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在又一次听说崂山下的某村庄被血洗后,韩步云的劝说请求又来了——府尹不耐烦地剔着牙齿,干脆地下了死命令:“妈的,凡是我手下的,不要在我面前提这件事!”

然,小小的差役却变了脸色,狠狠扯下外面的皂隶官服,直扔到老爷脸上,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仗着血气和肝胆,竟然孤身去了那虎狼之穴。

结果自然是寡不敌众,重伤后被擒——七匹狼的老大苍狼放出话来:要拿那个吃了豹子胆的家伙来祭天!

这样的消息传到江湖上,自然免不了一阵骚动。

虽然敬佩小衙役的胆色,然而七匹狼的确不是泛泛之辈——韩步云又不是在江湖上有靠山有人缘的家伙,能替他出头的,更是绝了踪迹。

看起来,这个悲剧性的小人物是必然要无奈而壮烈地死去了,而且死的会很惨。

然而,死期临近的时候,事情却蓦然发生了变化——大名府小差役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地就传入了金刀霍家大小姐的耳中,激起了待字闺中的青嵋小姐的一腔爱慕和正气,于是,千方百计地求了父亲,借助着霍家的声威和实力,居然硬是从匪徒的屠刀下将韩步云生生救了回来。

后来的事情发展,就是所有人都理所当然乐意看的结局了:正义的小衙役和爱慕他的小姐结合了,而因为霍家仅有一女,便入赘了霍家,改名霍步云,继承了霍家的武功和家业,两位年轻人恩爱地生活着。

几年后,为了报当年之仇,霍步云率领金刀府的人破了山寨,杀了土匪七匹狼。

而这样动人的开始和这样完美的结局,让两个人的故事成了江湖中又一段爱情的传奇…

 

“霍青嵋怎么会出卖她的丈夫?”

绯衣女子皱眉问——虽然一向认为人世间的感情淡漠如纸,但是看见这样被奉为楷模的爱情居然如此丑陋,也不禁有些不解。

“因为霍步云背叛她。”

“哈…”阿靖冷漠地笑了笑,许久才淡淡道,“富贵和权势,果然是蚀骨的毒药…”

“错了。霍步云不算是喜新厌旧——那个女子,才是他最初所爱。”

“哦?为了报恩和霍家的权势霍步云放弃了她,然后在功成名就后再偷偷纳为外室?”

“又错…那个时候,那个女子为七匹狼所掳,韩步云为了救她孤身上山,然而除了几乎送命外根本没有效果——为了解救出她,他只有借助金刀霍家的力量…”

萧忆情淡淡地笑,指间挟着那一片金刀碎片,刀上暗金色的光芒在他俊秀的侧脸上浮动——“说起来,真正值得大书特书的,反而是这一段不为人知的畸情呢…哈。”

“原来如此…”绯衣女子的脸上,也有复杂的神色,终于道,“霍青嵋既然知道了,最多也是告知父亲长辈,报复韩步云和那个女子罢了——为何又要赔上整个家族的代价?”

萧忆情苦笑,摇头——“现下的霍步云,早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差役韩步云了——他对于霍家不仅是大的臂助,更是领军人物…说直白一点:今日的霍家或许可以没有霍青嵋,但是绝对不可以没有霍步云!”

“所以,尽管她向父亲哭诉,但是父亲能做的,只是劝女儿委曲求全罢了。”

“何况,虽然不爱她,但是霍步云至少还对她不坏,而且霍步云实在也是一条好汉子。”

阿靖微微点头:“到了最后,得不到任何援助,又不能忍受眼睁睁地看丈夫背叛,她只有用了最毒辣的手段——向你出卖所有人——借以报复他一个人?”

“女人的报复,真是让人心寒齿冷。”

连听雪楼的主人,也不由露出了敬畏的神色。

 

绯衣女子笑了笑,但是眼色却是冷冷的,忽然道:“霍青嵋现在如何了?”

“送来了全部消息后,在听雪楼进攻金刀府的时刻,她用这一把金错刀在供奉祖先灵位的灵堂里自尽。”萧忆情手指轻轻弹了弹刀片,有些落寞地回答。

“啊…果然——也是无法再一个人生活在没有爱人的世上了罢?”

绯衣女子微喟,抬手用指尖揉了揉眉梢,有些苦涩意味地问:“你答应了霍青嵋什么条件?就是杀了霍步云和他所爱的那个女子吗?”

