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代父子

    城里大街的中心地段,有一块命令车辆绕道行驶的牌子,可是车辆到此却都公然直穿而过;尼古拉斯·亚当斯心想那大概是修路工程已经完工,所以也就只管顺着那空落落的砖起的大街往前驶去。星期天来往车辆稀少,红绿灯却变来换去,弄得他还要停车,明年要是公家无力筹措这笔电费的话,这些红绿灯也就要亮不起来了。再往前去,是两排浓荫大树,这是标准的小城风光,假如你是当地人,常在树下散步,一定会从心底里喜爱这些大树的;只是在外乡人看来总觉得枝叶未免过于繁密,底下的房子不见天日,潮气太重。过了最后一幢住宅,便是那高低起伏、笔直向前的公路,红土的路堤修得平平整整,两旁都是第二代新长的幼树。这里虽不是他的家乡,但是仲秋时节驱车行驶在这一带,看看远近景色,也确实赏心悦目。棉花铃子早已摘完,垦地上已经翻种了一片片玉米,有的地方还间种着一道道红高粱。一路来车子倒也好开,儿子早已在身旁睡熟,一天的路程已经赶完,今晚过夜的那个城市又是他熟悉的,所以尼克现在满有心思看看玉米地里哪儿还种有黄豆,哪儿还种有豌豆,隔开多少树林子有一起垦地,宅子和杂用小屋离田地和林子有多远。他一路过去,心里还在琢磨在这儿打猎该如何下手。他每过一片空地都要打量一下飞禽野鸟会在哪儿觅食,会在哪儿找窝,暗暗估计到哪儿去找准能找到一大窝,鸟窜起来又会朝哪儿飞。
    要是打鹌鹑的话,一旦猎狗找到了鹌鹑,那你千万不能去把鹌鹑逃回老窝的路给堵住,要不然鹌鹑哄的一窜而起,会一股脑儿向你扑来,有的马上冲天直飞,有的从你耳边擦过,呼的一声掠过你眼前时,那身影之大可是你从来也没有见过的。要打的话只有一个好办法,那就是背过身子,等餉E鹑从你肩头上飞过,在停住翅膀快要斜掠入林的将下未下之际,瞄准开枪。这种打鹌鹑的窍门都是父亲教给他的,尼古拉斯·亚当斯不禁又怀念起父亲来了。一想起父亲,首先出现在眼前的总是那双眼睛。魁伟的身躯,敏捷的动作,宽阔的肩膀,弯弯的鹰钩鼻子,那老好人式的下巴底下的一把胡子,这些都还在其次——他最先想到的总是那双眼睛。两道眉毛摆好阵势,在前面构成了一道屏障,眼睛就深深的嵌在头颅里,仿佛是什么无比贵重的仪器,需得加以特殊的保护似的。父亲眼睛尖,看得远,比平常人来都要胜过许多,这一点是父亲的得天独厚之处。父亲的眼光之好,可以说不下于巨角野羊,不下于雄鹰。
    当年他常常跟父亲一起站在湖边(那时他自己的眼力也还极好),父亲有时会对他说:“对岸升旗了。”尼克却怎么也瞧不见旗子,更瞧不见旗杆。父亲接着又会说:“瞧,那是你妹妹多萝西。旗子就是她升上去的,这会儿她走上码头来了。”
    尼克隔湖望去,看见了对面那林木蓊郁的一长溜儿湖岸,那背后耸起的大树,那突出在里湖口的尖角地,那牧场一带的光洁的山冈,那绿树掩映下的他们家的白色的小宅子,可就是瞧不见旗杆,也瞧不见码头,看到的只是一弯湖岸,白茫茫的浅滩。
    “靠近尖角地那面的山坡上有一群羊,你看得见吗?”
