悟时,却不知不觉到了这等地步。奇妙的人一个接一个出场,事物的流程已完全偏离方向。于是我现在得以在椰子村阴下边喝热带风味的饮料,边听卡拉帕纳音乐。必须对流程加以矫正。咪咪死了,被勒死了。警察来了。对了,咪咪命案究竟怎么样了呢?文学和渔夫澄清她身份了吗?五反田又如何呢?他看起来极度疲劳,心力交瘁。他是想同我说什么呢?反正一切都半途而废,然而又不能就这样半途而废。差不多该返回日本了!
    但我不能动身。这些天不仅对雪,对我也同样是得以摆脱紧张的一段久违的时光。这时光雪需要,我也需要。我每天几乎什么也不想。只是晒太阳,游泳,喝啤酒,只是听着“滚石”和布鲁斯-斯普林斯廷在岛上开车兜风,只是在月光下的海滨散步,去宾馆酒吧喝酒。
    我心里当然清楚不可能长此以往,只是不忍马上起身离开。我身心舒展,雪也乐在其中。见她这副样子,我怎么也说不出“喂,回去吧”。这也成了自我原谅的口实。
    两个星期过去了。
    我和雪一起驱车兜风。这是傍晚的闹市区,道路很挤。反正没什么要紧事,我们便慢慢行驶,也好看看两边景致。色情电影院、削价商品专门店、越南人卖越式长裙布料的服装店、中国食品店、旧书店以及旧唱片店等,一路鳞次栉比。有家店前,两个老人搬出桌椅在下围棋。火奴鲁鲁一如往日的闹市风情。到处都可见到目光游移迟滞的男子无所事事地呆立不动。这街头很有意思。也有价廉味美的饮食店。不过女孩子单独行走并不合适。
    离开闹市区,临近港口一带,贸易公司的仓库和办公楼等多了起来,街面上显得有些冷清,索然无味,下班急于回家的人们在等公共汽车,咖啡店已经亮起缺笔少画的霓虹灯。
    雪说她想再看一次《E.T》。
    我说可以,吃完晚饭去看。
    接着她谈起《E.T》,说我要是像《E.T》该有多好。并用食指尖轻触了下我的额角。
    “不行的,就算那么做,那里也好不了。”
    雪嗤嗤笑着。
    就在这时!
    这时,有什么东西突然击了我一下,头脑中有什么东西咔的一声连接上了,显然发生了什么。究竟发生了什么,刹那间我无从判断。
    我几乎条件反射地踩闸刹车。后面的“佳马乐”①几次拉响刺耳的汽笛,超车时从车窗里朝我骂不绝口。是的,我是看见了什么——重大发现!现在,在这里!
    ①日本产小汽车名。
    “喂喂,怎么搞的,一下子?多危险!”雪说,或者大概这样说道。
    我什么也听不进去。是喜喜,我想,没错,刚才我是在这里看见了喜喜,在这火奴鲁鲁的商业区。我不晓得她何以置身此地,但确是喜喜无疑。我同她失之交臂——她是从我车旁一闪而过,近得伸手可触。
    “喂,把车窗全部关好锁上,不得下车,谁说什么也别开门,我就去就回。”说罢,我跳下车。
    “等等,我不嘛,一个人在这地方……”
    我只顾沿路跑去,撞上好几个人,我已顾不得这许多。我必须抓住喜喜。我不知为何抓她,但务必抓住她,同她说话。我顺着人流向前猛跑,穿过了两三条横道。奔跑之间,我记起她的衣着:蓝色连衣裙、白色挎包。前边很远处出现了蓝色连衣裙和白色挎包。苍茫的暮色中,白色挎包随着她的脚步一摇一摆,她朝人多热闹的地方走去。我跑上主干大街,行人顿时增多,无法跑得很快,一个体重看上去足有雪3倍之多的巨大女人挡住去路。但我还是一点点缩短了同喜喜间的距离。她只是不停地走,速度适中,不快不慢。既不回头又不斜视,也似无乘车的打算,只是径直向前步行。本以为可以马上追上,但奇怪的是那段距离很难缩得更短。信号灯竟一次也未使她止步。仿佛她早已计算妥当,一路全是绿灯。为了不使她消失,一次我不得不闯红灯,险些被车碾上。
    当已缩至20米左右的时候,她突然朝左拐弯。我当然也跟着左拐。这是一条人影寥寥的窄路,两旁排列着不甚气派的办公楼,中间停着轻型客货两用车和小吨位卡车。路面已不见她的身影,我止住脚步,气喘吁叮地凝目细看。喂,怎么搞的,又消失了不成?但喜喜并未消失,只是被一辆运输车挡住了一会。她仍以同样的步调继续前行。暮色渐深,她那如同钟摆在腰间均匀晃动的挎包看得分外清晰。
