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相比起一年前,这座废弃已久的疯人院显得更加破败,但之前那些疯长到半人高的野草却都被割得干干净净,显得有些违和。

  “连草都割干净了,看来诸位守卫人大人们真的把这间疯人院挖地三尺了。”姜米说,“您老的超级蠹痕能感觉到点儿什么玩意儿吗?”

  “除了能闻到死耗子的腐烂味道,我什么也没发现。”冯斯说,“蠹痕感受不到任何异样。而且,如你所说,大爷们把这个地方的下水道只怕都翻遍了,常规的搜索方法,我绝对不可能做得比他们更出色。”

  “但是你还是会去找一遍。”姜米说,“不撞南墙你肯定不肯回头。”

  “没错,冯大爷的信条就是这样。”

  但结果并没有任何意外。冯斯从下午找到深夜,在疯人院里竭尽所能地寻找了每一处角落,甚至于故地重游去看了他曾经被关押于其中差点儿发疯而死的地牢,并没能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在农家小院里花钱睡了几个小时后,冯斯不屈不挠,把姜米留在她的房间里继续睡觉,自个儿又溜了出去。他简直恨不能自己可以化身为一只穿山甲或者土拨鼠,能够自由地钻入疯人院的每一处缝隙,去寻找那一丁点儿的可能性。

  最后,他带着满脸的灰黑,沮丧地重新回到疯人院门口。姜米已经在那里等待着他了。

  “我本来想给你带点儿早饭来,但想到你作为哆啦A梦无所不能,就不必费劲了。”姜米说着,拿出一包湿纸巾,打算给冯斯擦脸。

  “你刚说了我是哆啦A梦,哪儿需要用这种低档次的东西?”冯斯说着,手里故意像变魔术一样抖了一下,蠹痕创造出了一条正在蒸腾着热气的湿毛巾。

  “你还真会享受,越来越有小资的臭毛病了。”姜米耸耸肩,收起了湿纸巾。

  “说不定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了,那还不得抓紧时间及时行乐?”

  冯斯说着,擦干净脸后在疯人院的台阶上席地坐了下来。时值正午,但天色阴霾得有若黄昏,北京的天空依然被浓重的雾霾笼罩着,这个距离河北更近的郊区空气质量尤其糟糕,鼻腔里似乎都有一股火辣辣的二氧化硫的味道。地面上虽然没有了之前的野草,却也新增了许多狼藉的杂物,除了冯斯提到的死耗子之外,几条瘦的皮包骨头的野狗旁若无人地在院子里溜达着,翻翻拣拣可以入口的东西。

  “这些野狗倒是活得比人更逍遥自在。”姜米从背包里翻出一包吃剩下的牛肉干,取出几块扔在地上,野狗们立刻扑上来呜呜嗷嗷地争抢。

  “得了吧清新姐,我让你像它们这样每天在垃圾里刨食逍遥自在,你干不?”冯斯嘴里这么说,却还是用蠹痕创造出了一块生肉,同样扔在了地上。但是奇怪的是,几条野狗围上来嗅了嗅,立即转身走开了。

  “看来你的技艺还没有磨练到家啊,小冯同志,”姜米嗤笑着,“这可真是贵国人民爱说的那句话:你做的东西狗都嫌弃。”

  冯斯搔搔头皮:“不应该啊,你要说现在我变不出分子料理的味儿我倒也认了,就这么一块儿生肉,怎么也不至于狗都嫌弃吧?除非……”

  “除非什么?”姜米问。

  冯斯摆摆手,示意姜米不要打断他的思路。他坐在台阶上托着下巴思考了好几分钟,最后站了起来:“还有牛肉干吗?或者其他零食?”

  “没啦。我不是说了么,既然你自己什么都能变出来,我何必背那么多没用的东西来装腔作势假作贤淑?——那包纸巾不算啊,那是我没反应过来。”

  “我知道你一贯二逼其外贤淑其中,所以,贤淑小姐帮个忙,帮我回村里买块猪肉,就和我变出来的这块差不多的五花肉。”

  姜米先是有些疑惑,继而似乎明白了冯斯的用意。她不声不响地一路小跑回村,不久之后带回来了一块新鲜猪肉。

  “好肉!这样的半肥瘦拿来红烧最好。”冯斯赞曰。他把装着肉的塑料袋在手里提了一会儿,然后创造出一块几乎一模一样的。

  “实验开始。”冯斯说着,把两块生肉都扔到了地上。野狗们再次窜了过来,仍然像先前那样围着两块肉嗅了嗅,立刻开始汪汪吠叫着争抢其中的一块——姜米刚刚从村里买回来的那一块。而对于冯斯创造出来的这一块,它们仍然不加理睬。

  “这恐怕……不是你技艺不精的问题了吧?”连姜米都看出来了其中的蹊跷。

  “我对蠹痕下的命令,是创造出一块和你买回来的猪肉一模一样的肉。”冯斯说,“我不知道蠹痕能不能做到原子级别的精确复制,但至少,大面上的形状、口感、味道肯定是一样的。但这些狗却完全不碰它。”