    “看见了。”
    他只看见青灰色的山上有一块淡淡的白斑。
    “我还数得上来呢,”父亲说。
    父亲非常神经质,人只要有某一方面的官能超过了常人的需要,那就难免会有这种毛病。而且他还很感情用事,感情用事的人也往往总是这样,心肠虽狠,却常常受气。此外,他的倒霉事儿也挺多,这可不都是他自己招来的。人家做了个圈套,他去稍稍帮了点忙,结果倒反而落在这个圈套里送了命——其实在他生前他早就受够这帮子人形形色色的陷害了。感情用事的人就是这样,老是要受到人家的陷害。尼克现在还没法把父亲的事情写出来,那只能待之将来了,不过眼前这片打鹌鹑的好地方,倒使他又想起了他小时候心目中的父亲。那时有两件事他很感激父亲,这就是父亲教了他钓鱼,教了他打猎。在这两件事上父亲的见解是颇为精到的,虽然在有的问题上,比如在两性问题上,他的看法就没啥道理了,不过尼克觉得幸亏有道理的是前者而没道理的是后者,因为你的第一把猎枪总得有个来路,或是有人给你,或是有人帮你搞来让你使用,再说,要学打猎钓鱼也总得住在个有游鱼、有鸟兽的地方啊;他今年三十八岁了,爱钓鱼、爱打猎的劲头,至今还不下于当年第一次跟随父亲出猎的时候。他这股热情从不曾有过丝毫的衰减,他真感激父亲培养起了他这股热情。
    至于另一个问题,即父亲不在行的那个问题,那就不同了,此事无需他求,一切都是生而有之,人人都是无师自通,住在哪里也都是一个样。他记得很清楚,在这个问题上父亲给过他的知识总共只有两条。一次他们一起出去打猎,尼克在一棵青松上打中了一只红松鼠。松鼠着了伤,摔了下来,尼克过去一把抓住,没想到那小东西竟把他的拇指球咬了个对穿。
    “这下流的小狗日的!”尼克一边骂一边就把松鼠的脑袋啪的一声往树上砸去。“咬得我真够呛。”
    父亲看了一下说:“快用嘴吸吸,连血吐掉,回头到了家里再涂点碘酊。”
    “这小狗日的!”尼克又骂了一声。
    “你可知道狗日的是什么意思?”父亲问他。
    “一句平常的骂人话呗,”尼克说。
    “狗日的这个意思就是说人跟畜生乱交。”
    “人干吗要这样呢?”尼克说。
    “我也不知道,”父亲说。“反正这种坏事伤天害理。”那引起了尼克的胡思乱想,愈想愈觉得汗毛直竖,他一种种畜生想过来,觉得全不逗人喜爱,好象都不可能。父亲传给他的直截明白的性知识除此以外还有一桩。有一天早上,他看到报上刊载一条消息,说是恩立科·卡罗索①因犯诱奸罪②已被逮捕。
    “诱奸是怎么回事?”
    “这是种最最伤天害理的坏事,”父亲回答说。尼克便只好发挥他的想象,设想这位男高音名歌唱家见到一位女士,花容月貌大似雪茄烟盒子里画上的安娜·海尔德③,于是就手里拿了个捣土豆的家伙,对她做出了什么稀奇古怪、伤天害理的事来。尼克尽管心里相当害怕,不过还是暗暗打定主意,等自己年纪大了,至少也要这么来一下试试。
    在这方面父亲后来还补充了两点,一是手淫要引起眼睛失明、精神错乱,甚至危及生命,而宿娼则要染上见不得人的花柳病,二是要抱定宗旨,人家的事切不可去干预。不过话说回来,父亲的眼睛之好,确实是尼克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尼克非常爱他,从小就非常爱他。可是现在前后经过都看到了,他就是想起家运衰败前的那早年的岁月,心里也高兴不起来了。要是能写出来的话,倒也可以排遣开了。许多事情他一写出来,就都排遣开了。可是写这件事还为时过早。好多人都还在世。所以他决定还是换点别的事情想想。父亲的事情是无可挽回的了,他早已翻来复去想过多少回了。