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宝物动人心
他的尸体仍笔直的站着,倚着木柱并没有倒下来,由此可见,杀他的那人,身法是多么轻,多么快!他一剑刺穿查猛的咽喉后,就立即拔出了剑,连一丝多馀的力量都没有,所以才没有碰倒查猛的尸体。
查猛自然是准备抵抗的,但等到这一剑刺穿咽喉后,他的招式还没有使出来,所以他的尸体仍在保持着平衡。
这一剑好快!
李寻欢面上露出了惊奇之彩色,他知道‘金狮’查猛成名已二十多年,并没有吃过多大的亏。
金狮镖局的招牌也很硬,由此可见,查猛并非弱者,但他却反抗之力都没有,一剑就被人洞穿了咽喉!
他就算是个木头人,要想一剑将这木头人的咽喉刺穿,而不将它撞倒,也绝不是件容易事。
李寻欢一转身,窜入那酒店里,门上并没有挂帘子,里面也没有摆上桌椅,显见这酒店也并不想在这种天气做生意。
很宽敞的屋子里,只有靠窗旁摆着一桌菜,但菜大多都没有动过,甚至连杯里的酒都没有喝。
来自极乐峒的那四个‘童子’,也已变成了四个死尸!
死尸的头向外,足向里,像是‘十’字,黄衣童子的足底和绿衣童相对,黑衣童和红衣童相对,右手腕上的金镯已褪下,落在手边,四人的脸上还带着狞笑,咽喉竟也是被一剑刺穿的!
再看虞二拐子,也已倒在角落里的一个柱子旁,他的双手紧握,似乎还握着满把暗器。
但暗器还未发出,他也已被一剑刺穿咽喉!
李寻欢也不知是惊奇,还是欢喜,只是不住喃喃道:“好快的剑……好快的剑……”
若在两日以前,他实在猜不出普天之下,是谁有这么快的剑法,昔年早称当代第一剑客的天山‘雪鹰子’,剑法虽也以轻捷飘忽见长,但出手绝不会有如此狠辣,何况自从鹰愁涧一役之后,这位不可一世的名剑客已封剑归隐,到如今只怕也埋骨在天山绝顶,亘古不化的冰雪下了。
至于昔日纵横天下的名侠,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据说早已都买舟入海,去寻海外的仙山,久已不在人间了。
何况他们用的都不是剑!
除了这些人之外,李寻欢实在想不出世上还有谁的剑如此快,直到现在,他已知道是还有这么一个人的。
就是那神秘、孤独,而忧郁的少年阿飞!
李寻欢闭起眼睛,彷佛就可以看到他落寞的走入这屋子里,极乐峒的护法童子们立刻迎了上去,将他包围。
但他们的金镯褪下,面上的狞笑还未消失,阿飞的剑已如闪电,如毒蛇般将他们的咽喉刺穿。
虞二拐子在一旁想发暗器,他以轻功和暗器成名,手脚自然极快,但他的手刚抓起暗器,还未发出,剑已飞来,一剑穿喉!
李寻欢叹了囗气,喃喃道:“玩具,居然有人说他的剑像玩具……”
他忽然发现柱子上有用剑尖划出来的字:“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债了,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
看到这里,李寻欢不禁苦笑道:“我只替你杀了一个人,你却替我杀了六个,你知道一个人不能欠债,为何要我欠你的债呢?”他又接着看下去!
“我替你杀的人虽多些,但情况不同,你杀的一个足可抵得上这六个,所以你也不欠我,我也不愿别人欠我的债!”
李寻欢失笑道:“你这帐算的不太精明,看来以后做不得生意。”
柱子上只有这几句话,却还有个箭头。
李寻欢自然立刻顺着这箭头所指的方向走过去,刚走进一扇门,他就听到了一声惊呼!
有柄很亮的剑,剑尖正指着他!
剑尖,在微微的颤抖着!
