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邵澄和冯斯一起呆在川藏边境的时候,林静橦也在寻找些那个曾经掀起腥风血雨的西藏家族。不过她并没有去往西藏,而是跨海来到了台湾。而且她也不是一个人独行,身边还跟随着新婚的丈夫:路氏家族的路晗衣。
“听说这样的环岛骑行十分浪漫,是很多年轻人所向往的旅程。”路晗衣说。说话的时候,两人正一人骑着一辆自行车,骑行在台湾最南端的垦丁。身边的公路之外就是湛蓝的海水,九月的夕阳在海面上泛起柔和的金色,的确很容易让人沉醉于其中。
林静橦微微侧头,看着路晗衣那似乎永恒不变的温和的微笑,叹了口气:“所以你只是‘听说’而已。浪漫什么的,其实和你永远也不沾边,别看你长得像一个随时准备先得癌症再被车撞飞的韩剧明星。”
“你也跟着冯斯开始学会埋汰人啦。”路晗衣倒是半点也不生气,“冯斯好像总有点儿本事去感染旁人。范量宇嘴上最喜欢损他,照我看,其实也挺喜欢他的。”
“我其实也不讨厌他。”林静橦说,“毕竟自从他出现之后,以往各自为战的守卫人家族比过去多了一些关联,起码现在我多了一个能陪我到台湾来骑自行车的丈夫。”
“真是抱歉,既然事关重大,我不得不跟过来。”路晗衣说。
“那是当然,我们的婚约也是家族之间的契约,你有足够的理由来保证这份契约不要出错。”林静橦也并没有显得生气。看上去,这对名义上的年轻夫妇甚至连伪装一下感情都不愿意,倒像是一对和和气气的生意伙伴。不过这样似乎也并不坏,在经历了与路钟旸混杂着仇恨和缅怀的别离之后,两人对于彼此之间的关系反而看得淡了,不再像过去那样充满了抗拒。路钟旸的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给过去种种强行画上了一个句号,无论路晗衣还是林静橦,都可以铁下心来不再纠缠过往,铁下心来坚守着这份毫无爱情可言的政治婚姻,为了家族的利益、为了守卫人的命运而奔忙。
前方出现了一片沙砾粗糙的珊瑚海滩,海滩对面就是一座小小的民俗旅馆,外墙颜色涂得花花绿绿,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两人放下自行车,走进了民俗旅馆。一个穿着原住民民族服饰的年轻女孩正坐在前台听着手机里播放的音乐,摇头晃脑沉醉其中。直到两人来到了柜台前,她才惊觉过来,连忙扯下耳机站了起来。
“请问两位是需要住宿吗?”女孩问。
“不,我们是来找人的。”路晗衣说,“请问徐武雄先生是住在这里的吗?”
“啊?你们是来找我阿公……找我爷爷的啊?”女孩很惊奇,“你们是什么政府机构的人吗?”
“不是,我家里的长辈和徐老先生是旧相识,知道我们夫妻要来台湾旅行,就托我们来探望他一下。”路晗衣说。
“真不容易,那么多年了,还是头一回有老朋友来看他。”女孩说,“不过爷爷已经没有住在这里了。他现在住在镇上,和我伯父在一起,你们要找他的话……”
她伸长脖子,绕过路晗衣和林静橦看了看门外的天色,然后接着说:“去镇上的夜市吧,爷爷每晚都在那里卖米酒和辣椒,很好找的。抱歉让你们白跑一趟。”
“谢谢你。不过也并不算白跑。”路晗衣说,“我们骑车过来的,一路上看到了很多漂亮的风景,还能结识你这样一位可爱的小姐,不虚此行。”
女孩有些羞赧,红着脸笑了起来:“别开玩笑啦,你们两位才真是俊男美女,就像是电影明星一样。”
夜市里很热闹。小镇虽然并不大,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高楼,但垦丁大街的马路两旁灯火辉煌人声璀璨,现代商品的招牌下排列着一个又一个夜市小摊,场景却意外地和谐。
路晗衣和林静橦不费什么力气就在一个肯德基的招牌下找到了女孩所说的米酒摊。就这么几步路的工夫,路晗衣已经在左手握着一杯蛋奶,右手抓着一盒地瓜球,看上去怡然自得。
“我还是挺羡慕你的。”林静橦说,“虽然你的心机很深沉,但该放松的时候总能放松。”
“人生苦短,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挂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变成了怪物,能享受生活的时候还是尽量享受的好。”路晗衣说着,走向了那个米酒摊,摊子的招牌上上用漂亮的手写体写着“原住民自酿小米酒”。
坐在摊位后面的是一个看来至少六七十岁的老人和一个中年人。中年人的长相一看就是台湾山地原住民,老人的脸型却既不像当地少数民族也不像汉族人,似乎还带了一些欧罗巴人种的混血。看到两人走近,中年人马上带着礼貌性的笑容站了起来:“欢迎免费品尝,山地人自酿的小米酒,还有各种辣椒。”