那殡仪馆老板在父亲脸上怎么化的妆,他都还历历在目,其他的种种光景也都记忆犹新,连遗下多少债务都还没有忘记。他恭维了殡仪馆老板几句。那老板相当得意,一副沾沾自喜的样子。其实父亲的最后遗容并不决定于殡仪馆老板的手艺。殡仪馆老板不过是看见有什么破绽败笔,便妙笔一挥把缺陷弥补了过去。父亲的相貌是长时期来在内外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特别是到最后三年,就完全定了型了。此事说起来倒是很有意思,可是牵涉到在世的人太多,眼下还不便写出来。
    至于那种年轻人的事儿,那尼克还是在印第安人营地后面的青松林里自己开蒙的。他们的小宅子背后有一条小径,穿过树林可以直抵牧场,从牧场再转上一条蜿蜒曲折的路,穿过林中空地,便到了印第安人的营地。他真巴不得还能光着两只脚到那林间小径上去走上一回。小宅子背后也是起青松林,一进林子便是遍地腐熟的松针,倒地的老树都成了堆堆木屑,雷击劈开的长长的枝条儿象标枪一样挂在树梢。小溪上架着根独木桥,你要是踩一个空,桥下等着你的便是黑糊糊的淤泥。翻过一道栅栏,就出了树林子,这里阳光下的田野小道就是硬硬的了,田野里只剩些草茬,有的地方长着些小酸模草和天蕊花,左边有个泥水塘,那就是小溪的尽头,是个水鸟觅食的所在。牧场的水上冷藏所就盖在这小溪里。牲口棚下边有些新鲜的畜粪,另外还有一堆陈粪,顶上已经干结。再翻过一道栅栏,走过了从牲口棚到牧场房子的又硬又烫的小道,就是一条烫脚的沙土大路,一直通到树林边,中途又要跨过小溪,这回小溪上倒有一座桥,桥下一带长着些香莆,你晚上用鱼叉去捕鱼,就是用这种香莆浸透了火油,点着了做篝灯的。
    大路到了树林边就向左一拐,绕过林子上山而去,这时就得另走一条宽阔的粘土碎石子路进入林子。上有树荫,路踩上去是凉凉的,而且路也特别开阔,因为印第安人剥下的青松皮得往外拖运。青松皮叠得整整齐齐,一长排一长排堆在那儿,顶上另外再盖上树皮,看去真象房子一样。砍倒了树剥去了皮,剩下那粗大的黄色的树身,就都扔在原处,任凭在树林子里枯烂,连树梢头的枝叶都不砍掉,也不烧掉。他们要的就是树皮,剥下来好卖给波依恩城的厂;一等冬天湖上封冻,就都拉到冰上,一直拖到对岸。所以树林就一年稀似一年,那种光秃秃、火辣辣、不见绿荫、但见满地杂草的林间空地,地盘却愈来愈大了。
    不过在当时那里的树林还挺茂密,而且都还是原始林,树干都长到老高才分出枝丫来,你在林子里走,脚下尽是一片褐色的松软的松针,干干净净,没有一些乱丛杂树,外边天气再热,那里也是一片阴凉。那天他们三个就靠在一棵青松的树干上,那树干之粗,超过了两张床的长度。微风在树顶上拂过,漏下来斑驳荫凉的天光。比利说了:
    “你还要特萝迪吗?”
    “特萝迪你说呢?”
    “嗯哈。”
    “那咱们去吧。”
    “不,这儿好。”
    “可比利在……”
    “那有什么。比利是我哥哥。”
    后来他们三个就又坐在那里,静静的听,枝头高处有一只黑松鼠,却看不见。他们就等着这小东西再叫一声,只要它一叫,一竖尾巴,尼克看见哪儿有动静,就可以朝哪儿开枪。他打一天猎,父亲只给他三发子弹,他那把猎枪是二十号单筒枪,枪筒挺长。
    “这王八蛋一动也不动,”比利说。
    “你打一枪,尼盖。吓吓它。等它往外一逃,你就再来一枪,”特萝迪说。她难得能说上这样几句连贯的话。
    “我只有两发子弹了,”尼克说。
    “这王八蛋,”比利说。
    他们就背靠大树坐在那儿,不作声了。尼克觉得肚子饿了,心里却挺快活。
    “埃迪说他总有一天晚上要跑来跟你妹妹多萝西睡上一觉。”
    “什么?”