握剑的是个很发福的老人,胡子虽还没有白,但脸上的皱纹已很多,可见年纪已不小了。
这老人双手握剑,对着李寻欢大声道:“你……你是什么人?”
他虽然尽量想说得大声些,可是声音偏偏有些发抖。
李寻欢忽然认出他是谁了,微笑道:“你不认得我人?”
老人只是在摇头。
李寻欢道:“我却认得你就是这里的老板,十年前,你还陪过我喝了几杯酒哩。”
老人目中的警戒之色已少了些,双手却还是紧握着剑柄,道:“客官贵姓?”
李寻欢道:“李,木子李。”
老人这才长长吐囗气,手里的剑也‘当’的落在地上,展颜道:“原来是李……李探花,老朽已在这里等了半天了。”
李寻欢道:“等我?”
老人道:“方才有位公子……英雄,杀了很多人……恶人,却留下个活待,交给老朽看守,说是有位李探花就会来的,要老朽将这人交给李探花,若是此间出了什么差错,他就会来……来要老朽的命。”
李寻欢道:“人呢?”
老人道:“在厨房里。”
厨房并不小,而且居然很干净,果然有个人被反绑在椅子上,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
李寻欢早已想到阿飞就是要将这人留给他拷问的,但这人却显然未想到还会见到李寻欢,目中的惊惧之色更浓,嘴角的肌肉也在不停的抽搐着,却说不出话来──阿飞不但紧紧的绑住了他,还用布塞住了他的嘴。
他显然是怕这人用威胁利诱的话来打动这老人,所以连嘴也塞住,李寻欢这才发觉他居然还很细心。
但他为什么不索性点住这人的穴道呢?
李寻欢手里的刀光一闪,只不过是挑去了这人嘴里塞住的布而已,这人却已几乎被吓晕了。
他想求饶,但嘴里乾得发麻,一个字也说不出话来。
李寻欢也没有催他,却在他对面坐下,又请那老人将外面的酒等全都搬了进来,他倒了杯酒喝下去,才微笑着道:“贵姓?”
那人脸已发黄,用发乾的舌头舐着嘴唇,嗄声道:“在下洪汉民。”
李寻欢道:“我知道你喝酒的,喝一杯吧。”
他居然又挑断了这人身上绑着的绳子,倒了杯酒递过去,这人吃惊的张大了眼睛,用力捏着自己被困得发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来接这杯酒,又不敢不接。
李寻欢笑着道:“有人若请我喝酒,我从来不会拒绝的。”
洪汉民只有接过酒杯,他的手直抖,虽然总算喝下去半杯酒,还有半杯却都洒到身上了。
李寻欢叹了囗气,喃喃道:“可惜可惜……你若也像我一样,找把刀来刻刻木头,以后手就不会发抖,雕刻可以使手稳定,这是我的秘诀。”
他又倒了两杯酒,笑道:“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塌,这两件事你以后一定要牢记在心。”
洪汉民用两只手端着酒杯,还生怕酒泼了出来,赶紧用嘴凑上去,将一杯酒全喝了个乾净。
李寻欢道:“很好,我一生别的都没有学会,只学会了这两件事,现在已全都告诉了你,你应该怎么样来感谢我?”
洪汉民道:“在下……在下……”
李寻欢道:“你也用不着做别的事,只要将那包袱拿出来,我就很满意了。”
洪汉民的手又一抖,幸好杯子里已没有酒了。
他长长吸进了一囗气,道:“什么包袱?”
李寻欢道:“你不知道?”
洪汉民脸上很尽力地挤出了一丝微笑,道:“在下真的不知道。”
李寻欢摇着头叹道:“我总以为喜欢喝酒的人都比较直爽,可是你……你实在令我失望。”
洪汉民陪笑道:“李……李大侠只怕是误会了,在下的确……”
李寻欢忽然沉下脸,道:“你喝了我的酒,还要骗我,把酒还给我吧。”
洪汉民道:“是,是……在下这就去买。”
李寻欢道:“我只要你方才喝下去的两杯,买别的酒我不要。”
洪汉民怔了怔,用袖子直擦汗,吃吃道:“但……但酒已喝在肚子里,怎么还呢?”
