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战战兢兢打开短信箱,竟然有两条,第一条说,你这孬种终于开窍了?

  第二条则更加直接,说,六道,信不信我把你打入阿鼻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果然是最毒妇人心,而且愈漂亮的女人就愈无情,外国有艳后克娄巴特拉,中国有立下无字碑的武则天。狂汗的我在毛毛和晓波的玩味眼神中把手机丢到桌上,朝这两个极有八卦潜质的家伙瞥了眼,说,滚,今晚本大爷一挑二,不放倒你们两个我就不姓陈!

  顾晓波很不客气地朝我伸出中指,你他妈的本来就姓叶!

  不理会这两牲口的鄙视和讨伐,拿着手机我逃出寝室,我有每天这个时候去操场跑几圈的习惯,美其名曰锻炼体魄以防天妒英才以致英年早逝这种悲剧的发生,其实谁都知道这仅仅是种增加碰到美女几率的手段,当然我是不承认的。

  小学的时候玩过篮球,每次被人盖帽的时候都特有成就感,看到对方得意洋洋的样子,我都觉得付出点尊严就能给予别人一天的快乐是件特崇高的事情,中学的时候改行玩足球,踢了几年,做前锋的时候愣是没进过一个球,做后卫的时候倒是进了不少,可惜是乌龙球。

  真正玩得人模狗样的是台球,不过到了大学后几乎就没有碰过球杆。

  在操场跑道上陆续被几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女孩超越后,脸上实在有点挂不住的我坐在草坪上仰望天空,其实城市的天空沉闷阴森如抹布,没啥看头,怎么看怎么都觉得不可能康德的那番感慨,头顶的星空,心中的道德,固然愈看愈深沉和敬畏,只是当天空不再清澈,道德不再明晰,我们是否还有继续膜拜的理由?

  咋不跑了。

  一个美女小跑到我面前,巧笑倩兮。

  老喽,跑不动,看你们年轻人跑也欣慰。我故作深沉道,这女孩据说是金融学院的院花,她每天都会在这四百米一圈的跑道上跑十圈,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差点没把眼珠子掉地上,跑久了,偶尔擦肩而过的时候也会相视一笑,但也仅此而已,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跟我说话。

  一个水灵灵大美女的主动搭讪,对我二十三年简单生涯来说是屈指可数的大事件,我愣是装出一副宠辱不惊的表情,没吃过猪肉咱还没见过猪跑嘛,一见到美女就两腿发软双眼发花,那可是给俺们做爷们的丢脸。

  你怎么连下雨天都能在操场上“散步”?

  美女似乎好奇,对于她来说我那种龟兔赛跑中铁定是后者的速度确实只能算是散步。

  她有双让我很欣赏的秋水眸子,倒不是说有多脉脉含情,只是很干净,像水晶,人之眉目,就如西湖之与杭州,二八少女若没有双动人的眸子,就像没有晨钟暮鼓的深山老林,少了一份韵味。

  总应该做点别人不会做的事情。

  我给出一个诚实的答案。

  依靠不走寻常路来自我标榜鹤立鸡群?

  一针见血,有双水晶眸子的女孩弯身俯瞰我,却不给人居高临下的感觉,兴许是她嘴角那抹善意的微笑吧。

  不用这么直接吧?

  我摇摇头,哭笑不得,都说废话是人际交往的第一步,这妮子怎么就这么赤裸呢,还真是有点吃不消,不过我跟寝室那三个牲口厮混久了皮也厚了不少,还真应了那句话“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厮,久而不闻其臭”。

  女孩笑容清淡,说了再见转身就走,今天的十圈已经跑完。

  我继续望着天空,不敢奢望这女孩会来个嫣然回眸。

  我的生活不是小说,更知道自己不是那种能够让公主和灰姑娘一起一见钟情的白马王子,我只是白马王子的马夫罢了。

  再多的爱情故事在我身边轮番上演,我都只是配角或者旁观者,虽然偶尔寂寞,但乐在其中。

  掏出手机,收件箱仅仅就是楚珞嬍的那两条短信,删还是不删?是个问题呢。

  抛起硬币,落下,正面。

《狗娘养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