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由于《布鲁斯》刊出我的姓名和照片,其后十来天时间有几个往日熟人来酒吧找我,都是初中高中同学。以前我进书店目睹放在那里的一大堆杂志,每每觉得不可思议,心想到底有谁会一一看这玩意儿呢。及至自己上了杂志才明白过来,原来人们看杂志看得很来劲,远远出乎我的想象。意识到这点再环视四周,美容院、银行、饮食店、电车中,所有场所的人们都在走火入魔般地翻阅杂志。也许人们害怕空耗时间,故而姑且拿起身边的东西阅读,无论它是什么。
    同往日熟人相见,结果上很难说有多开心。倒不是讨厌同他们见面交谈。我当然也是怀念老同学的,他们也为能见到我感到高兴,但他们谈的话题,对现在的我来说终归都已无关紧要。什么家乡那座城市怎么样啦,别的同学如今走怎样的道路啦,对这些我压根儿上不来兴致。我离开自己曾经生活的场所的时间毕竟太久了,而且他们的话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泉。每次他们讲起家乡往事,自己脑海中都浮现出泉一个人在丰桥小公寓里凄凄清清地生活的情景。她已不再可爱,他说。孩子们都害怕她,他说。这两句台词总是在我脑里回响不已。况且泉至今也没有宽宥我。
    杂志出版后的一段时间里,我认认真真地后悔自己那么轻易地接受此类采访,虽说是为酒吧做宣传。我不希望泉看到这篇报道。倘她得知我完好无损地活得这般一帆风顺,心里到底会怎么想呢?
    好在一个月过后,就再也没有人专门前来找我了。这也是杂志可取的地方:忽地声名鹊起,忽地被人忘光。我一块石头落了地。至少泉没来说什么。她一定不看什么《布鲁斯》。
    不料过了一个半月,就在我差不多快忘掉杂志的时候,最后一个熟人来到我这里,是岛本。
    十一月初星期一的夜晚,我在自己经营的爵士乐俱乐部(店名叫“罗宾斯·内斯特”,取自我喜欢的一首古典乐曲名)的吧台前,一个人静悄悄地喝代基里。我和她坐在同一吧台前,相隔三个座位,但根本没觉察出是岛本,心里还赞叹好一位漂亮的女客人。此前一次也没见过,见过一次肯定牢牢记得——便是这么容貌出众的女子。估计不一会儿相约的人就会到的。当然不是说女单客就不来,她们当中有的人已预料到会有男客上前搭讪。有时候还期盼这样,这点一看样子就大致了然。不过,从经验上说,真正漂亮的女子是绝对不一个人来喝酒的。因为男人搭讪对她们来说并非什么开心事,只是一种麻烦罢了。
    所以,当时我对这女子几乎没有注意。起初扫一眼,后来有合适机会又看了几眼,如此而已。妆化得很淡,衣着看上去十分昂贵而得体。蓝色丝绸连衣裙外面罩了一件浅褐色开司米对襟毛衣,轻柔得同薄薄的元葱皮无异。台面上放着同连衣裙颜色十分谐调的手袋。年龄看不出究竟,只能说恰到好处。
    她诚然漂亮得令人屏息,却又不像是女演员或模特。店里常有这类人出现,但她们总有一种意识,知道自己被人注视,身上隐隐漾出自命不凡的氛围。但这个女子不同。她极其自然地放松下来,让自己同四周空气完全融为一体。臂肘拄在台面上,手托脸腮倾听钢琴三重奏,一小口一小口啜着鸡尾酒,俨然在品味华美的文章,不时朝我这边投出视线。我的身体已几次真切地感觉出她的视线,但没以为她真的看我。
    我一如往常地穿着西装打着领带。阿尔玛尼领带和索巴拉尼·温莫西装,衬衫也是阿尔玛尼。鞋是罗塞蒂。对服装我不很讲究,基本想法是在服装上过于花钱未免傻气。日常生活中,一条蓝牛仔裤一件毛衣足矣。不过我有我自己的一点点哲学:作为店的经营者,自身的打扮应该同自己所希望的客人来店时的打扮尽量一致,这样可以使客人和员工都产生相应的紧张感。因此,去店时我有意识穿上高档西装,而且必系领带。
    我在这里一边品味鸡尾酒,一边注意客人,听钢琴三重奏。一开始店里相当挤,九点过后下起大雨,客流立时停止了。十点,有客人的桌面已屈指可数,但那位女客人仍在那里,一个人默默喝着代基里。我渐渐对她感到纳闷,看样子她不像是在等谁,眼睛既不觑表,又不往门口那边打量。
    一会儿,发现她拿起手袋从高脚椅上下来。时针即将指向十一点,是时候了,若乘地铁回去,差不多该动身了。但她并非要回去。她不经意地慢慢走来这边,坐在我旁边的高脚椅上。香水味微微飘来。在高脚椅上坐稳后,她从手袋里取出一盒“沙龙”,衔上一支。我用眼角有意无意地捕捉她这些动作。
    “店不错啊。”她对我说。
    我从正在看的书上抬起脸看她,脑子仍转不过弯。但这时我觉得有什么击了我一下,胸腔的空气仿佛突然变得沉甸甸的。我想到吸引力一词。这就是那吸引力不成?