  “因为它们发现,这块肉和普通的猪肉不一样……是因为它们嗅出了蠹痕的味道?”姜米很惊讶,“狗的感觉真的能有那么灵?我平时吃你变出来的东西可是完全吃不出和普通食物有什么差别的。”

  “也不是,还记得被关在海岛上的时候王璐曾经给我们送过来几条狗么?”冯斯说,“虽然我们俩都不擅长养狗,后来还是把狗送回去了,但在送走之前,我创造出过各种不同的食物喂狗,它们从来没有过半点挑剔。”

  “还真是。”姜米也想起来了,“它们那会儿甚至于连狗粮都不想吃,就喜欢啃你变出来的排骨。”

  “所以,这几条野狗的反应明显是不正常的。我弄出来的肉绝对不会出现味道上的不对,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它们察觉到了蠹痕的气息。”

  “这只是几条野狗啊,连普通人类都捕捉不到的蠹痕的气息,它们怎么可能注意到?”姜米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只有一种可能性。”冯斯说,“这些野狗经受过了某些特殊的改造,所以才变得对蠹痕的气息敏感。”

  “改造?守卫人干的吗?”姜米问。

  “我不知道,有可能是守卫人,有可能是黑暗家族,有可能是魔王的直接手下。”冯斯说,“但是,还真让何一帆说对了,只有我用蠹痕创造出来的东西,才能检测出这几条野狗的异样。其他人来到这里,怎么也发现不了问题居然出在野狗身上,就算把疯人院整个炸掉也什么也找不到。”

  “那我们接着怎么办?跟踪这些野狗找到改造它们的人?”姜米摩拳擦掌,作跃跃欲试状。

  “文明人的标志就是会使用工具。”冯斯身上蠹痕一闪,手里已经多出了几个像苍耳一样的小玩意儿。他随手一扔,“苍耳”粘在了野狗们的皮毛上。

  “野蛮人不需要使用工具。”姜米气哼哼地说,“只要能指挥会用工具的文明人就行了。”

  于是两人总算可以回到农家院里,安安稳稳地休息一下午。吃完晚饭后,冯斯的蠹痕感应到了跟踪器的异动。

  “那些野狗不再在疯人院附近转悠了,”冯斯说,“它们开始集体行动,去往了这个村子的北面山坡的方向。没记错的话,那里好像有个什么骗钱的神仙洞,狗大爷们大概正钻进了那个洞里。”

  “我看看旅游地图啊……没错,叫什么什么‘孝天洞’。”姜米手里摊着一张印刷粗劣的彩色纸张。疯人院所在的区域,也算是京郊一个稍微有点名气的旅游景点,本地人还特地捏造了不少乱七八糟的民间传说以增添旅游者的兴味。姜米所说的这个“孝天洞”,大致讲的就是明代一个大孝子在这个山洞里挖草药为母治病,结果山洞崩塌把他埋在了里面,老天爷感其孝心,让他毫发无损地采到草药回去了,于是后来这个洞就被命名为“孝天”。

  “这年头的旅游景点真是附庸风雅到极点,我以为哮天犬呢。”冯斯摇了摇头,“走吧,咱们去瞅瞅这个神奇的孝天洞。”

  “需要找老板借自行车吗?”姜米问。

  “不用了,哆啦A梦现在进步很快,区区两辆自行车,口袋里就能掏出来。”

  “别忘了再变点儿热帖出来。晚上太冷了,当心骑到半截就冻成冰棍。”

  冯斯真的创造出两辆像模像样的山地车,车头上还贴心地固定了野外探照灯。在姜米的取笑声中,两人骑上车一路向北,到达那片山坡后再骑车爬山。好在这里的山势平缓,并不比香山难爬多少,姜米又有着丰富的野外探险经验,两人没有费太大力气就来到了孝天洞洞口。

  “有蠹痕的气息。”冯斯压低了声音,“还真被我蒙对了,野狗大爷们的背后大有文章。不过,这蠹痕很奇怪。”

  “奇怪?奇怪在哪儿?”

  “我一下子也难以形容,但是……和我以前感受到过的其他人的蠹痕,以及我自己的蠹痕,都不大一样,可又说不清楚具体哪点儿不一样。要不……你在外面帮我把风?或者要不然回村里去?”

  “我要是跟着你进去呢,好歹身边能有个天选者保护。自个儿留在外面,不是更危险?你就不怕我一回村就被人抓走?”姜米悠悠地回应。

  冯斯哀鸣一声:“说不过你……走吧。”

  洞里的路并不难走,地面明显经过人工整葺,那是因为这里已经开辟成为旅游景点,总要照顾游客们的行走方便。洞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安装好的照明灯,以至于进洞后连手电筒都不必打。

  “这也太没有氛围了。”姜米嘀咕着,“简直快赶上宾馆走廊了。”

  “偷着乐吧。这地儿要是白天来还得收门票钱呢,我们这算是薅社会主义羊毛。”

  “那就有点儿奇怪了。”姜米琢磨着,“还记得当时我们在青城山寻找所谓的宝藏么?都是这么热闹的地方,真有什么守卫人之类的,怎么藏身啊?难道又是那种压缩过的异域空间?”