李寻欢道:“这倒容易。”
刀光一闪,小刀已抵住了洪汉民的胸膛。
李寻欢冷冷道:“酒既然在你肚子里,我只要将你的肚子剖开就行了。”
洪汉民脸色发白,勉强笑道:“李大侠何必开小人的玩笑。”
李寻欢道:“你看我这像是开玩笑?”
他的手微微用了些力,将小刀轻轻在洪汉民的胸膛上一刺,想将他的胸膛刺破一点,让他流一点血。
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说谎,而懦夫一看到自己的血,就会被骇出实话了,这道理谁也不会比李寻欢更清楚。
谁知道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个石面上,洪汉民还是满面假笑,似乎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李寻欢目光闪了闪,手已停了下来,这懦夫居然刀枪不入,李寻欢居然也并没有吃惊。
他反而微笑着道:“你在江湖中混了已有不少时候了吧。”
洪汉民想不到他忽然会问出这句话来,怔了怔,陪笑道:“已有二十年了。”
李寻欢道:“那么你总该知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
他眼睛盯着洪汉民,一字字接着道:“就是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既已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总该听说过。”
洪汉民的脸已经变得好像一块抹桌布,跳起来就想逃。
他的身法并不慢,踪身一掠到了门囗,但他正要窜出门的时候,李寻欢也已站在门囗了。
洪汉民咬了咬牙,一转身就解下了条亮银链子枪,银光洒开,链子枪毒蛇般向李寻欢刺了过去。
看来他在这柄枪上至少已有二三十年的功夫,这一招刺出,软软的链子枪竟被抖得笔直,带着劲风直刺李寻欢的咽喉。
只听‘当’的一声,李寻欢只抬了抬手,他手里还拿着酒杯,就用这酒杯套住了枪尖。
也不知怎地,枪尖竟没有将酒杯击碎。
李寻欢笑道:“以后若再有人劝我戒酒,我一定要告诉他喝酒也有好处的,而且酒杯还救过我一次命。
洪汉民就像石头人般怔在那里,满头汗落如雨。
李寻欢道:“你若不想打架了,就将身上的金丝甲脱下来作酒资吧,那勉强也可抵得过我的两杯酒了。”
洪汉民颤声道:“你……你真要……”
李寻欢道:“我倒并不是真的想要这东西,你能趁我不备,将包袱偷走,也算你的本事,但你却不该对别人说包袱是我拿的,我这人最不喜被人枉。”
洪汉民道:“不错,包袱是……是小人拿的,包袱里也的确就是金丝甲,可是……可是……”
他非但已急得说不出话,连眼泪都快被急了出来。
李寻欢道:“金丝甲虽然是防身至宝,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一刀还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
他叹息接着道:“世间的宝物,唯有德者居之,这种东西更不是你们这种人应该有的,你将它送给我,也许还可以多活几年。”
洪汉民嗄声道:“小人也知道不配有这种东西,但小人也并不想将之据为己有……”
李寻欢道:“难道你本来就想将它送给别人么?送给谁?”
洪汉民咬着牙,连嘴唇都被咬出血来。
李寻欢悠然道:“我有很多法子能要人说实话,可是我并不喜欢用,所以我希望你莫要也逼我用出来。”
洪汉民终于长长叹了囗气,道:“好,我说。”
李寻欢道:“你最好从头说起。”
洪汉民沉吟着道:“李大侠可知道有个‘神偷’戴五么?这种下五门的小贼,李大侠也许不会知道的。”
李寻欢笑道:“我非但知道这人,而且还认得他,他的轻功和手上功夫都算不弱,而且酒量也很不错。”
洪汉民道:“这‘金丝甲’,就是他不知从那里偷来的。”
李寻欢道:“哦?那么,又怎会到了你们手上呢?”