    “喜喜!”我大声叫道。
    她似乎听见,朝我一闪回过头来。是喜喜!虽说我们之间尚有一段距离,虽说路面昏暗——路灯因余晖未尽而未全部放光——但足以使我确信那必是喜喜,毫无疑问。而她也知道是我,甚至朝我漾出一丝微笑。
    喜喜没有止步。只是回眸一望,脚步也役放松,继续前行,走进一排办公楼中的一座。我相差20秒钟也抢入其中,但迟了一步,大厅里的电梯已经闭合。用老办法表示楼层的指针已开始缓缓旋转,我喘息未定地盯视那针尖的指向。指针慢得令人心焦,好歹指在“8”时,颤抖一下,再不动了。我按了下电梯钮,旋即改变主意,沿旁边的楼梯向上跑去,险些同一个提水桶的管理人模样的萨摩亚人撞个满怀。
    “喂,哪里去?”他问。我说了声“回头见”,一步不停地往上冲去。楼内弥漫着灰尘味儿,不像有人办公。四下寂然,杳无人迹,独有我扑通扑通的脚步声在走廊里訇然回响。跑上八楼,左右张望,无任何动静,无任何人。只有公司办公室模样的普通门扇沿走廊排开。门有七八扇,每扇都有编号和单位标牌。
    我逐个看那标牌,但那名称对我毫无帮助。贸易公司、法律事务所、牙科诊室……每块标牌都破旧不堪,脏污不堪。就连名称本身都给人以古旧脏污之感,无一堂而皇之。寒伧的街道,寒伧的楼宅,寒伧的楼梯,寒枪的办公室。我再次从前往后慢慢确认一遍如此名称,仍然没有一个同喜喜连接得上。无奈,只好静静站定,侧耳细听。全无任何声响,整座楼犹如废墟般一片死寂。
    稍顷,有声传来,是高跟鞋敲击硬地板的声音——咯噔咯噔。鞋声在天花板高悬而又不闻人声的走廊里,回声异常之大,仿佛远古的回忆,滞重而干涩,竟使得我对现在这一概念发生怀疑,而觉得自己似在早已死去风干的巨大生物那迷宫般的体内彷徨不已——我不巧通过时间之穴遽然掉入这空洞之中。
    由于鞋声过大,我一时难以判断来自哪个方向。好一会儿,才知是从右侧走廊的尽头处传来的。于是我尽可能不使网球鞋发出声响,快步朝那边赶去。鞋声从尽头处的门的里边发出。听起来似乎相当遥远,实际上却只有一门之隔。门上没有标牌。奇怪,我想,刚才我挨门看时,明明也有标牌。写的什么倒记不清了,反正门有标牌无疑。假如存在没有标牌的门,我绝对不至于错过。
    莫非做梦?不是梦,不可能是梦?一切有条不紊,环环相扣。我本来在火奴鲁鲁商业区,追喜喜追到这里。并非梦,是现实。虽然不无离奇,但现实还是现实。
    不管怎样,敲门再说。
    一敲,鞋声即刻停止,最后的回声被空气吸收之后,四周重新陷入彻底的沉寂之中。
    我在门前等了30秒,什么也没发生,鞋声依旧杳然。
    我握住球形拉手,果断地一拧。门没有锁。把手轻轻旋转,随着微弱的吱呀声,门从内侧打开。里面很暗,隐隐有一股地板清洗剂的味道。房间空无一物,既无家具,又无灯盏。惟有一片若明若暗的夕晖将其染上淡淡的蓝色。地板上散落着几张褪色的报纸。无人。
    随即响起鞋声,准确说来是4步。接下去又是沉寂。
    声音似乎从右上端传来。我走到房间尽头,发现靠窗有一门,同样没锁,门后是楼梯。我扶着冷冰冰的金属扶手,一步步摸黑攀登。楼梯很陡,大约是平常不用的紧急通道。上至顶头,又见一门。摸索电灯开关,无处可寻。只好摸到球形把手,把门拧开。
    房间幽黑,虽然算不上漆黑一团,但基本着不清里面是何模样,只知道空间相当之大,料想是阁楼或棚顶仓库之类。一个窗口也没有,或有而未开。天花板正中有数个采光用的小天窗。月亮尚未升高,无任何光亮从中射进。隐隐约约的街灯光亮几经曲折,终于从那天窗爬入少许,几乎无济于事。
    我把脸往这奇异的黑暗中探出,喊了一声:“喜喜!”