    “谢谢。”我说。大概她知道我是这里的经营者。“你能中意,我很高兴。”
    “呃,非常中意。”她盯住我的脸,微微一笑。笑得非常完美,双唇倏然绽开,眼角聚起别具魅力的细细的鱼尾纹。那微笑使我想起了什么。
    “演奏也无可挑剔。”她指着钢琴三重奏乐队说,“不过可有火?”
    我没带火柴和打火机,便叫来调酒师,让他拿来店里的火柴。她点燃嘴上衔着的香烟。
    “谢谢。”她说。
    我从正面看她的脸;这才看出:原来是岛本。“岛本!”我以干涩的声音说。
    “好半天才想起来的么。”停了一会,她不无好笑似地说,“有点过分了吧?还以为你永远想不起来了呢。”
    我就像面对只在传闻中听说过的极其珍贵的精密仪器一样,一声不响地久久凝视她的脸。坐在自己眼前的的确是岛本。但我无法将事实作为事实来接受,毕竟这以前我持续考虑岛本的时间实在太长了,并且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
    “好漂亮的西服啊,”她说,“你穿起来真是合适。”
    我默默点头,一时欲言无语。
    “嗳,初君,你比过去潇洒了不少,身体也结实了。”
    “游泳来着。”我好歹发出声来,“上初中以后一直游泳。”
    “会游泳真不错啊。以前就总是这样想:会游泳该有多好啊!”
    “是啊。不过,学一学谁都会游的。”我说。但说罢的一瞬间,我想起她的腿。瞧我说的什么呀!我一阵惶惑,想再来一句地道些的话,却未顺利出口。我把手插进裤袋找烟,旋即想起五年前自己就已戒烟了。
    岛本不声不响地静静注视着我这些动作。然后她扬手叫调酒师,再来一杯代基里。她求别人做什么时,总是明显地报以微笑。好一张楚楚动人的笑脸,笑得真想让人把那里的一切都装进盘里带走。若是别的女子效仿,很可能让人觉得不快,但她一微笑,仿佛全世界都在微笑。
    “你现在还穿蓝色衣服。”我说。
    “是的。过去就一直喜欢蓝的。你记得还挺清楚。”
    “你的事差不多都还记得。从铅笔的削法到往红茶里放几颗方糖。”
    “放几颗?”
    “两颗。”
    她略微眯起眼睛看我。
    “嗳,初君,”岛本说,“为什么那时候你跟踪我?八年前的事了,大致。”
    我喟叹一声:“看不清楚是你还是不是你。走路方式一模一样,但又好像不是你,我没有把握,所以才跟在后面。也不算是跟踪,准备找机会打招呼来着。”
    “那为什么不打招呼?为什么不直接确认?那样岂不简单?”
    “至于为什么,我自己也不明白。”我直言相告,“反正当时怎么也做不到,声音本身都出不来。”
    她略略咬起嘴唇。“那时候,我没觉察出是你。被人紧盯不放,脑袋里除了害怕没别的念头,真的,真的好怕。不过钻进出租车坐了一会儿,好歹喘过气后,突然醒悟过来:说不定是初君!”
    “喂,岛本,”我说,“那时我还保存了一件东西。那人和你是什么关系倒不知道,不过我那时……”
    她竖起食指贴在唇前,轻轻摇了下头,样子像是说那事就别提了,求求你,别问第二次。
    “你结婚了吧?”岛本转换话题似的说。
    “小孩都两个了。”我说,“两个都是女孩儿,都还小。”
    “蛮好嘛。我想你肯定适合有女孩儿。你要问为什么,我说不好,反正就是有那样的感觉,觉得你适合有女孩儿。”
    “是吗?”
    “一种感觉。”说着,岛本微微一笑,“总之自己的小孩不再是独生子了,对吧?”
    “倒也没刻意追求,自然结果而已。”
    “怎样一种心情呢,有两个女儿?”