    “他是这么说的。”
    特萝迪点了点头。
    “他就想来这一手,”她说。埃迪是他们的异母哥哥,今年十七岁。
    “要是埃迪·吉尔贝晚上敢来,胆敢来跟多萝西说一句话,你们知道我要拿他怎么着?我就这样宰了他。”尼克把枪机一扳,简直连瞄也不瞄,就是叭的一枪,把那个杂种小子埃迪·吉尔贝不是脑袋上就是肚子上打了个巴掌大的窟窿。
    “就这样。就这样宰了他。”
    “那就劝他别来,”特萝迪说。她把手伸进了尼克的口袋。
    “得劝他多小心点,”比利说。
    “他是个吹牛大王。”特萝迪的手在尼克的口袋里摸了个遍。”可你也别杀他。杀了他要惹大祸的。”
    “我就要这样宰了他,”尼克说。埃迪·吉尔贝躺在地上,胸口打了个大开膛。尼克还神气活现地踏上了一只脚。
    “我还要剥他的头皮,”他兴高采烈地说。
    “那不行,”特萝迪说。“那太恶心了。”
    “我要剥下他的头皮给他妈送去。”
    “他妈早就死了,”特萝迪说。“你可别杀他,尼盖。看在我的份上,别杀他了。”
    “剥下了头皮以后,就把他扔给狗吃。”
    比利可上了心事。“得劝他小心点,”他闷闷不乐地说。
    “叫狗把他撕得粉碎,”尼克说。他想起这个情景,得意极了。把那个无赖杂种剥掉了头起以后,他就站在一旁,看那家伙被狗撕得粉碎,他连眉头都没皱一皱,正看着,忽然一个踉跄往后倒去,靠在树上,脖子被紧紧勾住了——原来是特萝迪搂住了他,搂得他气都透不过来了,一边还在那里嚷嚷:“别杀他呀!别杀他呀!别杀他呀!别杀!别杀!别杀!尼盖!尼盖!尼盖!”
    “你怎么啦?”
    “别杀他呀。”
    “非杀了他不可。”
    “他是吹吹牛罢了。”
    “好吧,”尼盖说。“只要他不上门来,我就不杀他。快放开我。”
    “这就对了,”特萝迪说。“你现在有没有意思?我现在倒觉得可以。”
    “只要比利肯走开点儿。”尼克杀了埃迪·吉尔贝,后来又饶他不死,自以为男子汉大丈夫不过如此。
    “你走开点儿,比利。你怎么老是死缠在这儿。走吧走吧。”
    “王八蛋,”比利骂了一声。“真把我烦死了。咱们到底算来干啥?是来打猎还是怎么着?”
    “你把枪拿去吧。还有一发子弹。”
    “好吧。我管保打上一只又大又黑的。”
    “一会儿我叫你,”尼克说。
    过了好大半天,比利还没有回来。
    “你看我们会生个孩子出来吗?”特萝迪快活地盘起了她那双黝黑的腿,挨挨擦擦地偎在尼克身边。尼克却不知有什么心思牵挂在老远以外。
    “不会吧,”他说。
    “不会?不会才怪呢。”
    他们听见比利一声枪响。
    “不知他打到了没有。”
    “管他呢,”特萝迪说。
    比利从树行子里走过来了,枪挎在肩上,手里提着只黑松鼠,抓住了两只前脚。
    “瞧,”他说。“比只猫还大。你们完啦?”
    “你在哪儿打到的?”
    “那边。看见它逃出来,就打着了。”
    “该回家啦,”尼克说。
    “还早哪,”特萝迪说。
    “我得回去吃晚饭。”
    “那好吧。”
    “明天还打猎吗?”
    “行。”
    “松鼠你们就拿去吧。”
    “好。”
    “吃过晚饭还出来吗?”