他用两个一次性的塑料纸杯倒上两杯米酒,递给二人。林静橦并没有喝,路晗衣却拿起来喝了一口,然后轻轻叹息一声:“酸酸甜甜,倒是挺不错的民间风味,可惜的是,毕竟和雪域高原的青稞酒大不一样。”
中年人的笑容有点僵,似乎不明所以,身后一直默默坐着抽着烟斗的中西混血长相的老人却缓缓地站了起来。他细细打量了一下两人,脸上露出一个神秘莫测的笑容:“久违了,来自内地的守卫人,还真有点怀念呢。我做东,请两位吃一顿宵夜如何?鸡油饭、螃蟹羹,本地风味的经典搭配,再加上鼎边锉,不吃会后悔的。”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徐武雄先生。”路晗衣说。林静橦自然也没有意见。
名叫徐武雄的老人从摊位后面绕出来,做手势请两人跟他走。中年人犹豫了一下,似乎是想伸手阻拦,但最终还是没有动作。他只是忧郁地看了老人一眼,递过来一整瓶小米酒。
“请别人吃饭,总得有酒吧。”他说。
于是当三人坐在街边小吃摊的矮桌旁时,桌上多了一瓶酒。林静橦依然一滴酒都没有沾,路晗衣和徐武雄却像老熟人一样在上菜前就各自喝了好几杯,并且言谈甚欢。当然,并没有触及到正事,只是一些闲聊。
“反正一会儿都要开打,何必作一见如故的样子……”林静橦轻轻摇头,喝了一口自己携带的矿泉水。
“我们见面也未必一定会打起来。”徐武雄微微一笑,“如果我喜欢打,何必从西藏万里迢迢躲到台湾来呢?不妨先听晗衣说说来意吧。”
“请问徐先生,你的蠹痕是什么?”路晗衣反问。
“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徐武雄喝了一口酒。
“我还是想要听你亲口说出来。”路晗衣说,“要知道,林氏家族所掌握的最重要的秘密,就是你,或者说,是从你的先人那里一代代传下来的血脉。”
“是啊,他可是付出了和我结婚的代价,才换到了你的下落。”林静橦淡淡地说,看起来并无不快。
“为什么就没有人愿意对我付出这样的代价呢?”徐武雄叹了口气,“我家的黄脸婆,成天就知道搓麻将,脸皮粗得像垦丁海滩上的沙子。”
“那么,这位黄脸婆有没有为你生下一个亲生的孩子呢?”路晗衣把“亲生”这两个字说得格外重,无疑是在指徐武雄的儿子以及孙女和他的长相完全不相似。
“没有,如你所见,我的孩子都和我没有血缘关系。”徐武雄倒是毫不矫饰。而只有到了这时候,他的眼神里才第一次出现了一丝悲哀。
“也就是说,你是你们家族的最后一个人了?”路晗衣问。
“是的,吞噬魔仆和妖兽获取力量的蠹痕,将会在我这里彻底断绝。”徐武雄说,“不过这样也好,相信你也该知道,凡人的承受能力终究有限,历史上积累了一定力量却又没有最终发疯的,一共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是……”
“埃及人阿卜杜拉·艾哈迈德。”林静橦接口说,“我们也找到他了。他的景况比你糟糕许多,不过总算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脑子比过去恢复了不少了。按照我丈夫的亲眼目睹,他在日常裸奔之外,还有清醒过来的时间,而且还能和守卫人正常交流。”
“那个老家伙啊……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到过啦。”徐武雄说,“不过我记得他的祖先很早就脱离家族迁居埃及,一代一代地和本地人通婚,所以他的长相已经是纯粹的阿拉伯人了。”
“他的确是,穿不穿衣服都是。”路晗衣笑了笑,“不过,和你不一样,即便是在头脑受到侵蚀的时候,他还是没有放弃和魔王的战斗。”
“嗯,我有所耳闻。”徐武雄说,“帝王谷之战,整个北非的守卫人军团死伤惨重,却仍然完成了最终的压制。但在那一战中,为了追求极限的力量去对抗异常强大的魔仆,他生生吞噬了十四只妖兽的精神能量,虽然战胜了敌人,自己的脑子却损坏了。而且,在那一战中,他的家人几乎全部死光了,只剩下唯一一个年纪还小的幼子。不过,听说那个幼子并没能遗传到家族血脉,不具备附脑,只是一个普通人。”
“那倒算是一种幸运了。”路晗衣说,“我见过他儿子,一个普通的埃及小贩,虽然没什么大出息,至少可以安安稳稳度过这一生——假如世界没有被魔王征服的话。”
“所以,你先找到了阿卜杜拉,又找到了我,到底想要做什么呢?”徐武雄问。
路晗衣正准备回答,忽然眉头微微一皱,像是觉察到了些什么。他放下手里的酒杯,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双目缓缓睁开。
“你应该稍微走远一些的。”路晗衣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显然既不是对林静橦说的,也不是对徐武雄说的。林静橦有些不解,但却很快反应过来。她不动声色地从衣兜里掏出一枚硬币,发动蠹痕,硬币迅速熔化,形成一粒小小的金属珠子,让它悬浮在半空中。