    “总好像怪怪的。大的上幼儿园了,那里的小孩儿一多半是独生子,和我们小时候大不一样。城市里只一个孩儿反倒是理所当然的了。”
    “我们肯定出生得过早了。”
    “可能。”我笑了,“看来世界是朝我们靠近了。不过看家里两个小孩儿总是一起玩耍,不知为什么,很有些不可思议。心里感叹原来还有这种成长方式!因为我从小就老是一个人玩,便以为小孩这东西都是一个人玩的。”
    钢琴三重奏乐队演奏完《嬉游曲》,客人啪啦啪啦拍手。平时也是这样,临近半夜,演奏也渐渐无拘无束,变得温情脉脉。钢琴手在曲与曲的间歇时间拿起红葡萄酒杯,低音提琴手点燃香烟。
    岛本呷了口鸡尾酒。“嗳,初君,说老实话,为来这里我犹豫了好久,差不多犹豫苦恼了一个月。我是在什么地方啪啦啪啦翻杂志时知道你在这里开店的。最初还以为弄错了呢。
    毕竟怎么看你都不像经营酒吧那一类型嘛。可是名字是你,照片上的模样是你。的确是令人怀念的初君啊!离得又近。光是在照片上和你重逢都让我高兴得什么似的,但我不知道该不该见现实中的你,觉得恐怕还是不见对双方有好处。晓得你干得这么有声有色,已经足够了。”
    我默默地听着她的话。
    “可是,好容易知道了你在哪里,还是想来一趟,哪怕瞧你一眼也好。这么着,我便坐在那把椅子上看你,你就坐在旁边。心想如果你一直看不出我来,我就一声不响地直接回去。但无论如何也忍耐不住,不能不打招呼——往事如烟啊。”
    “为什么呢?”我问,“为什么觉得还是不见我为好呢?”
    她用手指摩挲着鸡尾酒杯的圆口,想了一会儿。“因为如果见到我,你难免想这个那个地了解我,比如结婚没有,住在哪里,这以前做什么了等等。是吧?”
    “噢,交谈的自然趋势嘛。”
    “当然我也认为是交谈的自然趋势。”
    “可你不大想谈这些吧?”
    她为难似的笑笑,点了下头。看来岛本谙熟许多种微笑。“是啊,我不大想谈那些,原因你别问,反正我不想谈自己的事。不过这的确是不自然的,奇怪的,好像故意隐藏什么秘密,又好像故弄玄虚。所以我想恐怕还是不见你为好。我不想被你看成故弄玄虚的女人。这是我不想来的一个原因。”
    “其他原因呢?”
    “因为不想失望。”
    我看她手中的酒杯,继而看她笔直的齐肩秀发,看她形状娇美的薄唇,看她无限深邃的黑漆漆的瞳仁。眼险上有一条透出深思熟虑韵味的细线,仿佛极远处的水平线。
    “非常喜欢过去的你,所以不想见了现在的你以后产生失望。”
    “我让你失望了?”
    她轻轻摇头:“一直从那里看你。一开始好像是别人,毕竟人大了好多好多,又穿了西装。但细看之下,还是过去的初君,一点儿不差。嗳,知道么?你的举止和十二岁时候的相比,几乎没什么两样。”
    “不知道的。”说着,我想笑笑,但没能笑成。
    “手的动作,眼珠的转动,用指尖嗑嗑敲什么的习惯,让人难以接近的锁起的眉头——全都和过去一模一样。阿尔玛尼倒是穿了,可里边的内容没什么变化。”
    “不是阿尔玛尼。”我说,“衬衣和领带是阿尔玛尼,西装不同的。”
    岛本嫣然一笑。
    “跟你说岛本,”我继续道,“我一直想见你,想和你说话,想和你说的话多得不得了。”
    “我也想见你来着,”她说,“可是你不来了。你该明白的吧?上初中你搬去别处以后,我一直等你来,可你怎么也不来。我寂寞得不行,心想你肯定在新地方交了新朋友,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岛本把烟在烟灰缸里碾灭。她的指甲涂了透明指甲油,宛如精巧的工艺品,光溜溜的,别无赘物。
    “我怕。”我说。
    “怕?”岛本问,“到底怕什么?怕我?”
    “不,不是怕你。我怕的是被拒绝。我还是孩子,想象不到你会等我。我真的怕被你拒绝,怕去你家玩给你添麻烦,非常怕,所以渐渐不去了。我觉得,与其在你家闹出什么不快,还不如只保留同你亲亲密密在一起时的回忆好些。”
    她稍微歪了下头,转动手心里的腰果。“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吧?”
