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两天后,宁章闻终于苏醒过来。他叙述说,当时他看书看得太专注,完全没有留意到有人靠近,只是突然一下脖子被人勒住,叫都叫不出来,然后腰间一痛,很快就意识模糊了。

  “那个人显然手法非常熟练,经验老到,”冯斯说,“警察告诉我,现场没有任何人注意到那个人是怎么下手的,他们只是听到你从椅子上摔到地上,然后看到地上开始流淌鲜血,才知道你被刺了。更可恶的是,恰恰是你坐的那个区域的监控探头被弄坏了,对方肯定是有备而来。所以,到现在警方也没有锁定嫌疑人。”

  他顿了顿,又说:“宁哥,都怪我,害得你弄成这样。以后……”

  “该做的还要做,”宁章闻的脸上毫无表情,“你再说,我就不高兴了!”

  宁章闻是个固执的人,他说出来的话就不容更改,冯斯不敢多说。何况此刻也不宜惹他发火,宁章闻不只是腹部被刺,伤及大网膜、小肠和胃壁,摔下去时头也在地板上狠狠磕了一下,颅腔内有轻微血肿。虽然血肿不太严重,保守治疗就能慢慢自我吸收消散,但头部的疼痛让他的脾气更加容易被点着。所以,这几天里冯斯和文潇岚凡事都顺着他。

  “不能干躺着,”宁章闻用力拍打着床单,“脑子不动,反而头疼。快讲讲那本书,我的古文不太好,没看太细。”

  冯斯无奈,只能把那两条故事细细地向宁章闻复述了一遍。宁章闻把头靠在枕头上,仔细思索着,似乎这样真能让他把注意力从头疼上转移开:“于志可发高烧的时候,说了很多话。邪米思干大城,是什么地方?”

  “就是撒马尔罕城,以前花剌子模帝国的首都,现在属于乌兹别克斯坦。”冯斯说,“丘处机的弟子李志常在《长春真人西游记》里把它称作邪米思干大城。”

  “是不是郭靖背着降落伞打掉的那座城?”文潇岚插嘴问。

  冯斯“扑哧”一乐:“没错,就是那座城,那当然是金老爷子杜撰的了。老爷子写的是小说,不必一定依循真实历史。在《射雕英雄传》里,成吉思汗刚刚打下撒马尔罕,全真教的牛鼻子道士们就到了。事实上,成吉思汗是1220年打下撒马尔罕的,丘处机1221年冬天才到撒马尔罕,并且在那里过冬。”

  “也就是说,这群道士在撒马尔罕城过冬的时候,于志可见到了类似视肉的怪物。两丈高是多高?”宁章闻问。

  “我查过了。宋代官方定的一尺约合三十一厘米,但民间所形容的一丈,一般还是按照一尺二十三厘米来算的。比如身高八尺的人大约一米八四高,算是当时的魁梧大汉。如果按三十一厘米,那就一堆人比姚明都高了。不过即便往小了算,一丈大概是两米三,两丈高的话,也得有四米六,比普通的非洲象还要高。而在淮南王的那个故事里,小偷见到的怪物只有小马大小,显然是还没有长大,也正好印证了杨麓说的话:时机未到。”

  “按理说,如果于志可见到了什么怪物,肯定是会告诉师父的,为什么《长春真人西游记》里完全没有提到过?”文潇岚又问。

  “大概是丘处机不愿意提及吧。”冯斯说,“丘处机是有道高人,不愿意把这些过于污秽邪恶的怪力乱神公之于世,更何况,这件事说不定还和道教的名声有所牵扯。不管怎么样,收获已经很大了,我们现在基本上可以确认,黑白照片上的那种怪物,是由人工驯养的,可能具备着某些惊人的力量,也可以长到身躯很庞大,但是豢养它的过程十分漫长。邪米思干大城里养怪物的人,和那个名叫杨麓的富商,一定有着某种联系。”

  “甚至可能是同一个人。”宁章闻的声音有些阴沉。

  “同一个人?”文潇岚很吃惊,“那怎么可能?从西汉到南宋,一千多年啊!”

  “我们现在面临的事情,可能用常理解释吗?”宁章闻反问道。

  病房里的气氛忽然间变得沉闷起来。过了一会儿,宁章闻先打破了沉默:“我还想到了点别的。”

  “什么?”冯斯问。

  “从概率上来说,没有那么凑巧。我找了那么多古书,什么都没有,偏偏这一个人的一本书,一本书里的一个篇章就提供了两条线索。要知道,我国现存的古籍超过八万种。”

  “那你的意思是……”冯斯皱起眉头。

  “不是巧合,一定是有意的。”

  “什么是有意的?”文潇岚问。宁章闻虽然在两人面前话比较多了,但总体而言说起话来还是言简意赅,甚至有时候让人难以明白。

  “作者,那个作者,一定是有意把这两则故事凑在一起的,甚至可能写这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存这两条线索。”

  “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宁章闻还没说话,冯斯已经插嘴了:“我想大概是因为……在历史上也有一些像我们这样的人,想要和这些神秘的存在相对抗。至少从这本书来看,那种长得像大脑或者巨大视肉的怪物,在西汉时代就已经存在了。但我猜测,没有文字记录的年代可能更加久远,甚至可能追溯到史前。”

  “那这种怪物岂不是一直都和人类共存?”文潇岚身子微微一抖。

  “不知道,我需要更多的资料。”宁章闻说。

  “更多的资料……就需要我去找了。”冯斯说,“这学期的考试已经全部结束,你的伤也没有大碍了。我打算请一个钟点工照顾你,然后就去我祖父的老家看看。”