    “不了。”
    “觉得没什么吧?”
    “没什么。”
    “那好。”
    “在我脸上亲亲,”特萝迪说。
    这会儿尼克开着汽车行驶在公路上,天色快就要黑了来了,他还一直在那里想父亲的事。一到黄昏,他可就不会再想父亲了。每天一到黄昏,尼克就不许别人来打搅了,他要是不能清清静静过上一晚;就会觉得浑身不对劲儿。他每年一到秋天或者初春,就常常会怀念父亲,或是因为看见大草原上飞来了小鹬,看见地里架起了玉米堆,或是因为看见了一泓湖水,有时哪怕只要看见了一辆马车,或是因为看见了雁阵,听见了雁声,或是因为隐蔽在水塘边上打野鸭,想起了有一次大雪纷飞,一头老鹰从空而降来抓布篷里的野鸭仔子,拍了拍翅膀正要窜上天去,却不防让布篷勾住了爪子。他只要走进荒芜的果园,踏上新耕的田地,到了树丛里,到了小山上,他只要踩过满地黄叶,只要一劈柴,一提水,一走过磨坊、榨房、④水坝,特别是只要一看见野外烧起了篝火,父亲的影子总会猛一下子出现在他眼前。不过他住过的一些城市,父亲却没有见识过。从十五岁其他就跟父亲完全分开了。
    寒冬天气父亲胡须里结着霜花,一到热天却又汗出如浆。他喜欢顶着太阳在地里干活,因为这本不是他的份内事,他就是爱干些力气活儿——那尼克可就不爱。尼克热爱父亲,却讨厌父亲身上的那股气味。一次父亲有一套衬衣缩得自己不能再穿了,就叫他穿,他穿着觉得直恶心,就脱下来扔在小溪里,上面用两块石头压住遮好,只说是弄丢了。父亲叫他穿上的时候,他对父亲说过那有股味儿,可父亲说衣服才洗过。衣服也确实是才洗过。尼克请他闻闻看,父亲生了气,拿起来一闻,说满干净,满清香。等到尼克钓鱼回来,身上的衬衣已经没了,说是给他弄丢了——就为撒了这个谎,结果挨了一顿鞭子。
    事后,他就把猎枪上了子弹,扳起枪机,坐在小柴间里,柴间的门开着,从门里可以看见父亲坐在门廊的纱窗下看报,他心里想:“我一枪可以送他去见阎王。我打得死他。”到最后他的气终于消了,可想起这把猎枪是父亲给的,还是觉得有点恶心。于是他就摸黑走到印第安人的营地上,去散散这股气味。家里只有一个人的气味他不讨厌,那就是妹妹。跟别人他就压根儿避不接触。等到他抽上了香烟,他那个鼻子可就不那么尖了。这倒是件好事。捕鸟猎犬的鼻子愈尖愈好,可是人的鼻子太尖就未必有什么好。
    “爸爸,你小时候常常跟印第安人一块儿去打猎,你们是怎么打的呀?”
    “这怎么说呢。”尼克倒吃了一惊。他没有注意到孩子已经醒了。他看了看坐在身边的孩子。他已经进入了独自一人的境界,其实这孩子却睁大了眼在他身边。也不知道孩子醒了有多久了。”我们常常去打黑松鼠,一打就是一天,”他说。“父亲一天只给我三发子弹,他说要这样才能把打猎的功夫学精,小孩子拿了枪噼噼啪啪到处乱放,是学不到本领的。我就跟一个叫比利·吉尔贝的小伙子,还有他的妹妹特萝迪,一块儿去打。有一年夏天,我们差不多天天都去。”
    “真怪,印第安人也有叫这种名字的。”
    “可不,”尼克说。
    “跟我说说,他们是什么样儿的?”
    “他们是奥杰布华族人,”尼克说。“人都是挺好的。”
    “跟他们做伴,有趣儿吗?”