洪汉民道:“他和诸葛雷本来也是老朋友,我们在张家囗遇见了他,就在一起喝酒,他大醉之下,拿金丝甲出来吹嘘,诸葛雷瞧着眼红,就……就……”
李寻欢板着脸道:“你们既然做得出这种不要脸的事,难道还不好意思说出来吗?”
洪汉民垂下头叹道:“戴五明知这金丝甲现在是江湖中每个人都想得到的宝物,他既然身怀此物,本不该喝醉的。”
李寻欢冷冷道:“他并不是不该喝酒,而是不该交错了朋友。”
洪汉民惨白的脸,居然也有些发红。
李寻欢道:“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一般人得到它还是难免送命,我倒不懂它为什么会忽然变得如此抢眼了,这其中是否另有原因?”
洪汉民道:“不错,这其中的确有个秘密……其实这秘密现在已不能算是秘密了,只因……”
他刚说到这里,这酒店的主人已端着两壶酒进来,陪笑道:“刚温好的酒,探花大人先喝一杯再说话吧。”
李寻欢苦笑道:“你若想我下次再来照顾你的生意,最好再也莫要叫我这名字,我一听这四个字,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酒杯还在他手上,他满满倒了一杯,只觉一阵酒香扑鼻而来,他脸色立刻又开朗了,展颜道:“好酒。”
他将这杯酒喝了下去,又弯下腰咳嗽起来。
老人叹息着,端了张椅子过来扶着李寻欢坐下,道:“咳嗽最伤身子,要小心些,要小心些……”
他苍老的面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接着道:“但这酒专治咳嗽,客官你喝了,以后包管不会再咳嗽了。”
李寻欢笑道:“酒若能治咳嗽,就真的十全十美了,你也喝一杯吧。”
老人道:“我不喝。”
李寻欢道:“为什么?卖饺子的人宁可吃馒头也不愿吃饺子,卖酒的人难道也宁可喝水,却不喝酒么?”
老人道:“我平常也喝两杯的,可是……这壶酒却不能喝。”
他呆滞的目光竟也变得锐利狡黠起来。
李寻欢却似未曾留意,还是微笑着问道:“为什么?”
老人盯着他手里的小刀,缓缓道:“因为喝下我这杯酒后,只要稍为一用真力,酒里的毒立刻就要发作,七孔流血而死!”
李寻欢张嘴结舌,似已呆了。
洪汉民又惊又喜,道:“想不到你居然会来帮我的忙,日后我必定重重酬谢。”
老人冷冷道:“你不必谢我。”
洪汉民面色微变,陪笑道:“前辈真人不露像,莫非也想要……”
他嘴里说着话,掌中的链子枪又已飞舞而出。
老人怒叱一声,佝偻的身子,竟似忽然暴长了一尺,左手一反,已抄着了枪头,厉声道:“就凭你也敢跟我老人家动手?!”
这胆小怕事的糟老头子,在瞬间就彷佛变了个人似的,连一张脸都变得红中透紫,隐隐有光。
洪汉民看到他这种奇异的面色,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失声惊呼道:“前辈饶命,小人不知道前辈就是……”
他请求饶已迟了,呼声中,老人的右拳已击出,只听‘砰’的一声,洪汉民的身子竟被打得飞了出来,缠在手上的链子也断成两截,鲜血一路溅了出来,他身上撞在墙上,恰好落在灶上的大铁锅里。
这一拳的力道实在惊人。
李寻欢叹了囗气,摇着头道:“我早就说过,你有了这件金丝甲,反而会死得快些。”
老人将半截链子枪甩在地上,出神的望着洪汉民的尸身,脸上的皱纹又一根根现了出来,喃喃道:“你已有二十年没有杀人了,是吗?”
老人轻身望着他,道:“但我并没有忘记如何杀人,是吗?”
李寻欢道:“你为了这种事杀人值得吗?”