    静等片刻,没有反应。
    怎么回事呢?再往前去又过于黑暗,无可奈何。我决定稍等一会。这样也许眼睛适应过来,而有新的发现也未可知。
    我不知曾有几多时间在此凝固。我侧起耳朵,目不转睛地注视黑暗。不久,射进房间的光线由于某种转机而稍微增加了亮度。莫不是月亮升起,或者街上的灯光变亮不成?我松开把手,蹑手蹑脚往房间正中趋前几步。胶底鞋发出沉闷而干涩的嚓嚓声,同我刚才听到的鞋声差不许多,带有一种似乎不受空间限制的非现实性的奇妙余韵。
    “喜喜!”我又喊了声,仍无回音。
    如同我一开始凭直感所意识到的那样,房间十分宽敞。空空如也,空气静止一团,居中环顾四周,却发现角落里零星放有家具样的什物。看不真切,但从其灰色轮廓想来,大约是沙发桌椅矮柜之类。这光景也真是奇特,家具看上去居然不像家具。问题在于这里缺乏现实感。房间过大,家具则相形少得可怜。这是一个被离心式扩大了的非现实性生活空间。
    我凝神细看,试图找出喜喜的内色挎包。那蓝色的连衣裙想必隐没在房间的黑暗里,但挎包的白色则应肖看得出来。也许她正坐在某张椅子或沙发上。
    但我未能发现挎包。沙发或椅子上只有一摊白布样的东西,估计是布罩之类。近前一看,根本不是布,而是骨头。沙发上并坐着两具人骨,而且都非常完整,无一欠缺。一具大些,另一具稍小,分别以生前的姿势坐在那里。大些的人骨将一只胳膊搭在沙发靠背上,稍小的则两手端放膝头。看起来两人是在不知不觉中死去的,而后失去血肉,只剩得骨骼。他们甚至像在微笑,且白得惊人。
    我没有感到恐怖。原因不知道,只是并不害怕。我想,一切都已在此静止,在此静止不动。那警察说得不错,骨头是清洁而文静的。他们已经完全地、彻底地死了,无须什么害怕。
    我在房间里巡视一圈。原来每张椅子上都坐有1具人骨,总共6具。除1具外,全都完好无缺,死后己过了很长时间。每具的坐姿都非常自然,似乎当时根本没觉察到死的降临。其中一具仍在看电视。当然电视已经关了。可他(从骨骼很大这点,我揣度是个男子)继续盯视荧屏。视线笔直地同其相连,如同被钉在虚无图像上的虚无视线。也有的是伏着餐桌死去的,餐桌上还摆着餐具,里边无论当时装着什么,如今都一律成了白灰。也有的是躺在床上死的——惟独这具人骨不完整,左臂从根部断掉。
    我闭起眼睛。
    这到底是什么?你到底想让我看什么?