    “不是那么回事。”我说。
    “我们本该成为交往时间更长的朋友。说实话,我上初中上高中上大学都没交到朋友,一个也没有。在哪儿都是一个人。所以我总是心想,若你在身边该有多好啊!哪怕不在身边,光是通信也行。那样一来,很多事情就不大一样,很多事情就容易忍耐得多。”岛本沉默片刻。“也不知为什么,从上初中开始,我在学校里就怎么也干不顺当了。因为不顺当,就更加自我封闭起来。恶性循环啊。”
    我点点头。
    “小学期间我想还算顺当的,上了初中后简直昏天黑地,就像一直在井底生活。”
    这也是我从上大学到和有纪子结婚十来年时间里一贯的感受。一旦情况别扭起来,这个别扭必然导致另一个别扭,如此越变越糟,怎么挣扎也无法从中脱身,直到有人赶来搭救。
    “首先是我腿不好。普通人能做的事我不能做。其次我光知道看书,不想对别人敞开心扉,无论如何。还有——怎么说呢——外表显眼。所以大部分人认为我是个精神扭曲的傲慢女子。或者果真那样也有可能。”
    “不错,你或许是漂亮过头了。”
    她抽出一支香烟衔在嘴里。我擦火柴点燃。
    “真认为我漂亮?”岛本说。
    “认为。肯定经常有人这么说,我想。”
    岛本笑了:“不是的。说真的,我并不怎么中意自己的长相。所以,给你这么说我非常高兴。”她说,“总之一般说来,我不被女孩子喜欢,遗憾是遗憾。我不知想了多少次:即使别人不夸漂亮也无所谓,只想当一个普通女孩,交普通朋友。”
    岛本伸出手,轻轻碰了一下我放在台面上的手,“不过这下好了,你活得这么幸福。”
    我默然。
    “幸福吧?”
    “幸福不幸福,自己也不大清楚。不过至少不觉得不幸,也不孤独。”停顿片刻,我又加上一句:“有时候会因为什么突然这样想来着:在你家客厅两人听音乐的时候大约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呃,那些唱片现在也都还保留着。纳特·‘金’·科尔、平·克劳斯比、罗西尼、《培尔·金特》,还有好多其他的,一张不少。爸爸死时得到的纪念品。因为听得十分仔细,现在也一道刮痕都没有。我是多么精心爱护唱片,你还记得吧?”
    “父亲去世了?”
    “五年前患直肠癌死的,死得痛苦不堪。原本是那么精神的人。”
    我见过几次岛本的父亲,壮实得像她家院里的橡树。
    “你母亲还好?”
    “嗯,我想还好。”
    我觉出她语气中似乎含有什么。“和母亲处得不融洽?”
    岛本喝干代基里,把杯子放在台面上招呼调酒师,接着问我:“嗳,没什么拿手鸡尾酒?”
    “独创的鸡尾酒有几种。有一种名称和店名一样——‘罗宾斯·内斯特’。这个评价最好。是我琢磨出来的,底酒是兰姆和伏特加,口感虽好,但相当容易上头。”
    “哄女孩子怕是正好。”
    “跟你说,岛本,你好像不大晓得,鸡尾酒这种饮料大体上还真是干这个用的。”
    她笑道:“那就来它好了。”
    鸡尾酒上来后,她注视了一会儿色调,然后轻轻啜一小口,闭目让酒味沁入全身。“味道十分微妙。”她说,“不甜,也不辣,简单清淡,却又有类似纵深感的东西。不知道你还有这份机灵。”
    “我做不出酒柜,汽车上的油过滤器也换不了,邮票都贴不正,电话号也时常按错。不过有创意的鸡尾酒倒配出了几种,评价也不错。”
    她将鸡尾酒杯放在杯托上,往里定定地看了好一会儿。每次她举起酒杯,天花板吊灯的光都微微摇颤。
    “母亲好久没见到了。十年前发生了很多麻烦事,那以来几乎再没见面。父亲葬礼上见面倒算是见面了。”
    钢琴三重奏乐队演奏完原创慢四步爵士舞曲,钢琴开始弹《STAR—CROSSEDLOVERS》(译注:《STAR—CROSSEDLOVERS》:意为“灾星下出生的(不幸的)恋人们”。)的序曲。我在店里时钢琴手经常弹这支叙事曲,知道我喜欢听。在埃林顿创作的乐曲里边它不很有名,也引不出我个人的回忆,但偶然听过一次之后,长期以来一直让我难以割舍。无论学生时代还是在教科书出版社工作期间,每到晚间我就听收在埃林顿“公爵”密纹唱片《可爱的雷声》中的《STARCROSSEDLOVERS》,翻来覆去地听,没完没了地听。其中,约翰尼·霍吉斯有一段委婉而优雅的独奏,每当听到那不无倦慵的优美旋律,往事便浮上脑际:算不上多么幸福的时代,又有很多欲望得不到满足,更年轻、更饥渴、更孤独,但确实单纯,就像一清见底的池水。当时听的音乐的每一音节、看的书的每一行都好像深深沁入肺腑,神经如楔子一样尖锐,眼里的光尖刻得足以刺穿对方。就是那么一个年代。一听到《STARCROSSEDLOVERS》,我就想起当时的日日夜夜,想起自己映在镜子里的眼神。
    “说实话,初三时我去找过你。太寂寞了,寂寞得一个人受不了。”我说,“打过电话,没通。所以坐电车去了你家。不料名牌已是别人的了。”
    “你搬走两年后,我们因父亲工作的关系搬去了藤泽,在江之岛附近。在那里一直住到我上大学。搬家时给你寄了明信片,通知了新住处。没接到?”