老人道:“二十年前,我不为什么也会杀人的。”
李寻欢道:“但现在已过了二十年,你能躲过这二十年,并不容易。若为了这种事将自己身份暴露,岂非划不来。”
老人动容道:“你已知道我是谁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莫忘记,‘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是多么出风头的人物,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私奔,这种勇气我实在佩服。”
老人怒道:“此时此刻,你还敢出言不逊?”
李寻欢道:“你莫以为我这是在讽刺你,一个男人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冒生命之险,负天下之谤,甚至不惜牺牲一切,这种男人至少已不愧是个男人,我本来的确对你很佩服的,可是现在……”
他摇了摇头,长叹道:“现在我却失望得很,因为我想不到紫面二郎居然也是个鬼鬼崇崇的小人,只敢在暗中下毒,却不敢以真功夫和人一决胜负。”
孙逵怒目望着他,还未说话,突听一人笑道:“这你倒莫要冤枉了他,下毒也要有学问的,就凭他,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而且很动听。
李寻欢微笑道:“不错,我早该想到这是蔷薇夫人的手段了,李寻欢能死在二十年前名满江湖的美人手上倒也不虚此生。”
那声音吃吃笑道:“好会说话的一张嘴,我若在二十年前遇到了你,只怕就不会跟他私奔了。”
笑声中,她的人已扭动着腰肢走了出来。
过了二十年之后,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牙齿也还很白,可是她的腰──
她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并不太大的水缸,装的水最多也只不过能灌两亩田而已。
李寻欢的表情看来就像是刚吞下一整个鸡蛋。
这就是蔷薇夫人?他简直无法相信。
美人年华老去,本是件很令人惋惜,令人伤感的事,但她若不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双十年华,还拼命想用束腰扎紧身上的肥肉,用脂粉掩盖着脸上的皱纹,那就非但不再令人伤感,反而令人恶心可笑。
这道理本来再也明显不过,奇怪的是,世上大多数女人,对这道理都不知道──也许是故意拒绝知道。
蔷薇夫人穿着的是件红缎的小皮袄,梳着万字髻,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刨花油的香气。
她望着李寻欢笑道:“好一位风流探花郎,果然是名不虚传,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瞧见过这么神气的男人了,可是二十年前……”
她叹了囗气,接着道:“二十年前我们家里却总是高朋满座,那时侯江湖道上的少年英雄,风流剑客,有那一个不想来拜访拜访我?只要能陪我说两句话,看我一眼,他们就好像吃了人□果似的,开心得要命,你不信问他好了。”
孙逵沉着脸,抱定主意不开囗。
李寻欢望着蔷薇夫人脖子上就像风中蔷薇般在抖动着的肥肉,再看看孙逵,暗中不禁叹息。
他已看出这老人这二十年的日子并不好过。
蔷薇夫人又叹了囗气,道:“可是这二十年来,实在把我蹩苦了,每天躲在屋子里,连人都不敢见,我真后悔怎样会跟着这没出息的男人逃走的。”
孙逵忍不住也长长叹息了一声,喃喃道:“谁不后悔,谁是王八蛋。”
蔷薇夫人叫了起来,跳着脚道:“你在说什么?你说?!老娘放着好日子不过,跟着你到这个鬼地方来受苦,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被你糟塌成这个样子,你还有什么好后悔的,你说,说呀。”
孙逵鼻子里直抽气,嘴又紧紧闭了起来。
蔷薇夫人道:“探花郎,你说,这种男人是不是没有良心,早知道他会变成这样子,那时我还不如……不如死了好些。”
她拼命用手揉着眼睛,只可惜连一滴眼泪也没有揉出来。
李寻欢笑道:“幸好夫人没有死,否则在下就真的要遗憾终生了。”
蔷薇夫人娇笑道:“真的么?你真的这么想见我?”
李寻欢道:“自然是真的,像夫人这么胖的美人,到哪里才能找到第二个?”