    鞋声再度响起,来自别的空间。我分辨不出它来自哪个方向,仿佛是从什么方位也不是的方位、从什么地方也不是的地方传来的,然而看上去这个房间已是尽头,哪里也通不出去。脚步声持续响了一阵便消失了。随之而来的沉寂几乎令人窒息。我用手心擦了把汗。喜喜再次消失。
    我打开来时的门,走到外面。最后一次回头望时,只见6具骨骼在蓝色的幽暗中隐隐约约地、白生生地浮现出来,似乎马上就要悄然起身,似乎在静等我的离去,似乎我离去后电视马上打开,碟盘中马上有热腾腾的菜肴返来。为了不打扰他们的生活,我轻轻带上门,从楼梯走下,厕到原来空荡荡的办公室。办公室同刚才见到时一样,空无一人,只有地板那同一位置上散落着几张旧报纸。
    我靠着窗沿向下俯视。街灯发出清白的光,路面仍然停着轻型客货两用车和小型卡车。没有人影,早已日落天黑。
    继而,我在积满灰尘的窗框上发现了一张纸片,有名片大小,上面用圆珠笔写着像是电话号码的7位数字。纸片较新,尚未变色。对这号码我一点印象也没有,翻过背面觑了一眼,什么也没写,一张普通白纸。
    我把纸片揣进衣袋,出到走廊。
    站在走廊里凝神细听。
    不闻任何声响。
    一切死绝。沉寂,不折不扣的沉寂,如被切断电线的电话机。我无奈地走下楼梯。到大厅后寻找刚才那位管理人,以打听这到底是怎样一座办公楼,但没有找见。我等了一会。等的时间里渐渐担心起雪来。我计算自己把她扔开了多长时间,但计算不出。20分钟?1个小时?反正天色已由微暗而黑尽。再说我是把她扔在环境有欠稳妥的道路上。反正得赶回才是,再等下去也一筹莫展。
    我记住这条街的名称,急匆匆地返回停车的地方。雪满脸不情愿的神情,歪在座席上听广播。我一敲,她扬起脸,打开门锁。
    “抱歉!”我说。
    “来了好多人,又是骂,又是敲玻璃,又是抓着车身摇晃。”
    “对不起。”
    她看着我的脸。刹那间,那眼神冻僵了一般。瞳仁顿时失去光泽,如平静的水面落入一片树叶,轻轻泛起波纹。嘴唇若有所语地微微颤动。
    “咦,你到底在哪里干什么来着?”
    “不知道。”我说。我这声音听起来也像是从方位不明的场所里传来,同那足音一样不受任何空间的制约。我从衣袋里掏出手帕,慢慢擦汗。汗水在我脸上好像结了一层又凉又硬的膜。“真的说不清楚,到底干什么了呢?”
    雪眯细眼睛,伸手轻轻触摸我的脸颊,指尖又软又滑。与此同时,她像嗅什么气味一样用鼻子“嘶——”地深深吸气,小小鼻翼随之略微鼓涨,仿佛有些变硬。她紧紧地盯着我,使我觉得好像有人从1公里之外注视自己。
    “不过是看见什么了吧?”
    我点点头。
    “那是说不出口的,是语言不能表达的,是对任何人也解释不清楚的。可是我明白。”她偎依似的把脸颊贴在我脸上,一动不动地贴了10秒或15秒。“可怜!”她说。
    “怎么回事呢?”我笑道。本来并没心思笑的,却又不能不笑,“无论怎么看我都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或者不如说是个讲究实际的人。可为什么总是被卷进这种离奇古怪的事件之中呢?”
    “噢,那是为什么呢?”雪说,“别问我。我是孩子,你是大人嘛!”
    “的确。”
    “但你的心情我很明白。”
    “我不很明白。”
    “软弱感,”她说,“一种无可奈何地被庞然大物牵着鼻子走的心情。”
    “或许。”
    “那种时候大人是借酒消愁的。”
    “不错。”
    我们走进哈勒克拉尼宾馆,在游泳池畔以外的另一间酒吧坐下。我喝马丁尼酒,雪喝柠檬汽水。一位长着一副谢尔盖-拉赫马尼诺夫般高深莫测的面孔的、头发稀稀拉拉的中年钢琴手,面对一架卧式钢琴默默弹奏基本乐曲。顾客只有我们两个。他弹了《小星团》,弹了《但不是为了你》,弹了《佛蒙特州的月亮》。技术无懈可击,但兴味索然。最后,他弹奏了肖邦的一首前奏曲。这回弹得十分精彩。雪鼓掌时,他投以两毫米的微笑,随即转身离去。
    我在这酒吧里喝了3杯马丁尼,然后闭目回想那个房间里的光景。那似乎是一场活生生的梦——大汗淋漓地睁眼醒来,舒一口长气说“终究是场梦”。然而又不是梦,我知道不是梦,雪也知道不是梦。雪知道的,知道我看见了那光景。风干了的6具白骨。它意味着什么呢?那缺少左臂的白骨莫非是狄克-诺斯?而另5具又是何人呢?