“徐武雄先生,你如果再不过来,我就用这颗小珠子穿透你儿子的心脏。”林静橦的口吻就像是在招呼对方过来坐下一起吃饭。
坐在她对面的“徐武雄”哀叹一声,同样放下酒杯,眼神里的悲戚意味更为浓烈。他扭头看向附近的一个卖各种廉价饰品的南美人的摊位,从一大串挂着的手环后面慢慢走出来一个人,正是先前自称是徐武雄儿子的那个中年原住民。
他来到桌旁,默默地坐了下来,先喝了两杯酒,再开口说话时,声音苍老,听上去完全不像一个四十来岁的人:“我本来以为能瞒过两位的,但我还是低估了你们,那么一丁点儿蠹痕的泄露,还是被捕捉到了。”
“也得谢谢你毕竟还是不忍心让自己的儿子送死。”路晗衣说,“当然你儿子也真是了不起,为了替你进行伪装,你们俩竟然还进行了那么逼真的整容手术。”
“不,并不是整容手术。”真正的徐武雄、有着中年人模样的老者摇了摇头,“几年前,我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他的蠹痕十分特殊,可以改变人的相貌和衰老程度。不过,也只限于外表的衰老,据他说,只有对他自己的身体,才能真正地完全控制,甚至于永葆青春。”
路晗衣和林静橦对望了一眼,似乎都对这个人的身份有了答案。徐武雄接着说:“我并不愿意拿自己的孩子来做替死鬼,但是他自己却……却……”
徐武雄的声音微微哽咽,有点儿说不下去,他的儿子开口说:“如果不是爸爸,我们一家几兄妹都不可能活到现在,早就死在我们当毒贩的亲生父亲手里了。作为家里的长子,这是我唯一能做到的报答他的方法。可惜的是,还是被你们看破了。”
路晗衣笑了起来:“别那么紧张。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不一定非要画上悲剧的句号的。我并不是来杀徐老先生的,只是希望和他先聊聊。”
徐武雄的儿子的眼里隐隐有了一丝希望,徐武雄却依然面色阴沉。他看着路晗衣:“我本来已经有很多年不去过问守卫人世界所发生的事情了,但自从去年天选者出现之后,有些消息就算你不想听,也会自己钻进你的耳朵里来。我知道,因为天选者所带动的一系列效应,以你们大陆的四大家族为首,守卫人在科技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尤其是在附脑移植方面。所以我猜,你们找到了阿卜杜拉和我,大概是看上了我们的附脑。”
“没错,这就是我的目的。”路晗衣说,“我们希望能从你们二位的附脑里提取出可用的物质,用来帮助天选者继续成长。甚至于……”
“甚至于什么?”徐武雄的儿子连忙问。
“甚至于取出我的附脑,直接整体移植给天选者。”徐武雄苦涩地一笑,“我和阿卜杜拉都只是凡人,即便拥有这样特殊的蠹痕,也没法自如地控制,反而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变成了疯子。但天选者不一样,来自魔王的血脉也许能让他容纳那些超越人类的力量。”
“那样的话,你会不会……”
“有这个风险。”路晗衣说,“所以愿不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就看徐先生了。现在西藏那个家族已经元气大伤,不可能有精力再来寻找你,如果你一定想要就在这里安心终老的话,我也不会勉强。”
“为什么不会勉强?”徐武雄反问,“守卫人从来不是善男信女,否则的话,我当初就会求助你们,而不是自己躲起来了。你这样的态度反而让我有点不适应了。”
“我并不想做善男信女的,可惜又不得不做。”路晗衣说,“因为我们的天选者从某些意义上来说,仍然不肯放弃他作为一个人的底线。如果我绑架了你、硬生生违背你的意愿取出你的附脑,那位冯同学恐怕宁可杀了我把我的脑子切片涮火锅,也不会愿意移植你的附脑。”
“这倒是有点儿意思。”徐武雄沉吟着,“守卫人里居然会出现这样的怪胎。”
“他甚至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守卫人。”林静橦说,“过去他的口号一直都是‘我想当个普通人’。后来他终于发现,做一个弱者只能连累身边的人,这才开始有了那么一点儿奋发向上的劲头。但从总体上来说,他和我们仍然不是一类人。”
“不是一类人……”徐武雄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诡异的微笑,“要是这样的话,也许我真的可以考虑把附脑给他。”
徐武雄的儿子没有吭声,只是忧郁地望着自己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