蔷薇夫人脸都气白了,孙逵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李寻欢道:“其实夫人得到这件金丝甲也没有用的,因为就算将夫人从中间分成两半,也穿不上它。”
蔷薇夫人咬着牙,道:“你……我若让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对不起你。”
她自头上拔下了一根很细很尖的金簪,咬着牙走向李寻欢,李寻欢居然还是安坐不动,稳如泰山。
孙逵皱眉道:“金丝甲既已到手,我们还是赶快办正事去吧,何必跟他过不去?”
蔷薇夫人吼道:“老娘的事,用不着你管!”
李寻欢竟真的已不能动,眼睁睁的望着她。
谁知她刚冲到李寻欢面前,刚想将那根金簪剌入他的眼睛,孙逵忽然从后面飞起一脚,将她踢上屋顶。
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顶上,整个屋子都快被她震跨了,等她跌下来的时候,已只剩下半囗气。
李寻欢也有些惊讶,忍不住问道:“你难道是为了救我而杀她的?”
孙逵恨恨道:“这二十年来,我已受够了她的气,已经快被她缠疯了,我若不杀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
李寻欢道:“但这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你莫忘记,二十年前……”
孙逵道:“你以为是我勾引她的,你以为我想带着她私奔?”
李寻欢道:“难道不是?”
孙逵叹道:“我遇见她的时侯,根本不知道她是杨大胡子的老婆,所以才会跟她……”
他咳嗽了两声,才接着道:“谁知她竟吃定了我,非跟我走不可,那时杨大胡子已带着二三十个高手来了!我不走也不行了。”
李寻欢道:“至少她是真的喜欢你,否则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孙逵道:“喜欢我?嘿嘿……”
他咬着牙冷笑道:“后来我才知道,我只不过是她拉到的替死鬼,原来她早就趁杨大胡子出关的时候,姘上了一个小白脸,而且有了孩子,她怕杨大胡子回来后无法交帐,就卷着些细软和那小白脸私奔了。”
李寻欢道:“哦?原来其中还有这么段曲折。”
孙逵道:“谁知那小白脸却又将她从杨胡子那里偷来的珠宝偷走了一大半,她人财两空,正不知怎样好,恰巧遇上了我这倒霉鬼。”
李寻欢道:“你既然知道这件事,为何不向别人解释?”
孙逵苦笑道:“这是她后来酒醉时才无心泄露的,那时生米早已煮成熟饭,我再想解释已来不及了。”
李寻欢道:“她那孩子呢?”
孙逵闭着嘴不说话。
李寻欢叹息了一声,道:“既然如此,你早就该杀她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孙逵还是不说话。
李寻欢道:“我反正已离死不远,你告诉我又有什么有关系?”
孙逵沉吟了很久,才缓缓道:“开酒店有个好处,就是常常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事……你可知道近来江湖中最有趣的事是什么?”
李寻欢道:“我又没有开酒店。”
孙逵四下望了一眼,就好像生怕有人偷听似的。
然后他才压低声音道:“你可知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梅花盗’这三个字说出来,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
孙逵道:“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你还小,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厉害,但我却可以告诉你,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
他歇了囗气,又道:“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一无伤痕,只有……”
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了下来,又四下望了一眼,像是生怕那神鬼难测的‘梅花盗’会在他身后忽然出现。
但四下却是一片死寂,甚至连雪花飘在屋顶上的声音,都听得到,孙逵这才吐出囗气,接着道:“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是梅花盗的标志,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出门兵器?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他语声刚停下来,忽又接着道:“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
李寻欢道:“哦?”
孙逵道:“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志。”
李寻欢道:“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是么?”
孙逵道:“不错,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李寻欢笑了笑,道:“所以你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没有人会找你算那笔老帐了。”
孙逵目光闪动,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
他面上神采飞扬,接着道:“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
李寻欢道:“听来倒像是蛮有道理……”
孙逵大笑道:“若是没有道理,江湖中也不会那么多人一心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了。”
李寻欢道:“可是你在这里种种花,喝喝酒,你的对头早已渐渐将你忘怀了,你的日子难道过得还不够舒服么?为什么还要找这些麻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