    喜喜想告诉我什么呢?
    我恍然记起衣袋里那张在窗框上发现的纸片,赶紧掏出去电话亭拨动号码。没有人接。铃声仿佛垂在无底深渊中的秤舵,持续不断地呼叫不止。我返回酒吧,坐在椅子上叹了口气。
    “如果能买到机票,我明天回国。”我说,“在这里呆得太久了。休假是很快活,但现在觉得该是回去的时候了。也有事要回去处理。”
    雪点点头,似乎我开口之前她已有预料。“可以的,别考虑我。你想回去就不妨回去。”
    “你怎么办?留下?还是同我一道回去?”
    雪略一耸肩,说:“我准备去妈妈那里住些天,还不想回日本。我提出要住,她不会拒绝吧?”
    我点下头,将杯里剩的马丁尼酒一口喝干。
    “那好,明日开车送你去马加哈。噢,再说,我也恐怕还是再最后见一次你母亲为好。”
    之后,我们去阿洛哈塔附近一家海味饭店吃最后一顿晚饭。
    她吃龙虾。我喝罢威士忌,开始吃牡蛎。两人都没怎么开口,我脑袋昏昏沉沉,恍惚觉得自己吃牡蛎时便可能酣睡过去,而变成一具白骨。
    雪不时地看我一眼,饭后对我说道:“你最好回去睡一下,脸色很不好看。”
    我回房间打开电视,拿起葡萄酒自斟自饮。电视上正在转播棒球比赛,杨基茨队对奥里奥尔队。其实我并不大想看棒球比赛,只不过想打开电视——作为一种同现实物相连接的标识。
    我喝酒一直喝到困意上来。突然想起那张纸片,便又拨动了一次号码,还是没人接。铃声响过15遍,我放下听筒,坐回沙发盯着电视荧屏不动。威弗尔德进入击球位。随后我觉得有什么刮了我脑袋一样,是有什么。
    我边盯电视边思索那究竟是什么。
    什么与什么相似,什么与什么相连。
    我将信将疑,但值得一试。我拿起那张纸片走到门前,将迪安写在门上的电话号码同纸片上的电话号码加以对照。
    完全相同。
    一切都连接上了,我想,一切都已连接妥当,惟独我不晓得其接缝位于何处。
    翌日一早,我给日航售票处打去电话,订了下午的机票。然后退掉房间,准备开车把雪送到她母亲在马加哈的小别墅。我先给雨打电话,告诉她今天因急事回国,她没有怎么惊讶,说她那里供雪睡觉的地方还是有的,可以带雪过去。今天从一早开始便意外地阴沉下来,随时都可能有暴风雨袭来。我驾驶那辆近来常用的三菱“矛骑兵”,像往日那样边听广播,边沿着海滨公路以120公里的时速一路疾驰。
    “活像大力士。”雪说。
    “像什么?”我反问。
    “你心脏里像有个大力士。”雪说,“大力士在吃你的心脏,唧、唧、唧,唧、唧、唧。”
    “理解不透你这比喻。”
    “有什么被腐蚀。”
    我一面开车一面思索。“有时我感觉得到死的阴影。”我说,“那阴影非常之浓,就像死即将靠近我身边,而且已经悄然伸出手,眼看就要抓住我的脚踝似的。我并不怕。因为那始终不是我的死,那只手抓住的始终是别人的脚踝。但我觉得每有一个人死去,我自身便也受到一点损耗。为什么呢?”
    雪默然耸肩。
    “为什么我固然不知道,但死总是在我身旁,一旦机会来临,就从一道空隙里闪出原形。”
    “那怕就是你的关键所在吧?你是通过死这种东西同世界发生联系的,肯定。”
    我思索良久。
    “你使我很悲观。”我说。
    狄克-诺斯为我的离去大为感伤,虽然我们之间没有多少共通点可言,但正因如此,才感到无拘尤束。我对他那种富有诗意的现实性,甚至怀有类似尊敬的情感。我们握手告别。同他握手时,我见过的白骨蓦地掠过我的脑际。难道那真的是狄克-诺斯?