    我摇摇头。“接到我当然要回信的。怪事,肯定哪里出了差错。”
    “也可能仅仅是我运气不好啊。”岛本说,“总是出错,总是失之交臂。不过这个算了。谈谈你,让我听听这以前你怎么度过的。”
    “没什么有意思的。”我说。
    “没意思也行,讲来听听。”
    我把迄今自己走过的人生道路粗线条地向她讲了一遍。高中时代交了一个女朋友,但最后深深伤害了她——详情我没一一道出,只是解释说发生了一件事,而那件事既伤害了她,同时也伤害了我自身;去东京上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教科书出版社;二十至三十岁期间一直是在孤独中度过的;没有称得上朋友的朋友;结交了几个女性,但自己全然没得到幸福;高中毕业到快三十岁时遇到有纪子结婚之前,没有真正喜欢过任何人,一次也没有;那时自己常想岛本,心想若能同岛本见面交谈——哪怕一个小时也好——该是何等美妙。我这么一说,她微微一笑。
    “常想我来着?”
    “是的。”
    “我也常想你来着,”岛本说,“常想,难过时就想。对我来说,你是我有生以来惟一的朋友,我觉得。”说罢,她一只胳膊拄在台面上,手托下巴,放松身体似的闭起眼睛。她手指上一个戒指也没戴,眼睫毛时而微微颤动。稍顷,她缓缓睁开眼睛,觑了眼手表。我也看自己的表。时间已近十二点。
    她拿起手袋,以不大的动作从高脚椅下来。“晚安。能见到你真好。”
    我把她送到门口。“给你叫辆出租车好么?下雨了,路上很难拦到。”我问。
    岛本摇摇头:“不怕,不劳你费心。这点事自己做得来。”
    “真的没失望?”我问。
    “对你?”
    “嗯。”
    “没有,别担心。”岛本笑道,“放心好了。不过,西装真的不是阿尔玛尼?”
    随后,我注意到岛本不像过去那样拖腿了。移步不很快,仔细观察带有技巧性,但走路方式几乎看不出不自然。
    “四年前做手术矫正了。”岛本辩解似的说。“不能说已经彻底矫正过来,但没以前严重了。很厉害的手术,好在还算顺利。削掉很多骨头,又接足了什么。”
    “不过也好,看不出腿有毛病了。”我说。
    “是啊。”她说,“恐怕还是矫正了好。可能有些迟了。”
    我在衣帽间接过她的大衣,给她穿上。站在一起一看,她没那么高了。想到十二岁时她差不多和我一般高,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岛本,还能见到你?”
    “大概能吧。”说着,她嘴唇上漾出淡淡的笑意,犹如无风的日子里静静升起的一小缕烟。“大概。”
    她开门离去。大约过了五分钟,我爬上楼梯,到外面看她顺利拦到出租车没有。外面雨仍在下,岛本已不在那里了。路上渺无人影,惟独汽车前灯的光模模糊糊地沁入湿漉漉的路面。
    或者我看到的是幻景亦未可知。我在那里伫立不动,久久打量降在路面的雨,恍若重新回到了十二岁的少年。小的时候,雨天里我经常一动不动地盯着雨看,而一旦怔怔地盯着雨看,就会觉得自己的身体一点点分解开来,从现实世界中滑落下去。大概雨中有一种类似催眠术的特殊魔力,至少当时我是那么感觉的。
    然而这不是幻景。折身回店,岛本坐的位置上还剩有酒杯和烟灰缸。烟灰缸里几支沾着口红的烟头仍保持着被轻轻碾灭时的形状。我在其旁边坐下,闭起眼睛。音乐声渐次远离,剩下我孑身一人。柔软的夜幕中,雨仍在无声无息地下着。

《国境以南太阳以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