  “不必请钟点工的,我这个暑假可以不回家,我原本就打算留在北京找个实习机会。”文潇岚说。

  “不需要钟点工,也不必你留下。”宁章闻平静地说,“我妈已经死了,我想,我也需要学会自己活着了。”

  “我们都需要学会自己活着。”他又补充说。

  冯斯犹豫了一下,最后点点头:“说得也是。”

  期末考试全面结束,暑假开始了。

  大学生们在中学时代抱怨如山的暑假作业时,总会收到老师们画出的馅饼:“赶紧考上大学,大学的暑假就是真正自由的暑假了。”但事实上,大学生的暑假也并不完全自由,虽然没有一堆堆的作业,却有着各种各样的实习和社会实践要求,冯斯所在的专业就安排了实习任务。

  当然了,这一类社会实践,大多就是走走过场,最后无非就是求一个实习单位的红章——实习单位对这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学生也足够头疼。作为一个能够靠各种歪门邪道完全养活自己的能人,冯斯对此类走形式的实习嗤之以鼻,早早就和张圣垠说好了,到时候到他那里去讨个章。冯琦州毕竟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骗子,有了一定积蓄之后,就为自己注册了一个文化公司——基本上天底下的骗子公司,都会用科技、文化、投资之类的外皮来包装自己,这样看起来就更体面了。他去世后,公司一直是张圣垠在打理,虽然失去了台柱“忘虚子”大师,但张圣垠通过自己的努力网罗了一群和冯琦州一样靠着阴阳风水骗钱的高人,并且和冯斯一样,努力开拓网络渠道,公司运营得还挺不错。

  “怎么样,我让张圣垠也给你盖个章?”冯斯对文潇岚说。

  文潇岚白了他一眼:“我不像你坑蒙拐骗无所不能,实习对我来说还是挺重要的。”

  “这年头的大学生,个个是理论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实习无非就是端茶倒水打字跑腿,人家还嫌你们添麻烦兼浪费午餐券。”冯斯一脸的神气活现,就好像他自己不是大学生一样,“说真的,你去跟张圣垠手底下的‘大师’们多聊聊天,了解一下他们是怎么脸上闪耀着国粹的光辉,把别人的钱骗到自己腰包里来的,绝对比你端茶倒水一个月长见识多了。”

  “你这话说得我真想去了……”文潇岚噘着嘴,“但是我已经联系好公司了,是一家知名外企,以后写到简历上,比那个骗子文化公司漂亮多了。”

  “妇人之见……”冯斯摆摆手,“随你吧。我已经买好票了,今晚就出发。”

  “你多小心,那地方穷山恶水的,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冯斯笑了笑:“还是那句话,反正我又不会被拐去当媳妇儿,怕什么?我倒是不放心宁哥,你有空多去看看他。”

  “我已经教会他用洗衣机啦,”文潇岚也笑了起来,“就是他始终掌握不了放洗衣粉的量,洗出来一缸全是沫。今天早上他还自己煮了个鸡蛋,虽然煮爆了,总算还能吃,而且并没有把房子点着。”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善哉善哉。”冯斯作势抚摸着颌下并不存在的长须。

  这时候距离发车时间还有若干个小时,天色尚早,冯斯优哉游哉地到小吃店吃了一份桂林米粉,吃完想起还没买路上吃的方便面。虽然手里握着父亲留下的千万身家,但他的心结一天打不开,这几百万大洋他就死活不会去动用,只能继续过着穷人的日子,连火车上的盒饭都舍不得吃,得靠泡面充饥。

  他嫌校内的品牌超市排队太长,于是来到一家空间狭小的私人小超市,结果碗装方便面架子前一字排开三个女生,絮絮叨叨地以银行对账般的精细挑选着方便面。他抄着手在一旁足足等了有两三分钟,真希望手里有把榔头把这三个鸡婆的女人一一敲死。就在这时候,方便面架子背面装矿泉水的货架旁传来两个人的脚步声,一男一女说着话走近。他们的声音很陌生,但说出来的话却让冯斯浑身一震。

  “不就是死了一只猴子吗,你已经发了三天脾气了,至于吗?”说话的是一个男人。

  女人的话音就像机关枪一样紧跟着喷射而出:“一只猴子?驯养它花了多少心血,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再上哪儿去找一只这么能干的猴子?”

  “好吧好吧,就算它无可取代,反正都死了,你又何必老是惦记着?”男人说。

  女人似乎更加恼火:“还不是因为你的疏忽才让它跑出去的!不然它怎么会被害死?”

  两人好像是随手拿了水,脚步声开始向超市门口移去。冯斯心里一动,从货架一侧探出头,正好看见那一男一女结账的背影。女的身材娇小,看来还是个没有成年的小姑娘;男的却异常高大,比他还要高出一个头。

  错不了!和广场红歌大妈的描述完全相符,这就是他一直在苦苦寻找的猴子的主人!实在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却在这样一个意外的场合发现了他们。

  三个女生依然犹豫不决,到底是买老坛酸菜牛肉面,还是买私房牛肉面,冯斯恨不得抱住她们一人亲一口。如果不是这三个大姐耽误了他的时间,他很有可能买好方便面之后正好和这两位猴子的主人狭路相逢。而自己不认识他们,他们却认识自己,肯定会选择避开。

  上帝保佑方便面,上帝保佑选择障碍症的娘们儿,冯斯暗自庆幸。

《觉醒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