“今天你猜错的次数特别多…”听雪楼主笑了笑,然后回答,“有三个条件:一、杀了霍步云。二、将霍步云的尸体与她一起火葬后,把骨灰洒入五湖四海。…三、让那个女的活着,至少要活五十年。”

“怕她死后会和自己丈夫再次相会吗?”阿靖洞察,“好厉害的霍大小姐…”

“我想去看看她。”

那样疯狂绝望、不惜毁灭一切的心情,只怕和自己当年一模一样罢?然,她却活下来了。

 

热烈地爱,疯狂地恨。

曾在闺中无数次梦想未来的她,在幸福被毁灭后,变成了恶灵。

一起被毁灭的,不仅有她的丈夫和家族,还有她曾经向往善良和幸福的心灵。

 

所有的一切,宛如那把金错刀,片片破碎。

 

 

第四篇 海上花

 

海上花。

传说中和“鲛人泪”、“夜光珠”并称的南海三大珍奇。

十年发一叶,百年一开花。开时的艳丽,足以让所有见惯奇珍异宝的海客胡商屏息。

特别奇异的是,那是具有骇人生命力的花,虽然一旦离开海水便枯萎成黑色的丝状物,但无论隔了多少年月、只要再把它放入海中,它便会立刻重新绽放出惊人的美丽。

 

就算是自己,纵横南海快十年了,也没有再见过那样奇异的东西了罢?虽然仓库里掠劫来的金银宝石已经堆的快冲破顶了,但是,自己的船队却从来没有给他带来过海上花。

说起来,他最后一次见到海上花,也是十二年前了。

那是在他父亲送给来自波斯的母亲的礼物——当父亲还是一个殷实的海上商人的时候。

黑色丝带般的干枯花朵,被细心地编织成了束发的带子,缠绕在母亲金色的发间。

那样珍贵的礼物,再加上父亲东方的神秘和温柔,终于说服了有着美丽蓝色眼睛的母亲、从那样遥远的故国跟随父亲来到了中土,然后,有了家,有了他。

然而,当稳婆将刚诞生的他抱给母亲看的时候,母亲只看了一眼,就尖叫着昏了过去——“那不是我儿子!鬼!那是鬼!”

后来,他才知道,所有不幸的根源都来自于他的眼睛:左边的一只是夜一般的漆黑;而右边的那一只,却是如同大海一般湛蓝。

拥有这样邪异双眸的人,在母亲那个国度里,被称之为“鬼”——是一生下来就该被淹死或挖去其中一只眼睛的。

“露伊纱,你要做什么!”

那一天,刚回家的父亲被惊呆了,不顾一切地上去夺下了孩子母亲在婴儿床边举起的小刀。

“要挖掉!…神说,必须要挖掉邪恶之眼!!”母亲疯狂了,喃喃说着,蓝色的眼睛里闪着激烈的光芒,“他不是我的孩子!他是鬼!”

“说哪里的话啊…多好看的眼睛——是黑夜和黎明交界时的颜色呢。”父亲温和地,然而不容置疑地回答,从床上抱起他,亲了亲吓的哭泣的儿子。

然,就在他十岁的时候,作为海客的父亲在去跤趾国贩卖丝绸的途中,连人带船被飓风吞没。

“鬼!你这个不祥的孩子!——就是你,就是你害死了你的父亲!”

噩耗传来的时候,母亲披头散发地痛哭,指着他诅咒。

那美丽的干枯的海上花,在她发间隐约。

他却只是漠然地看着自己的母亲,恍然觉得那样的母性怪物实在是辱没了那朵美丽的花。他的漠然更加激起了母亲的怒气,更恶毒的辱骂和体罚接连而来。反正,他也习惯了。

 

他是带着被诅咒的命运和缠绕的怨念来到这个世间的,是不受任何母亲期盼而诞生的婴儿。

 

不过,母亲的愤怒也没有持续多久,因为父亲的船连人带货在海上沉没,所以货主和船主、还有死亡水手的家人纷纷上门来要债了——渐渐地,家里什么东西都卖掉了,然,还是抵不了债务。

被告到了官府,知府大人下了命令:一家人全部官卖,抵债。

他那个时候十二岁,标的价格是纹银五十两。

而他的母亲却只值三十两。

“哎,那个女的虽然是个胡姬美女,但是都三十多了,也太老了点吧?三十两?送我都不要!”

《血薇》