    “我说,你可考虑过死的方式?”我问道。
    他笑着想了想说:“打仗时常想来着,因为战场上什么样的死法都有。但近来不大想,也没有工夫想这么复杂的事情。和平要比战争忙碌得多。”他笑了笑,“为什么想起问这个?”
    我说没什么缘由,不过一时想到而已。
    “让我想想看,下次见时告诉你。”他说。
    之后,雨邀我去散步,我们并肩沿着漫步用的小路缓缓移动步履。
    “谢谢你帮了这么多忙。”雨开口道,“真的十分感谢。这种心情我总是表达不好,不过……唔,呃,是这样的:我觉得很多事情因为有你在才得以顺利解决。不知什么缘故,有你在中间事物的进展就能变得顺畅。现在,我和雪可以单独谈很多话,互相之间好像多少有了理解,而且她也能像今天这样搬到这里住了。”
    “太好了!”我说。我使用“太好了”这句台词,只限于想不出其他任何用于肯定的语言表达方式,而又不便沉默这种迫不得已的情况。雨当然觉察不到这点。
    “遇到你后,我觉得那孩子精神上安稳多了,焦躁情绪比以前少了。肯定你和她脾性合得来,为什么我倒不知道。大概你们之间有某种相通之处吧。嗯,你怎么认为?”
    我说不大清楚。
    “上学的事怎么办好呢?”她问我。
    我说既然本人不愿意去,那么也不必勉强。“那孩子是很棘手,又易受刺激,我想很难强迫她干什么。相比之下,最好请一位像样的家庭教师教给她最基本的东西。至于什么突击性试前复习什么百无聊赖的俱乐部活动什么毫无意义的竞争什么集体生活的约束什么伪善式的规章制度,无论怎么看都不适合那孩子的性格。学校不愿意去,不去也未尝不可。独自搞出名堂的人也是有的。恐怕最好发掘她特有的才能并使之充分发挥出来。她身上是有足以朝好的方面发展的素质的,我想。也有可能将来主动提出复学,那就随她便就是。总之一句话,要由她自己决定,是吧?”
    “是啊,”雨沉思片刻,点头道,“恐怕真像你说的那样。我也根本不适合群体生活,也没有正经上过学,很能理解你的话。”
    “既然理解,那还有什么可考虑的呢?到底问题在哪里呢?”
    她喀喀有声地摇晃了几下脖颈。
    “问题倒也没什么。只是在那孩子面前我缺乏作为母亲的坚定自信,所以才这么优柔寡断。别人说不上学也未尝不可也好什么也好,可我总是心里不踏实,而觉得还是要上学才行,否则到社会上恐不大合适……”
    社会上——我接下去说:“当然,我不知道这种说法作为结论是否正确,因为任何人也不晓得未来的事。或许结果并不顺利。但是,假如你在实际生活中具体地体现出你同那孩子之间——作为母亲也罢朋友也罢——休戚相关,并且能流露出某种程度的类似敬意的情感的话,那么我想以后她会自己设法好自为之的,因为她感受力很强。”
    雨依然把手插在短裤口袋里,默默走了一会。“你对那孩子的心情可说是了如指掌,怎么回事呢?”