  “说不定,这年头什么幺蛾子都不缺……等等,有点儿奇怪!”冯斯忽然说。

  “怎么了?”姜米忙问。

  “那些野狗现在所处的位置,根本就不是人能到达的,就算是压缩的异度空间,也得有人去放置啊。”冯斯皱起了眉头。

  “不是人能到达的?什么意思?”姜米问。

  “我在野狗身上放的跟踪器,是我给蠹痕下的特殊要求,不但要让我精确掌握它们的位置,还能让我感应到周围的地形。”冯斯解释说,“看到前面那个小洞了吗?现在几位狗大爷从这个洞钻下去,钻进了一条非常狭长的山缝,只有猫狗兔子之类的小型生物才可能进去,正常人是绝对进不去的,小孩子都不可能。难道那是一个畸形的侏儒?”

  姜米打了个寒战:“侏儒?想想都挺诡异的……”

  “守卫人的世界有哪点儿不诡异?”冯斯笑了笑,“要不就是能变化形体的,甚至于像王璐那样能穿墙变幻空间的。等着吧,看看野狗见到那个人之后我能感应到什么信息。现在那条山缝越来越窄,连狗大爷们钻起来都有点艰难。”

  “不会卡在里面吧?”

  “倒不至于。你没注意到这些野狗都挺瘦的么?很有可能是操控它们的人刻意让它们保持消瘦,以方便随时在这里进出。”冯斯说。

  “这个人还真有趣。”姜米说,“而且也挺谨慎的,居然躲在那种地方,一般人确实没办法找到他。哎,你说,会不会是因为他是个侏儒,觉得自己外形太丑不愿意见人所以才……”

  “守卫人世界看重的是力量。”冯斯说,“你看范大头丑不丑?谁敢在他面前有半点不敬?——啊,也不一定,我们的文大小姐就敢。”

  姜米扑哧一声,乐出声来。正想要说点什么,冯斯忽然摆了摆手示意她噤声。她连忙闭嘴,生怕干扰了冯斯。

  半分钟后,冯斯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脸上的表情显得甚为古怪。

  “我万万没有想到,居然会是这位仁兄……”冯斯边说边摇头。

  “是谁?你认识吗?”

  “非但认识,还有过不少亲密接触。”冯斯一本正经地说。

  “熟人啊?那你能把他请出来么?”

  “请出来是不行的,得用计。”冯斯说着,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样东西,放在地上。

  姜米低头一看,不觉一愣:“这是什么玩意儿?怎么看上去像一个香薰盒?”

  “没错,就是香薰盒。”冯斯说,“我至今还记得把无火香薰认成‘无火香蕉’然后被文大小姐嘲笑了半个学期的屈辱……不过这根无火香蕉的功率比普通人用的大多了,可以把气味直接送进山缝里。”

  姜米一头雾水:“送什么气味?为什么要送气味?”

  “你马上就会知道了。”冯斯卖了个关子,随即自言自语,“很久不见了,老兄,还真是怀念你呢。”

  姜米使劲吸溜着鼻子,但并不能分辨出什么特殊的气味。她忽然明白过来点儿什么:“啊,这种气味人闻不到……这是一只动物!”

  “没错,是一只动物。”冯斯说,“我已经感觉到野狗们跟着它往我们的方向钻出来了。看来这一招还算管用。”

  姜米睁大了眼睛,目不转瞬地注视着那个的确只有狗洞大小的洞口。几分钟之后,洞口突然有一道黑影闪过,一个不明物体猛地从洞里钻出,向着姜米的身上扑过来。姜米吓得大叫一声,眼看就要被扑中,眼前却又闪过了一道银光。那个黑影撞在了银光上,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缩成了一团,瘫在地上不停挣扎。

  姜米惊魂稍定,这才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原来冯斯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握住了一个金属圆筒,从圆筒里射出一张银色的大网,那个黑影是被大网罩住了,此刻正在网子里拼命翻滚抓挠,却只能被越缠越紧,无法脱身。

  那是一只瘦骨嶙峋然而骨架并不小的黑猫,身上的毛又脏又乱掉了一小半,裸露出来的皮肤上遍布伤痕和溃烂的脓疮,看得出来经历过不少磨难。尽管形貌狼狈不堪,那双绿油油的眼睛里却放射出凶狠悍恶的光芒,姜米和这样刀锋般锐利的眼神一对视,居然有点毛骨悚然的感觉。

  “这就是我的老相识,黑猫金刚,它的主人就是疯人院院长魏崇义。”冯斯说,“刚才我就是利用无火香蕉把魏崇义的味道送了进去,才把它引出来的。”

  “魏崇义留下遗言叫文潇岚去疯人院,并不是因为疯人院里藏了什么东西,而是为了让她找到金刚。因为他知道,金刚一定会回到疯人院附近,等待主人的归来。它终究还是一只忠心的宠物。”

《觉醒日·大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