    “这怎么跟你说呢,”尼克·亚当斯说。难道能跟孩子说就是她第一个给了他从未有过的乐趣?难道能对孩子提起那丰满黝黑的大腿,那平滑的肌肤,那结实的小小的xx子,那搂得紧紧的胳臂,那活灵的舌尖,那迷离的双眼,那嘴里的一股美妙的味儿?难道能讲随后的那种不安,那种亲热,那种甜蜜,那种滋润,那种温存,那种体贴,那种刺激?能讲那种无限圆满、无限完美的境界,那种没有穷尽的、永远没有穷尽的、永远永远也不会有穷尽的境界?可是这些突然一下子都结束了,眼看一只大鸟就象暮色苍茫中的猫头鹰一样飞走了——只是树林子里还是一派天光,留下了许多松针还粘在肚子上。真是刻骨难忘啊,以后你每到一个地方,只要那儿住过印第安人,你就嗅得出他们留下过踪迹,空药品的气味再浓,嗡嗡的苍蝇再多,也压不倒那种香草的气息,那种烟火的气息,还有那另外一种新剥貂皮似的气息。即便听到了挖苦印第安人的玩笑话,看到了苍老干枯的印第安老婆子,这种感觉也不会改变。也不怕他们身上渐渐带上了一股令人作呕的香味。也不管他们最后干上了什么营生。他们的归宿如何并不重要。反正他们的结局全都是一样。当年还不错。眼下可不行了。
    再拿打猎来说吧。打下一只飞鸟,跟打遍天上的飞鸟其实还不是一回事?鸟儿虽然有形形色色,飞翔的姿态也各各不同,可是打鸟的快乐是一样的,打头一只鸟好,打末一只鸟又何尝不好。他能够懂得这一点,实在应该感谢父亲。
    “你也许不会喜欢他们,”尼克对儿子说。“不过我觉得他们是挺惹人喜爱的。”
    “爷爷小时候也跟他们在一块儿住过,是吗?”
    “是的。那时我也问过他印第安人是什么样儿的,他说印第安人有好多是他的朋友。”
    “我将来也可以去跟他们一块儿住吗?”
    “这我就说不上了,”尼克说。“这是应该由你来决定的。”
    “我到几岁上才可以拿到一把猎枪,独自个儿去打猎呀?”
    “十二岁吧,如果到那时我看你做事小心的话。”
    “我要是现在就有十二岁,该有多好啊。”
    “反正那也快了。”
    “我爷爷是什么样儿的?我对他已经没啥印象了,就还记得那一年我从法国来,他送了一把气枪和一面美国国旗给我。他是什么样儿的?”
    “他这个人可怎么说呢?打猎的本领了不起,捕鱼的本领也了不起,还有一双好眼睛。”
    “比你还了不起吗?”
    “他的枪法要比我强得多了,他的父亲也是一个打飞鸟的神枪手。”
    “我就不信他会比你还强。”
    “喔,他可强着哩。他出手快,打得准。看他打猎,比看谁打猎都过瘾。他对我的枪法是很不满意的。”
    “咱们怎么从来也不到爷爷坟上去祷告祷告?”
    “咱们的家乡不在这一带。离这儿远着哪。”
    “在法国可就没有这样的事情。要是在法国咱们就可以去。我想我总应该到爷爷坟上去祷告祷告。”
    “改天去吧。”
    “以后咱们可别住得那么远才好,要不,将来我到不了你的坟上去祷告,那怎么行呢。”
    “那以后再瞧着办吧。”
    “你说咱们大家都葬在一个方便的地方行不行?咱们都葬在法国吧。葬在法国好。”
    “我可不想葬在法国,”尼克说。
    “那也总得在美国找个比较方便的地方。咱们就都葬在牧场上,行不行?”
    “这个主意倒不坏。”
    “这样,我在去牧场的路上,也可以在爷爷坟前顺便停一停,祷告一下。”
    “你倒想得挺周到的。”
    “唉,爷爷坟上连一次也没去过,我心上总觉得不大舒坦啊。”
    “咱们总要去一次的,”尼克说。“放心吧,咱们总要去一次的。”

《尼克·亚当斯故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