    我想说因为我尽力去理解的缘故,当然没有出口。
    之后,她说想酬谢我一下,感谢我对雪的照料。我说不必,因为牧村拓那边已经给了充分的报偿。
    “我还是要表示表示。他是他,我是我,我作为我向你酬谢。现在不马上做,转身就忘的,我这人。”
    “这个忘了倒真的无所谓。”我笑道。
    她低身坐在路旁一条凳子上,从衬衫口袋里掏出香烟吸着。“沙龙”蓝色的烟盒由于汗水的浸润,已变得软软的。一如往常的小乌以一如往常的复杂音阶啁啾不已。
    雨默默吸烟。实际上她只吸两三口,其余全部在她手指间化为灰烬,一片片落在草坪上。这使我想起时间的尸骸,时间在她手中陆续死去并被烧成白色的灰烬。我耳听鸟鸣,眼望叮叮咣咣从下面路上滚动的双轮马车,马车上坐着园艺师。从我们到马加哈时开始,天气便渐趋好转。其问听到过一次远处传来隐隐的雷声,但仅此而已。厚重的灰色云层如同被一股不可抗阻的巨大力量驱赶着,渐次变得七零八落,于是势头正猛的光和热又重新洒向大地。雨穿一件粗布衬衫(工作中她基本上穿同样的衬衫,胸袋里装着圆珠笔、软笔、打火机和香烟),也没戴太阳镜,只管坐在强烈的阳光底下。刺眼也好酷热也好,对她来说似乎都不在话下。我想她热还是热的,因为脖颈上已滚动着几道汗流,衬衣也点点处处现出湿痕。但她无动于衷。不知是精神集中,还是精神分散,总之如此过了10分钟。这是只有瞬间性时空移动而无实体存在的10分钟。她俨然根本不知时间流逝这一现象为何物,或许时间始终没有成为她生活中的一种因素。或者说即使成为,其地位也极其低下。但对我则不同,我已经订好了机票。
    “差不多该回去了。”我看看表说,“到机场还要还车结账,可能的话,想提前一点去。”
    她再次用重新对焦似的茫然目光看着我。这同雪有时表现出的神情十分相似,是一种表示必须同现实妥协的神情。我不禁再度心想,这母女两人果然有共通的气质或禀性。
    “啊,是的是的,是没时间了,对不起,没注意。”说着,她把头慢慢地向左右各歪一次,“想事来着。”
    我们从凳子上立起,沿来时的路返回别墅。
    我走时,3人送出门来。我提醒雪别吃太多低营养食品,她只是对我噘起嘴唇。不过不要紧,因为有狄克在身边。
    并排映在汽车后望镜里的3人身影,甚是显得奇特。狄克高高举起右手挥舞;雨双臂合拢,目光空漠地正视前方;雪则脸歪向一边,用拖鞋尖滚动着石子。看上去确乎是被遗留在不完整的宇宙角落里七拼八凑的一家,实难相信刚才我还置身其中。我旋转方向盘,向左拐弯,3人的身影倏地消失不见。于是只剩下了我自己——好久没有只身独处了。
    只身一人很觉快意。当然我并不讨厌同雪在一起,这是两回事。一个人的确也不坏。干什么都不必事先同人商量,失败也无须对谁解释。遇到好笑之事,尽管自开玩笑,嗤嗤独笑一气,不会有人说什么玩笑开得庸俗。无聊之时,盯视一番烟灰缸即可打发过去,更不会有人问我干吗盯视烟灰缸。好也罢坏也罢,我已经彻底习惯单身生活了。
    剩得我一人之后,我觉得甚至周围光的色调和风的气息都多多少少——然而确确实实——发生了变化。深深吸入一口空气,仿佛体内的空间都扩展开来。我把收音机调到爵士乐立体声广播,一边听科尔曼和莫根,一边悠然自得地向机场驱车进发。一度遮天蔽日的阴云犹如被乱刀切开似的支离破碎,现在惟独天角处孤零零地飘着几片,而摇曳着椰树叶掠过的东风又把这几片残云往西吹去。波音747宛似银色的楔子,以急切的角度向下俯冲。
    剩得我一人后,我遽然变得什么也思考不成。似乎头脑里的重力发生了急剧变化,而我的思路却无法很快适应。不过,什么也想不成也是一桩快事。无所谓,就什么也不想好了。这里是夏威夷,傻瓜,何苦非想什么不可!我把头脑扫荡一空,集中精力开车,随着《热煞人》和《响尾蛇》乐曲,吹起音色介于口哨与唇间风之间的口哨来。我以160公里的时速开下坡路,只听周围风声呼啸。坡路拐弯之时,太平洋浮光耀金的碧波顿时扑面而来。
    下步怎么办呢?林假到此结束。结束在该结束的时候。
    我把车开到机场附近的租借处,还回车。随即去日航服务台办理了登机手续。然后,利用机场里的电话亭最后一次拨动那个一团谜的电话号码。不出所料,仍无人接,只有铃声响个不停。我放下电话,久久盯着亭中的电话机。而后无可奈何地走进头等舱候机室,喝了一杯对汽水的杜松子酒。
    东京!往下是东京。然而我很难记起东京是何模样——

《舞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